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岔路
幾個小時前,夏林南拿信走掉之後,唐峰在夏紹庭那裡吃了個閉門羹——他拒絕了唐峰客氣提出的「進屋聊一聊」,轉身把唐峰關在門外。
但一個小時後,唐峰依然成功進了屋,用上蓋了公安局紅章的搜查證,還喊來包含郭澤安在內的另三個刑偵隊的同事。夏紹庭的臉色極其難看——警察去而復返,闖進家裡,打斷了油漆工刷白牆和鐘點工大掃除的工作,家被搜查期間,兩個等著繼續幹活的人就站在門口,胡老太邁著不便的腿腳數次經過,幾人在門口的嗡嗡竊語就像蒼蠅一樣揮之不去。
夏家屋子整潔沒有暗角,東西也不多,整個搜查過程還算順利,只是在進入夏林南房間之前,夏紹庭明確阻止:「我女兒的房間就算了吧,一來她討厭別人動她的東西,二來她的這個新房間,她媽媽從來沒進去過,我也不進去。」
隊員們圍在夏林南的房間門口,聽唐峰的指令,唐峰隔著手套轉動夏林南房間的門把手——沒鎖。
推開房門,他環視房間一周,視線在床頭櫃的玫瑰花上面稍稍停留,又把房門關上,轉頭對夏紹庭笑:「行,我們也就是例行公事,孩子的隱私,我們就不破壞了。」
他用這個妥協和接下來的恭敬耐心,換取了對夏紹庭的問話——等油漆工和鐘點工都忙完後,他終於得以進入書房,和夏紹庭面對面。所謂問話,其實是勸說,對於林月荷離家一年未歸這事,唐峰想要勸說夏紹庭正式報案。一聽到報案兩字,夏紹庭就蹙起眉頭:
「她的手機都給你們了,這些天沒有眉目嗎?」
眉間是對警察局的不滿。林月荷的手機通訊錄裡面總共有46個聯繫人,其中有一半不是私人號碼,剩下的一半當中,大部分是她在電視台的同事,少數幾個是親朋好友即夏紹庭、林月梅等家人,通話記錄裡面有兩個陌生號碼,是她去年旅遊居住過的旅館,手機里最後一通電話是打給夏紹庭的,最後一條簡訊則發給了林月梅,均停留在她離家之前一晚,未展現出異常。手機此刻就在唐峰的公文包里,唐峰意識到,自從把手機交出去,夏紹庭從未追問過警局的進展,除了今日。
「夏局,您為林老師報案,我們才能放開手腳地展開正式調查,名正言順地動用所有技術手段,徹底查清她離家前後的所有行蹤和聯繫人,」唐峰壓低聲音,認真回應夏紹庭的詰問,「您不報案,林老師始終是一個模糊的』失蹤狀態』,對我們辦案和林老師自己都不利。」
緊接著唐峰又說:「夏局,事實很明了,白骨案的時間地點、現場物證,和去年離家的林老師存在著無法忽視的重大關聯。我們必須儘快確認林老師的下落和安全,才能把她排除在這起惡性案件之外。您不報案,等於在我們偵查白骨案的道路上放置了一個無法逾越的障礙,我們只能暗中查證林老師的行蹤,投入大量精力,效率低下、費時;您報案的話,我們查案的效率可以大大增強,對我們是雙贏。」
光說這些不夠,唐峰繼續務實懇切地加碼:「夏局,我理解您的顧慮,我們不妨攤開來講。當年您放棄市裡的橄欖枝,毅然回來建設家鄉,有魄力、有勇氣,兢兢業業一路走到這個位置,是名副其實,眾望所歸,以您的能力,在仕途上大可以繼續施展抱負。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主動報案,是將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是光明磊落,也是切割風險。一個處理得當、積極配合警方尋找妻子的幹部,和一個試圖掩蓋家庭變故的幹部,組織上和輿論會如何看待,您比我更清楚。」
夏紹庭把深深的厭倦寫在臉上:「我還不需要你來教我做事。」
在離開夏家的時候,唐峰決定接下來不再用這種恭恭敬敬的語氣跟夏紹庭說話——他沒什麼耐心了。
機械廠宿舍樓牆面上的「拆」字已經畫上去兩年,建設高速的挖掘機在湖的另一端日夜趕工,小樹林現場也許一年之內就要被剷平,這案子等不起。指向夏紹庭的多個巧合,放在其他人身上,足夠警察把那人帶去局裡審訊,夏紹庭「政府官員」、「重點培養」等敏感身份已經把案子拖後太多。
如果——在走向學校途中,唐峰禁不住做此猜想——如果十年前就他就能排除萬難,把夏紹庭帶往警局,化被動為主動,或許這案子早已是另一番局面。
