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你要的全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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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眼之間,《微微一笑很傾城》便開機了兩個多星期了。

  三月的上海,天氣像小孩子的心情,說變就變。

  昨天還冷得扎手,今天太陽一出來,風裡就帶了點軟綿綿的暖意。

  高歡和娜扎從酒店出來的時候,兩個人都換了車。

  娜扎開的是她那輛白色寶馬,高歡坐在副駕駛,戴著口罩,衛衣帽子拉起來,只露出一雙眼睛。

  娜扎也戴了口罩,但墨鏡沒戴,她說戴墨鏡開車像女特務,不好看。

  「你導航導好了嗎?」娜扎雙手握著方向盤,身體微微前傾,盯著前方的路,像一隻剛學會開車但還沒完全熟練的貓。

  「導好了。」

  高歡把手機架在出風口上,屏幕上是去古北壹號的路線。

  「你確定被拍到了也沒事?」

  高歡偏過頭看了她一眼。

  「被拍到了就說我們在看婚房。」

  娜扎的手指在方向盤上緊了一下,耳朵紅了一點,但嘴角是翹著的。

  「什麼婚房,那是貝微微和肖奈的婚房。」

  「對,」高歡嘴角微微勾了一下,「所以說是為了宣傳。」

  娜扎沒接話,但握著方向盤的手鬆了一些。

  車子拐上延安路高架,三月的上海在天光下鋪展開來,寫字樓的玻璃幕牆反射著陽光,一片一片地亮,像有人在天上撒了一把碎金子。

  古北壹號在MH區紅松東路,緊挨著古北和徐匯的交界。

  2015年的上海豪宅市場,湯臣一品是舊貴,古北壹號是新貴。

  開盤價每平十二萬起步,最小戶型三百平,能在這地方買房的,不是富豪就是明星。

  車子拐進紅松東路的時候,路兩邊的法國梧桐還沒發芽,光禿禿的枝丫在灰藍色的天空里勾出密密麻麻的線條,像一幅還沒上色的素描。

  小區的大門低調得不像是豪宅——灰色的石材牆面,黑色的鐵藝大門,沒有燙金的字,沒有誇張的雕塑,門口站著兩個穿深藍色制服的年輕保安,腰杆挺得筆直。

  高歡提前跟中介約好了。

  一個三十出頭的女人,穿著一身得體的黑色職業裝,頭髮盤起來,笑起來的時候眼角有細紋,但整個人看起來很乾練。

  她姓林,高歡叫她林姐。

  林姐帶著他們從側門進去,刷卡,過閘機,走進小區。

  裡面的綠化做得很好,雖然才三月,但草坪已經綠了,幾棵玉蘭樹開了花,白色的花瓣在風裡輕輕晃,像一隻只停在那裡歇腳的蝴蝶。

  「高先生,娜扎小姐,這套房子在5號樓,高區,三百二十平,四房兩廳四衛,正對小區中心花園,視野特別好。」

  林姐一邊走一邊介紹,語速不快不慢,顯然不是第一次接待明星客戶了。

  高歡走在娜扎旁邊,兩個人隔著不到一拳的距離。

  娜扎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風衣,頭髮散著,風吹起來的時候髮絲會飄到高歡的肩膀上。

  走進5號樓的大堂,挑高的天花板上吊著一盞水晶燈,地面是淡灰色的大理石,光可鑑人。

  電梯是獨立的,一梯一戶,刷卡到層,私密性做得很好。

  電梯上行的時候,娜扎看著電梯門上映出的兩個人的影子,忽然輕聲說了一句:「這電梯好快。」

  「高區電梯都這樣。」高歡說。

  電梯到了,門打開,是一條不長的走廊,走廊盡頭是一扇深色的木門。

  林姐刷了卡,推開門,側身讓兩個人先進去。

  客廳很大,落地窗從天花板一直落到地面,陽光毫無遮擋地湧進來,把整個房間照得通透。

  地板是淺色的橡木,牆面是暖灰色的壁布,廚房是開放式的,島台是白色的大理石,中廚西廚分開,電器全是嵌入式的,看起來乾淨利落。

  娜扎走進去,腳步不自覺地慢了下來。

  她走到落地窗前,往外看了一眼。中心花園盡收眼底,草坪、水池、幾棵開得正盛的玉蘭樹,遠處的天際線在陽光里微微發亮。

  「好看嗎?」高歡走到她旁邊。

  娜扎點了點頭,沒說話,但她的手指在玻璃上輕輕點了一下,像是在確認眼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林姐站在廚房島台旁邊,很識趣地沒有跟過來,只是遠遠地介紹了幾句戶型和裝修標準,聲音不大,不打擾他們看房的節奏。

