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一道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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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傷之後,我哪兒也沒去。

  不是不想去。

  是阿六死活不讓我去。

  他說:「少爺,您今天要是再出門,我就抱著您腿哭。」

  我看了他一眼。

  「你這是威脅我?」

  「不是。」阿六很認真,「這是求您給我留點臉。」

  我想了想,決定今日暫時放過他的臉。

  右臂上的傷不算重,但一抬手就疼。顧行之送來的藥倒是真有用,敷上之後涼絲絲的,至少不像阿六那瓶藥酒,抹上去像有人往傷口裡塞了一把燒熱的鹽。

  我坐在書房裡,把這幾日查到的東西重新鋪開。

  工部舊帳。

  《永寧府志》。

  河堤石料。

  方遠石之死。

  方周氏母子下落。

  板車撞殺。

  每一條都像一根線。

  線頭都在我手裡,可往下拉,後面拽出來的可能不是魚,是一條能吞人的水蛇。

  阿六給我端來一碗粥,放下之後,忍不住問:「少爺,您今天真不出門?」

  「不出。」

  他明顯鬆了口氣。

  我接著說:「寫摺子。」

  阿六那口氣又提了起來。

  「摺子?寫給皇帝的?」

  「不然寫給你?」

  「我看不懂。」

  「所以不寫給你。」

  他湊過來看桌上的帳冊:「少爺,您要把查到的都告訴陛下?」

  「不。」

  「為什麼?」

  「因為不安全。」

  阿六愣了愣:「寫給皇帝也不安全?」

  我抬頭看他。

  「你覺得皇帝每天看的摺子,是他一個人從頭到尾親手收、親手拆、親手看?」

  阿六想了想:「應該不是。」

  「奏摺要經都察院登記,要過通政司,再送御前。中間看不看得見內容,能不能抄一份出去,誰說得准?」

  「那不寫?」

  「也不行。」

  這就是麻煩之處。

  不寫,皇帝會覺得我沒用。

  他給我官職、宅子、婚事,又把永寧河道案丟給我,不是為了讓我在承平坊養傷喝粥。

  我若什麼都不報,他會失望。

  皇帝一失望,我這個「滿朝文武只信你」的笑話,就可能變成真笑話。

  而讓皇帝成笑話的人,通常死得很講規矩。

  寫太多也不行。

  方遠石已死,方周氏母子還沒找到。若我把這條線寫進摺子,等於告訴所有能看見摺子的人:我已經查到滅口這一步了。

  到時候,方周氏就不是證人。

  是靶子。

  所以這第一道摺子,要寫。

  但不能全寫。

  要讓皇帝知道我有用。

  也要讓想殺我的人知道,我還沒查到他們最怕的地方。

  我鋪開奏摺紙,研墨。

  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正式給皇帝寫摺子。

  以前我寫過帳冊,寫過軍報,寫過替我爹糊弄地方鄉紳的告示。那些東西寫錯了,最多被我爹罵兩句。

  奏摺寫錯了,可能就沒人罵我了。

  因為人沒了。

  我提筆寫下第一行。

  臣監察御史沈安謹奏。

  這幾個字一落下,屋裡一下子安靜了許多。

  阿六站在旁邊,大氣不敢出。

  我繼續寫。

  永寧河道修繕案,經臣初查,帳冊與實地似有不符。

  第一,橫山至永寧河道,陸路八十里,帳載石料運腳每方二錢八分,遠低於常價,疑有不實。


  第二,臣實地查驗河堤,所用石料與帳載橫山青石不合,疑有以次充好之處。

  寫到這裡,我停筆。

  阿六等了半天,問:「沒了?」

  「沒了。」

  「方遠石呢?」

  「不寫。」

  「板車撞您呢?」

  「不寫。」

  「河邊老漢說工期不對呢?」

  「也不寫。」

  阿六一臉不理解:「那您這摺子是不是太短了?」

  「短才好。」

  「為什麼?」

  「皇帝每天看幾十道摺子,長篇大論的未必有耐心。短一點,他反而會知道我每個字都不是廢話。」

  阿六撓頭:「可您這寫得也太客氣了。什麼『疑有不實』,什麼『疑有以次充好』。這不是明擺著造假嗎?」

  「明擺著也不能寫明擺著。」

  「為什麼?」

  「因為我現在還沒有能砸死他們的證據。」

  我放下筆,吹了吹墨跡。

  「摺子不是罵街。寫上去的每一個字,都得能頂得住別人反咬。現在我能確定的是運費異常,石料不符。至於方遠石、板車、方周氏,全是暗線。」

  阿六似懂非懂地點頭。

  「所以這叫留一手?」

  「不。」

  「那叫什麼?」

  「留命。」

  他立刻懂了。

  摺子寫完,我又從頭看了三遍。