有可能白骨案就不會出現,世上就能減少一個無辜的受害人。
這樣一想,唐峰不由得為浪費掉的十年扼腕。時間如白駒過隙,眼看白骨案已發生一月有餘,調查也開展了足足一個月,卻尚未取得突破性的進展。「無名女屍認領公告」在報紙上登出後,警察局收到一些電話和來訪,縣裡離家之後就斷了聯繫的女人,比唐峰想像的多一點。但絕大部分都只是短暫地「失聯」,超過一年這個長度的,屈指可數。有的家屬藉此公告要求警察給不願回來的家人打電話讓她們回來,也有人在外面熬不下去又放不下臉,終於藉此機會重返家庭。稍有可能性的幾位失聯女性,被唐峰記錄在他那本褪色的筆記本上,迄今為止共四位:
童珍麗,家住鳳塘塢的金秋弄,二十九歲,身高一米六三,八年前南下廣州打工,四年前在廣州結婚,產有一女。童結婚前會定期給家裡寫信寄錢,婚後聯絡少,前年聯絡突斷,已有近兩年的時間完全沒有音信,廣州那邊早已報警立案。其父童滿貴兩度南下尋找也沒找到,至今下落未明;
金蓓,隔壁安省人,三十二歲,身高一米五七,兩年前嫁來碎湖,和夫家的小姑子合夥開服裝店。金一年前生下一子,產子三個月後獨自去外地進貨,至今未歸;
葉芳、葉婷雙胞胎姐妹,都住在船廠老宿舍樓,三十七歲,身高一米六零,一年前作為海外勞工去往日本,家裡聯繫不上。葉芳葉婷姐妹是第二次去日本打工,第一次去日本在那待了三年,最後一年也幾乎不與家裡聯繫。姐妹倆出國前均已成家生育又離婚,據說葉芳在日本又生了個小孩,具體未知。
這四人相對符合法醫對白骨的進一步判定:年齡在三十五歲和四十五歲之間、有過生育的女性。就年齡來說,葉芳葉婷最符合,但唐峰覺得是她倆其中之一的概率很低,原因很簡單,姐妹倆同心同行,幹什麼都在一塊兒,白骨卻只是一個人。鎮上出國務工的人有不少,葉芳葉婷的家人有日本那邊的電話和地址,報案時口口聲聲讓警察勸勸姐妹倆,顯然是跟姐妹倆有分歧,家人想讓她們回來,姐妹倆卻想在日本開啟另一段人生。
金蓓也可以排除,金蓓長相靚麗,牙口卻不整齊——唐峰見過她的照片——與白骨不符。至於童珍麗,她的年齡距離白骨的年齡稍遠,而且,她是和她丈夫一起失蹤的,她最後一次寫信回家,信封上的郵戳是雲南河口,那地方是通往越南的口岸。童珍麗的夫家做生意,童珍麗也時不時跑國外,很有可能,她是在國外失蹤了。
進一步的法醫報告還顯示,白骨的兩腳腳踝有輕微的不對稱,由此可以判定受害人的腳踝有陳舊性骨折,早已恢復,不影響其日常生活。就這一點來說,上述四人都沒有骨折經歷,無一符合。
而在林月荷身上,白骨的特徵卻能得到解釋:
骨折——林月荷曾有幾年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貿易公司的老闆熟識夏紹庭,每年都把林月荷派駐外地三個月,其中最開始的三個月,林月荷單打獨鬥沒回過家,吃住都在辦公室,工作內容主要就是打電話和打電腦,若她骨折了,三個月是恰到好處的恢復期;
牙齒——從照片及周邊親友的描述來看,林月荷的門牙均勻整齊,符合白骨的特徵,就算裡面掉了牙,外人也看不出來。
唐峰想,太多巧合,就不是巧合了。
有一個要點,可以細化兇手的形象,當年偵查方玲玲案發現場的時候唐峰就想到了,但這個想法過於主觀,所以他沒有在會議上提出來過。這次白骨案,同樣的猜測在唐峰心裡重現,他便在會議上大膽提出:兇手臨湖作案卻不拋屍入湖,是因為他對這片湖懷有深切的感情。
碎湖水深,湖岸線多數切割著山的陡坡,小樹林前邊的湖灣,就是一方驟然變深的水域。是大人們嚴禁小孩下水的地方。湖不像海,躲不開潮汐的推力,兇手瞞天過海最省力也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樹林裡找幾塊石頭,綁在受害者身上讓她永遠沉入湖水深處。挖土埋屍不易,所以方玲玲被發現的時候,只有一半身子被埋在泥土裡,白骨埋得也淺。由此,大體上可以判定,兇手對湖水帶有濃烈的個人情感,而在機械廠宿舍樓的所有住戶里,對湖水感情最深的,是誰呢?
