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尋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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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天剛蒙蒙亮,老雷就敲開了林默宿舍的門。

  「起來,去古墓。」老雷站在門口,嘴裡叼著煙,眉頭擰著,「昨晚我想了想,現場可能還有遺漏。今天再去看看。」

  林默從床上翻起來,套上警服,抓了帆布包。蘇青已經在樓下了,手裡提著法醫箱,白大褂扣得嚴嚴實實。

  三人上了吉普車。老雷開車,林默坐副駕駛,蘇青坐后座。

  車子出了市區,往北開。路不好走,坑坑窪窪的,顛得人骨頭疼。

  「雷隊,怎麼突然想起來復勘現場?」蘇青在后座問。

  「五個馬仔的口供都看了,那兩個盜墓的殺了人之後往北跑了。但北邊那麼大,往哪追?」老雷彈了彈菸灰,「現場可能還有什麼線索,之前沒注意到。再去找找。」

  林默沒說話。他摸了摸帆布包里的證物袋——趙守田指甲縫裡的皮屑,昨晚從證物室借出來的。又從口袋裡摸出一粒種子,黑色的,比芝麻還小。

  他把種子攥在手心裡,沒急著用。

  一個多小時後,吉普車到了古墓所在的山坡下。三人下車,走上山。

  山坡上安安靜靜的,警戒線還在,土坯房的門關著,貼了封條。墓道口的木板重新釘上了,但沒人看守。

  老雷撕掉封條,推開門。屋裡還是那個樣子,地上畫著白圈,血跡已經幹了,發黑。空氣里有一股鐵鏽味和霉味混在一起的味道。

  「蘇青,你再看看趙大柱的傷口位置。我當時覺得刀口角度有點怪,不像是正面捅的。」老雷蹲下來,指了指地上畫的白圈。

  蘇青放下法醫箱,戴上橡膠手套,蹲在趙大柱屍體倒下的位置,用手比劃刀口的角度。

  林默沒進土坯房。他繞到屋後,蹲下來。

  屋後是一片雜草,牆根底下有幾叢野草,已經蔫了。趙守田就是在這裡被殺的——他的屍體倒在門口,但指甲縫裡的皮屑,是在這裡抓下來的。

  林默從帆布包里掏出證物袋,把皮屑倒在一張濾紙上。然後攤開手掌,把那粒種子按進皮屑里。

  腦海中浮現一行半透明的字:

  【尋蹤藤·激活。消耗正義值二十。當前正義值:225→205。】

  種子發芽。只有他能看見。

  根須扎進皮屑,莖稈拔地而起,嫩綠色。藤蔓從牆根底下長出來,繞過土坯房的牆角,指向北邊。

  林默捻了一下指根,把濾紙和證物袋收回帆布包。他站起來,走回屋裡。

  老雷還蹲在地上,蘇青在旁邊做記錄。

  「老雷,」林默說,「我想往北邊走走。昨天馬仔說他們往北跑了,我覺得順著北邊的土路往前開,說不定能發現什麼。」

  老雷抬頭看了他一眼:「走多遠?」

  「開車轉轉。反正來了,看看地形。」

  老雷想了想,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灰:「行,上車。」

  三人出了土坯房,上了吉普車。林默坐副駕駛,藤蔓從帆布包里伸出來,穿過車窗玻璃,筆直地指著北邊。

  「往北開。」林默說。

  老雷發動車子,沿著土路往北。路越來越窄,兩邊是玉米地,葉子在晨風裡嘩嘩響。

  開了大概十分鐘,到了一個岔路口。藤蔓微微向右偏。

  「往右。」

  老雷看了他一眼,沒問為什麼,打方向盤拐進右邊的路。路更窄了,兩邊是楊樹,落葉鋪了一地。

  蘇青在后座沒出聲,但她看了林默一眼——眼神里有一點好奇,但沒問。

  又開了大概二十分鐘,藤蔓突然變得斷斷續續,像信號不好的天線,一會兒指向前方,一會兒縮回去。

  林默皺了皺眉。設定里說過,如果目標乘坐交通工具離開,追蹤精度會大幅下降。氣息被車帶走了,藤蔓只能指向大致方向。

  「慢一點。」他說。

  老雷放慢車速。藤蔓又伸出來了,指向左邊一條更小的路。

  「往左。」

  老雷把方向盤往左打,吉普車顛得更厲害了。

  開了沒多久,前面出現了一個村子。村口有一棵老槐樹,樹下坐著幾個老頭在下棋。藤蔓沒有在村口停下,而是穿過村子,指向北邊。


  「進村,下去問問。」林默說。

  老雷把車停在村口。三人下車。

  林默走到那幾個老頭跟前,掏出工作證:「大爺,跟您打聽個事。這兩天有沒有看見一輛白色麵包車從這邊經過?」

  一個老頭抬起頭,眯著眼睛想了想:「白色麵包車?有,昨天下午,往北邊去了。開得不快,車上兩個人。」

  「您看清那兩個人長什麼樣了嗎?」

  「沒看清,車玻璃髒得很。」老頭搖了搖頭,「不過那車在我們村停了一會兒,在村口小賣部買了東西。」

  林默心裡一動:「小賣部在哪?」

  老頭指了指村東頭:「那間,門口擺著幾個塑料筐的。」

  林默快步走到小賣部門口。小賣部不大,一間土坯房,門口擺著幾個塑料筐,裡面碼著汽水瓶,泡在涼水裡。

  他推門進去。櫃檯後面坐著一個胖女人,正在嗑瓜子。

  「老闆,跟你打聽個事。昨天下午有沒有一輛白色麵包車在你這兒停過?」

  胖女人想了想:「有。買了五瓶汽水,兩包大前門,還有一斤餅乾。」

  「開車的人長什麼樣?」

  「一個高個,一個矮胖。矮胖的那個付的錢,左手小指缺了一截,我看見了。他說話不是本地口音,像是北邊的。」

  「他們往哪邊去了?」

  「往北,順著這條路一直走。我問他們去哪,他說去北邊的林場。」

  林場。林默把這條記在筆記本上。

  「他們還說什麼了嗎?」

  「沒了。買了東西就走了。」

  林默道了謝,走出小賣部。老雷正站在門口抽菸。

  「北邊有個林場,他們往那邊去了。」林默說。

  老雷把煙掐滅,彈進路邊的土溝里:「林場那邊山多林子密,藏幾個人容易。今天來不及了,天快黑了。明天一早,調人過來搜。」

  三人上了吉普車,掉頭往回開。

  林默靠在座椅上,摸了摸口袋裡的種子。尋蹤藤用了一次,正義值還剩205。

  他捻了一下指根。

  方向有了——北邊,林場。

  下一步,得把那兩個人從林場裡翻出來。

  回到市局,已經快中午了。老雷把證物交給技術科,又給雙河鎮派出所打了個電話,讓他們明天一早派人到林場路口集合。

  林默坐在辦公桌前,翻開筆記本,把今天的路線畫成一張簡圖。從古墓到村子,直線距離至少十幾公里。那兩個人對這邊的路很熟,不是隨便亂跑。

  他們要去林場。林場裡有東西——要麼是藏身的地方,要麼是還沒挖出來的文物。

  他合上筆記本,走到窗邊。院子裡梧桐樹的葉子被風吹得嘩嘩響。

  「有意思。」他低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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