  高歡在房子裡走了一圈。

  主臥朝南,帶衣帽間和衛生間,衛生間裡有雙台盆和浴缸,浴缸靠窗,泡澡的時候能看到外面的花園。

  次臥兩間,都朝南,還有一間書房,朝北,窗戶對著小區的內景。每個房間的採光都很好,空間感很舒服,不壓抑。

  他走回客廳的時候,娜扎還站在落地窗前,但姿勢變了。

  她把手背在身後,微微踮著腳尖,整個人看起來像是站在甲板上看海,而不是站在一套房子裡。

  「你喜歡嗎?」高歡問。

  娜扎轉過身,看著他,眼睛裡有一種很複雜的情緒。

  驚喜、感動、還有一種「這真的是在發生嗎」的不真實感。

  「你認真的?」她問。

  高歡走到她面前,看著她。

  「合同都帶了,你說呢?」

  娜扎的嘴唇動了一下,想說點什麼,但嗓子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她深吸了一口氣,把那點淚意壓了回去,然後伸出手,在他胸口輕輕捶了一下。力道不大,但帶著一種「你怎麼不早說」的撒嬌。

  「你什麼時候決定的?」

  「上個月。」

  「上個月?」娜扎愣了一下,「那時候我還在單方面和你這個花心鬼吵架。」

  高歡看著她,嘴角微微勾了一下。

  「吵架歸吵架,新房歸新子。」

  娜扎的眼眶紅了,但她沒哭。

  她轉過身,面朝窗戶,深吸了一口氣,然後用一種很輕很輕的聲音說了一句:「高歡,你是不是有病?」

  高歡沒說話,走到她旁邊,兩個人並排站在落地窗前。

  陽光從外面照進來,把兩個人的影子投在地板上,一高一矮,靠得很近,像兩棵長在同一個花盆裡的植物。

  林姐從廚房島台那邊走過來,手裡拿著一份合同,放在客廳的茶几上。

  她的動作很輕,像是怕打擾到什麼。

  「高先生,合同準備好了,您先看看。」

  高歡走過去,在沙發上坐下,拿起合同翻了起來。

  娜扎跟過來,坐在他旁邊,湊過去看,她的頭髮蹭到他的肩膀,像依偎著主人的小貓。

  合同的核心條款高歡和央央金已經提前過過好幾輪了,今天主要是簽約和交定金。

  他看得很仔細,一頁一頁翻,不急著往下走。

  娜扎在旁邊安靜地看著,沒催他。

  但她注意到一個細節——合同的購買方那一欄,寫的不是兩個人的名字,只有她一個人的名字。

  她的手指停住了。

  「高歡,」她叫他,聲音有點抖,「這上面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

  高歡翻到下一頁,頭都沒抬。「嗯。」

  「為什麼?」

  「因為這套房子是買給你的。」

  娜扎愣住了。

  她看著高歡,嘴巴微微張著,眼睛裡的光從疑惑變成了確認,又從確認變成了一種說不清的東西。

  幾種情緒攪在一起,在她臉上交替出現,像水面上的漣漪。

  「你瘋了?」她說,聲音很輕,但每個字都在發抖,「這房子要好幾千萬。」

  高歡終於抬起頭,看著她。

  「所以我交了定金,要等到《心迷宮》的利潤到了再付全款。」

  娜扎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麼,但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她低下頭,手指攥著膝蓋上的衣料,指節泛白。過了好幾秒,她才開口,聲音悶悶的,像是從嗓子眼裡擠出來的。

