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局長的狐疑
坐在椅子上思考良久的哈蒙德最終拿起電話,撥通了貝勒斯的號碼:
「弗農,那幾份報紙你看了?」
「看了,挺好笑的不是嗎。」
貝勒斯的聲音如此的輕鬆,好像是剛剛聽說了一個很有趣的冷笑話:
「我剛剛看到《論壇報》那篇,差點把咖啡噴在桌上。」
「那個記者說什麼來著……犯人的表情像在教堂里做懺悔,這是監獄還是修道院?」
「……你覺得記者收了錢?」
哈蒙德說這句話時,不知為什麼心情有些複雜。
「當然收了錢。」
貝勒斯似乎沒聽出法官言語中的不對勁,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說:
「那個華人能買通通用電氣的採購經理,拿幾萬塊買通幾個記者算什麼?」
哈蒙德把椅子轉過去,面朝窗戶。
窗外是停車場,幾排車在灰白色的天光下安靜地趴著,猶如一群午睡的牲口。
「記者或許可以收買,但犯人的眼神收買不了。」
「我見過很多被收買的犯人,如果是裝出來的畢竟會有瑕疵,但我在照片上的這些人身上看不到一點演技。」
貝勒斯眉頭一皺,問道:
「那你什麼意思?」
「難道你真的相信那些犯人覺得自己錯了,被關了幾天禁閉吃了幾天白麵包就懺悔了?」
「羅伯特,你在法院待了這麼多年,你見過哪個蹲了十幾年監獄的老油子會因為關幾天禁閉就哭著喊著說自己對不起典獄長?」
「我不相信,除非林戈給他們下咒了,不然這絕不可能!」
貝勒斯從一開始就沒把那座監獄放在眼裡,要不是老朋友這段時間碰了壁,他估計都不會關注。
就連林戈,在他眼裡也只是一個運氣稍微好一點的傢伙,仗著賺了筆小錢就開始耀武揚威。
以他對哈蒙德的了解,對付一個不聽話的外來者,不是手到擒來?
何必為此操心。
一開始的哈蒙德確實是抱著這樣的想法,但現在的他卻完全不那麼想了。
身為法官,這麼多年來他見證了無數犯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請求寬恕。
但那些眼淚90%是因為害怕坐牢,剩下的10%是因為害怕坐更久的牢。
哈蒙德從來不相信那些眼淚,判刑的時候該判幾年判幾年,不會因為被告哭了就少判一天。
但報紙上那些犯人的表情讓他想起了一些回憶。
他不是個信教的法官,但出於一些需要,也曾在天主教堂里進行過告誡。
那種跪在告解室里對著隔板後面的神父說出自己犯過的錯時的感覺,他一輩子都忘不了。
懺悔或許不是因為所謂的信仰,只是想把那些壓在心裡的石頭搬出去,換回心靈的輕鬆。
那些犯人的表情就是那種輕鬆。
哈蒙德沒有跟貝勒斯說再見,直接把聽筒放回了座機上。
「林戈·陳……你到底做了什麼?」
……
與此同時,俄克拉荷馬城,州矯正局副局長辦公室。
布恩把三份報紙並排攤在辦公桌上,用記號筆,給每一篇報導做標註。
他標註的那些重點,也是他懷疑的地方,這些報導在他看來疑點重重,有些過於誇大其詞了。
他得要分辨出哪些是真實的,客觀的。
三篇報導看完,布恩的記號筆畫了十幾個圈,七個問號,四條波浪線。
圈最多的是格洛麗亞那篇,七個。
問號最多的是《俄克拉荷馬人報》那篇,四個。
波浪線最多的是《塔爾薩論壇報》那篇,三條。
「奇怪……很是奇怪……」
助手端著兩杯水推門進來,看到副局長困惑的表情,把水放在桌上,沒有出聲打擾。
布恩的辦公室在州矯正局大樓的三層,窗戶朝東,上午的陽光會直接照進來。
但現在已經快中午了,陽光已經轉到南面去了,房間裡只剩下一盞積灰的吊燈在撐著。
助手看著副局長沉默了許久,試探性的問道:
「局長,您是覺得那幾篇報導有水分?」
「水分當然有,但是除去這些水分以外,還有些東西,看上去不像作假。」
布恩拿起《塔爾薩論壇報》,盯著那張認罪欄的照片,用手指點了點,說出最令他感到困惑的地方:
「你看看這個,三十多份認罪書,貼在公告板上。」
