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分成條款
赫伯特指著條款上的內容,繼續說著:「現在草案里寫的,每張專輯/單曲唱片2美分的機械複製版稅,完全體現不出這首歌的真實價值,我相信大家都同意這一點吧?」
阿曼達的律師顯然並不專精娛樂法,被噎了一下,一時語塞,下意識地看向僱主。
阿曼達皺著眉頭沉默片刻,緩緩點頭,她也清楚,沒有《Y.M.C.A.》,他們根本沒有底氣和華納這種巨頭談合約,這首歌的價值,確實不止2美分的版稅。
赫伯特趁熱打鐵,翻到合約的補充條款部分:「除了齊克先生要擔任這首歌製作人,這意味著他應該拿到3%銷售額的版稅;我們還要求增加一個額外分成條款:海妖樂隊作為演唱者,從唱片公司拿到的、與這首歌相關的所有版稅,齊克先生都要拿到相應分成。
如果是發行單曲,齊克先生分20%;如果是收錄在專輯中,則根據其他歌曲的熱度、樂評、銷量水平浮動分成。要是將《Y.M.C.A.》作為專輯主打歌,分成比例是15%;如果綜合評估下來,專輯中所有歌曲的素質均超過《Y.M.C.A.》,分成比例最低為1%。」
「不行!」阿曼達立刻提出異議,臉色瞬間沉了下來,「這些分成是從我們樂隊成員拿到手的版稅里分,這太不合理了,我們付出了演出和錄製的成本,憑什麼要分給他這麼多?」
之前一直保持沉默的蒂諾皺起眉頭:「齊克,這和我們之前說好的不一樣!我們之前約定的是,你拿到歌曲的購買費,保留版權,沒有這些額外的分成條款,你這是在搞突然襲擊!」
齊克抬眼,直視著蒂諾和阿曼達:「我沒有搞突然襲擊,我只是在爭取我應有的利益。這首歌是我寫的,編曲和製作都在我腦子裡,是我給了你們機會,這些分成是我應得的。」
赫伯特立刻接過話頭,繼續扮演「壞警察」,語氣強硬:「這個條件已經很公道了。阿曼達女士,如果你對你們自己寫的歌有信心,認為其他歌曲也能大火,那你們只用付出1%的版稅而已,非常微薄;
但假如,我是說假如,你們其他的歌都是水貨,全靠這首《Y.M.C.A.》帶動專輯銷量,拿出15%感謝一下詞曲作者,很過分嗎?而且這個比例,也沒有超過你們每個樂隊成員能拿到的份額,好好想想吧。」
「我們的歌絕對不差!」阿曼達氣得臉色通紅,語氣激動,「比爾·奧庫因都看過我們的演出,很看好我們的創作能力,我們不需要靠這一首歌撐場面!」
赫伯特不為所動,聳肩道:「既然你們這麼有信心,那不如算了?好歌不愁賣,我的律所隨時可以幫齊克聯繫其他買家,卡薩布蘭卡或者RSO的高管,我們也認識,他們絕對會對這首迪斯科金曲感興趣,到時候,你們就只能錯失這個機會了。」
眼看要談崩,蒂諾立刻站出來打圓場。
他拍了拍阿曼達的肩膀,安撫道:「阿曼達,別生氣,冷靜一點。這點分成,和我們拿到的華納合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我向你保證,我會幫你們爭取一份豐厚的預付金。華納出手向來大方,到時候支付齊克這2萬美元綽綽有餘,等於是白撿一首能讓你們出圈的好歌,為什麼不要?」
齊克坐在一旁,看著蒂諾熟練地安撫阿曼達,心裡暗暗發笑。
他對蒂諾的反應毫不意外。他早就想明白了,自己這首《Y.M.C.A.》,是蒂諾能夠「兩頭騙」的關鍵:沒有這首歌,海妖樂隊絕不會放棄比爾·奧庫因,和他簽經紀合約;事情到了這一步,蒂諾絕不願意前功盡棄,一定會幫自己促成這筆交易。
更何況,自己的經紀合約,也是吊在蒂諾眼前的一根胡蘿蔔。蒂諾已經確認了自己的創作能力,知道自己是一顆能持續賺錢的搖錢樹,他絕不可能放過自己,自然會盡全力幫自己爭取利益,只為了日後能從自己身上拿到更多的分成。
蒂諾安撫完阿曼達,又湊到基思、安東等人身邊,低聲說了幾句,商量了片刻。樂隊成員們雖然也覺得分成比例有些高,但一想到能拿到華納的合約,能一炮而紅,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很快,蒂諾轉過身,對著齊克和赫伯特說道:「我們答應你們的所有條件,就按你們說的來擬定合約。」
雙方都鬆了口氣,科林和阿曼達的律師立刻修改合約條款,確認無誤後,齊克、阿曼達、蒂諾分別在合約上簽了字,然後伸出手,互相握手,算是正式敲定了合作。