  「我不要。」

  高歡看著她。

  「你不要?」

  「我不要。」娜扎抬起頭,眼眶紅紅的,但表情很認真。

  「你幫我爸治病,已經花了兩百萬。


  你幫我接戲,幫我談代言,幫我爭取角色。

  現在你又要給我買房子。

  高歡,我不是你的負擔。」

  客廳里安靜了一瞬。

  陽光從落地窗湧進來,落在地板上,把兩個人之間的那一片區域照得發亮。

  灰塵在光束里飄浮,慢悠悠的,像在做夢。

  高歡伸出手,把她垂在臉側的一縷頭髮別到耳後。

  動作很輕,指尖擦過她的耳廓,溫度傳過去,她的耳朵紅了一下。

  「你不是負擔。」他說,語氣很平淡,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你是我女朋友。女朋友住得好一點,應該的。」

  娜扎的眼淚終於沒忍住,掉了下來。

  她用手背擦了擦,但眼淚越擦越多,最後乾脆不擦了,就那麼看著他,眼淚一顆一顆地往下掉。

  「高歡,」她說,聲音有點啞,「你這樣會把我慣壞的。」

  高歡嘴角微微勾了一下,從茶几上抽了一張紙巾遞給她。

  「慣壞了也是我的。」

  娜扎接過紙巾,捂著臉,肩膀一聳一聳地抖。

  過了十幾秒,她把紙巾從臉上拿下來,深吸了一口氣,眼睛紅紅的,但嘴角是翹著的。

  「那我簽了?」她看著那份合同,又看了看高歡。

  「簽吧。」

  娜扎拿起筆,在合同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她的手有點抖,字寫得不如平時好看,但她寫得很認真,一筆一划像是在寫什麼誓言。

