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怒火重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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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檢控官站起來,目光如釘子般釘向陳天衣:「辯方律師,五名被告濫用職權、刑訊逼供的罪名就算有待商榷,但何偉樂死了——這是鐵一般的事實。誰來解釋?誰來扛這條人命?」

  陳天衣微微一笑,不急不慢地整了整袖口:「檢控官閣下,我正在為我的當事人做辯訴,麻煩你稍安勿躁。」

  檢控官碰了個不軟不硬的釘子,面色一滯,嘴角抽了一下,卻沒再出聲。

  陳天衣轉身,目光落在證人席上的張崇邦,語氣平緩卻帶著刀鋒:「張督察,你剛才的證詞指出——你並未在現場目擊整個過程,沒看到何偉樂襲警拒捕,對不對?」

  張崇邦喉結滾動了一下,低聲道:「對。」

  「你親眼見到我的當事人毆打何偉樂,對不對?」

  張崇邦閉了一下眼,睜開:「對。」

  陳天衣點了點頭,忽然往前邁了半步,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像在敲釘子:「那是五個人一起毆打?還是四個人?三個人?兩個人?又或者……只有一個人?」

  「抗議!」檢控官立刻彈起來,聲音又急又亮,「法官閣下,辯方律師故意引導證人,企圖製造對被告有利的假象!」

  陳天衣頭都沒回,聲音卻壓過了他:「法官閣下,法律有條文,律法有尊嚴。搞清楚到底是幾個人毆打何偉樂,才能按法律審判,才能維護香港法治的威嚴——也才能真正告慰死者!」

  法官與左右低語了兩句,敲下法槌,語氣不容置疑:「抗議無效。辯方律師繼續提問。」

  張崇邦的手指在膝蓋上攥了攥,思索了幾秒,嘴唇動了動:「應該是……五名被告都打了。」

  「『應該』?」陳天衣立刻抓住這個詞,嘴角勾起一絲意味深長的笑,語氣卻陡然嚴厲,「張崇邦高級督察,你身為警務人員,應該很清楚——在這麼莊重、嚴肅的法庭上,『應該』兩個字,可完全沒有法律效力!檢控官閣下,我說得對嗎?」

  檢控官無奈地點了點頭,臉色難看。

  「請你仔細回憶一下。」陳天衣放緩了語速,像在哄一個孩子,又像在磨一把刀。

  張崇邦沉默了很久。

  法庭里安靜得能聽見空調的嗡嗡聲,他終於開口,聲音有些發澀:「案發那天晚上,大雨磅礴,又在青衣碼頭,我下車之後是跑過去的……視野太差,場面混亂,我無法確認到底是幾個人毆打了何偉樂。」

  邱剛敖、公子、阿華等人面色一緩,張崇邦,還是念舊情的。

  「但何偉樂確實是被毆打致死。」張崇邦又補了一刀,聲音不大,卻像一把匕首從背後捅了進來。

  陳天衣面色不變,輕輕搖頭:「這是另一個問題。」

  他頓了頓,「也就是說——你不確定是幾個人,對嗎?」

  「對。」

  「據你所言,當晚大雨磅礴,場面混亂。當時你距離案發現場有多遠?」

  張崇邦的喉結又滾了一下:「大概……一百米。不,五十多米……不,十幾米。」

  「好,就算十幾米。」陳天衣笑了一下,那笑容帶著一絲嘲弄,「大雨磅礴,混亂之中,你情緒激動,視線受阻,你沒目睹全程,但你能百分百確定何偉樂沒有襲警拒捕的行為嗎?」

  「抗議!」檢控官再次起立,額頭青筋微跳,「辯方律師這是在用春秋筆法,語言陷阱,故意誘導證人!」

  法官扶了扶金絲眼鏡,語氣平淡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壓:「辯方律師的陳述有理有據,未曾脫離主觀事實。抗議無效。」他頓了一下,目光掃向檢控官,「檢控官,本席審案近千起,很清楚辯方律師的行為是否出格,無需你反覆提醒,請不要再打斷辯方律師的陳述。」

