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布萊克伍德雜誌
理察從史密斯與埃爾德出版社出來的時候,肚子已經開始叫了。
威廉斯是個認真的人,這一點毋庸置疑。
他不僅仔細看了手稿,還花了不少時間跟理察討論書里的細節——哪些地方寫得好,哪些地方可以改進,哪些地方他看不太懂但承認也許是我沒領會到。
但認真歸認真,結果歸結果。
《百萬英鎊》在史密斯與埃爾德這裡,沒有出版的可能性。
理察把手稿重新裝進皮包,沿著艦隊街往東走,在一條小巷子裡找到了一家看上去還算乾淨的咖啡館。
咖啡館不大,只有五六張桌子,牆上掛著一面鏡子和一幅褪色的油畫,畫的是一艘在暴風雨中顛簸的帆船。
「一杯咖啡,兩個可頌麵包,夾芝士和火腿。」理察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對走過來的侍者說。
「好的,先生。」
等咖啡和麵包端上來的時候,理察咬了一口可頌。
酥脆的外皮,綿軟的內層,黃油的香氣在嘴裡炸開,配上咸香的火腿和微融的芝士,這個熟悉味道,讓他一下子想起了維也納。
可頌麵包這個東西,很多人以為它是法國人發明的,畢竟可頌這個詞本身就是法語,意思是新月。
但實際上,可頌的起源跟法國沒有半毛錢關係。
它的前身是奧地利的一種叫kipferl的麵包——也是一種彎月形狀的甜麵包。
據說它的彎月形狀是為了紀念1683年維也納擊退奧斯曼帝國,
麵包師們為了慶祝,把麵包做成了新月的形狀,畢竟沒有比吃掉敵人的旗幟,這更解氣的慶祝方式了。
後來,這種麵包傳到了巴黎,法國人把它改良成了現在這種起酥的版本,加了大量黃油,一層一層地疊,烤出來又酥又脆,然後給它取了個法語名字——Croissant。
從此以後,全世界都以為可頌是法國人發明的,就像全世界都以為薯條是法國人的原創一樣。
歷史就是這樣,誰的聲音大,誰就是發明者。
理察感慨了一下,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維也納。
史密斯與埃爾德沒戲了,但沒關係,他還有別的選擇。
下一站,布萊克伍德雜誌。
布萊克伍德雜誌的全名叫布萊克伍德愛丁堡雜誌,於1817年創刊,是英國歷史最悠久的文學雜誌之一。
但是,在倫敦的出版圈子裡,布萊克伍德的名聲一直不太好。原因很簡單——這家雜誌從創刊那天起,就以諷刺和攻擊聞名。
他們的招牌欄目叫我們的茶桌閒話,專門用尖酸刻薄的筆調評論當月的文學新作和文壇人物。被他們誇過的作家屈指可數,被他們罵過的作家倒是數不勝數。
而且布萊克伍德的諷刺該怎麼形容呢?就好比是在路邊碰到仇人往他臉上潑硫酸一樣。
早在1818年,他們在一篇評論里把當時著名的詩人濟慈,給罵得狗血淋頭,說他的詩是一坨未經消化的嘔吐物。
濟慈本來身體就不好,被這麼一罵,據說病情加重了不少,沒多久就死了。
雖然不能說布萊克伍德殺了濟慈,但至少可以說,他們往一個將死之人的棺材上又釘了一顆釘子。
除了諷刺以外,布萊克伍德最近幾年還迷上了另一種東西——恐怖小說。
哥德式恐怖小說在英國一直有市場,但布萊克伍德把它推到了一個新高度。
他們刊登的恐怖故事一個比一個離譜,只要是能讓人做噩夢的題材,他們統統來者不拒。
據說愛倫·坡早年也曾在布萊克伍德上發表過幾篇小說,雖然理察不確定這個說法是否屬實,但至少說明了一點,布萊克伍德的出版能力不算太差,否則也不會吸引到愛倫·坡這種級別的作家。
