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風暴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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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鶴華街那一夜之後,事情變得不一樣了。不是金鼎集團收手了,而是他們換了打法。不再打電話威脅,不再派人跟蹤,不再半夜拆房。他們變得安靜了,安靜得讓人發毛。

  這種安靜,比任何威脅都可怕。

  周一早上,我到辦公室的時候,發現我的工位被人動過了。不是大動,是細節。文件夾的順序變了,抽屜的鎖被人開過,電腦滑鼠的位置偏移了幾厘米。做這些事的人很專業,知道不能留下明顯痕跡。但我是整理卷宗的人,每天跟文件打交道,對位置的敏感度比一般人高。滑鼠墊歪了兩厘米,文件夾從按日期排列變成了按案號排列,抽屜里的筆多了一支——不是我常用的牌子。

  我站在工位前,沒有聲張。

  金敏貞端著咖啡走過來,看了我一眼。「怎麼了?」

  「沒什麼。感覺桌子有點亂,整理一下。」

  她沒有追問,但她看了我一眼,那個眼神告訴我——她知道發生了什麼,也知道我不能說。金敏貞在法院二十八年,什麼沒見過?她只是不說。

  我沒有動工位上的任何東西,拿起水杯去接水。路過老張辦公室的時候,門開著,他在打電話。聲音很低,但我聽到了幾個詞——「小韓」「金鼎集團」「上面」。他掛了電話,看見我站在門口,愣了一下。

  「小韓,有事?」

  「沒有。路過。」

  他點了點頭,沒再說什麼。但那個表情,我讀懂了——他不是不想幫我,是不能幫。

  下午,老張把我叫進辦公室。

  「小韓,下周有個培訓,在濟州島。」他遞給我一份文件,「司法研修院組織的,為期一周。院裡決定派你去。」

  我看著那份文件,沒有接。

  「部長,上周不是剛派我去首爾培訓嗎?這周又去濟州島?」

  老張沒有看我的眼睛。

  「院裡覺得你表現優秀,多給你一些學習機會。」

  「部長,您跟我說實話,這是不是有人想把我調開?」

  老張沉默了幾秒。他摘下眼鏡,擦了擦鏡片,又戴上。

  「小韓,你是個聰明人。聰明人應該知道,有些事不是你能管的。你出去學習一周,回來之後,也許風向就變了。」

  「風向變了?」

  「有些事,不是你一個人能改變的。你做了你能做的,剩下的,交給時間。」

  我沒有說話。

  「小韓,我知道你心裡在想什麼。」老張看著我,「你覺得不公平,你覺得那個小女孩可憐,你覺得這個案子應該有人管。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被調走了、被停職了、被開除了,你連幫她的機會都沒有了。」

  「部長——」

  「聽我說完。」他抬起手,「我在法院幹了三十一年,見過太多像你這樣的年輕人。有理想,有熱血,覺得自己能改變世界。但這個世界不是靠一個人就能改變的。你得活著,活著才有機會。」

  我接過那份培訓文件。

  「部長,我去。」

  他點了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下班後,我去了鶴華街。

  不是去找柳莉英,只是想看看那個地方。車子停在巷口,我沒有熄火。搖下車窗,看著那條老舊的小街。夕陽西下,餘暉灑在舊樓上,把牆上的「拆」字染成了暗紅色。幾個老人在樓下聊天,聲音不大,偶爾笑一聲。一個小孩騎著自行車在巷子裡穿來穿去。一切都很正常。但我心裡清楚,這片平靜是假的。金鼎集團只是換了一種打法,他們在等,等我犯錯,等我露出破綻。

  手機震了一下。

  崔文浩發來的消息:「老韓,我查到了朴正赫的資料。你確定要知道?」

  「確定。」

  過了幾秒,他發來一份文件。

  朴正赫,四十七歲,首爾大學法學院畢業。金鼎集團法務團隊組長,入職十二年。在此之前,他曾是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的檢察官,因「個人原因」辭職。業內傳聞,他在檢察廳時負責過金鼎集團相關案件的調查,辭職後直接去了金鼎集團。他的履歷很乾淨,沒有任何不良記錄。但圈內人都知道,他是金成泰最信任的人之一。

