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補考上的證明!(求月票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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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時間很快就來到了四月初。

  按照湘南大學的校歷安排,每學期的補考基本都會集中在這個時間段進行。

  這會兒學校里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氛圍,大部分學生已經開始規劃或者和朋友商量清明小長假去那裡玩,滿心期待著難得的放鬆時光。

  唯獨需要補考的人群,只能縮在教室和宿舍里,對著厚厚的課本瘋狂臨時抱佛腳,掰著手指頭倒數剩餘的複習時間。

  春暖花開,本該是校園最輕鬆愜意的時節,但對於掛科重修的學生來說,四月初的每一天都充斥著無形的壓力。

  對韓川來說,這場補考的意義卻完全不同。

  它不僅是一場考試,也是一個句號,一個給上輩子那個渾渾噩噩的自己畫上結束的句號。

  補考的通知在三天前就貼出來了,教務處的公告欄里,密密麻麻的考試安排表占了整整一面牆。

  數學分析的補考排在第一場,四月三號上午八點半,逸夫樓301教室。高等代數緊隨其後,在同一天下午兩點。

  而解析幾何在第二天上午,接下來是大學物理、大學英語、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些課程。

  「川哥,明天就考了,你緊張不?」

  401宿舍中,王志明從上鋪探出頭,好奇地問道。

  坐在書桌前,韓川正在啃前些天從圖書館中借的柯爾莫戈洛夫的《函數論與泛函分析初步》。

  還沒等他說話,隔壁床鋪的桑凱就一臉不屑地開口了。

  「緊張個雞毛,老王你也不看看他現在看的是什麼書!」

  「柯爾莫戈洛夫的《函數論與泛函分析初步》,那踏馬是大一的學生該看的書嗎?草!」

  這段時間他跟著韓川早起晚歸泡圖書館,但泡了半個月後他就絕望了。

  原本以為自己還是401寢室裡面的學霸,結果....他連上學期掛了八科的人都比不上。

  這傢伙大一就開始寫論文,看研究生才看的柯爾莫戈洛夫的《函數論與泛函分析初步》,還比個雞毛啊。

  「好像也是哦。」

  王志明愣了一下,旋即笑嘻嘻地開口道:「那就讓川哥幫我們試試水好了,看看補考難不難。」

  「我們雖然這學期沒掛,但看這架勢,萬一以後我們也掛了,至少知道補考難度如何是不。」

  聞言,桑凱翻了個白眼,吐槽道。

  「你可快別建議了,你他娘的問一個大一就能寫論文的人補考難不難,他說難,你不得嚇死?」

  「他說不難,你敢信?完全不是一個次元的。」

  王志明:「.....」

  尼瑪,好像也是,學霸說不難,那是真的不難嗎?

  這種不難最坑爹了。

  ......

  翌日,清晨。

  韓川罕見地沒有去圖書館,他只是去食堂吃了兩個包子後便背著書包來到了補考的考點逸夫樓。

  數學分析的301考試間門口已經零零散散站了十幾個等考的學生。

  有的人靠在牆上翻筆記,紙張被翻得嘩嘩響;有的人來回踱步,每隔幾秒低頭看一眼手錶。

  還有的人聚在一起小聲討論,話題只有一個:「大佬,你覺得會考什麼?」

  韓川找了個靠窗的位置站著,翻看著手中的《函數論與泛函分析初步》。

  等了一會兒,監考老師拿著密封的試卷袋走過來,人群自動往兩邊分開讓出一條路。

  將手中的教材塞進書包里,放到儲物箱,韓川走進教室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把學生證和筆放在桌角。

  湘南大學的補考還是很嚴格的,除了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這些必備的工具能帶外,其他的東西一律不准帶進考試。

  不像有些學校,補考不僅能帶書,甚至還能帶手機。

  八點二十分,試卷下發,監考老師例行宣布考試規矩。

  八點半,考試正式開始。

  拿到試卷後,韓川沒有直接動筆,也沒有寫名字,而是先將整個試卷看了一遍。

  十道選擇題,十道填空題,五道解答題和三道證明題。


  題目的難度....以他現在的水平來說並不算高,難度最大的壓軸證明題是一道中值定理的應用,條件里給了一個二階導數不等式,要證明函數值的符號。

  整體一個月前桑凱拿競賽題試探他的那道題有異曲同工之處,但難度降低了至少兩三個檔次。

  看完題目,韓川總算是鬆了口氣。

  他拿起筆,開始做題。

  選擇題和填空題基本是秒過,不到十分鐘的時間,答卷上就只剩下了最後三道證明題。

  第一道是是ε-N語言的極限證明,題干給的是一個帶根號的分式,需要用到有理化配湊。

  第二道是關於函數列一致收斂性的判別,題目給了一個具體的函數列,要求先判斷是否一致收斂,再用柯西準則或M判別法證明。

  不到十五分鐘的時候,韓川就已經搞定了所有的題目,但現在離交卷也還早。

  雖然可以提前交卷,但補考也有規定,不允許在開考三十分鐘內提前交卷。

  閒著無聊,韓川檢查了一下試卷上的答案,確認沒什麼問題後,拾起了旁邊還全是空白稿紙。

  思索著,他重新拾起筆。

  閒著沒事,研究一下數列一致收斂性改進引理好了。

  【設函數列{fₙ}定義在E上。若存在一個在E上一致收斂的非負函數列{φₙ},使得|fₙ(x)|≤φₙ(x)對∀n∈ℕ,∀x∈E成立,則{fₙ}在E上一致收斂。】

  腦海中相關的知識點快速地默寫到稿紙上,韓川盯著原始算式,細細的思考起來。

  「或許可以從魏爾斯特拉斯M判別法開始。」

  想著,他拾起筆:「當控制列取常值函數φₙ(x)=Mₙ時,改進引理即退化為M判別法。」

  「而M判別法是本引理在「控制函數為常數」時的特殊情形。」

  「設函數列{fn}定義在集合 E⊆R(或更一般的度量空間)上,若存在正數列{Mn},使得∣f n(x)∣≤Mn,(∀n∈N,∀x∈E)。」

  「且級數∞∑ n=1Mn收斂,則函數項級數∞∑ n=1fn(x)在 E上一致收斂。」

  「轉化為為函數列的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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