唐峰迴顧十年前方玲玲案發後對夏紹庭的問話,當時,林月荷為夏紹庭的很多回答作了證。夏紹庭說不回家住是因為在鎮上開會那幾天,每晚都有招待,每天都喝到半醉,酒氣熏天的自己不能回家,這是林月荷給他定的規矩,對此,林月荷予以承認,因為「愛喝酒的爸爸對孩子影響不好」;夏紹庭對書桌上的指甲油一問三不知,對此,林月荷說指甲油是她自己新買的,與方玲玲同款只是巧合;至於李紅在供水隧道口遭遇暴力強姦的五月二日那晚深夜,夏紹庭信誓旦旦說他在自家屋裡睡覺,對此,林月荷予以肯定,「我們是一塊兒入睡,一塊兒醒來的。」
似乎感情很好的樣子。可若兩人若真的感情好,林月荷何必在方玲玲案發次日倉皇出走?
若真的家庭生活平穩幸福,林月荷為何在五月中旬突然辭去機械廠的工作,非要去桃花半島上班,表現出一種想要逃脫家庭的渴求?
這個問題,唐峰沒有得到過明確的答案,即便是林月荷本人也含糊其辭,解釋說「我就是對廠子膩了,想換個環境」。老太太宋柳玉眼瞎耳背一問三不知,林月梅的說法是「我妹妹生來喜動不喜靜」,夏紹庭則諱莫如深又冠冕堂皇地說:「我愛人進入機械廠是為我、為家庭做出的犧牲,現在我支持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林月荷的改變不可能平白無故,唐峰相信這背後一定涉及到某件重大的不可言說的事情。是這件事情的突然出現、急速加劇,促使林月荷做出離開家庭的行動。有個細節可以支持唐峰的推測:方玲玲案發次日,林月荷上中班,上午十一點多鐘才出門,假設前一晚的案件由夏紹庭犯下,那林月荷得知事實、震驚後收拾東西出走,用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合理可行。
此番猜測,唐峰在案件會議上提出來過,並沒有令所有人信服。辦案講求證據,犯罪需要動機,在其他人看來,夏紹庭家庭事業雙豐收還前程似錦,輕輕鬆鬆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何必賭上自己擁有的一切去犯事?
