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新公寓和新打字機
傍晚收車的時候,林恩把35號開回車行,鑰匙扔進鐵皮棚子的釘板上。老波特正靠在椅子裡翻一份賽馬報紙,腳搭在廢舊輪胎上。
「波特。」
「嗯?你又想幹嘛?」
「我想跟你商量個事。」
老波特的視線越過報紙,瞟了他一眼。
「不加薪。」
「我沒說加薪。」
「那你他媽要商量什麼。」
林恩在波特對面的破椅子上坐了下來。
「我想改一下排班。以後我只跑早班。早上六點到中午十二點。下午和晚上,我有別的事做。」
老波特緩緩把報紙放下來:「別的事要做?怎麼,嫌開車不賺錢?」
「寫作。」
老波特渾濁的目光盯著林恩,然後他把腳從輪胎上放了下來,身子往前傾了一點。
「你說什麼?」
「寫作。我簽了一份出版合同,和蘭登書屋。」
老波特的表情很微妙。過了一會兒,他從口袋裡掏出煙盒,抖出一根,叼上,點著,深深吸了一口。
「蘭登書屋。」
「對。「
「……出版社?」
「對。出《教父》那個。」
老波特的煙停在嘴邊。他盯著林恩,好像在確認面前這個中國人有沒有在開玩笑。
然後老波特笑了一下,林恩見過老波特罵人、摔扳手、踢輪胎、朝著收音機吐口水。但他從來沒見過老波特笑。
「操。「老波特說,「你得癔症了?」
「波特,我是認真說的。」林恩說。
「見鬼了,車行里出了個大作家。」
「還沒出。書還沒上架呢。」
老波特吸了一口煙,把菸灰彈在地上。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站起來,走到鐵皮棚子角落的一個鏽鐵櫃前,拉開抽屜,翻了翻,從裡面掏出了一個東西。
一把鑰匙。這把鑰匙比車鑰匙小,銅的,很舊,上面繫著一條褪了色的紅繩。
老波特把鑰匙丟給了林恩。
「車行二樓。」
「車行有二樓?」
「當然有二樓。以前是倉庫。後來堆了太多廢零件,就沒人上去了。裡面有張桌子,有扇窗戶,窗外能看見半條街,安靜。」
老波特把煙掐滅。
「你下午不跑車的時候,要是不想回家,就在上面待著。不收你錢,但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你寫的書叫什麼名字?」
「沉默的羔羊。」
「什麼玩意兒。反正出版了之後,給我簽一本,放我這兒。」
老波特指了指鐵皮棚子牆上貼著的一排東西——車行的營業執照、一張泛黃的全家福、一個1956年紐約洋基隊奪冠的剪報。
「就掛這兒。讓那些臭小子們看看,從我這破車行出去過一個作家。」
林恩攥著那把銅鑰匙:「謝謝你,波特。」
「滾,明天早上六點準時到。遲到扣錢的規矩不變。」波特又深吸了一口煙,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
------
第二天一大早。
林恩拿著預付金的支票去了曼哈頓下東區的大通銀行,排了四十分鐘的隊。櫃員是個波多黎各裔的大姐,盯著支票看了半天,又抬頭看了看林恩。
「蘭登書屋?」
「對。」
「你在那工作?」
「不,我給他們寫書。」
大姐眨了眨眼,在支票背面蓋了個章,把錢存進了他的帳戶。
出了銀行,林恩乾的第一件事——
去了唐人街旁邊二手店一條街。
那條街夾在堅尼路和格蘭街之間,兩邊全是雜貨鋪和二手商店。賣舊家具的、賣二手收音機的、賣退伍軍人軍靴的,空氣里飄著老木頭和樟腦丸的味道。
林恩在一家猶太老頭開的二手打字機店門口停了下來。
櫥窗里擺了七八台打字機,各種型號。有五十年代的皇家打字機,有六十年代的奧利維蒂,還有一台落滿灰的IBM電動打字機。
他推開門,店裡更窄,兩面牆都是打字機,從地板排到天花板。猶太老頭坐在櫃檯後面,正用一把小刷子清理一台雷明頓的鍵盤。
「找什麼?」猶太老頭的頭也不抬。
