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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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鎮黨支部建起來了。

  這兩個月里,戴維經常組織活動, 生活會, 學習會。

  講黨章,一字一句,不著急,不敷衍。

  他也講陳時安語錄。

  不是從哈里斯堡發下來的紅頭文件,是他自己抄的,抄在筆記本上,一頁一頁,字跡工工整整。

  陳時安在記者會上說的那句話,他抄在第一頁:

  「凍死的人不會回來了。但還活著的人,不能再凍死了。」

  他講這句話的時候,台下有人流淚了。

  不是哭,是眼淚自己掉下來的。

  因為他們就是那些「還活著的人」。

  這兩個月里,小鎮上三百多口人,符合年齡的全都入了黨。

  戴維從一個人變成了一整本花名冊的支部主席。

  這天晚上,他把丹尼留了下來。

  屋裡沒有別人,只有他們兩個。

  戴維看著丹尼道:

  「下個月,哈里斯堡。人民黨第一屆黨代表大會。全聯邦各地的代表都會去。」

  丹尼看著他,沒說話。

  戴維從帆布包里拿出一個信封,遞給丹尼:

  「支部推薦你去。你是我們支部的第一個黨員,也是這個鎮上第一個給領袖寫信的人。」

  「你應該去。打開看看。」

  丹尼沒有接信封。

  他坐在那裡,看著牆上的那面黨旗,沉默了很久。

  「我去幹什麼?」

  他的聲音有點啞。

  「戴主席,我沒出過這個縣。我這輩子,最遠去過威利斯頓,那是縣城,開車兩個小時。」

  「哈里斯堡……三千里?我連飛機都沒坐過。」

  他停了一下,像是在算距離,又像是在給自己壯膽。

  「三千里。我去了,能找到地方嗎?」

  「萬一說錯了什麼,給支部丟人怎麼辦?」

  戴維看著他,沒有笑。

  「去開會,去聽領袖講話。」

  「你不需要懂什麼,你站在那裡,就是最好的代表。」

  「去看一看,這個黨不只是我們這一個支部,不只是這個小鎮,不只是明尼蘇達。」

  「是幾十個州,幾千萬人。你去看一看,回來告訴我們。」

  丹尼沒有接話。

  戴維把信封往他面前推了推:

  「三千里,但你不會是一個人去的。哈里斯堡會有人接你,到了總部,會有同志接待你。你不是一個人。」

  丹尼猶豫了一下,接過信封,撕開。

  裡面有一張摺疊的紙,是支部的推薦信,上面蓋著支部的章。

  還有一張下個月的車票。

  車票下面,是幾張嶄新的紙幣。

  不多,但夠來迴路上的飯錢了,還能剩一點。

  丹尼看著那些錢,手指捏著紙幣的邊角,捏了很久。

  「這是黨給的。」

  戴維說。

  「領袖說了,不能讓任何一個代表因為路費來不了。」

  丹尼張了一下嘴,沒說出話。

  他把車票和推薦信重新塞進信封,又把信封塞進棉襖的內兜里,用手拍了拍,確認它不會掉出來。

  「我去。謝謝你,戴主席,謝謝你推薦我去。」

  ——————————

  芝加哥,一處華裔黨支部。

  支部主席林國棟站在前面,看著面前的幾個人。

  他們都是這條街上的商戶,中餐館的老闆、雜貨店的店主、理髮館的師傅。

  「這次的黨代表大會,你們去。」

  林國棟沉聲道。

  「一定要遵守規矩。不要給我們華裔丟人。領袖是我們的族裔,我們更要維護好自身的形象。」

  幾個人點頭應是。


  自從領口別上人民黨的黨徽後,生活好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以前收保護費的混混不來了,以前嫌棄他們的人,現在臉上也帶著微笑了。

  林國棟從抽屜里拿出幾個信封,一個一個遞過去。

  「這是支部的推薦信。到了哈里斯堡,憑這個報到。」

  幾人接過信封,小心翼翼地放進內兜里。

  ————————————

  全聯邦各地黨支部都選出了自己的代表。

  大的支部,黨員成千上萬,代表名額也多,一個支部派出十幾個人,包一輛大巴,浩浩蕩蕩地出發。

  小的支部,像丹尼這個小鎮,只有一個人。

  一個人,一張車票,一個帆布包,孤零零地踏上三千里的路。

  隨著會議時間越來越近,所有人都開始出發了。

  從西維吉尼亞的礦區。

  一輛破舊的大巴車凌晨四點發動,車上坐著十五個礦工。

  有人靠在窗邊補覺,有人借著車內的燈光翻會議手冊,有人沉默地看著窗外漆黑的礦山。

  從肯塔基的山溝里,一輛皮卡載著七個人,凌晨三點就出發了,路不好走,顛簸得厲害,但沒有一個人抱怨。

  從密西西比的棉花地,一群農民拼了兩輛車,天不亮就在路口集合。

  有人帶了自家做的三明治,有人帶了一壺咖啡,有人什麼也沒帶,只帶了一面疊得整整齊齊的黨旗。

  從底特律的汽車工廠,一列火車載著上百名工人代表。

  車廂里擠得滿滿當當,有人站著,有人坐在地上,有人在過道里分發資料。

  從芝加哥的工人區,一輛灰狗巴士坐滿了人。

  行李架上塞滿了帆布包和行李箱,有人把黨徽別在帽子上,有人別在夾克上,有人別在襯衫口袋上,緊貼著心臟。

  從加利福尼亞的洛杉磯,一架飛機載著西海岸的代表團。

  有人第一次坐飛機,緊張得手心出汗,旁邊的人握了握他的手說:

  「沒事,我也是第一次。」

  他們來自不同的地方,說著不同的口音,穿著不同的衣服。

  有人穿著工裝褲,有人穿著舊西裝,有人穿著格子襯衫,有人穿著洗得發白的夾克。

  但他們的胸口都別著同一枚黨徽——藍底金星。

  在五月的陽光下。

  在灰濛濛的天光下。

  在凌晨的黑暗中。

  在黃昏的餘暉里,閃著光。

  他們坐著大巴、皮卡、火車、灰狗、飛機、順風車,從四面八方,向著同一個方向,晝夜不停地趕路。

  有的從隔壁州來,幾個小時就到了。

  有的從西海岸來,要橫穿整個大陸。

  有的從南方的邊境來,要穿過沙漠、平原、河流。

  他們不像去開會的,像是去朝聖的。

  他們帶著黨徽,帶著黨旗,帶著那本手抄的語錄,帶著一腔從冬天燒到春天的火。

  朝聖。

  不是宗教,是信仰。

  信仰不是跪下來磕頭,是站起來跟著他走。

  他們跟著了。

  從冬天跟到春天,從明尼蘇達跟到哈里斯堡。

  現在,他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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