唐峰卻覺得人性深如海,萬事皆可能。他感受到的夏紹庭,內里不像他外在表現出來的那般謙和坦蕩,他固執、謹慎,慣於戴著面具生活,沒人知道他心底到底是什麼。他又深諳利害關係,會在恰當的時候伸出他鋒利的勾爪,制人於無形。
就比方說剛才,夏紹庭不僅提醒他「不需要你來教我做事」,還警告他,「辦案要程序正義走正道,不能走岔路、歪路」,語氣中的威脅不容忽視。唐峰沒接話茬,下樓後直奔學校,打了個電話給汪君紅,一下子找到夏林南。他把夏林南帶回團委辦公室問話,開口第一句,就轉達了夏紹庭的「不能走岔路歪路」。
「你爸的意思是說,你還沒成年,你媽失蹤這事,你爸也還沒報案,」面對夏林南不明所以的表情,唐峰解釋,「無論如何我都沒有理由對你進行私下的盤問,如果我這樣做了,那我就違規犯法了。」
「可惜,在這件事上面,你爸認定的規章制度,只是他的美好期待,任何規章制度都不能妨礙警察尋找真相,」他話鋒快速一轉,「我要告訴你的是,與白骨案有關的任何失蹤人口,都會自動進入警方的視野,這不是你父親報不報案能決定的。你作為林月荷的女兒,配合警方調查,是你的義務,任何人都阻擋不了。你爸就算是天王老子,也沒有權力阻擋。」
時間也會劈開新的路,就比方說曾經給警察「忙中添亂」的小女孩夏林南,如今已成長為一個敏銳聰慧的少女。唐峰覺得對夏林南的問話非常有必要,但正式問話之前,他需要給夏林南一個下馬威——這女孩不容易對付,她嘴角的緊繃和眼神裡面審慎的過濾網,和她的父親如出一轍。
「你爸爸對警察的調查既沒有干涉權,也沒有知情權,」唐峰加重「知情權」三個字,「也就是說,今天我找你問話,你不能讓他知道,你要對所有人保密。」
唐峰講話的時候,夏林南就緊盯住他,目光會出現短暫的失焦,那是思考的表情。她有一張率真的小臉,眼睛很靈,扎著高中校園裡少見的雙尾辮,穿大膽的牛仔短褲,嫩黃無袖衫中央印著一隻流行的卡通兔子,在兔子單純可愛的臉蛋上,嘴巴被設計成一個表示拒絕的X。說了這麼多,唐峰沒在夏林南臉上看到害怕的呆滯,顯然,她並沒有被他這個警察的身份給唬住。
「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我的要求,」唐峰繼續說話,把語氣轉柔,「不是每個女兒都敢明目張胆違抗父親的意思,當著他的面接下警察的信。這說明,你英勇正義,一心向善。」
夏林南警覺的眼神裡面浮起一些情緒:「我以為那是程雅文的信。她在牢里怎麼樣?」
唐峰沒有立馬回答,夏林南又問:「是不是她傳出來的,我爸害了我媽這種鬼話?」
唐峰「哦」了聲,眼睛微微發亮:「你每次的消息都很靈通。沒錯,昨天你爸去警局的時候,她當場指控你爸是兇手。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嗎?她怎麼對你這麼肆無忌憚,絲毫不顧及你的心情?」
「心情」二字,使得夏林南渾身發顫,呼吸不穩:「我也不知道她怎麼變成了這個樣子。我不知道,為什麼她非要跟我家過不去,這麼想要我家出醜。」
想來,所有人瞞住她的秘密,就是程雅文傳出去的這些話。這確實可怕極了,糟糕透了,超出了夏林南的想像。夏林南的思緒無法在這種鬼話上面停留哪怕一秒鐘,遑論認真琢磨。她顫抖著喉嚨,接著說:「你們得好好問問程雅文,為什麼要這樣講,她可能有她的理由。你們得認認真真和和氣氣地問她,別對她威逼利誘,她肯定不吃那一套。」
「沒什麼好問的,你把她想得太好了,」唐峰接話,看向夏林南的目光裡面多了一絲同情,「我也算是看著她從小長大,這兩年跟她打交道不少,她是什麼人,我比你清楚。她說,我亂講幾句怎麼了,她就是這麼混帳。要是她知道你爸真是警方列定的最大嫌疑人,」唐峰故意放慢語速,「她肯定得意死了。你以為她被人左一個』老大』右一個』老大』,是因為她有本事?我告訴你,不是。當他們那種人的老大,無非就是要最不講理,最能惹事,最不怕』犯事』,所以她就是壞,唯恐天下不亂,沒你以為的那麼深奧。」
夏林南吐出一口氣,肩膀垂落下來,環抱雙臂靠向椅背。她坐在團委辦公室最內側的椅子上,陽光稀疏地照著她的後背,很重。
