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犯人的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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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天後,《塔爾薩世界報》的第二篇跟蹤報導出街了。

  這一次不是頭版,是第三版,但版面不小,占了整整一版。

  標題是:

  《整改通知之後:麥克萊恩監獄的平靜一周》。

  格洛麗亞配了三張照片,一張是工場裡衝壓機前犯人們整齊列隊操作的全景照。

  一張是技術研發組儲藏室里克雷格和奧馬爾對著電路板討論的特寫。

  最後一張,是牢房區公告板上積分排行和認罪欄的細節照。

  同一周,《俄克拉荷馬人報》的深度專訪也出來了,占了整整兩個版面。

  他們的記者在監獄裡待了一周,採訪了三十二個犯人、四個獄警、瑪莎太太、還有剛好來送貨的彼得森設備租賃公司的司機。

  這份報導的基調比格洛麗亞的更克制,但結論是一樣的:

  【這座監獄管理嚴格,秩序井然,是私營監獄行業里少見的正面案例!!】

  除了這兩個巨頭報社,還有零零散散的一些小媒體也都紛紛跟上熱度報導。

  最讓哈蒙德坐不住的是《塔爾薩論壇報》的那篇。

  那家報紙一向以辛辣著稱,從來不跟風,喜歡唱反調。

  他們的記者在文章開頭寫了一段話:

  「如果你以為私營監獄都是電影裡演的那樣獄警腐敗,犯人暴動,走廊里瀰漫著尿騷味……」

  「那你應該去麥克萊恩縣立矯正中心看看,那裡的犯人可能會顛覆你的認知。」

  文章里引用了一個犯人的話。

  那個犯人因為破壞監控設備被關了禁閉,記者隔著鐵柵欄採訪他的時候問他:

  「你怨恨這座監獄嗎?怨恨把你關起來的典獄長嗎?」

  這位記者原本是打算在報紙上記錄一些犯人們的過激言論,畢竟在他看來,犯人們肯定是對監獄有怨言的。

  但犯人的回答讓他愣了好久。

  那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胳膊上有紋身,臉上有疤,一看就不是什麼善茬,但他的表情卻像是一個在教堂里做懺悔的信徒。

  他說:

  「我這輩子犯過最大的錯誤,不是因為搶劫入獄,是我在監獄裡破壞了典獄長買來的監控攝像頭。」

  「那是我乾的,我現在每天晚上睡覺之前都會想,我怎麼會幹出這種事來!」

  「我已經決定了,等我從這裡出去之後,要盡我最大的努力去彌補!」

  「怎麼彌補我不知道,但我會找到辦法的。」

  「我不怨恨這裡,相反,我感激這裡讓我重新明白什麼才是人,也讓我明白自己以前就是個混蛋。」

  「我感謝那位典獄長糾正了我的錯誤,他是我一生中最感謝的人,他是能成為我的教父的人。」

  記者當時嘴巴張得老大了,懷疑自己是不是耳朵聽錯了,要麼就是自己剛好採訪到了一個神經病。

  但他後來又採訪了其他十幾個因為參與破壞被關禁閉的犯人。

  讓他驚訝的是,沒有一個人替自己辯解。

  沒有一個人說「我是被冤枉的」或者「我只是跟著別人幹的」。

  他們都用一種近乎虔誠的語氣講述自己的罪行。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確實應該被關在這裡,覺得自己辜負了典獄長。

  記者感覺三觀被沖洗了一遍,末了在文章里寫了一段評語:

  「我跑了十二年司法口,還從來沒遇到過這種情況。」

  「在監獄裡聽到【我錯了】這三個字真不難,難的是聽到之後你相信他是真心的。」

  「麥克萊恩監獄裡那些犯人真的在道歉,他們的表情讓我想起小時候在教堂里聽過的那些懺悔。」

  「我不是說這座監獄變成了教堂,典獄長變成了神父,但那些犯人的眼神騙不了人。」

  哈蒙德把這三份報紙攤在辦公桌上,從頭到尾讀了兩遍,然後把它們揉成一團扔進廢紙簍里。

  廢紙簍太小,三個紙團塞不進去,有兩個滾到了地板上。

  「這不可能!」

  他坐在那把皮椅上,盯著地上的紙團,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


  他已經動用了自己在政治圈經營二十年的全部人脈。

  三份整改通知,一份銀行催款函,一通收買蒙特斯的電話,外加煽動了至少七八個犯人在監獄裡搞破壞。

  這是一套組合拳,從行政、金融、內部三條戰線同時出擊。

  無論哪一條戰線撕開一個口子,林戈的監獄都會陷入混亂!

  這是他這二十年來對付那些不聽話的承包商,不配合的商人和不按規矩出牌的外來者時,屢試不爽的手段。

  每一次都好使,每一次對方都會在三個月之內屈服。

  但這一次,居然沒用!

  一個外來華人,在這座縣裡沒有任何根基,沒有任何人脈,甚至連英語都帶著口音。

  他居然在一個星期之內把所有的拳頭都接住了。

  消防整改?

  走廊寬度改不了,但他拿到了聯邦法院的臨時禁令。

  那張紙現在就躺在林戈的抽屜里,像一面盾牌,擋住了縣消防局的所有後續動作。

  衛生整改?

  他讓工場停工半天,叫所有的犯人對監獄各個角落進行了大掃除。

  下一次衛生局派人檢查時,連一隻蟑螂都見不到,玻璃都擦得乾乾淨淨。

  內部破壞?

  那些被收買的犯人被抓得像拔蘿蔔一樣,一個挨一個被揪出來,每一個都寫了認罪書,按了手印。

  而且被抓後,他們還都一臉真誠地告訴記者:

  「我錯了。」

  不是認栽,是錯了。

  這兩個詞之間的區別,哈蒙德比任何人都清楚。

  他的視線落在報紙上那張認罪欄的照片。

  公告板上貼滿了手寫的認罪書,字跡各不相同,有的潦草得像鬼畫符,有的工整如學者。

  足足三十幾份。

  三十幾個犯人,在同一段時間裡被煽動起來搞破壞,卻沒有一個人成功逃脫。

  沒有一個人身上有明顯的傷痕,除了手腕上被手銬勒出的紅印。

  醫務室的記錄顯示沒有任何因為打架鬥毆而受傷的犯人前來就診。

  這意味著這些犯人在被揪出來的過程中幾乎沒有反抗。

  可哈蒙德想不通。

  他見過犯人被打服的樣子,眼神渙散,鼻青臉腫的蹲在牆角發抖。

  他們屈服是因為恐懼,擔心下一個拳頭隨時會砸下來。

  但照片上那些犯人的眼神不是渙散的,是明亮的,甚至帶著一種哈蒙德在法庭上從來沒見過的東西。

  真誠。

  這是個在美利堅一百個人里也找不到一個的品質。

  如果他們不是被打服的,那就是被說服的。

  這個事實無法說服哈蒙德自己,但他卻找不到第二個更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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