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拒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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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繆爾·普林斯在史密斯與埃爾德出版社的前台坐了整整七年,他敢說,整個艦隊街上沒有誰比他更了解這個行業的底色。

  七年裡,他見過形形色色的人,都覺得自己是能改變英國文學面貌的不世奇才。

  他們來了又走,走了又來,像泰晤士河裡的潮水一樣,永遠沒有停歇的時候,不過他們手裡的東西,無一例外,全是垃圾。

  普林斯不是在誇張。

  他見過有人用紫色墨水寫詩,整整三百頁的紫色墨水,每一行都在歌頌月亮和玫瑰,讀起來像是一個發了高燒的人在說胡話。

  他見過有人送來一本用拉丁文寫的哲學論著,聲稱這是自亞里士多德以來最偉大的思想突破。

  史密斯與埃爾德是一家小說出版社,不是牛津大學出版社,這位先生大概連門牌號都沒看清就衝進來了。

  他甚至見過有人送來一疊白紙,說這是留白藝術的實驗性小說,讓編輯自己去想像內容普林斯當時差點把那疊紙甩到對方臉上。

  但最讓普林斯頭疼的,還是那些自比狄更斯的人。

  自從《匹克威克外傳》和《霧都孤兒》一炮而紅以後,倫敦就像是被狄更斯的幽靈附了體,每一個會寫自己名字的人都覺得自己是下一個狄更斯。

  他們總是站在前台,用一種你等著看吧的眼神看著普林斯,仿佛他馬上就會因為錯過了一部傳世之作而悔恨終生。

  普林斯早就厭惡了這樣的生活,每天都是在重複的問:「先生/女士,請問您有推薦信嗎?」

  九成的人聽到這句話就蔫了,畢竟有推薦信,可算是能成為一個作者的門檻了,也是區分認真寫作的人和瘋子的最好的方式。

  畢竟,一個有推薦信的作者,至少說明他的作品被某個有分量的人看過,並且被認為值得推薦。

  而沒有推薦信的人,大概率連基本的敘事能力都不具備——他們只是被虛榮心驅使著,想看到自己的名字印在書上。

  普林斯每天要拒絕至少十幾個這樣的人,拒絕的方式已經形成了一套標準流程:微笑、點頭、收下稿件、承諾會轉交給編輯,然後把稿件扔進櫃檯下面的廢紙簍里。

  編輯的時間是寶貴的,不能浪費在每一個覺得自己能比肩狄更斯的做夢者身上。

  這天上午,普林斯像往常一樣坐在前台後面,門鈴一響,就看見一個年輕人走了進來,只能在心裡嘆了口氣,心想又是這種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早上好,先生,」他露出職業性的微笑,「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的?」

  「我想見編輯,」年輕人說,「我有一部手稿想要投稿。」

  「請問您有推薦信嗎?「普林斯一臉期待地問,就給人一種我真的會幫你的感覺。

  實際上他等著對方露出那種尷尬的表情,沒有推薦信的人,聽我到這句話通常會支支吾吾。

  然後找各種藉口,什麼我的作品自己會說話啦,什麼真正的天才不需要推薦信啦,這種類似的話,普林斯聽得耳朵都起繭子了。

  那個年輕人從皮包里抽出一個信封,遞了過來。

  「有的,先生。」

  普林斯愣了一下,接過信封,展開來看。

  「致出版社:茲推薦理察·克萊門斯先生之作品,此人具有相當的文學才華,其手稿值得一閱——亞歷山大·赫爾岑。」

  普林斯的手微微頓了一下。

  亞歷山大·赫爾岑?哦,是那個俄國人啊。

  普林斯雖然只是個前台,但他不算是個草包,跟同事閒聊摸魚的時候總會聽到一些文學圈的八卦消息。

  赫爾岑的名字在倫敦的文學圈子裡倒也不算陌生,並且作為一個被沙皇流放的俄國貴族,在倫敦的流亡者圈子裡也算是頗有名氣的。

  更重要的是,身為貴族和流亡者,最看重的可就是自己的聲譽了,一旦推薦了一個不靠譜的人,丟的不只是面子,怕是要被整個圈子給孤立。

  所以,赫爾岑願意給這個年輕人寫推薦信,至少說明這個人的作品不是垃圾。

  普林斯難得換上了一副認真的表情:「克萊門斯先生,請稍坐,我去看看編輯是否有空。」

  理察在前台的硬木椅子上坐了大約二十分鐘,期間他翻閱了一本史密斯與埃爾德最新出版的書目——大部分是旅行見聞和傳記,小說只占了一小部分,其中最顯眼的是一本叫《簡·愛》的小說,作者署名柯勒·貝爾。


