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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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林默剛到辦公室,桌上的電話就響了。

  「林默,到我辦公室來一趟。」

  周志國的聲音。很平,聽不出喜怒。

  林默放下電話,坐了幾秒。

  筆記本鎖在抽屜里,鑰匙在口袋裡。他摸了一下,站起來。

  走廊很長,聲控燈一盞一盞亮過去。

  林默走得不快,但每一步都很穩。

  周志國的辦公室在三樓走廊盡頭,門開著一條縫。

  林默敲了三下。

  「進來。」

  周志國坐在辦公桌後面。

  警服熨得筆挺,風紀扣繫著,頭髮用髮蠟固定得一絲不苟。

  桌上攤著幾份文件,旁邊放著一個搪瓷缸子,印著「為人民服務」。

  他沒有抬頭。

  正在寫什麼東西,鋼筆尖在紙上沙沙響。

  林默站在桌前,沒坐。

  一分鐘。

  兩分鐘。

  三分鐘。

  周志國沒說話,也沒抬頭。鋼筆尖繼續在紙上沙沙響。

  他寫得很慢,像是在批閱什麼重要文件。

  林默站著,看著他的頭頂。

  頭髮用髮蠟固定得很整齊,一根不亂的。

  四分鐘。

  五分鐘。

  前世在實驗室里,他能盯著顯微鏡連續看八個小時。

  這點時間,不算什麼。

  周志國終於放下筆。

  他把寫好的紙翻過去,扣在桌上,然後抬起頭,看了林默一眼。

  「坐。」

  林默坐下來。

  周志國靠在椅背上,盯著林默,目光從上掃到下,又從下到上。

  不急不慢。像在稱一件貨物的重量。

  「林默,你昨天去檔案室了?」

  「是。」

  「查什麼?」

  「1983年趙天霸案的卷宗。」

  周志國點了點頭。嘴角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說不清的表情。

  「那個案子已經結了。你查它幹什麼?」

  「學習。」

  林默的聲音不大,但很篤定。

  「局裡鼓勵民警查閱舊檔案,提升業務水平。我在檔案室看過通知。」

  他頓了頓。

  「我在紡織廠派出所的時候,就把所里的卷宗翻了個遍。一本沒落。來了刑偵大隊,更要學。」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平,但眼睛裡有一點光。

  那是他驕傲的東西。

  高中沒畢業,沒上過警校,靠看卷宗自學成才。

  這是他的底氣。誰都不能否定。

  周志國盯著他看了幾秒。

  「學習是對的。但有些案子,情況比較複雜。不是你看幾份卷宗就能搞明白的。」

  「所以要多看。」

  周志國的手指在桌上輕輕敲了一下。

  「趙天霸的案子,當年是我辦的。你有什麼想了解的,可以直接問我。」

  林默看著他。

  「那我想問,卷宗里為什麼少了十幾頁?」

  周志國的表情沒有變化。

  「少了什麼?」

  「帳本複印件、資金流水、物證清單、審訊補充筆錄。一共十幾頁。」

  周志國靠在椅背上,雙手交叉放在肚子前面。

  「那些材料,移送檢察院的時候就在。後來檢察院退回來,說證據不足。等卷宗回到局裡,那些材料就不見了。」

  「怎麼不見的?」

  「不知道。」周志國的語氣很平,「可能是移交過程中丟的。」

  林默沒說話。


  移交過程中丟的。這個說法,老王也提過。

  老王說,周志國當年也是這麼跟他說的。

  「那您有沒有查?」

  周志國盯著他看了幾秒。

  「查了。查不到。」

  辦公室里安靜了一會兒。牆上的掛鍾滴答滴答響。

  周志國忽然笑了一下。不是那種客氣的笑,是那種「我看透了你」的笑。

  「林默,你來刑偵大隊多久了?」

  「從借調算起,快兩個月了。」

  「轉正呢?」

  「不到一個月。」

  周志國點了點頭。

  「不到一個月。你破了幾個案子,表現不錯。局裡對你評價很高。」

  林默沒接話。

  「但是。」周志國的語氣變了,不重,但很乾脆。

  「但是你要記住,你是新人。有些案子,該查的查,不該查的不要碰。」

  「1983年的案子已經結了。檢察院都定了性,證據不足。你翻它,學不到什麼東西。」

  林默說:「證據不足不代表沒有犯罪。」

  周志國的眼睛眯了一下。

  「你這話什麼意思?」

  「趙天霸的宏達貿易公司,跟古墓案的文物包裝箱有直接關係。他當年的走私案,跟現在的文物走私案,可能是同一條線。」

  「所以?」

  「所以需要了解。」

  周志國盯著他看了幾秒。

  「林默,我告訴你一件事。」

  他的聲音很平,每個字都像稱過的。

  「你在查什麼,我知道。你查到了什麼,我也知道。」

  「但你有沒有想過,你查的這些事,會不會影響你的工作?」

  林默沒說話。

  「你是新人,破案有一套,我不想為難你。」

  周志國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林默。

  「但是,有些案子已經結了,不要再翻舊帳。這是為你好。」

  林默說:「正義不會過期。」

  周志國轉過身,看著他。

  「正義?」他重複了一遍這個字,像是在品味什麼。

  「林默,你還年輕。等你到我這個年紀,你就會知道,正義不是你想的那樣。」

  「那是什麼樣?」

  周志國沒有回答。

  他走回來,在椅子上坐下。

  「你回去好好想想。手頭的案子辦好,不要節外生枝。」

  他拿起桌上的文件,低下頭,不再看林默。

  「去吧。」

  林默站起來,走到門口,停了一下。

  「周隊。」

  「嗯。」

  「如果查到最後,發現有人違規,怎麼辦?」

  周志國抬起頭,看著他。

  兩個人對視了幾秒。

  周志國的嘴角動了一下。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林默點了點頭,走出辦公室。

  走廊上空蕩蕩的,聲控燈沒亮。

  林默站在窗前,點了一根煙。

  他的手很穩。但心跳很快。

  周志國知道他在查卷宗。知道他查到了什麼。甚至知道他在懷疑誰。

  他說「這是為你好」。那不是關心,是警告。

  周志國在告訴他:我知道你在做什麼,我能看到你的一舉一動,你最好停下來。

  但林默不怕。

  他查卷宗是合規的。局裡鼓勵民警學習舊案。任何人來查,他都有正當理由。

  而且他是真的在學習。

  從紡織廠派出所的檔案室,到市局的檔案室,他一直在學。


  誰都不能說他不該學。

  周志國只能用「為你好」來勸他,不能用「違規」來壓他。

  這說明周志國慌了。

  林默把煙掐滅,彈進垃圾桶。

  回到辦公室,他坐下來,把筆記本翻開。

  在昨天寫的那行字下面,加了一行:

  「周志國已察覺。警告我不要翻舊帳。他慌了。」

  寫完,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

  然後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捻了一下指根。

  正義值285。離解鎖三級種子還差215。

  不能停。停了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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