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澄清與聲明
一天下午,沈逸川正在書房裡寫《借槍》的新一章,電話鈴響了。他拿起聽筒,陳國華的聲音從那邊傳來,比平時嚴肅得多。
「沈先生,查清了。」
沈逸川的手指在筆桿上頓了一下。「誰?」
「吳某某。演丁修那個。」陳國華的語速不快,像是在斟酌每個字,「小報的記者他認識,照片是片場拍的,但消息是他遞出去的。他記恨您當初替方若雲擋酒,一直想找機會報復。電影火了,他的身價漲了,覺得自己有底氣了,就把照片和那些捕風捉影的『線索』給了小報。」
沈逸川沉默了很久。他想起那次聚餐,吳某某端著酒杯走到方若雲面前,笑嘻嘻的,不依不饒。他接過那杯酒,一飲而盡,說「她明天有哭戲,這杯我替了」。吳某某當時訕訕地笑了笑,轉身走了。他以為這件事過去了。沒想到那個人記了這麼久,記到電影火了,記到自己成了「明星」,記到終於找到了報復的機會。
「劇組已經決定了,」陳國華的聲音繼續從聽筒里傳來,「第三部不再用他。同時發表聲明澄清事實,還您和方小姐清白。這種害群之馬,不能留。」
沈逸川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縫。「按你們的規矩辦吧。」
他掛了電話,把聽筒放回去,在書房裡坐了很久。林婉清推門進來,看到他臉色不好,問怎麼了。他把事情說了一遍,她聽完,沒有說什麼,只是把手搭在他肩上,輕輕按了一下。
第二天,《香港商報》刊登了劇組的聲明。措辭嚴謹,語氣克制,但每一個字都踩在關鍵處——「吳某某因個人恩怨泄露不實信息,劇組已終止與其合作。沈逸川先生與方若雲小姐系正常工作關係,不存在『密會』等不實描述。」
幾家大報也轉載了聲明。茶樓里,沈逸川坐在角落裡,帽子壓得很低,圍巾裹住了半張臉。他沒有去聽議論,但議論還是從四面八方湧進來,擋不住。靠窗那桌,一個穿著格子西裝的中年人把報紙拍在桌上。
「這個吳某某,人品太差!他能出名完全是因為演了李少將寫的丁修這個形象,現在反過來害李少將,忘恩負義!」
對面的人接話:「這種人在劇組,早晚是禍害。踢出去好,誰敢再用他?」旁邊有人感慨:「聽說好幾個導演都說了,這樣的人不敢用。今天能害編劇,明天就能害導演。誰願意在劇組裡放一顆定時炸彈?」另一個喝了一口茶,慢悠悠地補了一句:「活該。自作孽不可活。」
張一鶴的電話是在聲明見報後第二天打來的。
「沈先生,『少將信箱』收到大量支持您的來信。要不要我念幾封?」
「念。」
張一鶴清了清嗓子。「這封署名『九龍老讀者』:『李少將,我們都相信你。那個吳某某就是嫉妒,自己演了個好角色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您別往心裡去。』」他又念了一封,「這封署名『旺角家庭主婦』:『李少將,那些小報編的故事我們從來不信。您好好寫小說,我們好好看。』」
張一鶴頓了一下,語氣變得有些微妙。「還有一封……沈先生,您要做好心理準備。」
「念。」
「有個讀者問:『李少將,您會不會考慮納方若云為妾?香港法律又不禁止。您剛買了一大一小兩套房,是不是就是為這個準備的?』」
沈逸川握著聽筒,沉默了很久。窗外九龍塘的陽光很好,梧桐樹的新葉在風中輕輕搖著。他看著那些嫩綠的葉子,腦子裡卻翻湧著別的東西。納妾,兩套房,這些字眼像針一樣扎在他心裡。他想起林婉清說的那句話——「我知道。但別人不知道。」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那位讀者。
「這封信,我自己回。」他說。
那天晚上,沈逸川坐在書桌前,檯燈的光照在稿紙上,照在那支鋼筆上。他拿起筆,在稿紙上寫下了幾行字。
「我與林婉清相識於抗戰時期的重慶。那時我還不是少將,她也不是什麼太太。我們是在一個朋友的聚會上認識的,她穿一件淡藍色的旗袍,安安靜靜地坐在角落裡,不怎麼說話。後來我們結了婚,從南京到重慶,從重慶到香港。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她當掉了自己的手鐲補貼家用,五塊錢,撐了半個月。那是她祖母傳下來的,戴了十幾年,從沒離過手。我這一生,只忠於她一個妻子,不會納妾。」