  這不是夏洛特·勃朗特寫的書嗎?看來這家出版社正是《簡·愛》的出版商,書櫃下面還寫著第一年就賣出了幾千冊,生怕別人不知道似的。

  「克萊門斯先生?」普林斯回來之後的表情比剛才更加認真。「威廉斯先生願意見您,請跟我來。」

  理察跟著普林斯穿過一條狹長的走廊,兩邊是堆滿了書稿和樣書的架子,空氣里瀰漫著紙張和油墨的味道。

  走廊盡頭是一間不大的辦公室,門半開著,裡面傳來翻紙的沙沙聲。

  普林斯敲了敲門。

  「威廉斯先生,克萊門斯先生到了。」

  「進來。」

  理察推門走進去。

  辦公室的主人是一個四十來歲的男人,棕色的頭髮已經開始稀疏了,鼻樑上架著一副圓框眼鏡,正坐在書桌後面翻閱一疊手稿。

  他抬起頭,看了理察一眼,然後示意他坐下。

  「我是史蒂芬·威廉斯,史密斯與埃爾德的高級編輯,赫爾岑先生的推薦信我看了。」

  他把手邊那封信推到一旁,然後拿起了另一疊紙,理察認出來是自己的手稿。

  「克萊門斯先生,我剛才翻了一遍。」威廉斯靠在椅背上,摘下眼鏡,用拇指揉了揉鼻樑,「寫得不錯。」

  「不,應該說,寫得非常好,」威廉斯重新戴上眼鏡,看著理察,「你的文字很乾淨,沒有那種新人作者常見的毛病——不會堆砌辭藻,不會故作深沉,該收的地方收得住,該放的地方放得開。這種控制力,我見過的年輕作者裡面,一百個人里挑不出三個。」

  理察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但是,」威廉斯果然話鋒一轉,「克萊門斯先生,我必須跟你說實話——這本書,我們沒有合作的可能性。」

  「能說說原因嗎?」理察有些意外。

  威廉斯從桌上拿起那疊手稿,翻了翻,像是在找一個具體的段落。

  「你知道我們出版社去年最暢銷的書是哪一本嗎?」

  「《簡·愛》。」

  「沒錯,」威廉斯點了點頭,「《簡·愛》去年給我們帶來了超過三千英鎊的利潤。你知道它為什麼能賣這麼好?」

  理察想了想:「因為……好讀?」

  「沒錯,因為好讀,」威廉斯重複了一遍,「更準確地說,是因為它有一個讓讀者欲罷不能的故事——一個孤女,一個神秘的莊園,一個脾氣古怪的主人,一段禁忌的愛情。讀者翻開第一頁就停不下來,她們想知道簡·愛到底能不能得到幸福,她們為簡·愛流淚,為簡·愛憤怒,為簡·愛歡呼。」

  他放下手稿,看著理察:「但是,克萊門斯先生,很抱歉,我在你的書里,沒有看到這種東西。」

  「你的書寫得很聰明,」威廉斯繼續說,「你寫得很真實,很細膩,甚至很深刻——但你不覺得,這恰恰是問題所在嗎?」

  他把眼鏡推到額頭上,直視理察。

  「克萊門斯先生,你知道我們的讀者是誰嗎?是那些在流通圖書館借書的太太小姐們,是那些下了班在燈下看小說的職員,是那些在火車上翻幾頁殺時間的商人。她們要的是什麼?是一個能讓他們忘掉自己生活的故事,是一個能讓他們哭、讓他們笑、讓他們心跳加速的故事。」

  威廉斯指了指那疊手稿。

  「讀者是花了錢的,如果不能給讀者帶來正反饋,那麼,他們為什麼要花三十一先令六便士來買你的書呢?」

  理察靠在椅背上,消化著這番話。

  不是,《百萬英鎊》還不夠爽嗎?

  「所以,您的意思是,這本書沒有出版的價值?」

  「不不不,我沒有這麼說,」威廉斯搖了搖頭,「我說的是,這本書在我們這裡沒有出版的可能性。也許有別的出版社願意冒險——那些小出版社,或者那些專門出純文學的出版社,他們也許會喜歡這種東西。但史密斯與埃爾德不是那種出版社,我們的讀者群不是那種讀者。」

  他站起身來,走到窗邊,看著外面艦隊街的車水馬龍。

  「克萊門斯先生,我再說一遍,你寫的東西非常好。你的文字功底,你的敘事能力,你對人性的洞察力,這些東西都不是一朝一夕能練出來的。」

  他轉過身來,看著理察。

  「你有沒有想過,用你的能力,寫點別的?」

  「別的?」

  「寫點大家想看的東西,多寫一些愛情故事!」威廉斯說,「您有這個能力,你的文字可以給讀者情緒價值,能讓讀者進入思考,但你只是選擇不這麼做。」

  理察沒有回答。

  「這本書我們暫時沒有辦法考慮,」威廉斯走回桌邊,把那疊手稿整理好,遞還給理察,「但如果你有下一本書的話,我希望能先看看。」

  理察接過手稿,正要起身,威廉斯又補了一句。

  「不過,下次來的時候,不用再帶推薦信了。報你的名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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