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美金(4000 字)
回家後,林恩失眠了。
他不知道是因為蕾婭,還是埃琳娜,抑或是那份蘭登書屋的合同。
他就那麼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一點點滴水,嘀嗒嘀嗒,落在接水的盆里。窗外,曼哈頓的雪還在落著,映出灰白色的光。
這是第一次,第一次深夜沒有拿起鉛筆。
桌子還在那兒,底下墊著一本1969年的黃頁電話簿,《沉默的羔羊》,他寫了整整一個月。桌面上散落著亂七八糟的橫線紙、鉛筆灰、橡皮屑、轉筆刀。牆上貼著的日曆還停在去年的十二月,上面還印著尼克森的微笑。
但今天,桌子上放著的是那份蘭登書屋燙金字體印的合同。白字黑紙,上面是林恩和湯普森一筆一畫簽下的名字。
他就這麼盯著天花板。
五千五百美金,預付金。他算過,夠跑兩百八十五天計程車,不吃不喝;夠付十六個月房租;夠買一台新的雷明頓打字機;夠讓弗里曼的《午夜驚奇》再印三期。更不用說還有之後的銷售額、版稅、分成。
他翻了個身,又看了一眼合同。
他坐起來,從桌上摸過那包煙。萬寶路,五毛五一包,煙盒上印著牛仔的剪影,最後一根了。
打火機咔噠一聲,火苗在黑暗裡跳了一下。他深吸一口,尼古丁衝進肺里。他還活著,還在這個房間裡,還在 1974年。
他突然想起了一些記憶。來自這具 1974年華裔計程車司機的記憶。穿越之後,只剩下一些模糊的片段:這個叫林恩的人,出生在紐約的華人社區,父母早早離世,他輟學,在車行給人擦車、換輪胎,後來攢夠錢考了計程車執照。每天開十二小時的班,賺夠房租和飯錢。
然後,他就成為了林恩。帶著關於未來文學的記憶。
林恩掐滅煙。
他要活著。他要寫完。他要讓這個名字——LIN EN——印在封面上,讓那張華裔面孔的照片出現在書店裡,讓那些書評人、那些讀者、那些失眠的人在凌晨三點盯著天花板,想著他寫出來的句子。
他不奢求改變 1974年的美國。水門事件、石油危機、越戰、種族問題,這些他管不了。
他只想靠寫作活下去,活得像個人樣。
LIN EN。
這個名字,至少得讓出版社記住,讓讀者記住。
窗外傳來警笛聲,由遠及近,又漸漸遠去。雪還在下。
埃琳娜。蕾婭。
他閉上眼睛,在漏水的嘀嗒聲中,終於睡著了。
------
「一百五十頁。最終稿。」
兩周之後的蘭登書屋,林恩把這份最終修訂稿交到了湯普森手裡。
這兩周,他白天跑出租,晚上就坐在出租屋子裡改稿子。鉛筆頭磨完了三截,唐人街的廣東老闆又被他拖著打了兩個通宵的字。
「又多三十頁?」湯普森掂量了一下稿子。
「對。忍不住又多寫了點。」
湯普森的抽了抽眉毛。他沒有追問,目光在這份潔白的稿紙上停了一會兒。
然後,他拉開抽屜,拿出一張支票。
「預付金。五千五百美元。」
湯普森把支票推到桌子中間,藍色的花紋邊框,蘭登書屋出版社的名字印在左上角,右下角是湯普森的簽名。中間那一行數字:$5500.00。
這個數字像一頓準備已久的聖誕節大餐——在腦子裡千百次想過油滋滋的烤火雞和堆滿生奶油的覆盆子果凍,但真把它們塞進嘴裡的那一刻絕對是說不出的美妙。林恩愣住了。
「愣著幹嘛,拿著,」湯普森說,「別在我辦公室里裝感動。」
他伸手拿起那張支票。
支票很薄,比寫過的任何一頁稿紙都薄。林恩想緊緊捏住它,又怕力道太大撕碎了這片美夢。
手指真正觸到的時候,指尖還是微微發抖了一下——五千五百美金!
