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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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哈蒙德的法庭里,量刑不過是一道數學題。

  變量從來不包含被告的女兒會不會在某個下午坐在空蕩蕩的客廳里,對著一個空出來的座位發呆。

  當輕傷害案的量刑成了一種對社會治安的表態,被告席上的人就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案例編號,一塊墊在法官升遷台階上的磚。

  瑪格麗特知道自己沒有立場來為被告說情,也知道這對於冷麵無情的哈蒙德法官恐怕沒有意義。

  她將法官的想法記下,把日程表收進文件夾,隨後說:

  「法官先生,貝勒斯先生昨晚來過電話,說有急事,讓你今天儘快回他。」

  「知道了。」

  哈蒙德走進內間辦公室,關上門。

  那張紅木辦公桌上只擺了電話、筆筒和一本攤開的《俄克拉荷馬州刑法典》。

  牆上掛著他的法學學位證書以及一張81年裡根到俄克拉荷馬城參加籌款晚宴時的握手合影。

  為了確保自己被安排在握手隊伍的前排,他還提前一周給主辦方打了四個電話,換了三個不同的理由。

  第一個是司法系統的代表需要曝光率。

  第二個是他可以幫忙引薦縣裡的主要捐款人。

  第三個是純粹的私人情面。

  第四個電話他沒打,因為主辦方已經答應了。

  他坐在皮椅上,望著書架最上面一層。

  一個褪色的相框裡裝著三個人。

  貝勒斯、克勞福德和他三十年前在大學法學院門口的台階上拍的。

  他們都來自小鎮工人家庭,都在那個還相信法律能改變世界的年代裡互相借筆記,分享泡麵和未來夢想。

  三十年後,他們都變成了有錢有權的混蛋。

  克勞福德卷了幾十萬美元逃到德州。

  貝勒斯靠次品建材餵飽了半個縣的公共工程。

  而他每日坐在法官席上,一天能簽發十幾張判決書。

  「哼哼。」

  他伸手把相框翻倒,面朝下貼在書架的木板隔層上。

  上午九點整,哈蒙德從法官席上俯視整個法庭。

  木質座椅的皮革面已經被無數個緊張出汗的背脊磨得鋥亮,旁聽席上坐著幾個等待自己案子的人,表情都很焦慮。

  幾分鐘後,法警宣布開庭,所有人齊刷刷站起來。

  第一個緩刑違規聽證的被告是個二十四歲的黑人,瘦得像一根竹竿,囚服在他身上都顯得大了兩個號。

  他因為未按時向緩刑官報到被起訴。

  公設辯護人替他解釋說,他母親心臟病發作住院,他在縣醫院陪護了三天,因此錯過了報到日期。

  檢察官提供了醫院記錄,確認真實。

  不過哈蒙德聽完陳述後,卻低頭看了看案卷。

  案卷旁邊放著一份麥克萊恩縣立矯正中心上周提交的《床位空置周報》。

  當前可用床位超過50個,迫於矯正局的規定,他必須在半年之內將那座監獄的床位填滿。

  如果他不把犯人送過去,床位協議仍然要按照90%的入住率給予補貼。

  這可不行,哪怕哈蒙德有意針對林戈,逼其讓利,但也不能明面上和州矯正局作對。

  讓床位空著,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因此這時候哈蒙德還是知道分寸的。

  他當然不會讓上面那些人為難,畢竟自己是位嚴肅正直,高效率的法官。

  開庭前,瑪格麗特會把這份報告放在案卷堆的最上面,提醒他距離這個指標還有多少。

  法槌落下。

  哈蒙德冷漠地開口:

  「緩刑撤銷,十天內到麥克萊恩縣立矯正中心報到,服完剩餘刑期。」

  「法官大人……」

  公設辯護人從椅子上彈起來,嘴張開,法槌已經落下了第二聲。

  在麥克萊恩縣,哈蒙德的法槌就是句號。

  年輕律師重新跌回椅子裡,手裡的筆滾落到地上。

  對於哈蒙德來說,審判不過是法庭上的日常,享受這份權利帶來的威嚴,才是他最喜歡的事物。


  第二起緩刑聽證後,輕傷害案的被告被法警押進來。

  對方是個40歲出頭的男人,被帶進來時,臉上的淤青還沒消。

  助理檢察官馬克斯低聲告訴他認罪協議已被法官否決,他愣了很久,然後轉向旁聽席。

  旁聽席第三排坐著他的妻子和女兒。

  女人今天特意給女兒穿了一條粉色的裙子,她想讓法官看到這個家庭還在努力,還在認真生活。

  她看到丈夫看向自己,努力擠出一個微笑。

  「什麼?十二個月?!」

  被告的手銬發出細碎的金屬碰撞聲,一臉難以置信。

  「上次開庭檢察官說最多六個月......」

  「我女兒下個月受洗,我答應過她......」

  「抱歉,我實在沒辦法。」

  馬克斯低著頭整理桌上的文件,他不敢看被告的眼睛,也不敢回頭看旁聽席。

  哈蒙德的法槌再次落下。

  「嗚嗚~」

  旁聽席上,那個女人懷裡的嬰兒被槌聲驚醒,開始啼哭。

  嬰兒的吵鬧讓法官的臉上露出一絲不耐煩:

  「休庭!」

  哭聲在穹頂下迴旋,法警關上了押解通道的鐵門,哭聲也被金屬撞擊聲切斷。

  ……

  下午五點半,哈蒙德的別克駛離法院。

  天黑得早,天空是深灰色的,雲層壓低得像是快要擦到教堂的尖頂。

  他沿著第六街往西開,限速35,他此時的車速已經有些偏高了。

  但哈蒙德對此並不擔心。

  來麥克萊恩縣十五年,他從未吃過一張超速罰單,從不曾在任何公開場合失態。

  一個法官的生命里最不該出現的東西,就是第一次。

  所以當後視鏡里亮起紅藍閃光後,他並沒有第一時間反應。

  一輛塔爾薩縣警局的巡邏車緊貼在他的別克後面,車頂的警燈在昏暗的天色中閃爍。

  警笛短促地響了一聲,示意他靠邊停車。

  哈蒙德把別克停在路肩上,熄了火,雙手放在方向盤上。

  這個動作不是出於緊張,而是出於一個在法律系統里浸泡了半輩子的人的本能。

  你永遠不能讓警察看到你的手在做什麼不確定的事。

  他判過很多犯人就是因為這一點進的監獄,哪怕他們實際上沒有做什麼出格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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