合約簽訂完畢,海妖樂隊的成員們立刻投入到排練中,每個人都充滿了幹勁,眼神里滿是對未來的期待。
就在這時,蒂諾突然想起了什麼,一拍腦袋,語氣有些無奈地說道:「對了,還有一件事,齊克,你今年還沒滿18歲吧?」
齊克點點頭:「還有幾個月才滿17。」
「這就麻煩了。」蒂諾皺著眉頭,「你是未成年人,你剛才簽的所有合同,嚴格來說都沒有法律效力,必須要有你的監護人簽字確認,合約才能正式生效。」
眾人聞言,都有些意外。阿曼達的律師語氣有些不耐煩:「怎麼不早說?還要再跑一趟。」
「沒辦法,規矩就是這樣。」蒂諾攤了攤手,「只能跑一趟布魯克林了。」
一旁的科林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吐槽道:「簡直不敢相信,我們居然被一個未成年小子,還有一個剛入行的一年級生律師耍得團團轉!」
齊克笑了笑,沒有說話,這個一年級生可是頂級律所派來的,比看著唬人的科林段位高多了。
不過未成年人的身份或許也是自己的一個籌碼,雖然需要監護人簽字,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自己,避免被他們過度壓榨。
他拿起自己的包,對著眾人說道:「走吧,我帶你們去布魯克林,我家的餐館味道很正。」
兩輛車一前一後駛往布朗斯維爾街區。齊克和赫伯特坐在科林開的轎車裡,阿曼達的律師則開著自己的車跟在後面。
剛駛入布朗斯維爾的範圍,科林就下意識地鎖上了車門,眉頭皺起,嘴裡念念有詞:「上帝,這地方可不安全,我聽說這裡每天都有搶劫和鬥毆,真不敢相信你住在這裡,齊克。」
「其實也沒那麼危險。」
齊克說的是真心話,相比這年頭的曼哈頓,布朗斯維爾也就名聲差點而已。
坐在副駕駛的蒂諾心情不錯,聞言笑嘻嘻地拍了拍科林的肩膀:「放心吧,不會有事的。有齊克在,我們在這裡比在上東區還安全,他可是跟著大人物混的。」
兩輛車緩緩停在老羅西的餐廳門口,周圍幾個靠在牆角、眼神警惕的男人立刻圍了過來,手裡下意識地摸向腰間,目光銳利地打量著這兩輛陌生的轎車。
這裡是布朗斯維爾的核心區域,陌生車輛貿然出現,本就容易引起警惕。
阿曼達的律師顯然並不專精娛樂法,被噎了一下,一時語塞,下意識地看向僱主。
阿曼達皺著眉頭沉默片刻,緩緩點頭,她也清楚,沒有《Y.M.C.A.》,他們根本沒有底氣和華納這種巨頭談合約,這首歌的價值,確實不止2美分的版稅。
赫伯特趁熱打鐵,翻到合約的補充條款部分:「除了齊克先生要擔任這首歌製作人,這意味著他應該拿到3%銷售額的版稅;我們還要求增加一個額外分成條款:海妖樂隊作為演唱者,從唱片公司拿到的、與這首歌相關的所有版稅,齊克先生都要拿到相應分成。
如果是發行單曲,齊克先生分20%;如果是收錄在專輯中,則根據其他歌曲的熱度、樂評、銷量水平浮動分成。要是將《Y.M.C.A.》作為專輯主打歌,分成比例是15%;如果綜合評估下來,專輯中所有歌曲的素質均超過《Y.M.C.A.》,分成比例最低為1%。」
「不行!」阿曼達立刻提出異議,臉色瞬間沉了下來,「這些分成是從我們樂隊成員拿到手的版稅里分,這太不合理了,我們付出了演出和錄製的成本,憑什麼要分給他這麼多?」
之前一直保持沉默的蒂諾皺起眉頭:「齊克,這和我們之前說好的不一樣!我們之前約定的是,你拿到歌曲的購買費,保留版權,沒有這些額外的分成條款,你這是在搞突然襲擊!」
齊克抬眼,直視著蒂諾和阿曼達:「我沒有搞突然襲擊,我只是在爭取我應有的利益。這首歌是我寫的,編曲和製作都在我腦子裡,是我給了你們機會,這些分成是我應得的。」
赫伯特立刻接過話頭,繼續扮演「壞警察」,語氣強硬:「這個條件已經很公道了。阿曼達女士,如果你對你們自己寫的歌有信心,認為其他歌曲也能大火,那你們只用付出1%的版稅而已,非常微薄;
但假如,我是說假如,你們其他的歌都是水貨,全靠這首《Y.M.C.A.》帶動專輯銷量,拿出15%感謝一下詞曲作者,很過分嗎?而且這個比例,也沒有超過你們每個樂隊成員能拿到的份額,好好想想吧。」
「我們的歌絕對不差!」阿曼達氣得臉色通紅,語氣激動,「比爾·奧庫因都看過我們的演出,很看好我們的創作能力,我們不需要靠這一首歌撐場面!」