他在曼哈頓開了一年多計程車,最好的一天也只掙過二十三塊。那天他在計程車上坐了十三個小時,坐得屁股都麻了,最後一個客人是個去甘迺迪機場的商人,多給了四塊錢小費。
「林恩?」
「不好意思,呃,謝謝你,湯普森先生,這對我來說真的——謝謝你,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不是要你感謝我。」湯普森從桌下的小盒子裡掏出一隻雪茄切口點燃。
「你知道我動用了首席編輯簽約權,挨了多少罵?」
湯普森盯著林恩,「蘭登書屋的那群編輯們都覺得我腦子進水了。審查委員會的那幫老頭一個個在走廊堵我,問我是不是被史蒂芬·金灌了迷魂湯。有人說這本書出了就是個笑話。」
辦公室里安靜了幾秒。雪茄的煙緩緩升起,在陽光里變成一條金色的細線,湯普森的目光穿過煙霧落在林恩送來的稿紙上。
「讓他們等著。」林恩說,「等這本書上了書架,他們會排著隊來跟你道歉的,湯普森先生。」
湯普森深深吸了口雪茄:「你倒是不謙虛。」
「謙虛解決不了問題。」
他哼了一聲,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恩:「行了,別跟我這兒耍嘴皮子。封底要放一張作者照片,你找時間去拍。別穿這個爛衣服了。」湯普森用雪茄頭指了指林恩那件三塊錢美金的灰色外套。
林恩低下頭,袖子已經被磨得起了毛邊,顏色褪得像被福馬林泡過一樣。
「那我再買一件三美金的外套。」林恩打趣道。
湯普森嗤之以鼻:「行了,別在這跟我哭窮,五千五百美金,買個像樣的西裝。」
「穿西裝可開不了計程車。」
湯普森對他這番逗樂話報以冷臉,揮了揮手示意他可以滾了。
林恩把支票對摺,再對摺,小心地放進夾克的內袋裡,他轉身走到門口,輕輕把湯普森的辦公室門帶上。
五千五百美金。
一張支票的輕,根本無法概括其對於林恩的重。
走出蘭登書屋的大門,迎面一個計程車司機和他吆喝著:「坐車嗎?」,看著那輛黃色的、破舊的計程車,一個問題突然擊中了林恩:還要不要繼續開計程車了?
五千五百美金。他帶著這個數字走出大樓,帶著它鑽進公園大道的地鐵站。列車向曼哈頓車行的方向晃蕩,他就在晃蕩中反覆掂量。一天坐十三個小時,一年坐三百六十五天,他要坐上千上萬個小時才勉強賺到這個天文數字。
------
曼哈頓皇冠車行的捲簾門半開著。老波特正趴在地上,半個身子鑽在一輛老雪佛蘭底下,一把鏽跡斑斑的扳手敲得叮噹響。
「波特。」
老波特從車底鑽出來,扶了扶帽檐,扭頭看了林恩一眼:
「中國佬,你這小子他媽又遲到。」
林恩強壓住心中的激動,雲淡風輕地笑著:「早上有點事。」
「你笑什麼?」
「沒笑。」
「你他媽嘴角都要翹到天上去了。」
「風吹的。」
波特翻了個白眼:「屁事天天有,你事最多。」他爬了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從口袋裡掏出煙盒抽出兩根,一根自己叼上,一根扔給林恩。
林恩接過煙,他只是把煙捏在手裡,沒有說話。他還沒有想好要不要繼續開下去。
波特瞄了他一眼:「怎麼,不抽了?戒菸了?」
「等會兒再抽。」
「你今天不對勁。」波特盯著林恩,若有所思,「要是不想幹了就趁早講,我好找人頂你的班。別到時候撂挑子。」
林恩低著頭,看著掉渣的橡膠鞋邊,沒說話。
五千五百美金,就像做夢一樣,蘭登書屋五樓走廊里的那股天高任鳥飛的興奮勁兒,在波特滿是機油味的車行里忽然就熄滅了。
萬一,萬一《沉默的羔羊》黃了呢?他還得在破爛的計程車座位上嚼麵包片,還得給滿嘴牙膏沫子的房東大嬸交房租,他還得在紐約這個下水溝活下去。