就這樣理察沿著艦隊街走了大約十分鐘,拐進一條更窄的巷子,在一棟灰色的三層樓房前停下了腳步。
門楣上掛著一塊銅牌,上面刻著布萊克伍德愛丁堡雜誌·倫敦辦事處。
前台的布局跟史密斯與埃爾德完全不同。
一個年輕的女孩,大概二十歲出頭,棕色的捲髮隨意地披在肩上,鼻樑上架著一副小圓眼鏡,正在低頭看一本雜誌。
「你好,」理察走到前台,「我想見編輯,我有一部手稿想要投稿。」
女孩抬起頭,看了理察一眼
「哦!投稿的?太好了!」
「你請稍等,我馬上帶你去見默克先生!」她從椅子上跳起來,差點把桌上的茶杯碰翻,「你叫什麼名字?有推薦信嗎?」
「理察·克萊門斯,」理察說,從皮包里取出推薦信,「當然有推薦信。」
「太好了太好了!」女孩接過推薦信,看了一眼,「赫爾岑先生!我知道他!是那個俄國人吧,對不對?我讀過他的文章!」
她一邊說一邊領著理察往走廊里走,仿佛上班就是她的樂趣所在。
「我叫艾米麗,艾米麗·沃森,是這裡的,嗯,算是前台吧,也兼做校對,有時候還幫忙跑腿送稿子,反正什麼都干。」
她語速極快,像倒豆子一樣往外蹦。
「我們這裡人手不夠,默克先生總是說等雜誌賺了錢就多招幾個人,但雜誌好像從來沒賺過什麼錢,啊!你可別跟默克先生說我說過這話。」
理察忍不住笑了一下。
「到了,」艾米麗在一扇門前停下腳步,伸手去推門,但手剛碰到門把手,裡面就傳來一陣怒吼。
「我不管他是什麼爵士的兒子!他寫的東西就是狗屎!你告訴他,如果他再送這種垃圾過來,我就把他的稿子塞進壁爐里燒了!」
艾米麗的手縮了回來,沖理察做了一個你看到了吧的表情。
「默克先生正在……嗯……開會,」她壓低聲音說,「可能需要等一會兒。」
門裡面又傳來另一個聲音,比第一個聲音低沉得多,聽不清在說什麼,但顯然是在試圖安撫那個暴怒的編輯。
「我不管!三卷本!又是三卷本!他以為把一個故事拉長成三卷本就能多賣點錢嗎?讀者又不是傻子!」
艾米麗輕輕嘆了口氣,轉身朝走廊另一頭走去。
「來吧,克萊門斯先生,我先給你倒杯茶,你在接待室等一會兒。」
她把理察領進了一間小房間。
與其說是接待室,其實就是一間堆滿了舊雜誌和樣書的雜物間,唯一一張能坐的椅子上摞著半人高的《布萊克伍德雜誌》合訂本。
艾米麗手腳麻利地把椅子上的雜誌搬到地上,又從角落裡翻出一個茶杯,用袖子擦了擦。
「茶馬上來,默克先生吵完架大概還要一會兒,他每次都這樣,跟人吵完了要生半個小時的悶氣才能恢復正常。」
「他經常跟人吵架?」
「幾乎每天,」艾米麗聳了聳肩,「跟作者吵,跟印刷商吵,跟發行商吵,有時候跟自己也吵,上次他一個人在辦公室里罵了十五分鐘,因為一篇校對錯誤的文章,把校對員罵了個狗血淋頭。」
她頓了頓,又補了一句:「那個校對員就是我。」
理察看著她,不知道該說什麼。
「別用那種眼神看我,」艾米麗笑了笑。
她端著茶杯出去了,留下理察一個人坐在雜物間裡,聽著隔壁辦公室里斷斷續續的怒吼聲。
理察把茶杯放在膝蓋上,環顧四周。
牆上貼滿了《布萊克伍德雜誌》的封面,一張張誇張的版畫,給他一種前世看到的上世紀古早恐怖電影宣傳海報的感覺。
他隨手拿起一本攤在桌上的雜誌,翻了幾頁。
大多數內容都是比較老套的模板恐怖故事,對於理察這種閱片無數的人來說,只需要一看開頭,就大概知道後面會怎麼發展。
理察就這樣等著,手指無意識地撥弄著皮包的扣子,他不知道布萊克伍德的編輯會怎麼評價,但總歸得試試看吧。
