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春天的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從首爾回來後,日子又恢復了平靜。

  三月末,仁平的櫻花開了。法院門口的梧桐樹還沒發芽,但街角的櫻花樹已經開滿了粉白色的花,風一吹,花瓣飄得到處都是。柳莉英每天放學都會在櫻花樹下站一會兒,仰著頭看花。她說,她奶奶活著的時候最喜歡櫻花,每年春天都會帶她去公園看。

  「奶奶說,櫻花雖然開得短,但開的時候很用力。人也要像櫻花一樣,活著的時候用力活。」

  我蹲下來,看著她。

  「你奶奶說得對。」

  「法官哥哥,我奶奶要是還在,她一定會喜歡你。」

  「為什麼?」

  「因為你幫她報了仇。那些拆我們家房子的人,都被抓了。」

  「那不是報仇。那是法律。」

  「法律就是報仇。報那些壞人欠好人的仇。」

  我愣了一下。她說的不對,但又好像對。

  四月,崔文浩的酒店被評為了仁平市最佳酒店。他爸高興得不得了,在酒店裡擺了十桌酒席,請了所有的員工和合作夥伴。崔文浩喝多了,抱著我哭。他說,他以前覺得他爸看不起他,覺得他只會花錢不會賺錢。現在他爸逢人就說「這是我兒子,他管著兩家酒店」。

  「老韓,你說我是不是挺沒出息的?我爸誇我兩句,我就哭了。」

  「不是沒出息。是你在乎。」

  「你呢?你在乎什麼?」

  「我在乎的人,都在。」

  他看著我,拍了拍我的肩膀,沒有說話。

  五月,李道偉來了仁平。不是來找我,是來找崔文浩。他說,監察院要跟文豪酒店合作,搞一個「清廉企業」的試點項目。崔文浩說,他一個開酒店的,跟清廉有什麼關係。李道偉說,酒店是腐敗的高發區,宴請、送禮、洗錢,都跟酒店有關。文豪酒店如果做成清廉企業的標杆,對崔文浩的生意有幫助,對監察院的工作也有幫助。

  崔文浩答應了。他說,他這輩子沒想過會跟監察院合作。他以為監察院只會抓人,沒想到還會教人怎麼不犯罪。

  李道偉笑了。他很少笑,但笑起來很好看。

  六月,柳莉英期末考試,又是全班第一。金敏貞高興得不得了,說她是「天才」,說她要是不當法官,就是國家的損失。柳莉英說,她一定會當法官,不會讓金敏貞奶奶失望。

  金敏貞摸了摸她的頭,眼眶紅了。

  「金敏貞奶奶,您怎麼了?」

  「沒事。眼睛進沙子了。」

  「您騙人。您每次哭,都說眼睛進沙子。」

  金敏貞笑了,沒有說話。

  七月,我收到了一個包裹。沒有寄件人,沒有地址,只有我的名字。包裹是寄到法院的,前台簽收的。金敏貞拿給我,表情很警惕。

  「小韓,這包裹不對勁。」

  「怎麼了?」

  「沒有寄件人。沒有地址。你最近得罪誰了?」

  「我得罪的人很多。」

  「那你小心點。」

  我拆開包裹。裡面是一本書,不是新書,是舊書。封面有些磨損,邊角捲起來了。書名是《法律與正義》,作者是李正熙——李明波總統的父親,已故的法學家。書里夾著一張紙條,上面只有一行字:

  「韓法官,謝謝您為朴秀珍做的一切。這本書是我父親的遺物,送給您。希望您繼續守護這個國家的法律與正義。李明波。」

  總統送的。一本舊書。一張紙條。

  我的手在發抖。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一個總統,用這種方式,向一個地方法院的法官表達謝意。他本可以讓秘書打電話,本可以讓人送花,本可以什麼都不做。但他選擇了最樸素的方式——一本舊書,一張手寫的紙條。

  我把書放在辦公桌上,看了很久。

  金敏貞走過來,看了一眼。

  「誰送的?」

  「總統。」

  「哪個總統?」

  「李明波。」

  她沉默了。

  「小韓,你到底做了什麼?總統親自給你送書?」


  「我沒做什麼。我只是做了我該做的。」

  「你該做的,是審案子。不是讓總統給你送書。」

  「金阿姨,我審的案子,就是總統送的這本書里的內容。」

  她看著我,搖了搖頭,走了。

  八月,李道偉打電話來。

  「宗浩,名單上的七個人,證據夠了。下個月動手。」

  「需要我做什麼?」

  「不需要。你等著看新聞就行。」

  「你不怕他們跑?」

  「跑不了。機場、港口、邊境,都打了招呼。」

  「好。我等你消息。」

  九月,新聞出來了。不是一條,是七條。同一天,七個人被逮捕。有前議員、有現任市長、有檢察官、有律師、有大學教授。罪名各不相同——受賄、濫用職權、性暴力、做偽證。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他們的名字,都出現在朴秀珍的日記里。

  李道偉在記者會上說了一句話:「這不是結束。這只是開始。朴秀珍日記里還有名字,我們還會繼續查。不管用多長時間,不管涉及到誰,一個都不會放過。」

  那天晚上,金素妍發來一張照片。是朴秀珍墓地的照片,墓碑前放著一束白色的雛菊。照片下面寫了一行字:「秀珍,你看到了嗎?他們被抓了。一個都沒跑掉。」

  我回了一個字:「好。」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