「犯人主動寫認罪書這種事不稀奇,稀奇的是這麼多份同時出現在一個地方,而且每一份的措辭都不一樣。」
「你看這張,字跡工工整整的,像是念過書的人寫的。」
「這張,錯別字連篇,但每個字都寫得很用力,都把紙戳破了。」
「這張,寫了一半塗掉了重新寫,塗改的地方還按了個手印。」
「這不是統一列印的模板,是每個人自己寫的,所以每個人寫的都不一樣。」
助手湊過來看了一眼。
他的視線從一份認罪書移到另一份,又從另一份移到下一份。
字跡確實各不相同,一些潦草的根本看不清寫了什麼,一些字母大小不一,好像很多年沒寫過東西一樣。
內容也有多有少,一些寫滿了整張紙,一部分只寫了幾行。
每一份上面都寫了簽名,有人還在簽名旁邊畫了一個十字架,大概是信教的。
「這看起來……確實不像造假。」助手扶了扶眼鏡說道。
「沒錯,造假也沒必要造到這個程度。」
布恩把報紙緩緩放下來:
「如果我是林戈·陳,想偽造犯人認罪書騙媒體,我會找一個人寫一份模板,然後讓獄警照著抄三十份。」
「這樣做又快又省事,因為很少有人會有耐心一張一張地比對字跡,更不會深究每一份背後的情緒。」
「但他沒有這麼做,筆跡和措辭截然不同,這意味著這些東西是真的,的確是每個犯人自己寫的。」
「而且從內容來看,顯然沒有人給他們指導,犯人完全是出於內心想法寫下的認罪書。」
助手在對面的椅子上坐下來,拿起自己面前的水喝了一口,眉宇間帶著明顯的不解:
「那您還覺得報導有水分?這些細節看起來足夠紮實了。」
「我覺得有水分,不是因為認罪書假,而是感到不可思議,因為犯人轉變的速度太快了!」
布恩皺著眉頭,像是在掂量這件事的分量:
「一個人從抗拒改造到真心懺悔,中間要經歷的過程少說也要幾個月,多則幾年。」
「這需要打破他們長久以來的防禦機制,讓他們直面自己的錯誤,這可不是靠幾句說教或者幾次懲罰就能做到的。」
「麥克萊恩監獄的林戈接手才兩個月,兩個月就讓三十多個犯了不同罪名的人主動寫下認罪書?這簡直像天方夜譚。」
「要知道,這可是監獄裡的犯人。」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會覺得自己是被冤枉的,對所謂的懺悔嗤之鼻,認為那不過是給外面人看的表演。」
「這是教堂里的神父幹了幾十年,用無數次的告解和引導才能勉強做到的事。」
「一個剛接觸監獄系統的華人,憑什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做到?」
「他要是個傳教士,僅憑這一手就能在短時間內聚攏起一批信徒。」
「但這裡是監獄,這種近乎洗腦的影響力,對於監獄管理來說到底算不算好事,我得好好思量一番。」
布恩將目光從報紙上移開,看向窗外:
「所以我打算提前去看看,突擊檢查,不要通知任何人。」
助手放下水杯:
「您打算什麼時候動身?」
「今天下午。」
助手愣了一下,下意識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錶,現在是11:40了。
從俄克拉荷馬城開車到麥克萊恩縣,走75號州際公路,不堵車的話兩個半小時就能到。
下午兩點多抵達,在監獄裡仔細看一圈,和相關人員聊幾句,趕在傍晚下班前返回,時間勉強夠了。
「那我現在就安排車和司機。」
「不用安排車!」
布恩抬手打斷他:
「開我的車,就我們兩個人,不要帶司機,不要帶任何隨從。」
「人多了目標太大,消息很容易走漏,對方肯定會提前做準備,把一切都收拾得滴水不漏。」
「我要看的是最真實的樣子,是那些藏在表面之下的細節,可不是他們精心擺拍出來的假象。」
助手點了點頭,不再多問,起身走向衣架去拿自己的外套和公文包。
臨走之前,布恩叮囑道:
「到了之後我來問,你來看。」
「把你看到的每一個細節都記下來,哪怕是覺得不重要的也要記。」