於是林恩把老波特扔給他的煙揣進兜,咧嘴笑了一下:「開,當然開,暖氣壞了還得找你修呢。」
「滾去開車吧。」波特沒再追究,轉身走向牆上的釘板,把35號的鑰匙摘下來,扔過來。
林恩抓住鑰匙,走進車庫,拉開35號車的門坐進去。
引擎咳嗽了兩聲,總算轉了起來。暖氣依然半死不活,吹出來的風帶著一股鐵鏽味。他從內袋裡摸了摸那張支票的輪廓,還在。
五千五百。
五千五百。
林恩每摸一遍,這個數字都會在林恩的腦子裡面炸開。太不真實了。
發動機的嗡嗡聲填滿了車廂。收音機自動跳出來,調頻停在一個電台,主持人正高談闊論著美國的石油危機該何去何從,總統先生將如何應對,白宮議員們又怎麼看待。
林恩調低廣播,把車開出車行,匯入了曼哈頓龐雜的車流中。
今天的第一個客人是一個穿灰色風衣的中年女人,要去第五大道的百貨公司。她坐進來之後一直在哭,哭得很安靜,眼淚順著臉往下流,妝全花了。
林恩沒有問。
她在百貨公司門口下車,付了錢,推開門走了兩步,又折回來敲了敲車窗。
「先生,你有紙巾嗎?」
林恩從副駕駛的雜物格里翻了翻,翻出了兩張皺巴巴的紙巾,遞了過去。
她接過去,輕輕按了按眼睛,儘管她的睫毛膏已經糊完了。
「謝謝。我剛發現我丈夫......」她沒有說完。捂著嘴搖了搖頭,拿著紙巾走了。
林恩看著後視鏡里那個花了妝的背影推開百貨公司的旋轉門,消失在人流里。
他突然拿起夾在遮陽板上的鉛筆頭,在一張收據的背面飛快地寫了一行字:
「一個女人,在計程車里無聲哭了十五分鐘。她下車的時候問我要了紙巾。她的婚姻出了問題。」
寫完之後,他把收據塞進口袋,重新掛擋。
第二個客人是一個說話帶口吃的年輕黑人,肩上挎著一把吉他,要去格林威治村的一個酒吧當駐唱。
「你、你、你是中國人嗎?」
「對。」
「我、我、我爺爺在朝鮮打過仗。」
「哦,那你爺爺怎麼說中國人?」
「他說、他說中國人不怕死。」
「他說對了一半。中國人不怕死。」林恩從後視鏡里看了他一眼,「還有比死更重要的東西。」
年輕黑人到站了,他下車前回頭看了林恩一眼,說:
「兄弟,你說得、說得挺有道理。」
林恩又在一張收據背面寫了一行字:
「一個口吃的黑人吉他手,他爺爺在朝鮮打過仗。中國人不怕死。不,還有更重要的東西。」
第三個客人。第四個。第五個。
每一個人上車,都是一個故事。每一個故事,都是一顆種子。
到了下午四點,林恩的口袋裡已經塞了七八張寫滿字的收據。收據的正面是加油站的小票,背面全是潦草的句子。
他把車停在路邊,把那些收據一張張掏出來,鋪在副駕駛座上。
他忽然意識到了一件事。
計程車司機不僅僅是一份工作。
這輛破車是一間移動的寫作室。
1974年的紐約,每天有幾十萬人在計程車里度過他們一天中最脆弱的時刻。他們在后座打電話、吵架、哭、睡著、說夢話、對著窗外發呆。而他坐在駕駛座上,只需要豎起耳朵。
不能辭職,至少現在還不能。
五千五百美金很多,但不是花不完的。他不知道《沉默的羔羊》出版後能賣多少冊,不知道版稅什麼時候到帳,不知道下一本書的預付金在哪裡。
但他知道一件事:如果他辭掉計程車的工作,坐在家裡全職寫作——他會失去曼哈頓這座城市裡最寶貴的東西。
故事。
活的故事。從后座爬上來的、帶著體溫的、帶著威士忌味道和淚水的故事。
僅僅一個下午,他就從幾個陌生人身上攢了七八條素材。這比他關在屋子裡憋一周乾巴巴想出來得要多得多。
他那裝滿了 21世紀文學知識的腦袋,遲早有一天會枯竭、會衰老、會模糊,到時候怎麼辦?一個曇花一現的落魄計程車作家?不,他要的不只是書評人幾句尖酸刻薄的嘲諷,而是Lin-En這個名字被記錄在美國文學史、乃至世界文學史上,成為這個時代濃墨重彩的一筆。
