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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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起之後,梁正賢開始帶她出去旅遊,出去一些她以前只在電視裡見過的場合。

  第一次是私人酒會,在外灘一棟老建築的天台。

  王漫妮穿著梁正賢送的那條黑色吊帶長裙,腳踩一雙細高跟,手裡端著一杯香檳,站在天台邊上,風吹過來的時候裙擺輕輕擦過她的腳踝。

  她低頭看了一眼杯子裡細密的氣泡,又抬頭看了一眼面前的人群...男人們西裝革履,女人們禮服精緻,每個人說話的聲音都不大,但每個人臉上都帶著一種從容的笑意。

  她以前在店裡也見過有錢人。

  但那是隔著櫃檯的...她在裡面,客戶在外面,她彎腰遞上商品,客戶刷卡走人。

  那種距離是固定的,像一道看不見的玻璃牆,她在這邊,他們在那邊。

  但現在她站在他們中間了。

  有個穿深灰色西裝的中年男人走過來跟梁正賢碰杯,聊了幾句最近的市場行情。

  王漫妮站在旁邊聽著,聽不太懂,但保持著微笑。

  那人走的時候看了她一眼,朝她點了點頭,她也點了點頭回禮。

  就這麼一個簡單的動作,她心裡竟然湧上來一點說不清的滿足感...對方把她當成了「圈子裡的人」,而不是「帶過來的女伴」。

  她知道自己這種心態有點虛榮。但她不否認,這種感覺讓她上癮。

  第二次是慈善拍賣會。

  場地在一家五星級酒店的宴會廳,巨大的水晶吊燈把整個大廳照得亮如白晝。

  王漫妮坐在梁正賢旁邊,面前擺著精緻的菜單和一本拍賣圖錄。

  她翻開圖錄看了一眼,第一件拍品是一幅油畫,起拍價十八萬。她不動聲色地合上圖錄,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

  拍賣開始之後,她看著那些人舉牌...動作都很隨意,有的人甚至連牌子都懶得舉,朝拍賣師點一下頭就算出價了。一件起拍價三十萬的玉雕擺件,被一個坐在前排的女人舉了兩次牌就拿下了,前後不到一分鐘。

  四十萬,成交,連眼睛都沒眨一下。

  王漫妮坐在座位上,表面平靜,內心翻湧。

  她想起自己在店裡為了做成一個幾萬塊的單子,要彎腰陪笑大半天,有時候客戶試了七八個包最後什麼都不買,她還得笑著說「歡迎下次再來」。

  而在這裡,四十萬的東西,人家舉兩次牌就帶走了。

  她轉頭看了一眼梁正賢。

  他靠在椅背上,目光落在拍賣台上,表情很平淡,顯然對這種場面已經習以為常了。他感覺到她的目光,偏過頭來,低聲問:「怎麼了?」

  「沒什麼。」她說,「就是覺得,有點不真實。」

  梁正賢笑了一下,沒說什麼,伸手在桌下握了一下她的手。

  第三次是一場高端紅酒品鑑會,在法租界一棟老洋房裡。

  主人是個法國人,在中國做了十幾年紅酒生意,中文說得很流利,偶爾蹦出幾個法語詞。

  王漫妮端著酒杯,學著旁邊人的樣子先看顏色,再搖杯,再聞香氣,最後喝一小口在嘴裡含一會兒再咽下去。

  她其實分不太出那些複雜的風味描述里說的「黑醋栗」「雪松」「皮革」到底是什麼味道,但她記住了幾個關鍵詞,偶爾插上一兩句話,居然也能接得上。

  散場的時候,梁正賢問她:「今天感覺怎麼樣?」

  王漫妮想了想,說:「比上次好一點。」

  梁正賢笑了一聲:「進步很快。」

  「那當然,」王漫妮說,語氣裡帶著一點她自己都沒察覺到的得意,「我學東西很快的。」

  那天晚上回到出租屋,她站在那面窄小的穿衣鏡前面,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她穿著一條酒紅色的連衣裙,是梁正賢送的,耳朵上戴著一對小巧的珍珠耳環,也是他送的。

  她轉了個身,裙擺輕輕揚起來。

  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忽然覺得有點陌生...這個人還是王漫妮嗎?還是那個每天早上到店、站到腰疼也不敢坐下來的櫃姐嗎?

