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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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輛吉普車魚貫開進市局大院,已經是上午十點了。

  武警中隊的人把孫大彪和劉老七押下車,送進看守所臨時關押。老雷沒讓他們走,說下午還要再審。

  林默從車上下來,揉了揉被顛得發酸的腰。蘇青提著法醫箱走過來,看了他一眼。

  「你手上蹭破皮了。」她說。

  林默低頭看自己的右手,虎口有一道小口子,結了血痂——追孫大彪的時候被樹枝劃的,他自己都沒注意。

  「沒事。」

  蘇青沒再說什麼,轉身走了。走了兩步又停下來,從白大褂口袋裡掏出一卷紗布,扔給他。

  「消過毒的。」她說,頭也沒回。

  林默接住紗布,捻了一下指根。有意思。

  中午,食堂。

  老雷端著餐盤坐到林默對面,盤子裡是紅燒肉和炒青菜。他把紅燒肉推到林默那邊。

  「多吃點,下午要審人。」老雷點了根煙,吸了一口,「那兩個傢伙,分開審。你審那個瘦的,我審那個胖的。」

  林默夾了一塊肉,慢慢嚼。

  「劉老七膽子小,應該好突破。」他說,「孫大彪是主犯,殺了人,嘴會硬一些。」

  「那就先從劉老七下手。」老雷彈了彈菸灰,「審完對一下口供,看能不能把王老闆挖出來。」

  林默點了點頭。

  下午兩點,審訊室。

  林默坐在主審位,面前攤著筆錄紙,鋼筆擰開了帽。旁邊坐著技術科的小王做記錄。對面椅子上坐著劉老七,手銬在扶手上。

  劉老七比上午看見的時候更瘦了,臉白得像紙,嘴唇乾裂起皮。他低著頭,頭髮遮住了臉,整個人縮在椅子上,像一隻被拎住脖子的雞。

  林默沒急著開口。

  擰開鋼筆,在筆錄紙上寫下日期、時間、地點、審訊人、被審訊人。筆尖沙沙響,聲音在安靜的審訊室里格外清晰。

  劉老七的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

  林默寫完,放下筆,看著他。

  「劉老七,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劉老七沒吭聲。他的手指在手銬上輕輕敲了兩下,指甲磕在鐵扶手上,發出細微的響聲。

  「盜墓,殺人。」林默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趙守田一家三口,你也有份。」

  劉老七的嘴唇抖了一下。

  「我沒有……我沒殺人……」他的聲音沙啞,像是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我就是幫忙搬東西……人不是我殺的……」