她畢竟才十六歲。
用點耐心,應該能挖出她心底的東西——這樣想著,唐峰從公文包里拿出一支錄音筆。
「廢話不多說,你是最了解你父母的人,」他把錄音筆放到桌上,推近夏林南,拎過一張椅子坐到夏林南對面,「關於你父母,我有一些問題要問,現在開始吧。」
但一個小時後,唐峰依然成功進了屋,用上蓋了公安局紅章的搜查證,還喊來包含郭澤安在內的另三個刑偵隊的同事。夏紹庭的臉色極其難看——警察去而復返,闖進家裡,打斷了油漆工刷白牆和鐘點工大掃除的工作,家被搜查期間,兩個等著繼續幹活的人就站在門口,胡老太邁著不便的腿腳數次經過,幾人在門口的嗡嗡竊語就像蒼蠅一樣揮之不去。
夏家屋子整潔沒有暗角,東西也不多,整個搜查過程還算順利,只是在進入夏林南房間之前,夏紹庭明確阻止:「我女兒的房間就算了吧,一來她討厭別人動她的東西,二來她的這個新房間,她媽媽從來沒進去過,我也不進去。」
隊員們圍在夏林南的房間門口,聽唐峰的指令,唐峰隔著手套轉動夏林南房間的門把手——沒鎖。
推開房門,他環視房間一周,視線在床頭櫃的玫瑰花上面稍稍停留,又把房門關上,轉頭對夏紹庭笑:「行,我們也就是例行公事,孩子的隱私,我們就不破壞了。」
他用這個妥協和接下來的恭敬耐心,換取了對夏紹庭的問話——等油漆工和鐘點工都忙完後,他終於得以進入書房,和夏紹庭面對面。所謂問話,其實是勸說,對於林月荷離家一年未歸這事,唐峰想要勸說夏紹庭正式報案。一聽到報案兩字,夏紹庭就蹙起眉頭:
「她的手機都給你們了,這些天沒有眉目嗎?」
眉間是對警察局的不滿。林月荷的手機通訊錄裡面總共有46個聯繫人,其中有一半不是私人號碼,剩下的一半當中,大部分是她在電視台的同事,少數幾個是親朋好友即夏紹庭、林月梅等家人,通話記錄裡面有兩個陌生號碼,是她去年旅遊居住過的旅館,手機里最後一通電話是打給夏紹庭的,最後一條簡訊則發給了林月梅,均停留在她離家之前一晚,未展現出異常。手機此刻就在唐峰的公文包里,唐峰意識到,自從把手機交出去,夏紹庭從未追問過警局的進展,除了今日。
「夏局,您為林老師報案,我們才能放開手腳地展開正式調查,名正言順地動用所有技術手段,徹底查清她離家前後的所有行蹤和聯繫人,」唐峰壓低聲音,認真回應夏紹庭的詰問,「您不報案,林老師始終是一個模糊的』失蹤狀態』,對我們辦案和林老師自己都不利。」
緊接著唐峰又說:「夏局,事實很明了,白骨案的時間地點、現場物證,和去年離家的林老師存在著無法忽視的重大關聯。我們必須儘快確認林老師的下落和安全,才能把她排除在這起惡性案件之外。您不報案,等於在我們偵查白骨案的道路上放置了一個無法逾越的障礙,我們只能暗中查證林老師的行蹤,投入大量精力,效率低下、費時;您報案的話,我們查案的效率可以大大增強,對我們是雙贏。」
光說這些不夠,唐峰繼續務實懇切地加碼:「夏局,我理解您的顧慮,我們不妨攤開來講。當年您放棄市裡的橄欖枝,毅然回來建設家鄉,有魄力、有勇氣,兢兢業業一路走到這個位置,是名副其實,眾望所歸,以您的能力,在仕途上大可以繼續施展抱負。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主動報案,是將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是光明磊落,也是切割風險。一個處理得當、積極配合警方尋找妻子的幹部,和一個試圖掩蓋家庭變故的幹部,組織上和輿論會如何看待,您比我更清楚。」
夏紹庭把深深的厭倦寫在臉上:「我還不需要你來教我做事。」
在離開夏家的時候,唐峰決定接下來不再用這種恭恭敬敬的語氣跟夏紹庭說話——他沒什麼耐心了。
機械廠宿舍樓牆面上的「拆」字已經畫上去兩年,建設高速的挖掘機在湖的另一端日夜趕工,小樹林現場也許一年之內就要被剷平,這案子等不起。指向夏紹庭的多個巧合,放在其他人身上,足夠警察把那人帶去局裡審訊,夏紹庭「政府官員」、「重點培養」等敏感身份已經把案子拖後太多。