他寫到這裡,停了一下,把筆放下,把稿紙拿起來看了一遍。又拿起筆,繼續寫。
「我與方若雲小姐只是《繡春刀》拍攝期間的編劇與演員關係,沒有超出工作的任何交往。她是一個優秀的女演員,演戲認真,為人低調。希望大家不要冤枉了方小姐,不該被流言中傷。」
寫完之後,他把稿紙折好,裝進信封,在封面上寫了「少將信箱」四個字。信封的邊角微微翹起,他用茶杯壓住,怕被風吹走。林婉清從廚房出來,看到他坐在書桌前發呆,走過來看了一眼信封。她沒有問寫了什麼,只是把一杯熱茶放在他手邊,轉身走了。
方若雲是在自己的公寓裡看到這份聲明的。那天沒有戲,她一整天沒出門。阿珍把報紙從門縫裡塞進來的時候,她正在沙發上發呆。她拿起報紙,翻到「少將信箱」那一版,沈逸川的聲明用加粗字體印在欄目中間,很顯眼。
她讀了一遍。又讀了一遍。
沈逸川在聲明中替她說話,保護她的名聲,沒有讓她難堪。他說她「優秀」,說她「演戲認真,為人低調」。他本可以只說「沒有超出工作的任何交往」,但他多寫了幾句。她應該高興。但她的心裡像壓了一塊石頭,越來越重,重到她喘不過氣。
阿珍推門進來,看到方若雲坐在沙發上,手裡攥著那份報紙,指節泛白。她在方若雲旁邊坐下,伸手拿過報紙看了一眼。
「這不是挺好的嗎?沈老師替你說話了,澄清了。以後沒人亂寫了。」
方若雲搖了搖頭。她的聲音很輕,輕到像是在跟自己說。
「我寧願他罵我,也不願他這麼替我想。」
阿珍不明白。「為什麼?」
方若雲靠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什麼也沒有,但她的目光落在那裡,像是能看到很遠的地方。「他寫周書真,寫林婉清當手鐲,寫一生只忠於妻子。他越是深情,越是表明我永遠沒有機會。」她頓了頓,「他的好,是對另一個女人的好。我永遠只是旁觀者。」
阿珍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咽了回去。
那天夜裡,方若雲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月光從窗簾的縫隙里漏進來,在天花板上畫出一條細細的亮線。她把那份報紙放在床頭柜上,關燈後又打開,讀了第三遍。那句「希望大家不要冤枉了方小姐」讓她心裡發酸。她寧願他罵她,寧願他說「我跟她沒有任何關係,你們不要亂猜」,寧願他把話說得硬一些、冷一些。可他偏不。他連拒絕都拒絕得這麼有風度,這麼替人著想。他越是這樣,她越是放不下。可她寧願他罵她一頓,讓她徹底死心。
她把報紙放回床頭柜上,翻了個身,把被子拉到下巴。窗外九龍塘的夜風輕輕吹過,梧桐樹的新葉沙沙地響。那些聲音很輕,輕到像是在哄一個人入睡。但她睡不著。
聲明見報後的那天晚上,沈逸川一個人坐在書房裡。檯燈的光照在桌面上,照在那支已經幹了的鋼筆上。他把鋼筆擰開,吸滿墨水,又擰上。他沒有寫東西,只是坐著。
林婉清推門進來,把一杯茶放在他手邊。她看了一眼桌上的稿紙,稿紙上已經沒有什麼字了——沈逸川把寫廢的幾頁揉成一團扔進了紙簍。她在他旁邊坐下,把手搭在他手背上。她的手比他的涼,指尖的皮膚粗糙,虎口的老繭硌著他的掌心。
「寫完了?」她問。
沈逸川點了點頭。
林婉清看了一眼稿紙,沒有說話。沈逸川握住她的手,說了一句:「我說的是真話。」
林婉清輕輕「嗯」了一聲,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沈逸川看著窗外,九龍塘的夜色沉沉,梧桐樹的新葉在夜風中輕輕搖著,發出細碎的沙沙聲。他知道,聲明發出去了,事情告一段落。吳某某被劇組除名了,導演們都不敢用他,他的演藝生涯基本斷送。讀者們支持他,茶樓里的人在罵吳某某忘恩負義。緋聞澄清了,沒有人再提方若雲。但他知道,方若雲心裡的那根刺,恐怕沒那麼容易拔掉。她不說,他知道。他什麼都不能做。做了,就是另一根刺。
他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那嘆息很輕,輕到像是被窗外風吹散的一縷煙。林婉清握緊了他的手,他也握緊了她的。