威廉斯是個認真的人,這一點毋庸置疑。
他不僅仔細看了手稿,還花了不少時間跟理察討論書里的細節——哪些地方寫得好,哪些地方可以改進,哪些地方他看不太懂但承認也許是我沒領會到。
但認真歸認真,結果歸結果。
《百萬英鎊》在史密斯與埃爾德這裡,沒有出版的可能性。
理察把手稿重新裝進皮包,沿著艦隊街往東走,在一條小巷子裡找到了一家看上去還算乾淨的咖啡館。
咖啡館不大,只有五六張桌子,牆上掛著一面鏡子和一幅褪色的油畫,畫的是一艘在暴風雨中顛簸的帆船。
「一杯咖啡,兩個可頌麵包,夾芝士和火腿。」理察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對走過來的侍者說。
「好的,先生。」
等咖啡和麵包端上來的時候,理察咬了一口可頌。
酥脆的外皮,綿軟的內層,黃油的香氣在嘴裡炸開,配上咸香的火腿和微融的芝士,這個熟悉味道,讓他一下子想起了維也納。
可頌麵包這個東西,很多人以為它是法國人發明的,畢竟可頌這個詞本身就是法語,意思是新月。
但實際上,可頌的起源跟法國沒有半毛錢關係。
它的前身是奧地利的一種叫kipferl的麵包——也是一種彎月形狀的甜麵包。
據說它的彎月形狀是為了紀念1683年維也納擊退奧斯曼帝國,
麵包師們為了慶祝,把麵包做成了新月的形狀,畢竟沒有比吃掉敵人的旗幟,這更解氣的慶祝方式了。
後來,這種麵包傳到了巴黎,法國人把它改良成了現在這種起酥的版本,加了大量黃油,一層一層地疊,烤出來又酥又脆,然後給它取了個法語名字——Croissant。
從此以後,全世界都以為可頌是法國人發明的,就像全世界都以為薯條是法國人的原創一樣。
歷史就是這樣,誰的聲音大,誰就是發明者。
理察感慨了一下,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維也納。
史密斯與埃爾德沒戲了,但沒關係,他還有別的選擇。
下一站,布萊克伍德雜誌。
布萊克伍德雜誌的全名叫布萊克伍德愛丁堡雜誌,於1817年創刊,是英國歷史最悠久的文學雜誌之一。
但是,在倫敦的出版圈子裡,布萊克伍德的名聲一直不太好。原因很簡單——這家雜誌從創刊那天起,就以諷刺和攻擊聞名。
他們的招牌欄目叫我們的茶桌閒話,專門用尖酸刻薄的筆調評論當月的文學新作和文壇人物。被他們誇過的作家屈指可數,被他們罵過的作家倒是數不勝數。
而且布萊克伍德的諷刺該怎麼形容呢?就好比是在路邊碰到仇人往他臉上潑硫酸一樣。
早在1818年,他們在一篇評論里把當時著名的詩人濟慈,給罵得狗血淋頭,說他的詩是一坨未經消化的嘔吐物。
濟慈本來身體就不好,被這麼一罵,據說病情加重了不少,沒多久就死了。
雖然不能說布萊克伍德殺了濟慈,但至少可以說,他們往一個將死之人的棺材上又釘了一顆釘子。
除了諷刺以外,布萊克伍德最近幾年還迷上了另一種東西——恐怖小說。
哥德式恐怖小說在英國一直有市場,但布萊克伍德把它推到了一個新高度。
他們刊登的恐怖故事一個比一個離譜,只要是能讓人做噩夢的題材,他們統統來者不拒。
據說愛倫·坡早年也曾在布萊克伍德上發表過幾篇小說,雖然理察不確定這個說法是否屬實,但至少說明了一點,布萊克伍德的出版能力不算太差,否則也不會吸引到愛倫·坡這種級別的作家。
就這樣理察沿著艦隊街走了大約十分鐘,拐進一條更窄的巷子,在一棟灰色的三層樓房前停下了腳步。