如果——在走向學校途中,唐峰禁不住做此猜想——如果十年前就他就能排除萬難,把夏紹庭帶往警局,化被動為主動,或許這案子早已是另一番局面。
有可能白骨案就不會出現,世上就能減少一個無辜的受害人。
這樣一想,唐峰不由得為浪費掉的十年扼腕。時間如白駒過隙,眼看白骨案已發生一月有餘,調查也開展了足足一個月,卻尚未取得突破性的進展。「無名女屍認領公告」在報紙上登出後,警察局收到一些電話和來訪,縣裡離家之後就斷了聯繫的女人,比唐峰想像的多一點。但絕大部分都只是短暫地「失聯」,超過一年這個長度的,屈指可數。有的家屬藉此公告要求警察給不願回來的家人打電話讓她們回來,也有人在外面熬不下去又放不下臉,終於藉此機會重返家庭。稍有可能性的幾位失聯女性,被唐峰記錄在他那本褪色的筆記本上,迄今為止共四位:
童珍麗,家住鳳塘塢的金秋弄,二十九歲,身高一米六三,八年前南下廣州打工,四年前在廣州結婚,產有一女。童結婚前會定期給家裡寫信寄錢,婚後聯絡少,前年聯絡突斷,已有近兩年的時間完全沒有音信,廣州那邊早已報警立案。其父童滿貴兩度南下尋找也沒找到,至今下落未明;
金蓓,隔壁安省人,三十二歲,身高一米五七,兩年前嫁來碎湖,和夫家的小姑子合夥開服裝店。金一年前生下一子,產子三個月後獨自去外地進貨,至今未歸;
葉芳、葉婷雙胞胎姐妹,都住在船廠老宿舍樓,三十七歲,身高一米六零,一年前作為海外勞工去往日本,家裡聯繫不上。葉芳葉婷姐妹是第二次去日本打工,第一次去日本在那待了三年,最後一年也幾乎不與家裡聯繫。姐妹倆出國前均已成家生育又離婚,據說葉芳在日本又生了個小孩,具體未知。
這四人相對符合法醫對白骨的進一步判定:年齡在三十五歲和四十五歲之間、有過生育的女性。就年齡來說,葉芳葉婷最符合,但唐峰覺得是她倆其中之一的概率很低,原因很簡單,姐妹倆同心同行,幹什麼都在一塊兒,白骨卻只是一個人。鎮上出國務工的人有不少,葉芳葉婷的家人有日本那邊的電話和地址,報案時口口聲聲讓警察勸勸姐妹倆,顯然是跟姐妹倆有分歧,家人想讓她們回來,姐妹倆卻想在日本開啟另一段人生。
金蓓也可以排除,金蓓長相靚麗,牙口卻不整齊——唐峰見過她的照片——與白骨不符。至於童珍麗,她的年齡距離白骨的年齡稍遠,而且,她是和她丈夫一起失蹤的,她最後一次寫信回家,信封上的郵戳是雲南河口,那地方是通往越南的口岸。童珍麗的夫家做生意,童珍麗也時不時跑國外,很有可能,她是在國外失蹤了。
進一步的法醫報告還顯示,白骨的兩腳腳踝有輕微的不對稱,由此可以判定受害人的腳踝有陳舊性骨折,早已恢復,不影響其日常生活。就這一點來說,上述四人都沒有骨折經歷,無一符合。
而在林月荷身上,白骨的特徵卻能得到解釋:
骨折——林月荷曾有幾年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貿易公司的老闆熟識夏紹庭,每年都把林月荷派駐外地三個月,其中最開始的三個月,林月荷單打獨鬥沒回過家,吃住都在辦公室,工作內容主要就是打電話和打電腦,若她骨折了,三個月是恰到好處的恢復期;
牙齒——從照片及周邊親友的描述來看,林月荷的門牙均勻整齊,符合白骨的特徵,就算裡面掉了牙,外人也看不出來。
唐峰想,太多巧合,就不是巧合了。
有一個要點,可以細化兇手的形象,當年偵查方玲玲案發現場的時候唐峰就想到了,但這個想法過於主觀,所以他沒有在會議上提出來過。這次白骨案,同樣的猜測在唐峰心裡重現,他便在會議上大膽提出:兇手臨湖作案卻不拋屍入湖,是因為他對這片湖懷有深切的感情。
碎湖水深,湖岸線多數切割著山的陡坡,小樹林前邊的湖灣,就是一方驟然變深的水域。是大人們嚴禁小孩下水的地方。湖不像海,躲不開潮汐的推力,兇手瞞天過海最省力也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樹林裡找幾塊石頭,綁在受害者身上讓她永遠沉入湖水深處。挖土埋屍不易,所以方玲玲被發現的時候,只有一半身子被埋在泥土裡,白骨埋得也淺。由此,大體上可以判定,兇手對湖水帶有濃烈的個人情感,而在機械廠宿舍樓的所有住戶里,對湖水感情最深的,是誰呢?