「沈先生,查清了。」
沈逸川的手指在筆桿上頓了一下。「誰?」
「吳某某。演丁修那個。」陳國華的語速不快,像是在斟酌每個字,「小報的記者他認識,照片是片場拍的,但消息是他遞出去的。他記恨您當初替方若雲擋酒,一直想找機會報復。電影火了,他的身價漲了,覺得自己有底氣了,就把照片和那些捕風捉影的『線索』給了小報。」
沈逸川沉默了很久。他想起那次聚餐,吳某某端著酒杯走到方若雲面前,笑嘻嘻的,不依不饒。他接過那杯酒,一飲而盡,說「她明天有哭戲,這杯我替了」。吳某某當時訕訕地笑了笑,轉身走了。他以為這件事過去了。沒想到那個人記了這麼久,記到電影火了,記到自己成了「明星」,記到終於找到了報復的機會。
「劇組已經決定了,」陳國華的聲音繼續從聽筒里傳來,「第三部不再用他。同時發表聲明澄清事實,還您和方小姐清白。這種害群之馬,不能留。」
沈逸川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縫。「按你們的規矩辦吧。」
他掛了電話,把聽筒放回去,在書房裡坐了很久。林婉清推門進來,看到他臉色不好,問怎麼了。他把事情說了一遍,她聽完,沒有說什麼,只是把手搭在他肩上,輕輕按了一下。
第二天,《香港商報》刊登了劇組的聲明。措辭嚴謹,語氣克制,但每一個字都踩在關鍵處——「吳某某因個人恩怨泄露不實信息,劇組已終止與其合作。沈逸川先生與方若雲小姐系正常工作關係,不存在『密會』等不實描述。」
幾家大報也轉載了聲明。茶樓里,沈逸川坐在角落裡,帽子壓得很低,圍巾裹住了半張臉。他沒有去聽議論,但議論還是從四面八方湧進來,擋不住。靠窗那桌,一個穿著格子西裝的中年人把報紙拍在桌上。
「這個吳某某,人品太差!他能出名完全是因為演了李少將寫的丁修這個形象,現在反過來害李少將,忘恩負義!」
對面的人接話:「這種人在劇組,早晚是禍害。踢出去好,誰敢再用他?」旁邊有人感慨:「聽說好幾個導演都說了,這樣的人不敢用。今天能害編劇,明天就能害導演。誰願意在劇組裡放一顆定時炸彈?」另一個喝了一口茶,慢悠悠地補了一句:「活該。自作孽不可活。」
張一鶴的電話是在聲明見報後第二天打來的。
「沈先生,『少將信箱』收到大量支持您的來信。要不要我念幾封?」
「念。」
張一鶴清了清嗓子。「這封署名『九龍老讀者』:『李少將,我們都相信你。那個吳某某就是嫉妒,自己演了個好角色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您別往心裡去。』」他又念了一封,「這封署名『旺角家庭主婦』:『李少將,那些小報編的故事我們從來不信。您好好寫小說,我們好好看。』」
張一鶴頓了一下,語氣變得有些微妙。「還有一封……沈先生,您要做好心理準備。」
「念。」
「有個讀者問:『李少將,您會不會考慮納方若云為妾?香港法律又不禁止。您剛買了一大一小兩套房,是不是就是為這個準備的?』」
沈逸川握著聽筒,沉默了很久。窗外九龍塘的陽光很好,梧桐樹的新葉在風中輕輕搖著。他看著那些嫩綠的葉子,腦子裡卻翻湧著別的東西。納妾,兩套房,這些字眼像針一樣扎在他心裡。他想起林婉清說的那句話——「我知道。但別人不知道。」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那位讀者。
「這封信,我自己回。」他說。
那天晚上,沈逸川坐在書桌前,檯燈的光照在稿紙上,照在那支鋼筆上。他拿起筆,在稿紙上寫下了幾行字。
「我與林婉清相識於抗戰時期的重慶。那時我還不是少將,她也不是什麼太太。我們是在一個朋友的聚會上認識的,她穿一件淡藍色的旗袍,安安靜靜地坐在角落裡,不怎麼說話。後來我們結了婚,從南京到重慶,從重慶到香港。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她當掉了自己的手鐲補貼家用,五塊錢,撐了半個月。那是她祖母傳下來的,戴了十幾年,從沒離過手。我這一生,只忠於她一個妻子,不會納妾。」
他寫到這裡,停了一下,把筆放下,把稿紙拿起來看了一遍。又拿起筆,繼續寫。