林恩把那些收據收好,重新塞進口袋。
不辭職。
白天跑車,晚上寫作。這輛35號雪佛蘭因帕拉,就是他的素材庫。
他不知道是因為蕾婭,還是埃琳娜,抑或是那份蘭登書屋的合同。
他就那麼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一點點滴水,嘀嗒嘀嗒,落在接水的盆里。窗外,曼哈頓的雪還在落著,映出灰白色的光。
這是第一次,第一次深夜沒有拿起鉛筆。
桌子還在那兒,底下墊著一本1969年的黃頁電話簿,《沉默的羔羊》,他寫了整整一個月。桌面上散落著亂七八糟的橫線紙、鉛筆灰、橡皮屑、轉筆刀。牆上貼著的日曆還停在去年的十二月,上面還印著尼克森的微笑。
但今天,桌子上放著的是那份蘭登書屋燙金字體印的合同。白字黑紙,上面是林恩和湯普森一筆一畫簽下的名字。
他就這麼盯著天花板。
五千五百美金,預付金。他算過,夠跑兩百八十五天計程車,不吃不喝;夠付十六個月房租;夠買一台新的雷明頓打字機;夠讓弗里曼的《午夜驚奇》再印三期。更不用說還有之後的銷售額、版稅、分成。
他翻了個身,又看了一眼合同。
他坐起來,從桌上摸過那包煙。萬寶路,五毛五一包,煙盒上印著牛仔的剪影,最後一根了。
打火機咔噠一聲,火苗在黑暗裡跳了一下。他深吸一口,尼古丁衝進肺里。他還活著,還在這個房間裡,還在 1974年。
他突然想起了一些記憶。來自這具 1974年華裔計程車司機的記憶。穿越之後,只剩下一些模糊的片段:這個叫林恩的人,出生在紐約的華人社區,父母早早離世,他輟學,在車行給人擦車、換輪胎,後來攢夠錢考了計程車執照。每天開十二小時的班,賺夠房租和飯錢。
然後,他就成為了林恩。帶著關於未來文學的記憶。
林恩掐滅煙。
他要活著。他要寫完。他要讓這個名字——LIN EN——印在封面上,讓那張華裔面孔的照片出現在書店裡,讓那些書評人、那些讀者、那些失眠的人在凌晨三點盯著天花板,想著他寫出來的句子。
他不奢求改變 1974年的美國。水門事件、石油危機、越戰、種族問題,這些他管不了。
他只想靠寫作活下去,活得像個人樣。
LIN EN。
這個名字,至少得讓出版社記住,讓讀者記住。
窗外傳來警笛聲,由遠及近,又漸漸遠去。雪還在下。
埃琳娜。蕾婭。
他閉上眼睛,在漏水的嘀嗒聲中,終於睡著了。
------
「一百五十頁。最終稿。」
兩周之後的蘭登書屋,林恩把這份最終修訂稿交到了湯普森手裡。
這兩周,他白天跑出租,晚上就坐在出租屋子裡改稿子。鉛筆頭磨完了三截,唐人街的廣東老闆又被他拖著打了兩個通宵的字。
「又多三十頁?」湯普森掂量了一下稿子。
「對。忍不住又多寫了點。」
湯普森的抽了抽眉毛。他沒有追問,目光在這份潔白的稿紙上停了一會兒。
然後,他拉開抽屜,拿出一張支票。
「預付金。五千五百美元。」
湯普森把支票推到桌子中間,藍色的花紋邊框,蘭登書屋出版社的名字印在左上角,右下角是湯普森的簽名。中間那一行數字:$5500.00。
這個數字像一頓準備已久的聖誕節大餐——在腦子裡千百次想過油滋滋的烤火雞和堆滿生奶油的覆盆子果凍,但真把它們塞進嘴裡的那一刻絕對是說不出的美妙。林恩愣住了。
「愣著幹嘛,拿著,」湯普森說,「別在我辦公室里裝感動。」
他伸手拿起那張支票。
支票很薄,比寫過的任何一頁稿紙都薄。林恩想緊緊捏住它,又怕力道太大撕碎了這片美夢。
手指真正觸到的時候,指尖還是微微發抖了一下——五千五百美金!