  簽完最後一筆的時候,她把筆放下,整個人靠在沙發靠背上,長長地呼了一口氣。

  「我有一套房子了?」她偏過頭看著高歡,表情裡帶著一種孩子氣的驕傲。

  「你有一套房子了。」高歡說。

  娜扎笑了,笑得眼睛彎成兩道月牙,整個人從沙發靠背上彈起來,撲過來抱住他。

  她的手臂圈住他的脖子,臉埋在他的肩窩裡,悶悶地說了一句:「謝謝你,高歡。」

  高歡的手搭在她腰上,沒說話。

  林姐站在廚房島台旁邊,看著這一幕,嘴角彎了一下,然後低下頭,假裝在看合同上的某個條款。

  她在房產中介這行幹了快十年,見過太多有錢人買房子,但這樣的不多見。

  簽約、轉帳、交定金,流程走完的時候,已經快十一點了。

  林姐收好合同,跟他們道了別,說後續的手續她會跟進,讓娜扎放心。

  兩個人從5號樓出來,在小區里慢慢走。

  太陽升高了一些,風沒那麼冷了,玉蘭花的香味在空氣里若隱若現,像一個人在你耳邊說悄悄話,說完就跑,你回頭找的時候,只剩下風。

  娜扎走在他旁邊,步子比平時輕快。

  她的手垂在身側,手指微微蜷著,偶爾碰到高歡的手背,又縮回去,像一隻想靠近又不敢靠近的蝴蝶。

  走了沒幾步,她把手伸過來,勾住了他的小指。

  高歡低頭看了一眼,沒說話,也沒縮回去。

  兩個人就這麼勾著小指,在小區里慢慢走,像兩個高中生談戀愛,笨拙的、小心翼翼的。

  走到小區中心花園的時候,高歡遠遠地看到一個人。

  那人穿著一件深藍色的衛衣,戴著口罩,帽子沒拉起來,頭髮有點亂,整個人看起來有些邋遢。

  他站在花園旁邊的小路上,低著頭,像是在找什麼東西,又像是在猶豫什麼。

  高歡多看了一秒,認出來了。

  胡彥賓。

  他對胡彥賓的印象大部分來自前世的那些新聞,音樂才子,寫歌好聽的,跟鄭霜談過戀愛,被罵得很慘。

  後來鄭霜出事的時候,他發了一首《你要的全拿走》,歌詞裡有一句「留下我們的狗」,被網友翻出來反覆解讀。

  胡彥賓也看到了高歡,兩個人是認識的,雖然只是點頭之交。

  他抬起頭,目光在高歡臉上停了一下,然後往下移,看到高歡和娜扎勾在一起的手指,又移回高歡的臉上。


  「高歡?」胡彥賓摘下口罩,聲音有點啞。

  高歡也摘下了口罩,點了點頭。

  「賓哥。」

  胡彥賓走過來,臉上的表情有些著急,但看到娜扎在旁邊,又忍住了。

  他沖娜扎點了點頭,算是打招呼,然後轉向高歡。

  「你們也住這兒?」

  「剛買的,還沒入住。」高歡說,「賓哥你也住這兒?」

  胡彥賓點了點頭。

  「住了一段時間了。」

  三個人站在花園邊上的小路上,風吹過來,把玉蘭花吹落了幾瓣,白色的花瓣落在石板路上,像撒了一地的碎紙片。

  胡彥賓的表情不太好看,嘴唇抿成一條線,眼袋很重,像是昨晚沒睡好。

  他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了。

  「高歡,你……有沒有看到鄭霜?」

  高歡看著他,沒接話。

  胡彥賓搓了搓手,像是在組織語言,又像是在給自己打氣。

  「她剛剛從我那兒走了,手機沒帶,我聯繫不上她。她可能會來這邊,我們以前經常在這裡散步……」

  他的語氣儘量平淡,但高歡聽出了那個聲音底下的東西,著急、擔心、還有一種「我已經習慣了但今天實在忍不住了」的疲憊。

  「沒有。」高歡說,「我剛下樓,沒看到她。」

  胡彥賓的肩膀微微塌了一下,像是一根繃了很久的弦終於鬆了。

  「那我去別處找找。」他把口罩重新戴上,沖高歡點了點頭。

  他轉身走了。

  步子很快,像是在趕時間,又像是在逃避什麼。

  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過頭。

  「如果你們看到她了,麻煩給我打個電話,你有我微信的。」

  「好。」高歡說。

  胡彥賓擺了擺手,轉身走了。

  這一次沒回頭,深藍色的衛衣在小路上越來越遠,最後拐了個彎,消失在一棟樓的轉角處。

  娜扎站在高歡旁邊,看著胡彥賓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

  「他是……胡彥賓?」她問。

  「嗯。」

  「他在找鄭霜?」

  「嗯。」

  娜扎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輕聲說了一句:「鄭霜不是他女朋友嗎?怎麼會聯繫不上?」

  高歡把名片揣進兜里,低聲說道:「應該在鬧分手吧。」

  內心卻是這樣想道:如果這個世界不是有了他的話,娜扎和胡彥賓還是另類的同道中人呢,雖然是間接的那種。

  他拉著娜扎繼續往前走,兩個人沿著小區的主路走,經過中心花園的水池,經過兒童遊樂區,經過一排行道樹。快到垃圾回收站的時候,高歡聽到了一個聲音。

  很輕,像蚊子在叫,又像是小動物哀嚎。

  他停下來。

  娜扎也停下來,偏過頭看他。

  「怎麼了?」

  高歡沒回答,側耳聽了一下。那個聲音又來了,比剛才大了一些,但還是很輕。

  確定了,是狗叫。

  那種有氣無力的、像從嗓子眼裡擠出來的哀嚎。

  娜扎也聽到了。

  她的眉頭皺起來,偏頭看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那個聲音從垃圾桶的方向傳過來。

  高歡走過去,娜扎跟在他後面,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發出清脆的聲響。

  垃圾桶旁邊放著幾個紙箱和袋子,都是業主扔的雜物。

  高歡掃了一眼,目光停在最裡面的一個鞋盒上。

  那個鞋盒不大,淡粉色的,上面印著一個奢侈品牌的logo。

  盒蓋蓋著,但沒蓋嚴,留了一條縫。

  聲音就是從那條縫裡傳出來的,細細的、斷斷續續的哀嚎,像一個人在哭,哭到沒力氣了,但還在抽噎。

  高歡蹲下來,伸手掀開盒蓋。


  一隻小泰迪蜷在鞋盒裡。

  很小,比他的巴掌大不了多少。

  毛是棕色的,卷卷的,但髒兮兮的,黏在一起,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它的眼睛半閉著,眼周有分泌物,鼻子乾乾的,整個身體縮成一團,在微微發抖。前腿以一個不太自然的角度蜷著,像是受了傷,不敢伸直。