「我與方若雲小姐只是《繡春刀》拍攝期間的編劇與演員關係,沒有超出工作的任何交往。她是一個優秀的女演員,演戲認真,為人低調。希望大家不要冤枉了方小姐,不該被流言中傷。」
寫完之後,他把稿紙折好,裝進信封,在封面上寫了「少將信箱」四個字。信封的邊角微微翹起,他用茶杯壓住,怕被風吹走。林婉清從廚房出來,看到他坐在書桌前發呆,走過來看了一眼信封。她沒有問寫了什麼,只是把一杯熱茶放在他手邊,轉身走了。
方若雲是在自己的公寓裡看到這份聲明的。那天沒有戲,她一整天沒出門。阿珍把報紙從門縫裡塞進來的時候,她正在沙發上發呆。她拿起報紙,翻到「少將信箱」那一版,沈逸川的聲明用加粗字體印在欄目中間,很顯眼。
她讀了一遍。又讀了一遍。
沈逸川在聲明中替她說話,保護她的名聲,沒有讓她難堪。他說她「優秀」,說她「演戲認真,為人低調」。他本可以只說「沒有超出工作的任何交往」,但他多寫了幾句。她應該高興。但她的心裡像壓了一塊石頭,越來越重,重到她喘不過氣。
阿珍推門進來,看到方若雲坐在沙發上,手裡攥著那份報紙,指節泛白。她在方若雲旁邊坐下,伸手拿過報紙看了一眼。
「這不是挺好的嗎?沈老師替你說話了,澄清了。以後沒人亂寫了。」
方若雲搖了搖頭。她的聲音很輕,輕到像是在跟自己說。
「我寧願他罵我,也不願他這麼替我想。」
阿珍不明白。「為什麼?」
方若雲靠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什麼也沒有,但她的目光落在那裡,像是能看到很遠的地方。「他寫周書真,寫林婉清當手鐲,寫一生只忠於妻子。他越是深情,越是表明我永遠沒有機會。」她頓了頓,「他的好,是對另一個女人的好。我永遠只是旁觀者。」
阿珍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咽了回去。
那天夜裡,方若雲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月光從窗簾的縫隙里漏進來,在天花板上畫出一條細細的亮線。她把那份報紙放在床頭柜上,關燈後又打開,讀了第三遍。那句「希望大家不要冤枉了方小姐」讓她心裡發酸。她寧願他罵她,寧願他說「我跟她沒有任何關係,你們不要亂猜」,寧願他把話說得硬一些、冷一些。可他偏不。他連拒絕都拒絕得這麼有風度,這麼替人著想。他越是這樣,她越是放不下。可她寧願他罵她一頓,讓她徹底死心。
她把報紙放回床頭柜上,翻了個身,把被子拉到下巴。窗外九龍塘的夜風輕輕吹過,梧桐樹的新葉沙沙地響。那些聲音很輕,輕到像是在哄一個人入睡。但她睡不著。
聲明見報後的那天晚上,沈逸川一個人坐在書房裡。檯燈的光照在桌面上,照在那支已經幹了的鋼筆上。他把鋼筆擰開,吸滿墨水,又擰上。他沒有寫東西,只是坐著。
林婉清推門進來,把一杯茶放在他手邊。她看了一眼桌上的稿紙,稿紙上已經沒有什麼字了——沈逸川把寫廢的幾頁揉成一團扔進了紙簍。她在他旁邊坐下,把手搭在他手背上。她的手比他的涼,指尖的皮膚粗糙,虎口的老繭硌著他的掌心。
「寫完了?」她問。
沈逸川點了點頭。
林婉清看了一眼稿紙,沒有說話。沈逸川握住她的手,說了一句:「我說的是真話。」
林婉清輕輕「嗯」了一聲,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沈逸川看著窗外,九龍塘的夜色沉沉,梧桐樹的新葉在夜風中輕輕搖著,發出細碎的沙沙聲。他知道,聲明發出去了,事情告一段落。吳某某被劇組除名了,導演們都不敢用他,他的演藝生涯基本斷送。讀者們支持他,茶樓里的人在罵吳某某忘恩負義。緋聞澄清了,沒有人再提方若雲。但他知道,方若雲心裡的那根刺,恐怕沒那麼容易拔掉。她不說,他知道。他什麼都不能做。做了,就是另一根刺。
他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那嘆息很輕,輕到像是被窗外風吹散的一縷煙。林婉清握緊了他的手,他也握緊了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