第三章 你要老婆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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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晚飯,眾人都準備歇著了,林滿倉也沒什麼事,睡不著,就靠在馬車車輪上,看著火堆發呆。

  這幾日的經歷,屬實是有點過於魔幻了。

  把一個現代人突然扔回古代,沒了手機,沒了電腦,還是個家奴,要錢沒錢,要自由沒自由,他除了發呆,好像別的什麼也做不了。

  眾鏢師也都吃過飯後,吳鏢頭開始安排守夜。

  雖然這幾天一路順順利利的,可是出於個人職業素養,吳鏢頭還是細心地安排鏢師晚上進行守夜,三個人一班,兩個時辰一換。

  吳鏢頭安排完守夜,看見林滿倉沒睡,也走了過來,在他旁邊坐下。

  這幾日,兩人倒成了無話不說的跨世紀好友,一個聊前門樓子,一個聊胯骨軸子。

  「滿倉小哥,想什麼呢?」

  「沒想什麼。」林滿倉搖搖頭,他是真沒想什麼,腦袋完全屬於放空狀態。

  吳鏢頭也沒追問,從懷裡掏出一個菸袋,往煙鍋子裡塞了點菸葉,用火摺子點上,吧嗒吧嗒開始抽了起來。

  「滿倉小哥,」吳鏢頭忽然開口,「你可有婚配?」

  林滿倉忽然一愣。

  心說大哥你這話題轉的也太快了吧,再說,大明都快完犢子了,誰還有心思尋思這個。

  「沒有。」

  「我有個閨女。」吳鏢頭吐出一口煙,眯著眼看著火堆,「年紀比你大一點,但不醜,模樣周正,功…女紅功夫了得,你要是尋不得合適的,不妨看看我閨女。

  林滿倉又是一愣。

  乖乖,這才認識幾天,怎麼就要把閨女介紹給自己了?這個年代的女子都這麼難嫁嗎?

  可是話趕話,已經趕到這份上了,林滿倉也只好順著接下去。

  「大多少?」

  「二十有一了。」

  「這也叫大?」

  話一出口,林滿倉才反應過來,這可是大明朝,不是自己前世。

  這萬惡的封建王朝。

  大明朝按照明太祖朱元璋的規定,女子十四歲就能出嫁,十八歲還沒成親就算晚婚。超過二十歲還沒嫁出去,在明代已經是標準的大齡剩女,走到哪兒都有人指指點點。

  也怪不得這吳鏢頭有些著急了。

  可是自己才與這吳鏢頭認識不過四天,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他都不知道,就要把閨女嫁給自己。

  要不是知道這年頭還沒仙人跳這一說,林滿倉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被做局了。

  「唉!她娘死得早,這丫頭啊讓我慣壞了,這麼多年沒一個她能看上眼的。」吳鏢頭往地上磕了磕菸灰,「我也沒催過她,可這年紀一年比一年大,再不嫁出去,真要成老姑娘了,既然滿倉小哥你也不嫌棄我閨女年紀大,那咱們就這麼說定了。」

  「吳鏢頭。」林滿倉斟酌了半天,琢磨著怎麼把這門突如其來的親事推掉,又不至於傷了人家老爹的臉,「我只是個小書童,身份卑微,另外這婚姻大事,總得問問令愛自己的意思吧?」

  「問她?沒什麼好問的。」吳鏢頭磕完菸灰,把煙杆子一收,「滿倉小哥,我不嫌棄你是書童,書童沒什麼不好的,最起碼識字不是。」

  吳鏢頭語氣篤定道,「我走南闖北這麼多年,見過的人比小哥你吃過的鹽都多,這林大人啊我一瞧就不是一般人,對人和善,往後准能做大官。我閨女攀不上那高枝,我看你也不錯,往後跟著林大人肯定會越來越好。」

  草,鬧了半天,原來是拿自己當林致遠的備胎了。

  吳鏢頭大手一揮,拿出了封建王朝父母包辦婚姻的氣勢,「以前是我太慣著她了,如今我說了算。」

  「可……我這一時半會也回不去京師啊。」

  「嗨,這算什麼事,等這趟鏢走完,我回去就把閨女帶來,讓你們見上一見,順道把親事辦了,往後就在昌邑好好過日子。」

  「吳鏢頭,我沒錢,一文錢都沒有。」林滿倉沒辦法,只好搬出自己是窮光蛋的身份。

  「沒錢怎麼了,你現在正是跟著林大人奮鬥的年紀,聘金什麼的我就不要你的了,再說了,我這趟鏢走完,也打算收山洗手了,這些年也攢了點家底,夠你們小兩口過日子。」

  「……」這怎麼和我想的不太一樣,完全沒有理由拒絕啊。


  吳鏢頭站起來,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也不等林滿倉回話,說:「那就這麼定了。你早些歇著,我去看看守夜的弟兄們。」剛走出兩步,他又回過頭,從懷裡摸出個東西,隨手扔給林滿倉。

  林滿倉手忙腳亂地接住,低頭一看。

  是一塊木牌,巴掌大小,正面刻著歪歪扭扭的四個字「平平安安」。邊角已經磨得發亮了,顯然是常年在身上帶著的。

  「我閨女在東嶽廟替我求的平安牌。你拿著吧。」

  林滿倉拿著那塊牌子,不知是該笑還是該哭。

  這叫什麼事?

  穿越過來啥都沒幹,先弄出個老婆來。

  他想起前世刷過的一條短視頻,滿倉,你要老婆不要?你要老婆,我現在就給你帶來。

  此時,剛解決完個人生理問題的林致遠也回到了馬車旁。

  作為此行目的的發起人兼領頭人,他晚上是睡在唯一的一輛馬車車廂里的,其他人都是席地而睡,頂多地上鋪上一張粗草蓆。

  也得虧現在是夏天,要是冬天這群人早凍死在赴任的路上了。

  林致遠走近時,看見林滿倉坐在火堆邊發呆,手裡還捏著個什麼東西。

  從赴任收拾行李的時候他就發現這小子這幾日不大對勁。

  話比平時少了,飯也吃得少了,動不動就走神。

  林致遠看在眼裡,思來想去,將其歸結為思春了。

  畢竟十七八歲的年紀,動春心也正常。

  少年人慕少艾,人之常情。

  等到了昌邑安頓下來,自己就替他物色個好姑娘,成個家。

  說到成家,林致遠想起自己在揚州還有個素未謀面的未婚妻。那是父親在世時定下的娃娃親,名字很好聽,叫沈知微,聽說還是個才女。

  只是父親過世之後,這門親事還作不作數,他也不知道。

  林致遠一隻腳已經踏上馬車,忽然又停住,回過頭,撂下一句話:「滿倉,等到了昌邑,少爺給你尋個好姑娘。」

  這話他本是打算到了昌邑再說的。

  可看這小子整天無精打采,幹什麼都提不起勁,連飯都不願意動,他實在憋不住了。

  到底是陪自己一起長大的,先把話說出來,讓他高興高興,省得整天蔫頭耷腦。

  說完,林致遠邁步進了車廂,帘子落下來。

  「啊???」

  林致遠在車廂里翻了個身,嘴角微微上揚。

  嗯,這下這小子該有幹勁了。不愧是自己,堂堂二甲進士,一句話就讓書童重新燃起了鬥志,聽聽,都激動成這樣了,想必此刻正在外頭對自己感恩戴德、無以為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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