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再去DG市
第四十一章
再去DG
兒子周志遠兩歲的時候,周景熙決定再去DG。
這個決定他想了很久。從志遠出生那天起,他就在想。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時候,他都在算一筆帳——家裡的開銷,越來越大。志遠要喝奶粉,一個月好幾罐,一罐幾十塊。志遠要穿衣服,孩子長得快,三個月就小了,要買新的。志遠要打疫苗,一針幾十塊,隔幾個月就要打一次。還有家裡的日常開銷,米、面、油、鹽、菜、肉,哪一樣不要錢?父親的老寒腿要吃藥,母親的腰不好也要花錢。蓋房子借的債還有一半沒還,每個月都要還利息。這些錢從哪裡來?種地?種地一年到頭掙不了幾個錢。養雞?養雞掙的錢只夠買鹽。他必須出去打工,必須去掙錢,必須撐起這個家。
小燕知道他的心思。那天晚上,他們躺在床上,志遠睡在中間,呼吸細細的,像一隻小貓。小燕翻了個身,面對著他,月光從窗戶的縫隙里照進來,落在她的臉上。
「你是不是想出去了?」她問。
周景熙沉默了一會兒,點了點頭。「家裡開銷大,光靠種地不行。我得出去掙錢。」
小燕沒有說話。她伸出手,摸了摸志遠的頭髮。志遠的頭髮很軟,很細,像春天的草。她摸得很輕,怕弄醒他。周景熙看著她,心裡很難受。她跟著他,從湖南到海南,從海南回湖南,吃了那麼多苦,受了那麼多累。現在,他又要走了,把她一個人丟在家裡,帶著孩子,照顧老人。
「小燕,我……」
「我知道。」她打斷了他,「你去吧。家裡有我,你放心。」
他想說對不起,想說謝謝,想說我會回來的,我會掙很多錢回來,讓你過好日子。但他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他知道,這些話太輕了,輕得像一片羽毛,壓不住她心裡的重量。他只是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有繭子,有裂口,是在海南割橡膠時留下的。他握著她的手,握了很久。
走的那天,天還沒亮。他怕吵醒志遠,沒有開燈,摸黑收拾好行李。一個舊帆布包,幾件換洗的衣服,一個本子,一支筆。他把本子和筆塞在背包最底層,那是他最重要的東西。小燕也起來了,她給他做了一碗麵,臥了兩個雞蛋。他坐在灶台前,低著頭吃麵。面很燙,他吃得很慢。小燕站在旁邊,看著他吃,不說話。
「志遠醒了,你跟他說,爸爸去掙錢了,回來給他買糖吃。」他說。
「嗯。」
他吃完面,站起來,背上背包。小燕送他到門口。晨光里,她的身影很小,很瘦,頭髮有些亂,眼睛有些紅。他看著她,想說點什麼,但什麼也說不出來。他轉過身,走了。走了幾步,又回過頭來。她還站在門口,看著他。他朝她揮了揮手,她也朝他揮了揮手。然後他轉過身,再也沒有回頭。
從石橋村到DG,要先坐汽車到鎮上,再從鎮上到縣城,從縣城到市里,從市里到DG。轉幾次車,顛簸一整天。他坐在長途汽車上,靠著窗戶,看著窗外的風景。稻田、山丘、村莊、小鎮,一幕一幕地往後退,像一部倒著放的電影。他想起十年前,他第一次去廣東的時候,也是這樣的路,也是這樣的車,也是這樣的心情。那時候他十八歲,口袋裡只有幾十塊錢,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活下去。現在他三十多歲了,口袋裡有一些錢,心裡有很多念頭。他要掙錢,要還債,要養家,要讓兒子過好日子。他還要寫,要寫那些在海南的日子,要寫那些在橡膠林里的日子,要寫那些凌晨三點的黑暗和清晨的第一縷陽光。他要把那些故事寫出來,寫成文章,投給報社,發表,出書,當作家。這個夢,他沒有忘。
到了DG,已經是晚上了。他從汽車站出來,站在廣場上,看著這座陌生的城市。高樓,霓虹燈,車流,人流,嘈雜的聲音,刺鼻的氣味。這是東莞,他來過,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那時候他從ZS市過來,在一家加油站找到過活。現在他又來了,又要從零開始。