他在曼哈頓開了一年多計程車,最好的一天也只掙過二十三塊。那天他在計程車上坐了十三個小時,坐得屁股都麻了,最後一個客人是個去甘迺迪機場的商人,多給了四塊錢小費。
「林恩?」
「不好意思,呃,謝謝你,湯普森先生,這對我來說真的——謝謝你,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不是要你感謝我。」湯普森從桌下的小盒子裡掏出一隻雪茄切口點燃。
「你知道我動用了首席編輯簽約權,挨了多少罵?」
湯普森盯著林恩,「蘭登書屋的那群編輯們都覺得我腦子進水了。審查委員會的那幫老頭一個個在走廊堵我,問我是不是被史蒂芬·金灌了迷魂湯。有人說這本書出了就是個笑話。」
辦公室里安靜了幾秒。雪茄的煙緩緩升起,在陽光里變成一條金色的細線,湯普森的目光穿過煙霧落在林恩送來的稿紙上。
「讓他們等著。」林恩說,「等這本書上了書架,他們會排著隊來跟你道歉的,湯普森先生。」
湯普森深深吸了口雪茄:「你倒是不謙虛。」
「謙虛解決不了問題。」
他哼了一聲,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恩:「行了,別跟我這兒耍嘴皮子。封底要放一張作者照片,你找時間去拍。別穿這個爛衣服了。」湯普森用雪茄頭指了指林恩那件三塊錢美金的灰色外套。
林恩低下頭,袖子已經被磨得起了毛邊,顏色褪得像被福馬林泡過一樣。
「那我再買一件三美金的外套。」林恩打趣道。
湯普森嗤之以鼻:「行了,別在這跟我哭窮,五千五百美金,買個像樣的西裝。」
「穿西裝可開不了計程車。」
湯普森對他這番逗樂話報以冷臉,揮了揮手示意他可以滾了。
林恩把支票對摺,再對摺,小心地放進夾克的內袋裡,他轉身走到門口,輕輕把湯普森的辦公室門帶上。
五千五百美金。
一張支票的輕,根本無法概括其對於林恩的重。
走出蘭登書屋的大門,迎面一個計程車司機和他吆喝著:「坐車嗎?」,看著那輛黃色的、破舊的計程車,一個問題突然擊中了林恩:還要不要繼續開計程車了?
五千五百美金。他帶著這個數字走出大樓,帶著它鑽進公園大道的地鐵站。列車向曼哈頓車行的方向晃蕩,他就在晃蕩中反覆掂量。一天坐十三個小時,一年坐三百六十五天,他要坐上千上萬個小時才勉強賺到這個天文數字。
------
曼哈頓皇冠車行的捲簾門半開著。老波特正趴在地上,半個身子鑽在一輛老雪佛蘭底下,一把鏽跡斑斑的扳手敲得叮噹響。
「波特。」
老波特從車底鑽出來,扶了扶帽檐,扭頭看了林恩一眼:
「中國佬,你這小子他媽又遲到。」
林恩強壓住心中的激動,雲淡風輕地笑著:「早上有點事。」
「你笑什麼?」
「沒笑。」
「你他媽嘴角都要翹到天上去了。」
「風吹的。」
波特翻了個白眼:「屁事天天有,你事最多。」他爬了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從口袋裡掏出煙盒抽出兩根,一根自己叼上,一根扔給林恩。
林恩接過煙,他只是把煙捏在手裡,沒有說話。他還沒有想好要不要繼續開下去。
波特瞄了他一眼:「怎麼,不抽了?戒菸了?」
「等會兒再抽。」
「你今天不對勁。」波特盯著林恩,若有所思,「要是不想幹了就趁早講,我好找人頂你的班。別到時候撂挑子。」
林恩低著頭,看著掉渣的橡膠鞋邊,沒說話。
五千五百美金,就像做夢一樣,蘭登書屋五樓走廊里的那股天高任鳥飛的興奮勁兒,在波特滿是機油味的車行里忽然就熄滅了。
萬一,萬一《沉默的羔羊》黃了呢?他還得在破爛的計程車座位上嚼麵包片,還得給滿嘴牙膏沫子的房東大嬸交房租,他還得在紐約這個下水溝活下去。
於是林恩把老波特扔給他的煙揣進兜,咧嘴笑了一下:「開,當然開,暖氣壞了還得找你修呢。」
