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簡單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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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秋天,周景熙和劉小燕結婚了。

  婚禮定在農曆八月初八。母親說這個日子好,「八八」發發,吉利。周景熙不信這些,但他沒有反對。母親高興就好。她等了這麼多年,盼了這麼多年,終於等到這一天了。

  婚禮的前幾天,家裡忙成了一團。母親把老屋裡里外外打掃了三遍,牆上的灰塵掃掉了,地上的坑填平了,窗戶上的舊報紙撕掉了,換上了新糊的白紙。堂屋的八仙桌擦得鋥亮,能照見人影。父親把院子裡的雜物收拾乾淨,又在門口貼了一副紅對聯。對聯是周日樂寫的,他在鎮上的小學當老師,毛筆字寫得好。上聯是「百年好合」,下聯是「五世其昌」,橫批「天作之合」。周景熙站在門口,看著那副對聯,心裡湧起一股說不清的滋味。他想起十年前離開石橋村的時候,也是這樣一個秋天,也是這樣一個早晨。那時候他十八歲,背著一個破舊的背包,站在村口的大樟樹下,心裡想的是「不混出個人樣不回來」。現在他回來了,帶著滿身的傷痕和一摞寫滿字的本子。他沒有混出人樣,但他要結婚了。他要和一個不嫌他窮的姑娘結婚了。

  李覺也來了。手裡提著一隻雞籠,籠子裡裝著一隻大公雞。雞冠紅彤彤的,羽毛油亮油亮的,在籠子裡撲騰著,咯咯地叫。「景熙,給你賀喜!」李覺把雞籠遞過來,「自家養的,燉湯喝,補身子。」

  周景熙接過雞籠,看著李覺。李覺也變了。他胖了一些,不再是小時候那副瘦得像竹竿的樣子。他的臉上有了肉,顴骨沒有那麼高了,眼睛也沒有那麼大了。但他的眼神還是那樣,很安靜,很平和,像是在說「我很好,你別擔心」。他穿著一件藍色的夾克衫,腳上是一雙新皮鞋,看起來精神了不少。他的手上也有繭子,但跟周景熙的不一樣,是割松脂磨出來的,薄薄的,細細的,不像周景熙的那麼厚、那麼粗。

  「李覺,謝謝你。」周景熙說。

  「謝什麼?」李覺笑了,露出了一口白牙,「咱們誰跟誰。」

  兩個人在院子裡的石階上坐下來。李覺從口袋裡掏出一盒煙,遞給他一支。他不會抽菸,但還是接了過來,夾在耳朵上。李覺自己點了一支,吸了一口,煙霧在晨風裡飄散。

  「景熙,你回來了,我就不擔心了。」李覺說,「你在外面這些年,我老想著你。怕你吃不好,睡不好,怕你一個人在外面出什麼事。現在你回來了,結婚了,我就放心了。」

  「李覺,你呢?你過得怎麼樣?」

  「還行。」李覺吸了一口煙,「養鴨,割松脂,打點零工。日子不算好,但過得去。兩個孩子,大的上小學了,小的還在家裡。媳婦在鎮上找了個活干,一個月掙幾百塊。慢慢來吧。」

  周景熙看著李覺,心裡湧起一股複雜的情緒。李覺比他小一歲,但看起來比他老。他的頭髮也白了,不是全白,是花白,一根一根的,像霜打過的草。他的臉上有了皺紋,眼角、額頭、嘴角,一道一道的,像是被生活一刀一刀刻上去的。他這些年過得不容易。一個孤兒,沒有父母,沒有靠山,全靠自己。養鴨、割松脂、打零工,什麼活都干,什麼苦都吃。他攢錢蓋了房子,娶了媳婦,生了孩子。他沒有讀過什麼書,但他用自己的方式,活出了一個男人該有的樣子。

  「李覺,」周景熙說,「你比我強。」

  「強什麼?」李覺笑了,「你讀了高中,寫了那麼多字,將來還要當作家。我算什麼?一個種地的。」

  「種地的怎麼了?種地的也是人。你靠自己,養活了全家,蓋了房子,供孩子讀書。你比我強。」

  李覺沒有說話,只是笑了笑。那笑容很淡,像秋天的陽光,不熱,但很暖。

  到了婚禮那天,天還沒亮,母親就把周景熙叫起來了。「快起來,收拾收拾,去接新娘子。」她給他準備了一身新衣服——白襯衫,黑褲子,黑皮鞋。襯衫是新的,在鎮上買的,花了五十塊;褲子也是新的,花了四十塊;皮鞋是借的,周日樂的,他的腳比周景熙小一碼,擠得腳趾頭疼。但他沒有說什麼,穿上,站在鏡子前看了看。鏡子裡的自己很陌生——白襯衫,黑褲子,黑皮鞋,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的。但他的手還是那雙手,滿是繭子和傷疤,指甲斷了好幾片。他把手插進口袋裡,不讓人看見。