門楣上掛著一塊銅牌,上面刻著布萊克伍德愛丁堡雜誌·倫敦辦事處。
前台的布局跟史密斯與埃爾德完全不同。
一個年輕的女孩,大概二十歲出頭,棕色的捲髮隨意地披在肩上,鼻樑上架著一副小圓眼鏡,正在低頭看一本雜誌。
「你好,」理察走到前台,「我想見編輯,我有一部手稿想要投稿。」
女孩抬起頭,看了理察一眼
「哦!投稿的?太好了!」
「你請稍等,我馬上帶你去見默克先生!」她從椅子上跳起來,差點把桌上的茶杯碰翻,「你叫什麼名字?有推薦信嗎?」
「理察·克萊門斯,」理察說,從皮包里取出推薦信,「當然有推薦信。」
「太好了太好了!」女孩接過推薦信,看了一眼,「赫爾岑先生!我知道他!是那個俄國人吧,對不對?我讀過他的文章!」
她一邊說一邊領著理察往走廊里走,仿佛上班就是她的樂趣所在。
「我叫艾米麗,艾米麗·沃森,是這裡的,嗯,算是前台吧,也兼做校對,有時候還幫忙跑腿送稿子,反正什麼都干。」
她語速極快,像倒豆子一樣往外蹦。
「我們這裡人手不夠,默克先生總是說等雜誌賺了錢就多招幾個人,但雜誌好像從來沒賺過什麼錢,啊!你可別跟默克先生說我說過這話。」
理察忍不住笑了一下。
「到了,」艾米麗在一扇門前停下腳步,伸手去推門,但手剛碰到門把手,裡面就傳來一陣怒吼。
「我不管他是什麼爵士的兒子!他寫的東西就是狗屎!你告訴他,如果他再送這種垃圾過來,我就把他的稿子塞進壁爐里燒了!」
艾米麗的手縮了回來,沖理察做了一個你看到了吧的表情。
「默克先生正在……嗯……開會,」她壓低聲音說,「可能需要等一會兒。」
門裡面又傳來另一個聲音,比第一個聲音低沉得多,聽不清在說什麼,但顯然是在試圖安撫那個暴怒的編輯。
「我不管!三卷本!又是三卷本!他以為把一個故事拉長成三卷本就能多賣點錢嗎?讀者又不是傻子!」
艾米麗輕輕嘆了口氣,轉身朝走廊另一頭走去。
「來吧,克萊門斯先生,我先給你倒杯茶,你在接待室等一會兒。」
她把理察領進了一間小房間。
與其說是接待室,其實就是一間堆滿了舊雜誌和樣書的雜物間,唯一一張能坐的椅子上摞著半人高的《布萊克伍德雜誌》合訂本。
艾米麗手腳麻利地把椅子上的雜誌搬到地上,又從角落裡翻出一個茶杯,用袖子擦了擦。
「茶馬上來,默克先生吵完架大概還要一會兒,他每次都這樣,跟人吵完了要生半個小時的悶氣才能恢復正常。」
「他經常跟人吵架?」
「幾乎每天,」艾米麗聳了聳肩,「跟作者吵,跟印刷商吵,跟發行商吵,有時候跟自己也吵,上次他一個人在辦公室里罵了十五分鐘,因為一篇校對錯誤的文章,把校對員罵了個狗血淋頭。」
她頓了頓,又補了一句:「那個校對員就是我。」
理察看著她,不知道該說什麼。
「別用那種眼神看我,」艾米麗笑了笑。
她端著茶杯出去了,留下理察一個人坐在雜物間裡,聽著隔壁辦公室里斷斷續續的怒吼聲。
理察把茶杯放在膝蓋上,環顧四周。
牆上貼滿了《布萊克伍德雜誌》的封面,一張張誇張的版畫,給他一種前世看到的上世紀古早恐怖電影宣傳海報的感覺。
他隨手拿起一本攤在桌上的雜誌,翻了幾頁。
大多數內容都是比較老套的模板恐怖故事,對於理察這種閱片無數的人來說,只需要一看開頭,就大概知道後面會怎麼發展。
理察就這樣等著,手指無意識地撥弄著皮包的扣子,他不知道布萊克伍德的編輯會怎麼評價,但總歸得試試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