他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館住下,十塊錢一晚。房間很小,只有一張床和一個床頭櫃,牆壁上刷著灰漆,窗戶上糊著報紙。他把背包放在床上,躺下來。床很硬,枕頭有股霉味,但他不在乎。他太累了,累得骨頭都散了架。他閉上眼睛,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出去找工作了。他先去了以前幹過的那家加油站,在城郊,很遠,坐公交車要一個小時。到了才發現,加油站已經拆了,變成了一片工地。他又去了附近的幾家加油站,一家一家地問。有的不要人,有的要本地戶口,有的要擔保人。問了一天,沒有一家要他。他不氣餒,第二天繼續找。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跑遍了半個城市,終於在一家小加油站找到了活。加油員,一個月六百塊,包住不包吃。六百塊,不多,但夠用了。他可以在DG站住腳了,可以掙錢了,可以往家裡寄錢了。
加油站的活不輕鬆。兩班倒,白班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夜班從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他上的是夜班,因為夜班有夜班補貼,一個月多五十塊。五十塊,夠給志遠買一罐奶粉了。夜班很難熬。從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十二個小時,站在加油機旁邊,給來來往往的車輛加油。困了,就掐自己一下,或者去洗把臉。餓了,就啃一口饅頭,就著鹹菜。夜裡車少的時候,他可以坐在加油機旁邊打個盹,但不能睡死,有車來了要馬上起來。
加油站的同事大多是本地人,說粵語,他聽不懂。他們也不怎麼跟他說話,看他是個外地來的,又是個加油的,懶得搭理。他不在乎,他來這裡是為了掙錢,不是為了交朋友。但有些人不是懶得搭理他,是故意欺負他。有一個叫阿強的本地人,跟他一個班,總是把最累的活推給他。搬貨、掃地、擦玻璃,都是他干。阿強坐在旁邊抽菸,玩手機,什麼都不干。他沒有說什麼,幹了就幹了,累一點沒關係,只要不扣錢就行。
發工資的那天,他去了郵局,給家裡匯了五百塊。匯款單上寫著「劉小燕收」,他在附言欄里寫了幾個字:「我很好,不用擔心。志遠乖不乖?想他了。」寫完這幾個字,他的鼻子有些酸。他想起志遠的小臉,想起他笑的樣子,想起他叫他「爸爸」的聲音。志遠還不會叫爸爸,只會叫「媽」,叫得很清楚,一聲一聲的,像小貓叫。他想聽他叫爸爸,想聽他叫「爸爸,抱抱」。他想著想著,眼淚就流了下來。他趕緊擦了擦,怕別人看見。
晚上,他回到宿舍。宿舍在加油站後面的一排平房裡,六個人一間,上下鋪。他住在上鋪,鋪位很小,翻個身都困難。他爬上鋪,從枕頭底下摸出那個本子,翻開新的一頁,拿起筆,寫道:
「2005年秋,DG。我在加油站上班,夜班,一個月六百塊。活不重,就是熬人。夜裡困了,就掐自己一下。想志遠了,不知道他會叫爸爸了沒有。想小燕了,不知道她一個人在家累不累。想爸媽了,不知道他們的身體好不好。我想回家,但不能回。我要掙錢,要還債,要養家。等掙夠了錢,就回去,再也不出來了。志遠,爸爸想你。你要乖,要聽媽媽的話。爸爸很快就回去了。」
寫完之後,他把本子合上,塞回枕頭底下。他躺下來,閉上眼睛,聽著窗外的蟲鳴聲。蟲鳴聲唧唧唧的,一陣一陣的,像一首催眠曲。他慢慢地,慢慢地,沉入了睡眠。
在夢裡,他回到了石橋村。志遠在院子裡跑,追著一隻小雞。小雞跑得很快,志遠跑得很慢,追不上,急得哭。他走過去,把志遠抱起來,說:「不哭,爸爸幫你追。」志遠不哭了,抱著他的脖子,把臉埋在他的肩膀上。他拍著志遠的背,說:「志遠,爸爸回來了。」志遠沒有說話,只是抱得更緊了。