  檢控官面色鐵青,咬了一下後槽牙,緩緩坐下。

  陳天衣朝法官微微一鞠躬,隨即轉向張崇邦,目光如炬:「張崇邦高級督察,請回答。」

  張崇邦的面部肌肉抽搐了兩下,像在跟什麼東西做最後的搏鬥。

  最終,他艱難地吐出兩個字:「不能。」

  「好!」

  旁聽席上,阿華差點叫出聲,被阿荃一把按住。公子攥緊拳頭,指節泛白。

  「都坐下!」邱剛敖低聲喝道,語氣凌厲,「從現在起,誰都不許再出聲,不要影響法官的判斷。」

  幾個人乖乖坐了回去,但眼裡的火光怎麼也壓不下去。


  陳天衣卻沒有急著乘勝追擊,而是緩緩轉向司徒傑,語氣忽然輕描淡寫起來:「司徒sir,據我的當事人邱剛敖先生說,他馬上就要由高級督察晉升總督察,對不對?」

  司徒傑面色慌亂,額頭滲著細汗,顯然有些擔心自己的前程,聽到問話,他低聲說道:「是……如果不是出了這檔子事,他已經是總督察了,警隊最年輕的總督察。」

  「可惜了。」陳天衣搖了搖頭,語氣像在說今天天氣不好,「現在這種情況,邱剛敖就算無罪也不可能晉升了。那麼,你們O記下一步會推薦誰坐那個位子?」

  司徒傑沒有回答,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偏向了一旁的張崇邦——答案已經寫在臉上。

  陳天衣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嘴角微微上揚:「張督察,你說呢?該是誰?」

  張崇邦的嘴唇在發抖。

  「張督察,」陳天衣的聲音忽然冷了下來,一字一句像冰碴子,「我想提醒你——你現在是在宣誓下作證。」

  這句話,和剛才檢控官逼他時一模一樣,只是現在換了立場。

  張崇邦臉上肌肉劇烈抽動,額頭青筋暴起,像是在跟自己的良心做最後一次角力。

  最終,他閉上了眼睛,聲音低得像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是我。」

  陳天衣微微一笑,那笑容溫和得像個教書先生,但說出來的話卻像一把開了刃的刀:「法官大人,張崇邦高級督察無法確認到底是幾人毆打死者,也無法百分百確認死者沒有拒捕襲警的行為,加之他與我的當事人存在明顯的利益競爭關係,其證詞帶有主觀揣測,對我的當事人極不公平。因此,其證詞完全不具備法律效力——懇請法庭不予採納!」

  檢控官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想起法官剛才的警告,嘴唇翕動了兩下,終究沒敢出聲。

  三位法官湊在一起低聲商量了片刻。居中那位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聲音沉穩:「三號證人證詞含糊不清,且與被告邱剛敖存在職務競爭關係,可能影響裁決的公平公正。本席暫時接納辯方意見——三號證人證詞不予採納。檢控官,你可以發言了。」

  邱剛敖握緊的拳頭微微發抖,張德標在旁聽席上長長地吐出一口氣,眼眶泛紅。

  陳天衣微微側頭,目光穿過法庭,落在旁聽席上的高強身上,他嘴角含笑,那意思再明顯不過——兩百八十萬,值不值?

  高強對上他的目光,毫不猶豫地伸出雙手,豎起兩隻大拇指,用力晃了晃。

  高強把手放下來的那一刻,王小玲竟然感到一種莫名的失落,那隻手剛才還搭在她腰上,溫熱又霸道。

  然而她還沒來得及細想,突然感覺後腰一緊,那隻手又進去了,五指張開,整個掌心貼著她腰側的皮膚,比剛才還放肆。

  「你——」王小玲猛地偏過頭,美目含煞。

  「噓。」高強湊到她耳邊,聲音低得像氣音,熱氣噴在她耳廓上,「別說話,看戲。」

  王小玲咬住下唇,耳根紅透,卻真就沒再出聲。

  此時,檢控官站了起來,面色前所未有的嚴肅,他沒有再看陳天衣,而是直面法官,聲音低沉卻字字鏗鏘:「法官閣下,無論辯方律師的陳述多麼精彩,多麼天花亂墜,但事實是何偉樂死了,這是一條人命!我想,香港法律還沒到漠視人命的地步。」

  法庭里的空氣又沉了幾分。

  法官微微點頭,目光轉向陳天衣:「請辯方律師辯訴。」

  陳天衣站起身,卻沒有立刻說話,他先慢慢整了整領帶,又拿起桌上的文件翻了翻,似乎在吊足了所有人的胃口之後,才抬起頭,聲音不大,卻清清楚楚地送進每一個人的耳朵里:「法官閣下。首先,檢控官身為律政司的專業人員,竟然用『香港法律還沒到漠視人命』這種低端話語來刺激各位法官,企圖影響法庭做出不公正判決。這本身就是極其不講法律、極不專業的行為。更何況,他這句話隱含了對香港司法公正的懷疑,我很懷疑,律政司究竟是怎麼選人的?」