  朴正赫。前檢察官,現在替金鼎集團處理「法律事務」。包括威脅、跟蹤、偽造證據、清理障礙。他做這些事的時候,穿著西裝,打著領帶,臉上掛著微笑。他是合法的,他的手段是合法的,他的存在是合法的。


  這就是金鼎集團的高明之處。他們不用流氓,他們用律師。流氓打人會被抓,律師打人不會——因為律師不打人,律師打的是「法律擦邊球」。

  我回了一條:「還有別的嗎?」

  「他的兒子在美國讀書,學費一年八萬美元。他的妻子在江南區開了一家畫廊,生意很好。他的年薪對外公布的是五億韓元,但有人說是這個數的三倍以上。老韓,你惹上的人不是普通人。他是金成泰的白手套。」

  白手套。這個詞很貼切。金成泰的手伸到哪裡,朴正赫就戴著手套跟到哪裡。手套髒了可以換,手永遠是乾淨的。

  「文浩,謝謝你。」

  「別謝我。你什麼時候撤?」

  「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連自己在幹什麼都不知道,你就往裡沖?」

  「我知道我在幹什麼。我在幫一個九歲的女孩保住她的家。」

  對面沉默了很久。

  「老韓,你他媽真是個傻子。」

  「我知道。」

  「但我佩服你。」他又發了一條,「需要什麼隨時說。」

  我把手機收起來,發動車子。正要離開的時候,我看見巷口出現了一個人影。是柳莉英。她背著那個舊書包,手裡提著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什麼東西。她看見我的車,愣了一下,然後小跑過來。

  「法官哥哥。」

  「莉英,你怎麼在這兒?」

  「我去超市買了點東西。」她舉起手裡的塑膠袋,「方便麵、雞蛋、泡菜。夠吃好幾天了。」

  我看了看塑膠袋裡的東西,心裡一陣發酸。

  「你每天都吃這些?」

  「嗯。挺好的。」她笑了笑,「比之前好多了。之前連方便麵都吃不起。」

  「莉英,你姐姐的案子,我還在看。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沒關係。」她的聲音很平靜,「我等得起。姐姐說過,只要人活著,就有希望。」

  我看著她那雙亮得嚇人的眼睛,不知道該說什麼。

  「法官哥哥,您吃過飯了嗎?」

  「還沒有。」

  「那您跟我回家吃吧。我煮方便麵,加雞蛋。」她舉起手裡的塑膠袋,晃了晃,「雞蛋是我挑的最大的,兩個。」

  我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好。」

  我把車停在巷口,跟著她走進了那棟舊樓。屋子裡很暗,只有一盞節能燈。柳莉英熟練地打開煤氣灶,燒水,煮麵。她踮著腳尖才能夠到灶台,但她動作很熟練,像是做過很多次。水開了,她把麵餅放進去,用筷子攪了攪,然後打了一個雞蛋。雞蛋在沸水裡散開,蛋白裹住了蛋黃,像一朵白色的花。

  「法官哥哥,您喜歡吃溏心蛋還是全熟的?」

  「溏心的。」

  「我也是。」她笑了,露出了缺了一顆的門牙。

  面煮好了,她盛了兩碗。一碗推給我,一碗自己端著。我們坐在那張舊餐桌前,面對面吃麵。方便麵不是什麼好東西,但那碗面是我吃過的最溫暖的一頓飯。

  「法官哥哥。」

  「嗯。」

  「您說,我姐姐會出來嗎?」

  「會。」

  「您怎麼知道?」

  「因為我相信法律。」

  她看著我,眼神里有一種我看不懂的東西。是信任,是感激,還是別的什麼?我不知道。

  「我也相信。」她說,「姐姐說過,法律是善良與公正的藝術。我一直記得。」

  這句話,我媽也說過。一模一樣。

  「莉英,你以後想做什麼?」

  「我想當法官。」她的聲音很堅定,「像我姐姐說的那樣,做一個守護善良與公正的人。」

  我看著她,心裡某個地方被狠狠地撞了一下。

  從柳莉英家出來,天已經全黑了。我站在巷口,點了一根煙。手機震了一下,是母親發來的消息。

  「宗浩,周末回來吃飯。我做了你愛吃的醬牛肉。」

  「好。」

  我掐滅菸頭,上了車。發動車子的時候,我從後視鏡里看了一眼柳莉英家的窗戶。燈還亮著,她一定還在吃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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