  接親的隊伍很簡單。沒有花車,沒有樂隊,只有一輛手扶拖拉機和幾個抬嫁妝的親戚。拖拉機是借周海的,他在村里搞運輸,有一輛手扶拖拉機,專門跑短途。車頭上扎了一朵大紅花,用紅綢子做的,是母親連夜縫的。周景熙坐在駕駛座旁邊,李覺坐在後面,還有其他幾個堂兄弟。拖拉機突突突地響著,冒著黑煙,沿著碎石路往隔壁村開去。秋天的早晨有些涼,風吹在臉上,涼颼颼的,但周景熙不覺得冷。他的心跳得很快,像拖拉機的聲音,突突突的,又重又急。


  到了劉小燕家,她家門口也貼了紅對聯,院子裡擺了幾張桌子,親戚們已經在等著了。劉小燕穿著一件紅色的棉襖,是新的,紅得耀眼。棉襖有些大,穿在她身上空蕩蕩的,但她看起來很精神,臉上紅撲撲的,不知道是抹了胭脂還是害羞。她站在堂屋裡,旁邊是她的父母和幾個姐妹。她的母親在抹眼淚,她的父親站在旁邊,抽著煙,不說話。

  周景熙走進去,站在劉小燕面前。她低著頭,不敢看他。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站在那裡,像個木頭樁子。旁邊的親戚們起鬨了——「說話啊!」「叫啊!」「新娘子害羞了!」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個字也發不出來。

  最後是劉小燕的父親先開了口。他把菸頭掐滅,看著周景熙,說了一句:「好好待她。」就四個字,但每一個字都像石頭一樣沉。周景熙點了點頭,說:「我會的。」

  劉小燕抬起頭,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短,但周景熙看到了。她的眼睛裡有淚光,但沒有流下來。她在笑,很淡的笑,像一朵花慢慢地綻開。他忽然覺得,這十年吃的苦,受的累,挨的餓,忍的痛,都值了。為了這一天,都值了。

  拖拉機突突突地開著,把新娘子接回了石橋村。村裡的親戚鄰居們都來了,院子裡擠滿了人。周景熙的母親在門口等著,看見拖拉機來了,笑得合不攏嘴,眼淚卻止不住地流。父親站在旁邊,沒有說話,但眼眶紅了。

  婚禮很簡單。沒有司儀,沒有儀式,沒有花里胡哨的東西。就是在院子裡擺了幾桌酒席,請親戚鄰居們吃一頓飯。酒席是母親和幾個嬸子嫂子一起操辦的,殺了一隻豬,宰了幾隻雞,燉了一大鍋肉,炒了一大盆菜。桌上是碗筷酒杯,雖然不精緻,但擺得整整齊齊的。

  周景熙和劉小燕站在堂屋裡,給父母敬茶。他端著茶杯,遞到父親面前。「爸,喝茶。」父親接過茶杯,手在發抖。他喝了一口,把茶杯放下,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包,遞給他。「好好過日子。」他說,聲音沙啞得像砂紙。周景熙接過紅包,手指觸到父親的手。那雙手很粗糙,滿是老繭,關節變形,指甲縫裡嵌著洗不掉的泥土。他握著父親的手,握了很久。

  他又端了一杯茶,跪在母親面前。「媽,喝茶。」母親接過茶杯,沒有喝,眼淚先掉了下來,滴在茶杯里。她喝了一口,把茶杯放下,拉著他的手,說:「好好待人家。人家跟了你,你不能讓人家受苦。」周景熙點了點頭,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母親從手腕上擼下一隻銀鐲子,戴在劉小燕手上。鐲子很細,很舊,上面刻著花紋,有些地方磨平了。這是母親的嫁妝,跟了她幾十年,現在她給了兒媳婦。劉小燕接過鐲子,低著頭,眼淚也掉了下來。

  酒席開始了。院子裡擺著四張桌子,親戚鄰居們圍坐在一起,熱熱鬧鬧的。有人划拳,有人喝酒,有人聊天,有人笑。周景熙和劉小燕一桌一桌地敬酒。他不會喝酒,但今天不能不喝。一杯一杯地敬,一杯一杯地干。米酒入口甜絲絲的,但到了喉嚨里就變成了一團火,燒得他胃裡翻江倒海。但他沒有停,他要敬每一個人,感謝每一個人。

  李覺坐在角落裡,端著一杯酒,看著他。他走過去,在李覺旁邊坐下來。「李覺,我敬你。」他端起酒杯。李覺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景熙,恭喜你。」他一仰脖子,把酒幹了。周景熙也幹了。