  「那誰殺的?」

  劉老七又不說話了。

  林默站起來,走到他面前,蹲下來,盯著他的眼睛。

  「孫大彪已經交代了。」林默說,語氣很平,「他說是你出的主意,是你找的王老闆。」

  劉老七猛地抬起頭,眼睛瞪得溜圓:「他放屁!是王老闆找的我!我根本就不認識什麼王老闆……不對,我認識……是王老闆找的我……」

  他語無倫次,手開始抖。

  林默站起來,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筆。

  「那你慢慢說,王老闆怎麼找的你。」

  劉老七咽了口唾沫,低下頭,盯著自己的手,沉默了很久,久到小王以為他不打算開口了。

  「兩個月前。」他終於說話了,聲音很低,「王老闆在舊貨市場找到我,問我有沒有門路挖點東西。我說我不會挖,他說不用我挖,只要我找人。」

  「他給了你多少錢?」

  「五百塊定金。說事成之後再給一千五。」

  「一共兩千?」

  劉老七點了點頭。

  「他讓你找誰?」

  「孫大彪。王老闆說孫大彪是河北來的,在工地上幹過,會挖土。我找到孫大彪,跟他說了,他答應了。」

  「王老闆怎麼知道那個古墓有東西?」

  劉老七搖了搖頭:「不知道。他沒說。他就說地方他知道,讓我們去挖。挖出來的東西交給他,他負責出手。」

  「你們挖了幾次?」


  「兩次。第一次挖出來幾個陶罐,第二次挖出來銅器和玉器。王老闆說東西值錢,讓我們先藏好,等他找買家。」

  「藏哪了?」

  「磚瓦廠後面,埋在地里。還有一部分在林場的山洞裡。」

  林默把這些都記在筆錄上。

  「王老闆長什麼樣?」

  劉老七想了想:「瘦高個,戴眼鏡,左手食指有道疤。穿灰色中山裝,說話不是本地口音,像北邊的。」

  「他叫什麼名字?」

  「不知道。他就讓我叫他王老闆。」

  「他怎麼聯繫你?」

  「他來找我。有時候在舊貨市場,有時候在我住的地方。他從不留電話,也不留地址。」

  「你們最後一次見面是什麼時候?」

  「殺人那天晚上。他讓我和孫大彪把東西搬到碼頭上,說船到了有人接。我們搬完,他給了孫大彪一沓錢,就走了。」

  林默盯著他看了幾秒,把筆錄推過去:「看看,有沒有出入。沒有就按手印。」

  劉老七顫抖著右手在每一頁上按了紅手印。按到最後一頁,他抬起頭,眼眶紅了。

  「我……我得判多少年?」

  林默沒回答。他把筆錄收好,站起來走出審訊室。

  走廊上,老雷正靠在窗邊抽菸。看見林默出來,他把煙掐滅。

  「撂了?」

  「撂了。王老闆找的他,他找的孫大彪。王老闆給兩千,先付五百。王老闆知道古墓有東西,知道碼頭有船接應。」林默翻開筆記本,「孫大彪那邊呢?」

  老雷搖了搖頭:「嘴硬得很。就說自己是收廢品的,去古墓是想撿點破爛,不小心碰倒了老頭,老頭自己摔死的。」

  「趙守田後腦勺凹進去一塊,那是摔的?」

  「所以我說他嘴硬。」老雷點了根新煙,「先晾他一晚上,明天再審。反正劉老七的筆錄在這兒,他賴不掉。」

  林默點了點頭。

  下午四點,林默去了一趟技術科。

  老孫正趴在顯微鏡前,聽見腳步聲抬起頭:「小林,正好。你送來的那雙獸皮鞋,我做了鞋底花紋比對,跟古墓現場的腳印完全吻合。還有那把鐵鍬,鍬頭上的泥土我看了,裡面有碎陶片,跟磚瓦廠後面挖出來的陶罐胎質一樣。」

  「菸頭呢?」

  「菸頭是大前門的,唾液血型是A型,跟孫大彪的血型對上了。劉老七是O型,現場菸頭沒有O型的。」

  林默把這條記在筆記本上。

  「還有那個塑膠袋,」老孫叼著煙,指了指桌上的證物袋,「劉老七掉在地上的那個,裡面裝饅頭的。塑膠袋上有指紋,跟劉老七的指紋比對上了。」

  「謝謝老孫。」

  「謝什麼。」老孫把煙取下來彈了彈菸灰,「你們抓人,我們取證,分工明確。」

  林默回到辦公室,老雷正坐在桌前寫東西。桌上攤著劉老七的筆錄複印件,還有孫大彪的戶籍資料。

  「孫大彪,河北保定人,三十八歲,農民。1982年因為盜掘古墓被當地派出所拘留過,後來證據不足放了。」老雷把資料推過來,「有前科。」

  林默翻了翻,目光停在「保定」兩個字上。

  保定。王老闆也是北方口音。劉老七說的「王老闆是北邊的」。三姐說過,文物底部的「山」字刻符,在保定那邊也有人見過。

  又是保定。

  「老雷,你看這個。」林默指了指資料上的「保定」,「劉老七說王老闆是北邊的口音,孫大彪是保定的。王老闆找孫大彪幹活,他們很可能是一個地方的人,或者之前就認識。」

  老雷把煙叼在嘴裡,眯著眼睛看了看:「你是說,王老闆也是保定的?」

  「有可能。或者,他在保定有關係。」

  老雷沉默了一會兒,把煙掐滅:「明天再審孫大彪,重點問他和王老闆怎麼認識的。」

  林默點了點頭。

  下班後,林默沒有直接回宿舍。他去了趟舊貨市場,找三姐。

  三姐正在收攤,看見林默進來,臉色變了一下。


  「林警官,又有什麼事?」

  「打聽個人。王老闆,瘦高個,戴眼鏡,左手食指有疤,北方口音。在江城做文物生意。」

  三姐的手頓了一下,然後繼續收攤,把木板一塊一塊碼好。

  「沒聽說過。」她說,聲音很平。

  「三姐,古墓案死了三個人。這個王老闆是上線。」林默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你要是知道什麼,現在說還來得及。」

  三姐沉默了很久。她把最後一塊木板碼好,拍了拍手上的灰,轉過身來。

  「我沒見過他,但聽人提過。」她的聲音壓得很低,「去年冬天,有人來我店裡問路,說找一個姓王的,做古董生意的,北方人。我說不認識,那人就走了。」

  「什麼人問的?」

  「不認識。三十來歲,穿黑夾克,臉上有顆痣。」

  「後來呢?」

  「後來就沒消息了。」三姐低下頭,「林警官,我就知道這麼多。這個人不好惹,你別往外說是我講的。」

  林默點了點頭,轉身走了。

  回到宿舍,天已經黑透了。林默洗了臉,躺在床上,把今天的線索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劉老七交代:王老闆出錢,王老闆知道古墓位置,王老闆聯繫了碼頭快艇。孫大彪有前科,河北保定人。三姐說有人打聽過姓王的北方人。文物底部的「山」字刻符,鄭教授說在廣東的走私文物上也見過。

  這些東西拼在一起,像一張拼圖,還缺好幾塊。

  但有一塊已經露出來了——王老闆不是一個人。他背後有人。保定那邊有人,廣東那邊也有人。

  林默翻了個身,面朝牆。

  正義值還是二百三十五,離解鎖三級種子還差二百六十五。

  他摸了摸口袋裡的種子。諦聽草還有,荊棘藤蔓還剩一粒,往生花還剩最後一粒。

  夠用,但不夠多。

  窗外起了風,梧桐葉嘩嘩響。遠處傳來火車的汽笛聲,拖得很長。

  他閉上眼睛,腦子裡還在轉著那些線索。

  王老闆。保定。山字。宏達貿易。

  明天,再審孫大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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