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借閱
第二天傍晚,林默去了檔案室。
他知道這個時候人少,老王通常一個人在。
五點半,下班鈴剛響過,走廊里亂了一陣。
腳步聲、說話聲、關門聲,然後安靜下來。
林默等到六點,才從辦公室出來。
檔案室在二樓走廊盡頭,門開著。
日光燈有一根不亮,另一根在閃,照得屋裡忽明忽暗。
老王坐在櫃檯後面,正在整理一沓借閱登記本。
老花鏡滑到鼻尖,頭髮花白,稀稀拉拉的。
聽見腳步聲,他抬起頭,眯著眼睛看了半天,才認出是林默。
「小林?這麼晚了,還不下班?」
「王叔,查份卷宗。」
林默把一條大前門放在櫃檯上。
「1983年趙天霸走私案的。」
老王看了一眼煙,沒推,收進抽屜里。
「那個案子不是結了嗎?還查什麼?」
「了解一下當年的情況,為現在的案子做參考。」
老王沒再問。
他站起來,走到鐵皮櫃前面,打開標著「1983」的櫃門。
翻了一會兒,抽出一個牛皮紙袋,放在櫃檯上。
「就是這個。不過少了十幾頁。好幾年前就少了。」
林默的手頓了一下。
「少了?」
「嗯。好幾年前就少了。」
老王的語氣很平淡,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林默盯著他。
「王叔,檔案室的卷宗少了十幾頁,您就這麼輕描淡寫?」
老王的臉色變了。
不是害怕,是不耐煩。
「小林,你這話說的。當年我發現的時候,比你緊張多了。」
「後來呢?」
「後來——」老王把老花鏡摘下來,用袖口擦了擦,「後來就這樣了。」
林默沒接話。
他打開紙袋,把裡面的材料倒在桌上。
薄薄的一沓,只有十幾頁。
立案報告、現場勘查記錄、抓捕經過、嫌疑人的簡單口供。
他一份一份地翻。
翻到目錄頁的時候,他停住了。
目錄上清清楚楚寫著:第三頁至第七頁,帳本複印件(共五頁)。
第八頁至第十頁,資金流水(共三頁)。
第十一頁至第十三頁,物證清單(共三頁)。
第十四頁至第十五頁,審訊補充筆錄(共兩頁)。
這些,全都不在。
林默把目錄推到老王面前。
「王叔,這些哪去了?」
老王的臉色更難看了。
他張了張嘴,又閉上。
「我跟你說實話。當年我發現少了頁數,查了借閱記錄,只有一個人借過這份卷宗。」
「誰?」
老王沒回答。
他把老花鏡戴上,又摘下來。手指在櫃檯上輕輕敲了兩下。
「小林,你別問了。」
「王叔,這是公安機關。檔案室的卷宗少了十幾頁,不是小事。」
林默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您當時上報了嗎?」
老王的喉結滾動了一下。
「上報了。」
「報給誰了?」
「當時的領導。」
「領導怎麼說?」
老王低下頭,盯著櫃檯上的登記本。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開口。聲音很低,像是在跟自己說話。
「領導說,這事就當沒發生過。」
林默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一下。
「什麼叫『當沒發生過』?」
「就是——不要聲張。誰問起來,就說卷宗送來就是這個樣子。」
老王的額頭開始冒汗。
「小林,你知道那個人是誰。領導惹不起,我也惹不起。」
「你我也惹不起。」
林默盯著他。
「王叔,您在公安局幹了三十年。您告訴我,誰惹不起?」
老王沒有回答。
他把老花鏡戴上,翻開借閱登記本,翻到某一頁,推過來。
林默低頭看。
日期:1984年3月12日。
借閱人:周志國。
用途:案件研究。
林默盯著「周志國」三個字。
他的心跳加快了一點,但臉上沒什麼表情。
「只有他一個人借過?」
「只有他。」
「還回來的時候,您檢查了嗎?」
「檢查了。當時沒注意頁數。後來整理卷宗的時候才發現少了。」
「發現之後呢?」
「我給他打電話。他說不知道,可能是移交過程中丟的。」
老王的語氣變得急促起來。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平靜。一點都不著急。一點都不慌。」
「我當時就覺得不對勁。但我能怎麼辦?他是大隊長,我就是個管檔案的。」
林默沉默了一會兒。
「您沒再往上報?」
「報了。找了當時的領導。領導說,這事他來處理。」
「後來呢?」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領導調走了,這事就壓下去了。」
老王的聲音開始發抖。
「小林,我跟你說的這些,你千萬別往外傳。我老頭子還想安安穩穩退休。」
林默沒說話。
他把材料裝回紙袋,封好,還給老王。
「謝謝王叔。」
老王接過紙袋,猶豫了一下,低聲說了一句:
「小林,你要是查什麼事,小心點。這個人,不好惹。」