唐峰迴顧十年前方玲玲案發後對夏紹庭的問話,當時,林月荷為夏紹庭的很多回答作了證。夏紹庭說不回家住是因為在鎮上開會那幾天,每晚都有招待,每天都喝到半醉,酒氣熏天的自己不能回家,這是林月荷給他定的規矩,對此,林月荷予以承認,因為「愛喝酒的爸爸對孩子影響不好」;夏紹庭對書桌上的指甲油一問三不知,對此,林月荷說指甲油是她自己新買的,與方玲玲同款只是巧合;至於李紅在供水隧道口遭遇暴力強姦的五月二日那晚深夜,夏紹庭信誓旦旦說他在自家屋裡睡覺,對此,林月荷予以肯定,「我們是一塊兒入睡,一塊兒醒來的。」
似乎感情很好的樣子。可若兩人若真的感情好,林月荷何必在方玲玲案發次日倉皇出走?
若真的家庭生活平穩幸福,林月荷為何在五月中旬突然辭去機械廠的工作,非要去桃花半島上班,表現出一種想要逃脫家庭的渴求?
這個問題,唐峰沒有得到過明確的答案,即便是林月荷本人也含糊其辭,解釋說「我就是對廠子膩了,想換個環境」。老太太宋柳玉眼瞎耳背一問三不知,林月梅的說法是「我妹妹生來喜動不喜靜」,夏紹庭則諱莫如深又冠冕堂皇地說:「我愛人進入機械廠是為我、為家庭做出的犧牲,現在我支持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林月荷的改變不可能平白無故,唐峰相信這背後一定涉及到某件重大的不可言說的事情。是這件事情的突然出現、急速加劇,促使林月荷做出離開家庭的行動。有個細節可以支持唐峰的推測:方玲玲案發次日,林月荷上中班,上午十一點多鐘才出門,假設前一晚的案件由夏紹庭犯下,那林月荷得知事實、震驚後收拾東西出走,用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合理可行。
此番猜測,唐峰在案件會議上提出來過,並沒有令所有人信服。辦案講求證據,犯罪需要動機,在其他人看來,夏紹庭家庭事業雙豐收還前程似錦,輕輕鬆鬆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何必賭上自己擁有的一切去犯事?