「滾去開車吧。」波特沒再追究,轉身走向牆上的釘板,把35號的鑰匙摘下來,扔過來。
林恩抓住鑰匙,走進車庫,拉開35號車的門坐進去。
引擎咳嗽了兩聲,總算轉了起來。暖氣依然半死不活,吹出來的風帶著一股鐵鏽味。他從內袋裡摸了摸那張支票的輪廓,還在。
五千五百。
五千五百。
林恩每摸一遍,這個數字都會在林恩的腦子裡面炸開。太不真實了。
發動機的嗡嗡聲填滿了車廂。收音機自動跳出來,調頻停在一個電台,主持人正高談闊論著美國的石油危機該何去何從,總統先生將如何應對,白宮議員們又怎麼看待。
林恩調低廣播,把車開出車行,匯入了曼哈頓龐雜的車流中。
今天的第一個客人是一個穿灰色風衣的中年女人,要去第五大道的百貨公司。她坐進來之後一直在哭,哭得很安靜,眼淚順著臉往下流,妝全花了。
林恩沒有問。
她在百貨公司門口下車,付了錢,推開門走了兩步,又折回來敲了敲車窗。
「先生,你有紙巾嗎?」
林恩從副駕駛的雜物格里翻了翻,翻出了兩張皺巴巴的紙巾,遞了過去。
她接過去,輕輕按了按眼睛,儘管她的睫毛膏已經糊完了。
「謝謝。我剛發現我丈夫......」她沒有說完。捂著嘴搖了搖頭,拿著紙巾走了。
林恩看著後視鏡里那個花了妝的背影推開百貨公司的旋轉門,消失在人流里。
他突然拿起夾在遮陽板上的鉛筆頭,在一張收據的背面飛快地寫了一行字:
「一個女人,在計程車里無聲哭了十五分鐘。她下車的時候問我要了紙巾。她的婚姻出了問題。」
寫完之後,他把收據塞進口袋,重新掛擋。
第二個客人是一個說話帶口吃的年輕黑人,肩上挎著一把吉他,要去格林威治村的一個酒吧當駐唱。
「你、你、你是中國人嗎?」
「對。」
「我、我、我爺爺在朝鮮打過仗。」
「哦,那你爺爺怎麼說中國人?」
「他說、他說中國人不怕死。」
「他說對了一半。中國人不怕死。」林恩從後視鏡里看了他一眼,「還有比死更重要的東西。」
年輕黑人到站了,他下車前回頭看了林恩一眼,說:
「兄弟,你說得、說得挺有道理。」
林恩又在一張收據背面寫了一行字:
「一個口吃的黑人吉他手,他爺爺在朝鮮打過仗。中國人不怕死。不,還有更重要的東西。」
第三個客人。第四個。第五個。
每一個人上車,都是一個故事。每一個故事,都是一顆種子。
到了下午四點,林恩的口袋裡已經塞了七八張寫滿字的收據。收據的正面是加油站的小票,背面全是潦草的句子。
他把車停在路邊,把那些收據一張張掏出來,鋪在副駕駛座上。
他忽然意識到了一件事。
計程車司機不僅僅是一份工作。
這輛破車是一間移動的寫作室。
1974年的紐約,每天有幾十萬人在計程車里度過他們一天中最脆弱的時刻。他們在后座打電話、吵架、哭、睡著、說夢話、對著窗外發呆。而他坐在駕駛座上,只需要豎起耳朵。
不能辭職,至少現在還不能。
五千五百美金很多,但不是花不完的。他不知道《沉默的羔羊》出版後能賣多少冊,不知道版稅什麼時候到帳,不知道下一本書的預付金在哪裡。
但他知道一件事:如果他辭掉計程車的工作,坐在家裡全職寫作——他會失去曼哈頓這座城市裡最寶貴的東西。
故事。
活的故事。從后座爬上來的、帶著體溫的、帶著威士忌味道和淚水的故事。
僅僅一個下午,他就從幾個陌生人身上攢了七八條素材。這比他關在屋子裡憋一周乾巴巴想出來得要多得多。
他那裝滿了 21世紀文學知識的腦袋,遲早有一天會枯竭、會衰老、會模糊,到時候怎麼辦?一個曇花一現的落魄計程車作家?不,他要的不只是書評人幾句尖酸刻薄的嘲諷,而是Lin-En這個名字被記錄在美國文學史、乃至世界文學史上,成為這個時代濃墨重彩的一筆。
林恩把那些收據收好,重新塞進口袋。
不辭職。
白天跑車,晚上寫作。這輛35號雪佛蘭因帕拉,就是他的素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