林默點了點頭,走出檔案室。
回到辦公室,林默把門關上。
坐下來,筆記本攤開,鋼筆擰開帽。
他沒有馬上寫。
坐在椅子上,盯著桌面,把剛才聽到的一切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老王發現卷宗少了頁數,查了借閱記錄。
只有一個人借過——周志國。
老王打電話給周志國,周志國說「不知道,可能是移交過程中丟的」。
語氣很平靜。一點都不著急。一點都不慌。
老王上報領導,領導說「這事就當沒發生過」。
然後領導調走了。事情壓下去了。
林默拿起筆,在紙上寫下:
「1983年趙天霸案卷宗,缺少帳本複印件、資金流水、物證清單、審訊補充筆錄,共約十幾頁。借閱記錄:周志國,1984年3月12日借,用途『案件研究』。老王發現缺失後致電周志國,周志國稱『不知道,可能是移交過程中丟的』。老王上報領導,領導指示『當沒發生過』。後領導調走,事情被壓。」
寫完,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
周志國借過卷宗。卷宗里少了關鍵證據。他接到電話的時候不慌不忙。
老王上報了。領導壓下來了。
這不是巧合。這是有人在上面罩著。
林默把筆記本往前翻了幾頁,翻到昨天的記錄。
清風茶樓。趙天霸。周志國。後門。便裝。
再往前翻,翻到李虎的筆錄。
賭場。放高利貸。收帳出了人命。上面有人罩著。
再往前翻,翻到孫大彪的筆錄。
王老闆。右手虎口的「山」字紋身。河北來的貨。
這些碎片拼在一起,方向已經很清楚了。
但證據還不夠。
林默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站起來走到窗邊,點了一根煙。
老王說「這個人惹不起」。
老王在公安局幹了三十年,什麼人沒見過?
能讓他說「惹不起」的,不是一般的領導。
林默吸了一口煙,煙霧在眼前散開。
賭場的事、茶樓的事、卷宗的事,全都指向同一個人。
但光有指向不夠。要的是證據。
他把煙掐滅,彈進垃圾桶。
捻了一下指根。
正義值285。離解鎖三級種子還差215。
明天,把這些告訴老雷。
關燈,鎖門,下樓。
自行車停在院子裡,坐墊上落了一層灰。
他騎上去,出了大門。
路燈一盞一盞往後退。
夜風吹在臉上,涼颼颼的。
腦子裡還在轉老王那句話——「這個人,你我也惹不起」。
林默加快了蹬車的速度。
惹不起,也得惹。
他知道這個時候人少,老王通常一個人在。
五點半,下班鈴剛響過,走廊里亂了一陣。
腳步聲、說話聲、關門聲,然後安靜下來。
林默等到六點,才從辦公室出來。
檔案室在二樓走廊盡頭,門開著。
日光燈有一根不亮,另一根在閃,照得屋裡忽明忽暗。
老王坐在櫃檯後面,正在整理一沓借閱登記本。
老花鏡滑到鼻尖,頭髮花白,稀稀拉拉的。
聽見腳步聲,他抬起頭,眯著眼睛看了半天,才認出是林默。
「小林?這麼晚了,還不下班?」
「王叔,查份卷宗。」
林默把一條大前門放在櫃檯上。
「1983年趙天霸走私案的。」
老王看了一眼煙,沒推,收進抽屜里。
「那個案子不是結了嗎?還查什麼?」
「了解一下當年的情況,為現在的案子做參考。」
老王沒再問。
他站起來,走到鐵皮櫃前面,打開標著「1983」的櫃門。
翻了一會兒,抽出一個牛皮紙袋,放在櫃檯上。
「就是這個。不過少了十幾頁。好幾年前就少了。」
林默的手頓了一下。
「少了?」
「嗯。好幾年前就少了。」
老王的語氣很平淡,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林默盯著他。
「王叔,檔案室的卷宗少了十幾頁,您就這麼輕描淡寫?」
老王的臉色變了。
不是害怕,是不耐煩。
「小林,你這話說的。當年我發現的時候,比你緊張多了。」
「後來呢?」
「後來——」老王把老花鏡摘下來,用袖口擦了擦,「後來就這樣了。」
林默沒接話。
他打開紙袋,把裡面的材料倒在桌上。
薄薄的一沓,只有十幾頁。
立案報告、現場勘查記錄、抓捕經過、嫌疑人的簡單口供。
他一份一份地翻。
翻到目錄頁的時候,他停住了。
目錄上清清楚楚寫著:第三頁至第七頁,帳本複印件(共五頁)。
第八頁至第十頁,資金流水(共三頁)。
第十一頁至第十三頁,物證清單(共三頁)。
第十四頁至第十五頁,審訊補充筆錄(共兩頁)。
這些,全都不在。
林默把目錄推到老王面前。
「王叔,這些哪去了?」
老王的臉色更難看了。
他張了張嘴,又閉上。
「我跟你說實話。當年我發現少了頁數,查了借閱記錄,只有一個人借過這份卷宗。」
「誰?」
老王沒回答。
他把老花鏡戴上,又摘下來。手指在櫃檯上輕輕敲了兩下。
「小林,你別問了。」
「王叔,這是公安機關。檔案室的卷宗少了十幾頁,不是小事。」
林默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您當時上報了嗎?」
