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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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普森低頭看了一眼。

  「這是什麼?」

  「這是林恩發表的第一篇短篇小說。《午夜驚奇》,曼哈頓地下文學雜誌,上周出版。首印五百份,兩天售罄,加印至一千五百份,目前還在繼續加印。」

  湯普森眯了一下眼。他拿起雜誌,用一種審視犯罪證據一樣的目光翻了翻。

  「地下雜誌。」他的語氣很平淡。

  「一本讓人在E線地鐵上嘔吐的地下雜誌。」蕾婭說,「有人讀到一半吐在了車廂里。旁邊的人問他怎麼了,他把雜誌舉起來。然後那個人也吐了。兩天之內,消息從東村傳到了下東區,三家便利店拒絕上架。但另外五家便利店主動要求加貨。」

  「湯普森先生,你知道紐約人為什麼會買一本讓人嘔吐的雜誌嗎?」

  「因為他們變態。」湯普森冷冷地說。

  「不,因為他們好奇。」蕾婭糾正道,「有人告訴紐約人『這東西會讓你不舒服』,紐約人的第一反應從來不是躲開,而是不信邪地看看有多不舒服。」

  她用食指點了一下雜誌。

  「《沉默的羔羊》會比這個更不舒服。讀完《腸子》的人會嘔吐,讀完《沉默的羔羊》的人會失眠。嘔吐是一次性的,而失眠是持續性的。」

  湯普森看了蕾婭一會兒。然後把雜誌翻到林恩那一頁。

  《腸子》。

  湯普森皺著眉頭,看了足足五分鐘,一句話也沒有說。

  然後他把椅子轉了過去,背對著林恩和蕾婭。

  「嘔…」

  一陣乾嘔聲傳來。

  等到湯普森把椅子轉回來的時候,他的面色已經肉眼可見的蒼白。

  湯普森緩了很久,才開口說道:

  「說得不錯。但這些數字,五百、一千五百,在出版行業算什麼?我桌上那本《教父》賣了兩千一百萬冊。」

  「《教父》出版之前也是從零開始的。」蕾婭不緊不慢地接過話頭,「普佐寫《教父》之前,不過是替男性雜誌寫獵奇故事的窮光蛋。」

  湯普森沒有反駁。

  他把身體往前傾了一點,兩隻手平壓在桌面上。

  「好。銷量的問題我暫時認了。但——」

  他把視線轉向林恩。

  「名字的問題。你想好了沒有?」

  林恩正要開口,但蕾婭做了一個手勢,示意林恩停下,她清了清嗓子,鄭重地說:

  「湯普森先生,關於這個問題,請允許我說幾句。」

  她的聲音忽然變了。一種更快的、更輕的、隱約帶著怒意的節奏。

  林恩暗暗心想,這真是法國女人特有的銳利和審訊感。

  「我是法國人。我來美國之前,我的導師跟我講了一句話。他說,「美國人並沒有你想像得包容,他們只在乎越戰的名聲,他們只在乎美國人的尊嚴」,我當時不信,現在信了。」

  湯普森的雪茄懸在半空。

  「你讓一個作家改名字?這件事在法國是不可想像的,甚至是愚蠢的。在法國,一個阿爾及利亞裔的作家用阿拉伯名字寫法語小說,拿龔古爾獎。沒有人讓他改名字,因為那就是他的名字。」

  「這不是法國。」湯普森說。

  「我知道。這是美國。自由之地。所有人都可以追求夢想的美國。一個把『人人生而平等』寫進憲法的國家。」蕾婭微微傾身,每一個音節都像釘子一樣砸在湯普森身上。

  「但你現在要求一個作家把他的名字改掉,就因為他的臉和名字不是一個白人?」

  「這是商業判斷。」湯普森的聲音沉了下來,「我不是在歧視他。我是在保護他。一個中國名字放在封面上,你知道批評界會怎麼寫?不是因為這本書很差,而是因為——」

  「因為什麼?」蕾婭直直地看著他。

  「因為這個國家在越戰之後,還沒有準備好接受一個亞洲人翻到自己靈魂最黑暗的那一面。」

  辦公室里安靜了很長時間。

  落地窗外,公園大道上一輛消防車呼嘯而過。

  蕾婭忽然笑了。

  湯普森皺了一下眉。


  「湯普森先生,我理解你的顧慮。在商業上,你也許有道理。但我想告訴你一件事。」

  她拿起那本《午夜驚奇》,翻到目錄頁,指了指「LIN EN」兩個字。

  「這本雜誌在曼哈頓賣了一千五百份。你知道有多少買家在掏錢之前,翻到這一頁,看了一眼作者的名字,然後說:『啊,林恩,中國人,我不買了』?」

  她的眼睛死死咬住湯普森。

  「零。」

  「因為在E線地鐵上,在東村的便利店裡,在凌晨兩點的臥室里——沒有人在乎作者叫什麼。他們只在乎這個故事有沒有把他們嚇到不敢關燈。」

  蕾婭把雜誌放回桌上。

  「你說越戰之後美國人沒有準備好。但我想告訴你,一個亞洲人翻到自己靈魂最黑暗的那一面,這恰恰才是最恐怖的。」

  她靠回椅背。

  「如果這本書能讓一百萬美國人今晚睡不著覺,沒有人會在乎封底那張照片上的人,是白人、黑人、還是中國人。」

  湯普森的雪茄滅了。他盯著那截變灰的雪茄頭看了一會兒,慢慢把它放進菸灰缸里。

  他低下頭,兩隻手按在林恩那份一百二十頁打字稿上。

  「你是法國人。」湯普森忽然說。

  「是的。」

  「法國人做生意和美國人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

  「美國人在乎結果。法國人在乎感覺。」

  「不。」蕾婭搖了一下頭,「法國人在乎兩樣東西。好的酒,和好的故事。這兩樣東西不需要改成你們美國人喜歡的名字。」

  湯普森看了蕾婭很長時間。

  然後他看向林恩。

  林恩從頭到尾沒有插話。他只是坐在那裡,手放在膝蓋上,安安靜靜地看著蕾婭替他打完了這場仗。

  「你確定不改?」湯普森最後問了一遍。

  「確定。」林恩的聲音很輕,很穩。

  湯普森嘆了長長一口氣。

  然後他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一個文件夾。深棕色的牛皮封面,蘭登書屋出版社的燙金標誌印在左上角。

  「一般來說,新人作家的稿子要過編輯審查委員會。六個人投票,四票以上通過才能簽約。走流程最少要三到四周。」

  他把文件夾放在桌上。

  「但我有權繞過這個流程。」

  翻開文件夾。裡面是一份已經列印好的合同。

  「首席編輯直簽權。一年只能用兩次。上一次,是用在了史蒂芬·金身上。」

  林恩的呼吸停了半拍。

  蕾婭的眼神也微微亮了一下,但她很快恢復了那種法國式的冷靜。

  「條款我已經擬好了,」湯普森把合同推到桌子中間,「你們看看。」

  蕾婭拿起來。林恩湊過去一起看。

  首印量:一萬五千冊。

  預付金:五千美金。

  版稅:精裝本定價的百分之十,平裝本百分之六。

  合同期限:十五年。

  五千美金預付金。

  林恩的手指不自覺地摳進了椅子扶手的皮面里。

  五千美金。

  如果光靠開計程車的話,不吃不喝不睡覺,要跑將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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