赫伯特不為所動,聳肩道:「既然你們這麼有信心,那不如算了?好歌不愁賣,我的律所隨時可以幫齊克聯繫其他買家,卡薩布蘭卡或者RSO的高管,我們也認識,他們絕對會對這首迪斯科金曲感興趣,到時候,你們就只能錯失這個機會了。」
眼看要談崩,蒂諾立刻站出來打圓場。
他拍了拍阿曼達的肩膀,安撫道:「阿曼達,別生氣,冷靜一點。這點分成,和我們拿到的華納合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我向你保證,我會幫你們爭取一份豐厚的預付金。華納出手向來大方,到時候支付齊克這2萬美元綽綽有餘,等於是白撿一首能讓你們出圈的好歌,為什麼不要?」
齊克坐在一旁,看著蒂諾熟練地安撫阿曼達,心裡暗暗發笑。
他對蒂諾的反應毫不意外。他早就想明白了,自己這首《Y.M.C.A.》,是蒂諾能夠「兩頭騙」的關鍵:沒有這首歌,海妖樂隊絕不會放棄比爾·奧庫因,和他簽經紀合約;事情到了這一步,蒂諾絕不願意前功盡棄,一定會幫自己促成這筆交易。
更何況,自己的經紀合約,也是吊在蒂諾眼前的一根胡蘿蔔。蒂諾已經確認了自己的創作能力,知道自己是一顆能持續賺錢的搖錢樹,他絕不可能放過自己,自然會盡全力幫自己爭取利益,只為了日後能從自己身上拿到更多的分成。
蒂諾安撫完阿曼達,又湊到基思、安東等人身邊,低聲說了幾句,商量了片刻。樂隊成員們雖然也覺得分成比例有些高,但一想到能拿到華納的合約,能一炮而紅,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很快,蒂諾轉過身,對著齊克和赫伯特說道:「我們答應你們的所有條件,就按你們說的來擬定合約。」
雙方都鬆了口氣,科林和阿曼達的律師立刻修改合約條款,確認無誤後,齊克、阿曼達、蒂諾分別在合約上簽了字,然後伸出手,互相握手,算是正式敲定了合作。
合約簽訂完畢,海妖樂隊的成員們立刻投入到排練中,每個人都充滿了幹勁,眼神里滿是對未來的期待。
就在這時,蒂諾突然想起了什麼,一拍腦袋,語氣有些無奈地說道:「對了,還有一件事,齊克,你今年還沒滿18歲吧?」
齊克點點頭:「還有幾個月才滿17。」
「這就麻煩了。」蒂諾皺著眉頭,「你是未成年人,你剛才簽的所有合同,嚴格來說都沒有法律效力,必須要有你的監護人簽字確認,合約才能正式生效。」
眾人聞言,都有些意外。阿曼達的律師語氣有些不耐煩:「怎麼不早說?還要再跑一趟。」
「沒辦法,規矩就是這樣。」蒂諾攤了攤手,「只能跑一趟布魯克林了。」
一旁的科林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吐槽道:「簡直不敢相信,我們居然被一個未成年小子,還有一個剛入行的一年級生律師耍得團團轉!」
齊克笑了笑,沒有說話,這個一年級生可是頂級律所派來的,比看著唬人的科林段位高多了。
不過未成年人的身份或許也是自己的一個籌碼,雖然需要監護人簽字,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自己,避免被他們過度壓榨。
他拿起自己的包,對著眾人說道:「走吧,我帶你們去布魯克林,我家的餐館味道很正。」
兩輛車一前一後駛往布朗斯維爾街區。齊克和赫伯特坐在科林開的轎車裡,阿曼達的律師則開著自己的車跟在後面。
剛駛入布朗斯維爾的範圍,科林就下意識地鎖上了車門,眉頭皺起,嘴裡念念有詞:「上帝,這地方可不安全,我聽說這裡每天都有搶劫和鬥毆,真不敢相信你住在這裡,齊克。」
「其實也沒那麼危險。」
齊克說的是真心話,相比這年頭的曼哈頓,布朗斯維爾也就名聲差點而已。
坐在副駕駛的蒂諾心情不錯,聞言笑嘻嘻地拍了拍科林的肩膀:「放心吧,不會有事的。有齊克在,我們在這裡比在上東區還安全,他可是跟著大人物混的。」
兩輛車緩緩停在老羅西的餐廳門口,周圍幾個靠在牆角、眼神警惕的男人立刻圍了過來,手裡下意識地摸向腰間,目光銳利地打量著這兩輛陌生的轎車。
這裡是布朗斯維爾的核心區域,陌生車輛貿然出現,本就容易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