老王的喉結滾動了一下。
「上報了。」
「報給誰了?」
「當時的領導。」
「領導怎麼說?」
老王低下頭,盯著櫃檯上的登記本。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開口。聲音很低,像是在跟自己說話。
「領導說,這事就當沒發生過。」
林默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一下。
「什麼叫『當沒發生過』?」
「就是——不要聲張。誰問起來,就說卷宗送來就是這個樣子。」
老王的額頭開始冒汗。
「小林,你知道那個人是誰。領導惹不起,我也惹不起。」
「你我也惹不起。」
林默盯著他。
「王叔,您在公安局幹了三十年。您告訴我,誰惹不起?」
老王沒有回答。
他把老花鏡戴上,翻開借閱登記本,翻到某一頁,推過來。
林默低頭看。
日期:1984年3月12日。
借閱人:周志國。
用途:案件研究。
林默盯著「周志國」三個字。
他的心跳加快了一點,但臉上沒什麼表情。
「只有他一個人借過?」
「只有他。」
「還回來的時候,您檢查了嗎?」
「檢查了。當時沒注意頁數。後來整理卷宗的時候才發現少了。」
「發現之後呢?」
「我給他打電話。他說不知道,可能是移交過程中丟的。」
老王的語氣變得急促起來。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平靜。一點都不著急。一點都不慌。」
「我當時就覺得不對勁。但我能怎麼辦?他是大隊長,我就是個管檔案的。」
林默沉默了一會兒。
「您沒再往上報?」
「報了。找了當時的領導。領導說,這事他來處理。」
「後來呢?」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領導調走了,這事就壓下去了。」
老王的聲音開始發抖。
「小林,我跟你說的這些,你千萬別往外傳。我老頭子還想安安穩穩退休。」
林默沒說話。
他把材料裝回紙袋,封好,還給老王。
「謝謝王叔。」
老王接過紙袋,猶豫了一下,低聲說了一句:
「小林,你要是查什麼事,小心點。這個人,不好惹。」
林默點了點頭,走出檔案室。
回到辦公室,林默把門關上。
坐下來,筆記本攤開,鋼筆擰開帽。
他沒有馬上寫。
坐在椅子上,盯著桌面,把剛才聽到的一切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老王發現卷宗少了頁數,查了借閱記錄。
只有一個人借過——周志國。
老王打電話給周志國,周志國說「不知道,可能是移交過程中丟的」。
語氣很平靜。一點都不著急。一點都不慌。
老王上報領導,領導說「這事就當沒發生過」。
然後領導調走了。事情壓下去了。
林默拿起筆,在紙上寫下:
「1983年趙天霸案卷宗,缺少帳本複印件、資金流水、物證清單、審訊補充筆錄,共約十幾頁。借閱記錄:周志國,1984年3月12日借,用途『案件研究』。老王發現缺失後致電周志國,周志國稱『不知道,可能是移交過程中丟的』。老王上報領導,領導指示『當沒發生過』。後領導調走,事情被壓。」
寫完,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
周志國借過卷宗。卷宗里少了關鍵證據。他接到電話的時候不慌不忙。
老王上報了。領導壓下來了。
這不是巧合。這是有人在上面罩著。
林默把筆記本往前翻了幾頁,翻到昨天的記錄。
清風茶樓。趙天霸。周志國。後門。便裝。
再往前翻,翻到李虎的筆錄。
賭場。放高利貸。收帳出了人命。上面有人罩著。
再往前翻,翻到孫大彪的筆錄。
王老闆。右手虎口的「山」字紋身。河北來的貨。
這些碎片拼在一起,方向已經很清楚了。
但證據還不夠。
林默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站起來走到窗邊,點了一根煙。
老王說「這個人惹不起」。
老王在公安局幹了三十年,什麼人沒見過?
能讓他說「惹不起」的,不是一般的領導。
林默吸了一口煙,煙霧在眼前散開。
賭場的事、茶樓的事、卷宗的事,全都指向同一個人。
但光有指向不夠。要的是證據。
他把煙掐滅,彈進垃圾桶。
捻了一下指根。
正義值285。離解鎖三級種子還差215。
明天,把這些告訴老雷。
關燈,鎖門,下樓。
自行車停在院子裡,坐墊上落了一層灰。
他騎上去,出了大門。
路燈一盞一盞往後退。
夜風吹在臉上,涼颼颼的。
腦子裡還在轉老王那句話——「這個人,你我也惹不起」。
林默加快了蹬車的速度。
惹不起,也得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