  它的嘴巴微微張著,發出那種細碎的、有氣無力的叫聲。

  娜扎蹲下來,看了一眼那隻小泰迪,眼眶一下子就紅了。

  「天哪……」她的聲音有點抖,伸出手想摸它,又縮了回去,怕弄疼它。

  「它怎麼會在這裡?」

  高歡沒說話。

  他把盒蓋完全掀開,仔細看了看小狗的狀態。

  毛色暗淡,鼻頭乾燥,眼周有膿性分泌物——這是生病的症狀,而且不是一天兩天了。前腿的姿勢不對勁,可能是骨折,也可能是關節出了問題。

  他的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

  胡彥賓和鄭霜養過狗。在他們戀愛期間,兩個人共同養了一隻泰迪。

  後來分手了,那隻狗的歸屬成了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事。

  胡彥賓在《你要的全拿走》里寫過一句「留下我們的狗」,歌詞被歌迷反覆解讀,有人說那是寫給鄭霜的,有人說那是借狗寫人。

  高歡不知道這隻小狗是不是那隻。

  但他知道一件事,這隻小狗被人裝進鞋盒,扔在了垃圾桶旁邊。

  他站起來,環顧了一下四周。

  垃圾回收站在小區的角落裡,位置偏僻,不會有人特意來這裡。但如果是小區裡的人扔的,為什麼非要扔到這裡?樓下就有垃圾桶,更近,更方便。扔到這裡,是因為不想被人看到,不想被人知道是誰扔的。

  高歡看了一眼鞋盒上的logo。

  奢侈品牌,價格不菲。

  能買得起這個牌子的鞋的人,住在這個小區里,不差錢。不差錢,但嫌治病貴,所以把狗扔了。

  他的腦海里浮現出胡彥賓剛才的表情——著急、擔心、疲憊,還有那種「我已經習慣了但今天實在忍不住了」的無奈。

  他在找的不是人,是他和鄭霜養的狗。

  高歡把這個念頭壓下去,沒有說出來。

  但娜扎不是傻子,她看著高歡的表情,又看了看鞋盒裡的小狗,眉頭皺了一下,然後慢慢舒展開。

  她的眼神從疑惑變成了確認,又從確認變成了一種複雜的情緒,同情、憤怒、還有一種「怎麼能這樣呢」的無奈、意外。

  她抬起頭看著高歡,問了一句:「這是……他們養的?」

  高歡看著她,「大概是了,我猜應該是鄭霜仍的了。」

  娜扎沉默了兩秒,然後低下頭,看著那隻小狗。

  小狗在鞋盒裡又哼了一聲,聲音比剛才更弱了,像一根快要斷掉的弦。

  娜扎的眼眶更紅了,但她沒有哭。

  她深吸了一口氣,然後抬起頭看著高歡,表情很認真。

  「高歡,」她說,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我願意養它。我們把它帶走吧。」

  高歡看著她,嘴角微微勾了一下。

  「好。」

  娜扎低下頭,伸出食指,輕輕碰了碰小狗的頭頂。

  力道很輕,像怕碰碎了。小狗的耳朵動了一下,半閉的眼睛睜開了一條縫,看了她一眼,然後又閉上了。

  那個眼神里有恐懼、有痛苦,還有一絲「你終於來了」的委屈。

  娜扎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一顆一顆地,落在鞋盒的邊緣,把紙盒浸出一個一個深色的小圓點。

  「高歡,」她的聲音有點啞,但很堅定,「我們養它吧。」

  高歡蹲下來,和她並排蹲在垃圾桶旁邊。

  他看著鞋盒裡的小狗,又看了看娜扎紅紅的眼眶,伸出手,把落在她臉頰上的那滴淚擦掉了。

  「好,」他說,「養。」

  娜扎吸了吸鼻子,笑了。

  那個笑容里有淚,有光,有一種「我就知道你會答應」的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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