再去DG
兒子周志遠兩歲的時候,周景熙決定再去DG。
這個決定他想了很久。從志遠出生那天起,他就在想。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時候,他都在算一筆帳——家裡的開銷,越來越大。志遠要喝奶粉,一個月好幾罐,一罐幾十塊。志遠要穿衣服,孩子長得快,三個月就小了,要買新的。志遠要打疫苗,一針幾十塊,隔幾個月就要打一次。還有家裡的日常開銷,米、面、油、鹽、菜、肉,哪一樣不要錢?父親的老寒腿要吃藥,母親的腰不好也要花錢。蓋房子借的債還有一半沒還,每個月都要還利息。這些錢從哪裡來?種地?種地一年到頭掙不了幾個錢。養雞?養雞掙的錢只夠買鹽。他必須出去打工,必須去掙錢,必須撐起這個家。
小燕知道他的心思。那天晚上,他們躺在床上,志遠睡在中間,呼吸細細的,像一隻小貓。小燕翻了個身,面對著他,月光從窗戶的縫隙里照進來,落在她的臉上。
「你是不是想出去了?」她問。
周景熙沉默了一會兒,點了點頭。「家裡開銷大,光靠種地不行。我得出去掙錢。」
小燕沒有說話。她伸出手,摸了摸志遠的頭髮。志遠的頭髮很軟,很細,像春天的草。她摸得很輕,怕弄醒他。周景熙看著她,心裡很難受。她跟著他,從湖南到海南,從海南回湖南,吃了那麼多苦,受了那麼多累。現在,他又要走了,把她一個人丟在家裡,帶著孩子,照顧老人。
「小燕,我……」
「我知道。」她打斷了他,「你去吧。家裡有我,你放心。」
他想說對不起,想說謝謝,想說我會回來的,我會掙很多錢回來,讓你過好日子。但他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他知道,這些話太輕了,輕得像一片羽毛,壓不住她心裡的重量。他只是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有繭子,有裂口,是在海南割橡膠時留下的。他握著她的手,握了很久。
走的那天,天還沒亮。他怕吵醒志遠,沒有開燈,摸黑收拾好行李。一個舊帆布包,幾件換洗的衣服,一個本子,一支筆。他把本子和筆塞在背包最底層,那是他最重要的東西。小燕也起來了,她給他做了一碗麵,臥了兩個雞蛋。他坐在灶台前,低著頭吃麵。面很燙,他吃得很慢。小燕站在旁邊,看著他吃,不說話。
「志遠醒了,你跟他說,爸爸去掙錢了,回來給他買糖吃。」他說。
「嗯。」
他吃完面,站起來,背上背包。小燕送他到門口。晨光里,她的身影很小,很瘦,頭髮有些亂,眼睛有些紅。他看著她,想說點什麼,但什麼也說不出來。他轉過身,走了。走了幾步,又回過頭來。她還站在門口,看著他。他朝她揮了揮手,她也朝他揮了揮手。然後他轉過身,再也沒有回頭。
從石橋村到DG,要先坐汽車到鎮上,再從鎮上到縣城,從縣城到市里,從市里到DG。轉幾次車,顛簸一整天。他坐在長途汽車上,靠著窗戶,看著窗外的風景。稻田、山丘、村莊、小鎮,一幕一幕地往後退,像一部倒著放的電影。他想起十年前,他第一次去廣東的時候,也是這樣的路,也是這樣的車,也是這樣的心情。那時候他十八歲,口袋裡只有幾十塊錢,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活下去。現在他三十多歲了,口袋裡有一些錢,心裡有很多念頭。他要掙錢,要還債,要養家,要讓兒子過好日子。他還要寫,要寫那些在海南的日子,要寫那些在橡膠林里的日子,要寫那些凌晨三點的黑暗和清晨的第一縷陽光。他要把那些故事寫出來,寫成文章,投給報社,發表,出書,當作家。這個夢,他沒有忘。
到了DG,已經是晚上了。他從汽車站出來,站在廣場上,看著這座陌生的城市。高樓,霓虹燈,車流,人流,嘈雜的聲音,刺鼻的氣味。這是東莞,他來過,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那時候他從ZS市過來,在一家加油站找到過活。現在他又來了,又要從零開始。