  兩個人坐在那裡,沉默了一會兒。院子裡很吵,划拳聲、笑鬧聲、碗筷碰撞聲混在一起,像一首亂七八糟的交響樂。但他們坐在角落裡,很安靜。

  「李覺,」周景熙說,「你還記得小時候嗎?」

  「記得。」

  「記得我們在大樟樹下拍照嗎?」

  「記得。」

  「記得你送我走的時候,說的那句話嗎?」

  李覺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記得。我說,你要替我讀下去。」

  「我替你讀完了高中。但沒有替你讀進大學。我……」

  「夠了。」李覺打斷了他,「景熙,夠了。你替我讀完了高中,這已經很了不起了。咱們村有幾個讀完高中的?你是第一個。你讀了那麼多書,寫了那麼多字,將來還要當作家。你已經替我讀了,也替你自己讀了。夠了。」

  周景熙看著李覺,眼眶熱了。他想說什麼,但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他端起酒杯,跟李覺碰了一下,一飲而盡。酒很辣,辣得他眼淚都出來了。但他沒有擦,讓眼淚流著。

  酒席散的時候,天已經黑了。親戚鄰居們一個個走了,院子裡剩下杯盤狼藉。母親在收拾桌子,父親在送客人。周景熙和劉小燕站在堂屋裡,面對面,誰也不說話。燭光搖搖晃晃的,把他們的影子投在牆上,一高一矮,一胖一瘦。


  「你……累了吧?」他問。

  「還好。」她低著頭,聲音很輕。

  「早點休息吧。」

  「嗯。」

  他把她送到新房門口。新房是西廂房,重新粉刷過了,牆上貼著紅紙剪的喜字,床上鋪著新被子,紅彤彤的。桌上點著一對紅蠟燭,火苗跳動著,把整個房間照得暖洋洋的。她走進去,站在床前,背對著他。他站在門口,不知道該進去還是該離開。

  「你……不進來?」她回過頭,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輕,像一片羽毛落在他心上。

  他走進去,關上門。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聽著窗外的蟲鳴聲。劉小燕在他旁邊,呼吸均勻而綿長,她已經睡著了。他睡不著,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縫,彎彎曲曲的,跟小時候一模一樣。他盯著那道裂縫,想起了很多事——想起石橋村的早晨,想起鎮中學的飢餓,想起高考落榜的那天,想起GZ的屈辱,想起SH的欺騙,想起HZ的長椅,想起ZS的石頭。想起那些在工地上、在磚廠里、在採石場裡的人和事。想起老劉頭的綠豆湯,想起張老頭的十塊錢,想起老李的那句「你還年輕,別在這裡待太久」。想起母親信上的淚痕,想起父親坐在門口抽菸的背影,想起李覺說的「你要替我讀下去」。想起劉小燕說的「窮不怕,有手就能幹活」。

  他翻了個身,看著劉小燕的側臉。燭光映在她臉上,她的睫毛很長,在臉上投下一片小小的陰影。她的嘴角微微上揚,像是在做一個好夢。他伸出手,想摸摸她的臉,但手停在半空中,又縮了回來。他怕吵醒她。

  他從枕頭底下摸出那個本子,翻開新的一頁,拿起筆,借著燭光寫道:

  「1997年農曆八月初八,我結婚了。她叫劉小燕,隔壁村的,比我小兩歲。她不嫌我窮,不嫌我什麼都沒有,不嫌我手上全是繭子和傷疤。她說,窮不怕,有手就能幹活。她說得對。我有一雙手,雖然上面全是傷,但它能幹活,能掙錢,能養家。我要讓她過好日子。我要在村里蓋個新房子,找個活干,好好過日子。我還要繼續寫。寫那些在採石場的日子,寫那些在工地上、在磚廠里、在採石場裡的人和事。寫李覺,寫老李,寫張老頭,寫所有那些跟我一樣在外面討生活的人。我要把他們的故事寫出來,寫成書,讓所有人都看到。這個夢,我沒有忘。我不會忘。」

  寫完之後,他把本子合上,塞回枕頭底下。他躺下來,把被子拉過來,蓋在兩個人身上。劉小燕動了動,往他這邊靠了靠,像是在尋找溫暖。他伸出手,輕輕地摟住她。她的身體很暖,很軟,像一團棉花。他閉上眼睛,在心裡默默地對自己說:周景熙,你結婚了。你有了一個家,有了一個不嫌你窮的妻子。你要好好過日子,好好待她,好好寫你的字。你什麼都可以放棄,但寫字不能放棄。那是你活著的意義,是你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你是一個在採石場搬了八年石頭的工人,但你也是一個寫字的人。永遠都是。

  窗外的月光從窗戶的縫隙里照進來,照在他臉上,照在他微微上揚的嘴角上。他慢慢地,慢慢地,沉入了一個安靜的、溫暖的夢。在夢裡,他站在村口的大樟樹下,太陽剛剛升起來,金色的陽光灑在碎石路上,灑在稻田裡,灑在遠處的山上。母親在院子裡餵雞,父親在田裡插秧,李覺在松林里割松脂。劉小燕站在他旁邊,穿著那件紅色的棉襖,臉上紅撲撲的,笑得很甜。他拉著她的手,站在大樟樹下,看著這個村子,看著這片土地,看著這片天空。他回來了。他不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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