「我想知道那個華人到底是用了什麼魔法,讓一群重刑犯在兩個月之內變成了模範囚徒。」
「弗農,那幾份報紙你看了?」
「看了,挺好笑的不是嗎。」
貝勒斯的聲音如此的輕鬆,好像是剛剛聽說了一個很有趣的冷笑話:
「我剛剛看到《論壇報》那篇,差點把咖啡噴在桌上。」
「那個記者說什麼來著……犯人的表情像在教堂里做懺悔,這是監獄還是修道院?」
「……你覺得記者收了錢?」
哈蒙德說這句話時,不知為什麼心情有些複雜。
「當然收了錢。」
貝勒斯似乎沒聽出法官言語中的不對勁,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說:
「那個華人能買通通用電氣的採購經理,拿幾萬塊買通幾個記者算什麼?」
哈蒙德把椅子轉過去,面朝窗戶。
窗外是停車場,幾排車在灰白色的天光下安靜地趴著,猶如一群午睡的牲口。
「記者或許可以收買,但犯人的眼神收買不了。」
「我見過很多被收買的犯人,如果是裝出來的畢竟會有瑕疵,但我在照片上的這些人身上看不到一點演技。」
貝勒斯眉頭一皺,問道:
「那你什麼意思?」
「難道你真的相信那些犯人覺得自己錯了,被關了幾天禁閉吃了幾天白麵包就懺悔了?」
「羅伯特,你在法院待了這麼多年,你見過哪個蹲了十幾年監獄的老油子會因為關幾天禁閉就哭著喊著說自己對不起典獄長?」
「我不相信,除非林戈給他們下咒了,不然這絕不可能!」
貝勒斯從一開始就沒把那座監獄放在眼裡,要不是老朋友這段時間碰了壁,他估計都不會關注。
就連林戈,在他眼裡也只是一個運氣稍微好一點的傢伙,仗著賺了筆小錢就開始耀武揚威。
以他對哈蒙德的了解,對付一個不聽話的外來者,不是手到擒來?
何必為此操心。
一開始的哈蒙德確實是抱著這樣的想法,但現在的他卻完全不那麼想了。
身為法官,這麼多年來他見證了無數犯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請求寬恕。
但那些眼淚90%是因為害怕坐牢,剩下的10%是因為害怕坐更久的牢。
哈蒙德從來不相信那些眼淚,判刑的時候該判幾年判幾年,不會因為被告哭了就少判一天。
但報紙上那些犯人的表情讓他想起了一些回憶。
他不是個信教的法官,但出於一些需要,也曾在天主教堂里進行過告誡。
那種跪在告解室里對著隔板後面的神父說出自己犯過的錯時的感覺,他一輩子都忘不了。
懺悔或許不是因為所謂的信仰,只是想把那些壓在心裡的石頭搬出去,換回心靈的輕鬆。
那些犯人的表情就是那種輕鬆。
哈蒙德沒有跟貝勒斯說再見,直接把聽筒放回了座機上。
「林戈·陳……你到底做了什麼?」
……
與此同時,俄克拉荷馬城,州矯正局副局長辦公室。
布恩把三份報紙並排攤在辦公桌上,用記號筆,給每一篇報導做標註。
他標註的那些重點,也是他懷疑的地方,這些報導在他看來疑點重重,有些過於誇大其詞了。
他得要分辨出哪些是真實的,客觀的。
三篇報導看完,布恩的記號筆畫了十幾個圈,七個問號,四條波浪線。
圈最多的是格洛麗亞那篇,七個。
問號最多的是《俄克拉荷馬人報》那篇,四個。
波浪線最多的是《塔爾薩論壇報》那篇,三條。
「奇怪……很是奇怪……」
助手端著兩杯水推門進來,看到副局長困惑的表情,把水放在桌上,沒有出聲打擾。
布恩的辦公室在州矯正局大樓的三層,窗戶朝東,上午的陽光會直接照進來。
但現在已經快中午了,陽光已經轉到南面去了,房間裡只剩下一盞積灰的吊燈在撐著。
助手看著副局長沉默了許久,試探性的問道:
「局長,您是覺得那幾篇報導有水分?」
「水分當然有,但是除去這些水分以外,還有些東西,看上去不像作假。」
布恩拿起《塔爾薩論壇報》,盯著那張認罪欄的照片,用手指點了點,說出最令他感到困惑的地方:
「你看看這個,三十多份認罪書,貼在公告板上。」
「犯人主動寫認罪書這種事不稀奇,稀奇的是這麼多份同時出現在一個地方,而且每一份的措辭都不一樣。」
「你看這張,字跡工工整整的,像是念過書的人寫的。」
