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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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班,我比平時早到了二十分鐘。

  法院的大門還沒開,我在門口的台階上站了一會兒。清晨的空氣有些涼,梧桐樹的葉子被風吹得沙沙響。門衛大叔開了門,沖我點點頭:「小韓,今天來得早啊。」

  「嗯,有點事想早點處理。」

  進了辦公室,我先給自己倒了杯水,坐在工位上,打開電腦。同事們都還沒來,辦公室里很安靜,只有空調外機嗡嗡的聲音和遠處街道上偶爾傳來的汽車聲。

  我沒有急著開始今天的工作。而是打開了法院內部系統,在搜索欄里輸入了「柳莉貞」三個字。

  屏幕上跳出案件信息。

  案件編號:2023仁刑128號

  被告人:柳莉貞

  案由:放火罪

  受理法院:仁平市地方法院

  立案日期:2023年4月15日

  當前狀態:審理中

  我點開詳情,看到「審限信息」一欄。立案後兩次延長審限,每次三個月。現在已經超過正常審理期限將近半年。

  延長審限的理由寫著:「因案件複雜,需要補充偵查。」

  補充偵查了一年多。補充偵查報告在哪裡?我翻了翻電子卷宗,只有一份簡單的說明,沒有實質性的補充材料。

  這不合常規。

  我又翻到證據部分。指紋鑑定報告、目擊證人證詞、現場勘查筆錄,跟紙質卷宗一致。我仔細看了指紋鑑定報告的報告日期——案發後第三天。也就是說,火災發生後的第三天,警方就在現場提取到了柳莉貞的指紋,並完成了鑑定。

  三天。速度很快。快到不合常理。一般的刑事案件,指紋鑑定至少需要一周。

  我把這些信息記在了手機的備忘錄里。

  同事們陸續到了。金敏貞端著一杯咖啡走進來,看見我已經坐在工位上,有些驚訝:「小韓,你今天怎麼這麼早?」

  「睡不著,就早點來了。」

  「年輕人睡不著,不是工作壓力大,就是有心事。」她看了我一眼,「你是哪種?」

  「可能是咖啡喝多了。」

  「少喝點。」她走到自己的工位,放下包,「對了,周末來我家學做菜的事,別忘了。周六下午兩點。」

  「金阿姨,我真的不用——」

  「我說了,不准遲到。」她坐下來,打開電腦,不再看我。

  我只好把拒絕的話咽了回去。

  上午的工作是整理一批民事案件的卷宗。我一邊整理,一邊想著柳莉貞的案子。那個小女孩的眼神一直在腦子裡轉。那種不是期待、而是疲憊的眼神,像一根針,扎在某個地方,不疼,但一直在。

  中午吃飯的時候,我端著餐盤坐到金敏貞對面。

  「金阿姨,我能問您一個事嗎?」

  「說。」

  「您在這個法院幹了二十八年,有沒有遇到過那種……拖了很久不開庭的案子?」

  金敏貞放下筷子,看了我一眼。

  「你問這個幹什麼?」

  「就是好奇。」

  「小韓,你是事務官,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有些事,不是你應該關心的。」

  「我知道。我只是——」

  「只是什麼?」

  我想了想,沒有提柳莉貞的名字。

  「只是覺得,如果一個人被關了很久還不開庭,對那個人來說,是不是不太公平?」

  金敏貞沉默了幾秒。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放下。

  「我年輕的時候,也這麼想過。」她的聲音比平時低了一些,「後來我發現,這個系統不是為『公平』設計的。它是為『程序』設計的。程序走完了,公平不公平,是另一回事。」

  「但如果程序本身有問題呢?」

  「那也不是你一個事務官能解決的。」她看著我,眼神里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小韓,你是個認真的人。但認真的人,有時候最容易受傷。」