  這話已經純屬人身攻擊了,檢控官猛地站起來,臉色漲紅:「你——」

  「法官大人!」陳天衣驟然提高音量,乾淨利落地蓋過了檢控官的聲音,「關於何偉樂之死,我有新的證據呈上!」

  他舉起手中的文件,動作乾脆得像拔槍。

  「法醫在何偉樂的嘴巴、指甲中,發現大量不明物體及纖維。經送檢化驗,這些物質與我的當事人——招志強,也就是『公子』身上的DNA明顯相符。」陳天衣頓了一下,目光掃過整個法庭,聲音沉穩如鐵,「事實證明——何偉樂當時確實有拒捕、襲警的行為。」


  檢控官面色驟變,嘴唇微張,卻什麼也沒說出來。

  法庭工作人員將文件分別呈給三名法官和檢控官。

  法官們一頁頁翻看,眉頭微擰,檢控官接過文件,手指微微發抖,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後慢慢合上,沉默不語。

  法官放下文件,目光平靜地望向檢控官:「檢控官,你還有沒有要陳述的?」

  檢控官沉默了片刻,搖了搖頭。

  法官轉向被告席:「被告,有沒有要說的?」

  邱剛敖立刻站了起來,他的脊背挺得筆直,目光平視前方,聲音不大,卻每個字都像是在磨盤上碾過的:「法官閣下。我從警多年,從警員、警長、督察到高級督察,每一步,都是為了守市民、破大案、保護無辜的人。那晚,我們面對的是惡性綁架,人質隨時會被撕票。我們全隊只想搶時間救人,想保住那條命。」

  他頓了一下,喉結滾動了一下,「我承認——情急之下,審訊手段可能激烈了一點。但我們沒有傷人的意圖,沒有殺人的意圖,更沒有濫用暴力的意圖,我們是救人的警察,是香港秩序和法律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是行兇的罪犯。」

  他的目光掃過三位法官,最後落在旁聽席上,像是在看那些他不認識的人,又像是在看整個香港,「懇請法庭區分:『履職情急之下的過失』與『惡意刑事犯罪』的本質區別。我的陳述完畢。」

  他坐了下來,身姿依舊筆直。

  法官點了點頭,目光轉向陳天衣:「辯方律師,請做最後陳述。」

  陳天衣站起身,朝法官深深一鞠躬,然後抬起頭,聲音平穩卻帶著一種讓人無法忽視的力量:「法官閣下。我認為本案絕對不構成濫用職權罪,也不構成過失殺人罪。理由有三。」

  他豎起一根手指。

  「第一,情境合法,上級默許。案發時是緊急營救行動,人質命懸一線,屬於法律明確認可的緊急避險場景,而且上級默許我的當事人採取過激行為,他們的行為源於救人,而非作惡。」

  第二根手指豎起。

  「第二,因果存疑,疑罪從無。控方沒有目擊證據,沒有排他性的死因證據,無法證明我的當事人的行為直接導致了何偉樂的死亡,按照刑事審判『疑罪從無』的原則,不應將所有疑點全部歸於被告。」

  第三根手指豎起。

  「第三,正當防衛,動機純粹。五名被告全部是優秀警員,履職救人,臨危破局,加之死者何偉樂有明顯拒捕和襲警行為,五名被告進行了正當防衛,如果因為嫌犯死亡,正常履職的警員就被追究刑事責任,甚至入獄服刑,那將會完全違背警隊的天職與司法的公平。如果再發生類似的案件,一線警員在執行任務時會束手束腳,最終受害的,是全香港的市民。」

  他放下手,聲音放緩,卻更加篤定:「綜上所述——所有罪名不成立,懇請法庭,當庭無罪釋放!」

  法庭里安靜了整整五秒。

  法官與左右低語了幾句,居中那位法官扶了扶眼鏡,聲音沉穩如鍾:「由於本案案情複雜,辯方律師提供了新的證據,本席需要時間合議。現在休庭,三十分鐘後,宣判結果。」

  法槌落下,「砰」的一聲,像一扇門的關閉,又像另一扇門的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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