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媽等我回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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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季開口的瞬間,黑人小哥的眼睛瞪圓了。

  這是一種極其罕見的音色。

  帶著顆粒感的歐美藍調質感,像是黑膠唱片播放時那種沙沙的底色。

  哪怕只是輕輕吐字,聲音也極具穿透力,穩穩地壓住了吉他的伴奏,慵懶鬆弛的咬字里,透著老派靈魂樂的味道。

  前世的林季,受限於嗓音條件,很多高難度的技巧只能停留在理論層面。

  但這具身體的聲帶,簡直是上帝的禮物。

  他刻意壓低了喉頭,用接近哽咽的狀態處理主歌,然後毫不費力地從低語般的呢喃拉升到極具穿透力的混聲。

  人群原本還有些許輕視的雜音,此刻瞬間死寂。

  「I'm a deadman walking, with a ghost inside my head!」

  (我是一個行屍走肉,腦海里住著一個鬼魂!)

  「Living in a story that I can’t retell.」

  (活在無法複述的故事裡面)

  「They say I'm breathing but I'm dead inside...」

  (他們說我還在呼吸,但我的靈魂早已死去)

  「Just a deadman walking!」

  (不過是一具行走的屍體!)

  他的聲音像是擁有了生命,在懸崖峭壁上自由地舞蹈,時而攀上雲端,時而俯衝入海,每一個轉音都絲滑得令人頭皮發麻。

  人群越聚越多。

  原本只是路過的人,被這極具衝擊力的歌聲硬生生拽住了腳步,圍觀的圈子越來越大。

  人群中,一個舉著手機錄製Vlog的白人小胖子把鏡頭對準了林季。

  那個穿著戲服的小丑停下了拋接彩球的動作,呆呆地看著這邊。

  副歌部分到來。

  林季的手指把掃弦的力度推向頂峰,配合著旋律的推進,整首歌壓抑的情緒在這個時刻徹底爆發!

  Cause I wanna make you scream oooohh

  (我要聽夜色崩裂)

  If it was up to me

  (若命運由我執筆)

  I』d give you my soul

  (願以靈魂相抵)

  I’m a dead man

  (我化作囚魂)

  尾音處,他加了一個不規則的喉頭顫音,那是一種老派靈魂歌手慣用的技巧,帶著克制又精準的撕裂感。

  這種對嗓音變態級別的控制力,讓一旁的黑人小哥渾身起了厚厚一層雞皮疙瘩。

  這首歌的難度極高,音域跨度大,真假音轉換頻繁,還需要極強的氣息控制來支撐那些長音。

  但在林季這裡,一切都像喝水一樣簡單。

  他閉著眼睛,沉浸在旋律里,享受著這具完美軀體帶來的演唱快感。

  前世那段再也無法開口唱歌的灰暗日子,在這一天,被這具身體的強悍天賦徹底粉碎。

  一曲終了,最後一個音符消散在空氣中。

  林季垂下眼,長長地呼出了一口氣。

  爽!

  太特麼爽了!

  這種毫無保留、酣暢淋漓的演唱,這就是他兩輩子都在追求的東西。

  現場鴉雀無聲。

  足足過了三秒。

  「Oh my f**king god…」人群中,那個錄視頻的白人小胖子爆了句粗口。

  緊接著,掌聲、口哨聲、尖叫聲,如同海嘯般爆發出來。

  幾個穿著嘻哈服飾的黑人青年瘋狂地吹著口哨,幾個女孩大聲喊著「安可」。

  有人往地上的吉他盒裡扔零錢,甚至還有十塊、十美元、二十美元的鈔票,很快,吉他盒裡就堆滿了花花綠綠的美金。


  林季摘下吉他,遞還給還沒回過神來的黑人小哥。

  「謝謝你,夥計。你的吉他很棒。」

  黑人小哥愣愣地接過吉他,低頭看了眼自己的吉他盒。

  短短一首歌的時間,裡面的錢比他平時唱一下午還多。

  「兄弟!你太牛逼了!」他回過神來,一把抓住林季的手臂,「等等,這些錢……」

  他彎腰抓起吉他盒裡的鈔票,看都沒看,直接往林季手裡塞。

  林季一愣,隨即笑了,把手往回抽:「不用了,這是你的場子。」

  「絕對不行!」黑人小哥不由分說,把錢塞進他的口袋,「街頭有街頭的規矩,這是觀眾給你的致敬,我馬庫斯絕不占兄弟便宜!」

  林季低頭看了眼鼓鼓囊囊的口袋,有些哭笑不得。

  「你叫什麼名字?」黑人小哥問。

  「林季。」

  「林——季。」他努力學著發音,然後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我叫馬庫斯。記住這張臉,下次路過這兒,隨時上來玩。我的場子,永遠歡迎你。」

  林季笑著點點頭。

  「嘿!帥哥!那首歌叫什麼名字?在Spotify上能搜到嗎?」人群中,一個女孩大聲喊道。

  「《Deadman》。」林季拿起麥克風大聲回答,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是我自己寫的歌。」

  「哇哦!」

  人群中又是一陣驚嘆。

  林季放下麥克風,他轉身準備離開,人群自動為他讓開了一條路。

  「嘿!等一下!請等一下!」

  一個穿著休閒西裝、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白人男人從人群里擠了出來,攔在林季面前。

  「你好,年輕人。」男人喘著氣,眼睛裡閃爍著獵人看到獵物的光芒。

  「你好。」林季停下腳步,疑惑。

  「我叫大衛·瓊斯。」男子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了過來,「我是華納音樂的A&R經理。你的表演,非常精彩。剛才那首歌,真的是你自己獨立創作的?」

  林季停下腳步,目光掃過名片。

  【華納音樂集團(Warner Music Group)】

  【A&R經理:大衛·瓊斯】

  A&R(藝人與產品部),說白了就是唱片公司里專門負責發掘新人和協助製作的業務骨幹。

  街頭偶遇頂級星探,這種好萊塢電影裡用爛了的爽文橋段,居然真切地發生在了自己身上。

  林季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個滿臉期待的中年人,伸手接過了名片。

  「是的。請問有什麼事嗎?」

  「我剛才聽了你的演唱,非常震撼。」大衛推了推眼鏡,語氣誠懇地說,「你的嗓音條件是我這幾年見過最出色的。有沒有興趣聊聊?我們公司對你這樣的獨立音樂人……」

  「抱歉,大衛先生。」

  林季打斷了他,隨手將名片塞進兜里。

  「我現在沒有時間,我媽燉了湯,等我回家吃飯呢。」

  大衛·瓊斯愣了一下。

  他做了二十年星探,大概頭一回被人用這個理由拒絕。

  「不過,我會認真考慮的。如果有意向,我會聯繫你。」

  說完,林季禮貌地點了點頭,轉身擠出人群,離開了。

  「嘿!名片上有我的電話!隨時打給我!隨時!!!」大衛·瓊斯在後面大聲喊道,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林季沒有回頭,只是背對著他,抬起右手揮了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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