「這張,錯別字連篇,但每個字都寫得很用力,都把紙戳破了。」
「這張,寫了一半塗掉了重新寫,塗改的地方還按了個手印。」
「這不是統一列印的模板,是每個人自己寫的,所以每個人寫的都不一樣。」
助手湊過來看了一眼。
他的視線從一份認罪書移到另一份,又從另一份移到下一份。
字跡確實各不相同,一些潦草的根本看不清寫了什麼,一些字母大小不一,好像很多年沒寫過東西一樣。
內容也有多有少,一些寫滿了整張紙,一部分只寫了幾行。
每一份上面都寫了簽名,有人還在簽名旁邊畫了一個十字架,大概是信教的。
「這看起來……確實不像造假。」助手扶了扶眼鏡說道。
「沒錯,造假也沒必要造到這個程度。」
布恩把報紙緩緩放下來:
「如果我是林戈·陳,想偽造犯人認罪書騙媒體,我會找一個人寫一份模板,然後讓獄警照著抄三十份。」
「這樣做又快又省事,因為很少有人會有耐心一張一張地比對字跡,更不會深究每一份背後的情緒。」
「但他沒有這麼做,筆跡和措辭截然不同,這意味著這些東西是真的,的確是每個犯人自己寫的。」
「而且從內容來看,顯然沒有人給他們指導,犯人完全是出於內心想法寫下的認罪書。」
助手在對面的椅子上坐下來,拿起自己面前的水喝了一口,眉宇間帶著明顯的不解:
「那您還覺得報導有水分?這些細節看起來足夠紮實了。」
「我覺得有水分,不是因為認罪書假,而是感到不可思議,因為犯人轉變的速度太快了!」
布恩皺著眉頭,像是在掂量這件事的分量:
「一個人從抗拒改造到真心懺悔,中間要經歷的過程少說也要幾個月,多則幾年。」
「這需要打破他們長久以來的防禦機制,讓他們直面自己的錯誤,這可不是靠幾句說教或者幾次懲罰就能做到的。」
「麥克萊恩監獄的林戈接手才兩個月,兩個月就讓三十多個犯了不同罪名的人主動寫下認罪書?這簡直像天方夜譚。」
「要知道,這可是監獄裡的犯人。」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會覺得自己是被冤枉的,對所謂的懺悔嗤之鼻,認為那不過是給外面人看的表演。」
「這是教堂里的神父幹了幾十年,用無數次的告解和引導才能勉強做到的事。」
「一個剛接觸監獄系統的華人,憑什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做到?」
「他要是個傳教士,僅憑這一手就能在短時間內聚攏起一批信徒。」
「但這裡是監獄,這種近乎洗腦的影響力,對於監獄管理來說到底算不算好事,我得好好思量一番。」
布恩將目光從報紙上移開,看向窗外:
「所以我打算提前去看看,突擊檢查,不要通知任何人。」
助手放下水杯:
「您打算什麼時候動身?」
「今天下午。」
助手愣了一下,下意識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錶,現在是11:40了。
從俄克拉荷馬城開車到麥克萊恩縣,走75號州際公路,不堵車的話兩個半小時就能到。
下午兩點多抵達,在監獄裡仔細看一圈,和相關人員聊幾句,趕在傍晚下班前返回,時間勉強夠了。
「那我現在就安排車和司機。」
「不用安排車!」
布恩抬手打斷他:
「開我的車,就我們兩個人,不要帶司機,不要帶任何隨從。」
「人多了目標太大,消息很容易走漏,對方肯定會提前做準備,把一切都收拾得滴水不漏。」
「我要看的是最真實的樣子,是那些藏在表面之下的細節,可不是他們精心擺拍出來的假象。」
助手點了點頭,不再多問,起身走向衣架去拿自己的外套和公文包。
臨走之前,布恩叮囑道:
「到了之後我來問,你來看。」
「把你看到的每一個細節都記下來,哪怕是覺得不重要的也要記。」
「我想知道那個華人到底是用了什麼魔法,讓一群重刑犯在兩個月之內變成了模範囚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