  她站起來,端著餐盤走了。

  我坐在食堂里,把她的那番話在腦子裡轉了好幾遍。


  下午,我去了檔案室。

  藉口是整理一批舊卷宗,實際上是想再看一眼柳莉貞案的材料。我打開檔案櫃,拿出那份卷宗,翻到目擊證人王德勝的證詞部分。

  「我當時起夜上廁所,看見一個人從拆遷辦方向跑過來。借著路燈光,我認出了她是柳莉紅。她跑得很快,往鶴華街方向去了。」

  路燈光。我拿起手機,查了一下鶴華街的路燈情況。這不是秘密,網上有市民投訴記錄——鶴華街的路燈在案發前兩個月就壞了,居民多次向區政府投訴,但一直沒有修好。案發時,鶴華街的路燈大部分不亮。

  一個路燈不亮的夜晚,一個視力有問題的人,隔著幾十米的距離,能認出一個人?

  我記下了這個矛盾。

  接下來是證人視力問題。證詞附件的醫院記錄顯示,王德勝在案發前一個月做了白內障手術。術後複查記錄上寫著「右眼視力0.8」。但證詞裡寫的是「右眼視力0.3」。

  0.3和0.8,差得很遠。

  0.8可以在夜間辨認人臉。0.3不行。

  這兩個矛盾,任何一個都足以讓證詞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我把這些疑點整理成一份簡單的筆記,存在手機里。不是要做什麼,只是覺得應該記下來。

  從檔案室出來的時候,走廊里遇到了老張。

  「小韓,你怎麼又跑檔案室了?」

  「整理舊卷宗,部長。」

  「嗯。」他點了點頭,「對了,下周去首爾培訓的事,記得提前把工作交接好。」

  「好的。」

  他走了兩步,又停下來。

  「小韓。」

  「嗯?」

  「你最近是不是在查什麼案子?」

  我的手微微一頓。

  「沒有。只是在歸檔。」

  他看了我一眼,沒有追問,轉身走了。

  下班後,我走出法院大門。

  夕陽還是那個夕陽,梧桐樹還是那些梧桐樹。但今天我覺得空氣更悶了,像是要下雨。

  我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鶴華街。

  不是去找柳莉英,只是想看看那個地方。

  車停在巷口,我沒有熄火。搖下車窗,看著那條老舊的小街。牆上的「拆」字在夕陽下顯得格外刺眼。幾個老人在樓下聊天,聲音不大,偶爾笑一聲。一個小孩騎著自行車在巷子裡穿來穿去。

  一切都很正常。

  但我心裡清楚,這條街上的每一個「拆」字,背後都是一個人的家,一個人的記憶,一個人的生活。

  我踩下油門,離開了鶴華街。

  回到家,我坐在沙發上,翻開手機備忘錄,看著白天記下的那些疑點。

  指紋。證人視力。路燈。補充偵查。

  每一個疑點都不大,但合在一起,像一幅拼圖。拼圖的中間缺了一塊,我不知道缺的是什麼,但我知道那一塊一定存在。

  手機震了一下。

  崔文浩發來的消息:「老韓,周末同學聚會,你到底來不來?」

  「來。」

  「真的?你終於肯出來了?」

  「嗯。」

  「那說定了。周六晚上六點,上次那家烤肉店。」

  「好。」

  放下手機,我去廚房煮了一碗拉麵。

  面煮好了,我端著碗坐在餐桌前,看著窗外。仁平的夜,還是那樣,燈光璀璨,車流不息。遠處的自由區大樓亮著藍色的光,近處的小區亮著橘黃色的燈。兩種顏色,兩樣世界。

  吃完面,洗完碗,我坐在沙發上翻開了一本法律雜誌。

  雜誌里有一篇關於證據規則的論文,作者是首爾大學法學院的教授。文章很長,我看得很慢。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忽然想起柳莉貞案的那個指紋。窗戶內側的指紋。

  如果縱火犯是從外面爬進去的,指紋應該出現在窗框外側。內側的指紋說明這個人曾經在室內待過。

  那她進去幹什麼?

  縱火?

  縱火的話,為什麼要摸玻璃?

  我搖了搖頭,合上雜誌。

  不該想的別想。

  但那個念頭,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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