「一台能用的。不需要太好,但不能卡紙。」
「預算多少?」
「四十以內。」
老頭終於抬起頭,推了推鼻樑上的花鏡,掃了一眼林恩——灰色夾克,開了膠的皮鞋——然後從櫃檯後面拖出來一台東西。
雷明頓靜音型。灰綠色的外殼,邊角磕了幾道白印,但機身整體很乾淨。
「1962年的。靜音型。鍵盤換過一次,色帶是新的。三十五塊。」
林恩在鍵盤上按了幾下。「啪嗒啪嗒」,手感清脆乾淨,回彈很利索。用慣了鉛筆寫字,忽然改用打字機,還感覺有些不太習慣。
「三十。」
「三十五。少不了一分錢。」
「成交。」
老頭幫他把打字機裝進一個帶提手的紙箱裡,又拿報紙墊了墊底。
林恩拎著紙箱出了門。沉甸甸的。這是他五千五百美金的第一筆消費,也是為未來投資最重要的一筆消費。有了打字機,至少就意味著可以無需再用鉛筆一筆一筆在稿紙上費力了。
然後他去了第九街區。不是回自己的老公寓。
他在第九街區往北走了六條街,拐進了第十五街的一棟樓。
這是他前兩天看好的新住處:一棟三層的紅磚樓,看起來比原來那棟廉租房好了不止一個檔次。樓道里有燈泡,而且那燈泡居然是亮著的。
新房間在二樓。一室一廳。
有一扇完整的窗戶,窗外就是曼哈頓的街景,樹木蔥蔥,還能遠遠眺望著哈德遜河。臥室的床雖然是二手的,但至少比之前大了一倍,廚房也寬敞了不少,更重要的是——衛生間在屋子裡面,不在樓道。
月租一百一十美金。是原來的好幾倍。
但足夠了。
他把打字機從紙箱裡搬出來,放在窗戶旁邊的桌子上。桌子是房東留下的,楓木面,四條腿居然沒有一條是搖晃的,林恩心想,不需要再用黃頁電話薄墊著桌腿了。
陽光從窗戶外面射進來,落在灰綠色的雷明頓打字機上。
林恩坐下來。
他把一張白色的打字紙卷進打字機的滾筒里。紙張被固定好之後,輕輕「咔嗒」一聲。
他的手指懸在鍵盤上方。
1974年的陽光,1962年的打字機,和一個來自另一個時代的大腦。
手指落下去。
「啪。啪。啪。」
鍵盤敲出了第一行字。
「波特。」
「嗯?你又想幹嘛?」
「我想跟你商量個事。」
老波特的視線越過報紙,瞟了他一眼。
「不加薪。」
「我沒說加薪。」
「那你他媽要商量什麼。」
林恩在波特對面的破椅子上坐了下來。
「我想改一下排班。以後我只跑早班。早上六點到中午十二點。下午和晚上,我有別的事做。」
老波特緩緩把報紙放下來:「別的事要做?怎麼,嫌開車不賺錢?」
「寫作。」
老波特渾濁的目光盯著林恩,然後他把腳從輪胎上放了下來,身子往前傾了一點。
「你說什麼?」
「寫作。我簽了一份出版合同,和蘭登書屋。」
老波特的表情很微妙。過了一會兒,他從口袋裡掏出煙盒,抖出一根,叼上,點著,深深吸了一口。
「蘭登書屋。」
「對。「
「……出版社?」
「對。出《教父》那個。」
老波特的煙停在嘴邊。他盯著林恩,好像在確認面前這個中國人有沒有在開玩笑。
然後老波特笑了一下,林恩見過老波特罵人、摔扳手、踢輪胎、朝著收音機吐口水。但他從來沒見過老波特笑。
「操。「老波特說,「你得癔症了?」
「波特,我是認真說的。」林恩說。
「見鬼了,車行里出了個大作家。」
「還沒出。書還沒上架呢。」
老波特吸了一口煙,把菸灰彈在地上。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站起來,走到鐵皮棚子角落的一個鏽鐵櫃前,拉開抽屜,翻了翻,從裡面掏出了一個東西。
一把鑰匙。這把鑰匙比車鑰匙小,銅的,很舊,上面繫著一條褪了色的紅繩。
老波特把鑰匙丟給了林恩。
「車行二樓。」
「車行有二樓?」
「當然有二樓。以前是倉庫。後來堆了太多廢零件,就沒人上去了。裡面有張桌子,有扇窗戶,窗外能看見半條街,安靜。」
老波特把煙掐滅。