唐峰卻覺得人性深如海,萬事皆可能。他感受到的夏紹庭,內里不像他外在表現出來的那般謙和坦蕩,他固執、謹慎,慣於戴著面具生活,沒人知道他心底到底是什麼。他又深諳利害關係,會在恰當的時候伸出他鋒利的勾爪,制人於無形。
就比方說剛才,夏紹庭不僅提醒他「不需要你來教我做事」,還警告他,「辦案要程序正義走正道,不能走岔路、歪路」,語氣中的威脅不容忽視。唐峰沒接話茬,下樓後直奔學校,打了個電話給汪君紅,一下子找到夏林南。他把夏林南帶回團委辦公室問話,開口第一句,就轉達了夏紹庭的「不能走岔路歪路」。
「你爸的意思是說,你還沒成年,你媽失蹤這事,你爸也還沒報案,」面對夏林南不明所以的表情,唐峰解釋,「無論如何我都沒有理由對你進行私下的盤問,如果我這樣做了,那我就違規犯法了。」
「可惜,在這件事上面,你爸認定的規章制度,只是他的美好期待,任何規章制度都不能妨礙警察尋找真相,」他話鋒快速一轉,「我要告訴你的是,與白骨案有關的任何失蹤人口,都會自動進入警方的視野,這不是你父親報不報案能決定的。你作為林月荷的女兒,配合警方調查,是你的義務,任何人都阻擋不了。你爸就算是天王老子,也沒有權力阻擋。」
時間也會劈開新的路,就比方說曾經給警察「忙中添亂」的小女孩夏林南,如今已成長為一個敏銳聰慧的少女。唐峰覺得對夏林南的問話非常有必要,但正式問話之前,他需要給夏林南一個下馬威——這女孩不容易對付,她嘴角的緊繃和眼神裡面審慎的過濾網,和她的父親如出一轍。
「你爸爸對警察的調查既沒有干涉權,也沒有知情權,」唐峰加重「知情權」三個字,「也就是說,今天我找你問話,你不能讓他知道,你要對所有人保密。」
唐峰講話的時候,夏林南就緊盯住他,目光會出現短暫的失焦,那是思考的表情。她有一張率真的小臉,眼睛很靈,扎著高中校園裡少見的雙尾辮,穿大膽的牛仔短褲,嫩黃無袖衫中央印著一隻流行的卡通兔子,在兔子單純可愛的臉蛋上,嘴巴被設計成一個表示拒絕的X。說了這麼多,唐峰沒在夏林南臉上看到害怕的呆滯,顯然,她並沒有被他這個警察的身份給唬住。
「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我的要求,」唐峰繼續說話,把語氣轉柔,「不是每個女兒都敢明目張胆違抗父親的意思,當著他的面接下警察的信。這說明,你英勇正義,一心向善。」
夏林南警覺的眼神裡面浮起一些情緒:「我以為那是程雅文的信。她在牢里怎麼樣?」
唐峰沒有立馬回答,夏林南又問:「是不是她傳出來的,我爸害了我媽這種鬼話?」
唐峰「哦」了聲,眼睛微微發亮:「你每次的消息都很靈通。沒錯,昨天你爸去警局的時候,她當場指控你爸是兇手。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嗎?她怎麼對你這麼肆無忌憚,絲毫不顧及你的心情?」
「心情」二字,使得夏林南渾身發顫,呼吸不穩:「我也不知道她怎麼變成了這個樣子。我不知道,為什麼她非要跟我家過不去,這麼想要我家出醜。」
想來,所有人瞞住她的秘密,就是程雅文傳出去的這些話。這確實可怕極了,糟糕透了,超出了夏林南的想像。夏林南的思緒無法在這種鬼話上面停留哪怕一秒鐘,遑論認真琢磨。她顫抖著喉嚨,接著說:「你們得好好問問程雅文,為什麼要這樣講,她可能有她的理由。你們得認認真真和和氣氣地問她,別對她威逼利誘,她肯定不吃那一套。」
「沒什麼好問的,你把她想得太好了,」唐峰接話,看向夏林南的目光裡面多了一絲同情,「我也算是看著她從小長大,這兩年跟她打交道不少,她是什麼人,我比你清楚。她說,我亂講幾句怎麼了,她就是這麼混帳。要是她知道你爸真是警方列定的最大嫌疑人,」唐峰故意放慢語速,「她肯定得意死了。你以為她被人左一個』老大』右一個』老大』,是因為她有本事?我告訴你,不是。當他們那種人的老大,無非就是要最不講理,最能惹事,最不怕』犯事』,所以她就是壞,唯恐天下不亂,沒你以為的那麼深奧。」
夏林南吐出一口氣,肩膀垂落下來,環抱雙臂靠向椅背。她坐在團委辦公室最內側的椅子上,陽光稀疏地照著她的後背,很重。
她畢竟才十六歲。
用點耐心,應該能挖出她心底的東西——這樣想著,唐峰從公文包里拿出一支錄音筆。
「廢話不多說,你是最了解你父母的人,」他把錄音筆放到桌上,推近夏林南,拎過一張椅子坐到夏林南對面,「關於你父母,我有一些問題要問,現在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