他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館住下,十塊錢一晚。房間很小,只有一張床和一個床頭櫃,牆壁上刷著灰漆,窗戶上糊著報紙。他把背包放在床上,躺下來。床很硬,枕頭有股霉味,但他不在乎。他太累了,累得骨頭都散了架。他閉上眼睛,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出去找工作了。他先去了以前幹過的那家加油站,在城郊,很遠,坐公交車要一個小時。到了才發現,加油站已經拆了,變成了一片工地。他又去了附近的幾家加油站,一家一家地問。有的不要人,有的要本地戶口,有的要擔保人。問了一天,沒有一家要他。他不氣餒,第二天繼續找。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跑遍了半個城市,終於在一家小加油站找到了活。加油員,一個月六百塊,包住不包吃。六百塊,不多,但夠用了。他可以在DG站住腳了,可以掙錢了,可以往家裡寄錢了。
加油站的活不輕鬆。兩班倒,白班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夜班從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他上的是夜班,因為夜班有夜班補貼,一個月多五十塊。五十塊,夠給志遠買一罐奶粉了。夜班很難熬。從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十二個小時,站在加油機旁邊,給來來往往的車輛加油。困了,就掐自己一下,或者去洗把臉。餓了,就啃一口饅頭,就著鹹菜。夜裡車少的時候,他可以坐在加油機旁邊打個盹,但不能睡死,有車來了要馬上起來。
加油站的同事大多是本地人,說粵語,他聽不懂。他們也不怎麼跟他說話,看他是個外地來的,又是個加油的,懶得搭理。他不在乎,他來這裡是為了掙錢,不是為了交朋友。但有些人不是懶得搭理他,是故意欺負他。有一個叫阿強的本地人,跟他一個班,總是把最累的活推給他。搬貨、掃地、擦玻璃,都是他干。阿強坐在旁邊抽菸,玩手機,什麼都不干。他沒有說什麼,幹了就幹了,累一點沒關係,只要不扣錢就行。
發工資的那天,他去了郵局,給家裡匯了五百塊。匯款單上寫著「劉小燕收」,他在附言欄里寫了幾個字:「我很好,不用擔心。志遠乖不乖?想他了。」寫完這幾個字,他的鼻子有些酸。他想起志遠的小臉,想起他笑的樣子,想起他叫他「爸爸」的聲音。志遠還不會叫爸爸,只會叫「媽」,叫得很清楚,一聲一聲的,像小貓叫。他想聽他叫爸爸,想聽他叫「爸爸,抱抱」。他想著想著,眼淚就流了下來。他趕緊擦了擦,怕別人看見。
晚上,他回到宿舍。宿舍在加油站後面的一排平房裡,六個人一間,上下鋪。他住在上鋪,鋪位很小,翻個身都困難。他爬上鋪,從枕頭底下摸出那個本子,翻開新的一頁,拿起筆,寫道:
「2005年秋,DG。我在加油站上班,夜班,一個月六百塊。活不重,就是熬人。夜裡困了,就掐自己一下。想志遠了,不知道他會叫爸爸了沒有。想小燕了,不知道她一個人在家累不累。想爸媽了,不知道他們的身體好不好。我想回家,但不能回。我要掙錢,要還債,要養家。等掙夠了錢,就回去,再也不出來了。志遠,爸爸想你。你要乖,要聽媽媽的話。爸爸很快就回去了。」
寫完之後,他把本子合上,塞回枕頭底下。他躺下來,閉上眼睛,聽著窗外的蟲鳴聲。蟲鳴聲唧唧唧的,一陣一陣的,像一首催眠曲。他慢慢地,慢慢地,沉入了睡眠。
在夢裡,他回到了石橋村。志遠在院子裡跑,追著一隻小雞。小雞跑得很快,志遠跑得很慢,追不上,急得哭。他走過去,把志遠抱起來,說:「不哭,爸爸幫你追。」志遠不哭了,抱著他的脖子,把臉埋在他的肩膀上。他拍著志遠的背,說:「志遠,爸爸回來了。」志遠沒有說話,只是抱得更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