  三遍之後,刪掉了十幾個字。

  最後全文不過三百來字。

  短。

  但夠了。

  它告訴皇帝:我查到了東西。

  也告訴工部:我只查到了表面。

  更重要的是,它告訴所有看見這道摺子的人:沈安沒有被一輛板車嚇回去。

  我把摺子封好,換上官服,去了都察院。

  阿六原本要跟,被我留下看家。

  他很不放心:「少爺,您一個人去?」

  「我去遞摺子,不是去打架。」

  「可您上次出去也不是打架。」

  我看了他一眼。

  他說得很有道理。

  但我還是沒帶他。

  都察院裡,氣氛比我第一日來時又不一樣。

  那時大家看我,是看皇帝忽然塞進來的一塊石頭。

  現在大家看我,是看這塊石頭居然真的開始砸人。

  我到值房時,有兩個年輕御史正在低聲說話。見我進來,立刻住口。

  我笑著點頭。

  他們也笑。

  笑得很克制。

  我把摺子遞上去,按規矩先登記,再送左副都御史審閱。

  左副都御史姓趙,名觀瀾。

  這個名字很風雅。

  人一點也不風雅。

  他看摺子時,眉頭幾乎沒動,只在「運腳低於常價」和「石料不合」兩處停得稍久。

  看完後,他抬眼看我。

  「你去了永寧河?」

  「是。」

  「受傷了?」

  我怔了一下。

  他指了指我的右臂。

  官服袖子遮住了傷,但動作還是不自然。

  我道:「路上摔了一跤。」

  趙觀瀾看著我。

  那眼神分明寫著:你當我傻?

  但他沒有拆穿。

  他只拿起筆,在摺子末尾簽了字。

  「送通政司。」

  我拱手:「多謝大人。」


  他忽然道:「沈安。」

  「下官在。」

  「都察院查案,不怕得罪人。」

  我心裡剛要一暖,他又接了一句。

  「但也別蠢到讓人白殺。」

  我沉默了一下。

  「下官記住了。」

  出了趙觀瀾公房,我忽然覺得,這位老大人也許比看起來有意思。

  至少他不是完全裝瞎。

  摺子遞出去後,我沒有立刻回府。

  我在都察院值房坐了一會兒。

  等。

  等摺子流出去。

  等皇帝反應。

  也等工部反應。

  真正的查案,很多時候不是你動手查,而是你放出一點東西,看誰先坐不住。

  傍晚前,工部先坐不住了。

  門房送來一張名帖。

  工部侍郎,錢榮。

  正四品。

  名帖寫得很客氣。

  說久仰沈大人清名,改日登門拜訪。

  隨帖而來的,還有一盒茶葉。

  龍井。

  明前。

  看成色,值不少銀子。

  阿六看著那盒茶葉,眼睛微微發亮:「少爺,這茶能喝嗎?」

  「不能。」

  他眼神立刻暗了。

  「有毒?」

  「不一定。」

  「那為什麼不能喝?」

  「喝了,它就是人情。」

  「那退回去?」

  「退了,就是翻臉。」

  阿六皺眉:「那怎麼辦?」

  「放著。」

  「放哪?」

  「顯眼的地方。」

  「為什麼?」

  「讓送茶的人知道,我收到了。也讓他們不知道,我到底收沒收。」

  阿六想了半天,沒想明白。

  我也沒指望他明白。

  這盒茶葉,比工部昨日請我喝的茶更有意思。

  昨日周主事請我喝茶,是拖延。

  今日錢榮送我茶,是試探。

  看我收不收。

  看我怕不怕。

  看我會不會因為一盒茶葉,往後說話留幾分情面。

  我把茶盒放在書房架子上,沒拆。

  夜色慢慢落下來。

  承平坊比城南安靜,安靜得讓人不舒服。

  我坐在書房裡,右臂隱隱作痛。

  桌上擺著工部帳冊。

  架子上放著錢榮送來的茶。

  抽屜里還有那塊撞我的毛石。

  這些東西擺在一處,倒也齊全。

  帳。

  禮。

  刀。

  阿六站在門邊,小聲問:「少爺,咱們這算有進展嗎?」

  「算。」

  「那是好事?」

  「是。」

  「那您怎麼還嘆氣?」

  我看著窗外。

  「因為從今天開始,他們就不會只看我了。」

  「那看什麼?」

  「看我什麼時候死。」

  阿六臉色一白。

  我笑了笑。

  「別怕。」

  「真的?」

  「至少今晚應該不會。」

  阿六剛鬆口氣,門房又來報。

  「沈大人,門外有人留了一句話。」

  我抬頭:「什麼話?」

  門房低聲道:「那人說,沈大人若想活命,就別再查永寧河。」

  阿六的臉徹底白了。

  我卻笑了。

  這話來得比我想的快。

  看來我的第一道摺子,寫得剛剛好。

  好到有人終於覺得,我不是一個只會喝茶的廢物關係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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