「你下午不跑車的時候,要是不想回家,就在上面待著。不收你錢,但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你寫的書叫什麼名字?」
「沉默的羔羊。」
「什麼玩意兒。反正出版了之後,給我簽一本,放我這兒。」
老波特指了指鐵皮棚子牆上貼著的一排東西——車行的營業執照、一張泛黃的全家福、一個1956年紐約洋基隊奪冠的剪報。
「就掛這兒。讓那些臭小子們看看,從我這破車行出去過一個作家。」
林恩攥著那把銅鑰匙:「謝謝你,波特。」
「滾,明天早上六點準時到。遲到扣錢的規矩不變。」波特又深吸了一口煙,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
------
第二天一大早。
林恩拿著預付金的支票去了曼哈頓下東區的大通銀行,排了四十分鐘的隊。櫃員是個波多黎各裔的大姐,盯著支票看了半天,又抬頭看了看林恩。
「蘭登書屋?」
「對。」
「你在那工作?」
「不,我給他們寫書。」
大姐眨了眨眼,在支票背面蓋了個章,把錢存進了他的帳戶。
出了銀行,林恩乾的第一件事——
去了唐人街旁邊二手店一條街。
那條街夾在堅尼路和格蘭街之間,兩邊全是雜貨鋪和二手商店。賣舊家具的、賣二手收音機的、賣退伍軍人軍靴的,空氣里飄著老木頭和樟腦丸的味道。
林恩在一家猶太老頭開的二手打字機店門口停了下來。
櫥窗里擺了七八台打字機,各種型號。有五十年代的皇家打字機,有六十年代的奧利維蒂,還有一台落滿灰的IBM電動打字機。
他推開門,店裡更窄,兩面牆都是打字機,從地板排到天花板。猶太老頭坐在櫃檯後面,正用一把小刷子清理一台雷明頓的鍵盤。
「找什麼?」猶太老頭的頭也不抬。
「一台能用的。不需要太好,但不能卡紙。」
「預算多少?」
「四十以內。」
老頭終於抬起頭,推了推鼻樑上的花鏡,掃了一眼林恩——灰色夾克,開了膠的皮鞋——然後從櫃檯後面拖出來一台東西。
雷明頓靜音型。灰綠色的外殼,邊角磕了幾道白印,但機身整體很乾淨。
「1962年的。靜音型。鍵盤換過一次,色帶是新的。三十五塊。」
林恩在鍵盤上按了幾下。「啪嗒啪嗒」,手感清脆乾淨,回彈很利索。用慣了鉛筆寫字,忽然改用打字機,還感覺有些不太習慣。
「三十。」
「三十五。少不了一分錢。」
「成交。」
老頭幫他把打字機裝進一個帶提手的紙箱裡,又拿報紙墊了墊底。
林恩拎著紙箱出了門。沉甸甸的。這是他五千五百美金的第一筆消費,也是為未來投資最重要的一筆消費。有了打字機,至少就意味著可以無需再用鉛筆一筆一筆在稿紙上費力了。
然後他去了第九街區。不是回自己的老公寓。
他在第九街區往北走了六條街,拐進了第十五街的一棟樓。
這是他前兩天看好的新住處:一棟三層的紅磚樓,看起來比原來那棟廉租房好了不止一個檔次。樓道里有燈泡,而且那燈泡居然是亮著的。
新房間在二樓。一室一廳。
有一扇完整的窗戶,窗外就是曼哈頓的街景,樹木蔥蔥,還能遠遠眺望著哈德遜河。臥室的床雖然是二手的,但至少比之前大了一倍,廚房也寬敞了不少,更重要的是——衛生間在屋子裡面,不在樓道。
月租一百一十美金。是原來的好幾倍。
但足夠了。
他把打字機從紙箱裡搬出來,放在窗戶旁邊的桌子上。桌子是房東留下的,楓木面,四條腿居然沒有一條是搖晃的,林恩心想,不需要再用黃頁電話薄墊著桌腿了。
陽光從窗戶外面射進來,落在灰綠色的雷明頓打字機上。
林恩坐下來。
他把一張白色的打字紙卷進打字機的滾筒里。紙張被固定好之後,輕輕「咔嗒」一聲。
他的手指懸在鍵盤上方。
1974年的陽光,1962年的打字機,和一個來自另一個時代的大腦。
手指落下去。
「啪。啪。啪。」
鍵盤敲出了第一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