  她說不清楚。

  但她知道,她不想回到過去了。

  梁正賢對她大方,這一點從一開始就很明顯。


  在一起沒幾天,他就在手機上給她轉了一筆錢,五萬塊,備註寫的是「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王漫妮看到轉帳提示的時候,盯著屏幕看了好一會兒,然後按了退還。

  過了幾分鐘,梁正賢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怎麼退了?」

  王漫妮靠在床頭,語氣很平靜:「我不用你的錢。」

  「不是給你的,就是讓你買點東西。」梁正賢在電話那頭說,語氣帶著點無奈,「上次你不是說想換個包嗎?」

  「我是想換包,但我會自己買。」王漫妮說,「你的錢你自己留著。」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然後梁正賢笑了一聲:「行,聽你的。」

  掛了電話之後,王漫妮把手機放在床頭柜上,盯著天花板發了一會兒呆。

  五萬塊,她不是不想要。

  她站櫃檯一個月底薪加提成,好的時候能拿到兩萬左右,差的時候也就一萬出頭。五萬塊差不多是她三個月的收入了。但她不能收。

  她心裡有一條線,很清楚。

  梁正賢送她裙子、送她香水、送她首飾,這些她都收了。

  在她看來,這些是「禮物」,是感情的證明,是一個男人追女人時該花的錢。

  但現金不一樣。一旦她收了他的轉帳,兩個人的關係就變味了...她就成了「被養著的那個人」,她就低了。

  她不想那樣。

  她跟梁正賢在一起,是因為他這個人有魅力、有見識、對她也好。

  她不想讓別人在背後說「那個王漫妮就是看上了人家的錢」,更不想讓自己這麼看自己。

  她在這段關係里要的是平等。

  過了幾天,梁正賢帶她去逛街。

  路過卡地亞的時候他停下來,指了指櫥窗里的一條項鍊,說進去看看。王漫妮拉住了他,說不用,她不需要。梁正賢看了她一眼,沒堅持,但走了幾步之後又說:「那你總得讓我給你買點什麼吧?」

  「你送我的東西已經夠多了。」王漫妮說。

  「那些不算。」

  「怎麼不算?」

  梁正賢想了想,說:「那些是我自己想送的,不是你開口要的。性質不一樣。」

  王漫妮被他這個邏輯逗笑了,但還是搖了搖頭:「反正我不要。」

  梁正賢看著她,目光裡帶著一點琢磨不透的東西。過了幾秒,他說:「那你請我吃飯吧。」

  王漫妮愣了一下:「什麼?」

  「你請我吃飯。」他重複了一遍,「你總得讓我花你一點錢,不然我心裡不平衡。」

  王漫妮看著他,忍不住笑了出來:「行,請你吃飯。」

  她帶他去了一家她常去的本幫菜館,不大,藏在一條小巷子裡,但味道很正宗。

  梁正賢坐在那張有點搖晃的塑料椅子上,看著牆上貼的菜單,皺了皺眉但還是笑著說:「你帶我來這種地方,倒是挺會省錢的。」

  「便宜不一定沒好貨。」王漫妮給他倒了一杯茶,「你試試他們家的紅燒肉,比那些五星級酒店做得好吃多了。」

  菜端上來之後,梁正賢吃了一口紅燒肉,點了點頭:「確實不錯。」

  王漫妮看著他坐在那張簡陋的塑料凳子上,穿著幾萬塊的西裝,用著一次性筷子吃紅燒肉,畫面有一種說不出的反差感。

  她笑了一下,低頭夾了一塊排骨。

  結帳的時候,帳單一百八十三塊。王漫妮掃碼付了錢,梁正賢就坐在對面看著,沒有搶。她付完錢抬起頭,對上他的目光,他嘴角帶著一點笑。

  「怎麼了?」她問。

  「沒什麼,」他說,「就是覺得,你付錢的樣子挺好看的。」

  王漫妮白了他一眼,但嘴角是彎的。

  她知道,一頓飯一百多塊錢,跟他送她的東西比起來根本不值一提。

  但這種「我也能請你吃飯」的感覺,讓她覺得兩個人是平等的。

  她不是在花他的錢,她也在付出。哪怕這種付出在他眼裡可能微不足道,但對她來說很重要。

  她需要這個。

  沒有這個,她在這段關係里就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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