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新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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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戈點點頭,看來埃莉諾已經有了思緒,他緊接著繼續說道:

  「那麼還有第三件事。」

  「如果有一天,我因為這座監獄被人告了,不管是犯人告我,還是州矯正局找我麻煩,還是其他什麼人,我需要一個不會臨陣退縮的律師。」

  「你想長期僱傭我,知道我的收費標準嗎?」

  埃莉諾把煙掐滅,手指在那個咖啡罐菸灰缸的邊緣敲了兩下,發出兩聲沉悶的金屬聲響。

  「我的副手跟我說過,按結果收費。」

  「對。」

  埃莉諾從抽屜里拿出一張列印好的價目表,推到林戈面前。

  那張紙被翻閱過很多次,邊緣都起了毛,上面用打字機打著幾行字:

  【基礎諮詢費:50美元/次(首次免費)

  合同起草/審查:200-1000美元(視複雜程度)

  談判代表:按爭取到的利益的10%-20%收取。

  訴訟代理:勝訴後按賠償/減免金額的25%-35%收取,敗訴不收。

  特殊服務:面議】

  林戈的目光落在最後一行,「特殊服務包括什麼?」

  「包括你想像得到的,也包括你想像不到的。」

  埃莉諾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比如,如果你需要讓某個縣的採購委員會主席改變主意,我可以幫你安排,我認識能做這件事的人。」

  「當然,費用另算。」

  林戈把價目表折好,放進口袋。

  他沒有問「這樣做合法嗎」之類的蠢問題。

  在一個監獄都可以私人承包的年代,合法和非法的界限從來不是由法律條文決定的。

  而是由你的律師有多厲害,你的關係網有多廣,以及你願意承擔多大的風險決定的!

  「我現在付不起這些,我剛借了五萬四的高利貸買下監獄,手上能周轉的資金還不到兩百美元。」

  林戈的話雖然說得有些為難,但他的表情卻並沒有那麼難堪:

  「丹福斯的訂單下周才能交第一批貨,拿到錢至少是兩周以後的事。」

  埃莉諾看著他,發出一聲嗔笑。

  窗外的廣播換了一首威利·納爾遜的《Always on My Mind》。

  她的目光在歌聲中似乎微微晃動了一下,但只有一瞬間。

  「首期付款可以給你寬限到11月1號,在此之前,我只收基礎諮詢費五十美元。」

  「你身上有五十美元嗎?」

  林戈從口袋裡掏出一卷皺巴巴的鈔票,數了數,四十三美元。

  他想了想,把手錶摘下來,放在桌上。

  那是一塊精工自動機械錶,是前身父親留下的,和林戈沒什麼感情。

  埃莉諾看了一眼那塊表,沒有拿,只是問道:

  「值多少?」

  「在當鋪大概能當六十到八十美元,對我來說價值更高,它能夠提醒我時間的寶貴。」

  「那你留著。」

  她把表推回來。

  「四十三美元,加上欠我七美元,我記帳。」

  她從抽屜里拿出一本黑色封面的帳本,翻開,在第一行寫下:

  「林戈·陳,1984年9月x日,欠款7美元,首期應付款日:1984年11月1日。」

  字跡很潦草,但每一筆都寫得清清楚楚。

  林戈看著那本帳本,心裡湧起一種奇怪的感覺。

  這個女人不像他想像中的任何一種律師。

  她不像那些穿三件套西裝,辦公室擺著皮沙發的傢伙。

  也不像那些高舉正義旗幟,免費幫窮人打官司的理想主義者。

  她更像是某種介於商人和清道夫之間的角色,幫你解決問題,然後從你拿到的好處里分走一部分。

  從某種程度上講,這女人和雷·卡森也是一類人,風險投資者!

  「你為什麼從舊金山搬到塔爾薩?」


  林戈隨口問道。

  埃莉諾正在合上帳本的手停了一下。

  這個停頓很短暫,短到如果不是林戈刻意在觀察,根本不會注意到。

  「因為舊金山的競爭太激烈了。」

  她的語氣恢復了隨意:

  「那邊的灰色地帶已經被無數律師瓜分完了。」

  「我當年在舊金山,接一個案子要跟至少三個同行競爭,但在這裡……」

  她朝窗外努了努下巴。

  「塔爾薩的律師們還在忙著給石油公司審合同,根本看不上我做的這些小生意。」

  「競爭小,利潤率高,這是最基本的商業邏輯,你應該比我懂。」

  林戈點了點頭:

  「這個解釋合情合理,但我想,這還不是全部的原因,對吧?」

  一個人在舊金山做了那麼多年,突然搬到塔爾薩這種地方,背後一定有什麼事情。

  「呵~」

  過了一會兒,埃莉諾放下筆,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林戈。

  陽光照在她金色的頭髮上,讓那些被鉛筆別住的碎發呈現出一種蜂蜜般的色澤。

  窗外的消防梯上落著一隻鴿子,正在用喙梳理翅膀下的羽毛。

  塔爾薩的鴿子比其他城市的更瘦,可能是因為這裡連鴿子都不容易找到足夠的食物。

  埃莉諾突然說:

  「我父親是個混血華裔,以前在舊金山開中餐館。」

  「菜單上有一道左宗棠雞,他做得很拿手,雖然那根本不是正宗的中菜。」

  「但舊金山的食客們不在乎正不正宗,他們只在乎炸得夠不夠脆,醬汁夠不夠甜。」

  「1971年,廚房油鍋起火,燒死了三個工人,但保險公司拒絕賠償這場本事故。」

  「那個時候我還不是律師,我父親於是把房子賣了,把錢全賠給了那三個工人的家屬。」

  「餐館也在那之後幾年走向了衰敗,我的父親也意外中風。」

  她轉過身,看著林戈。

  那雙淡綠色的眼睛裡已經沒有悲傷,只剩下經過時間打磨的看淡:

  「那家餐館的房東是一個華裔商人,姓黃。」

  「我父親欠他三個月房租,他在我父親中風後的第二天就申請了驅逐令。」

  「法院判他勝訴,第二天,我父親的病床就從醫院被搬到了大街上。」

  「我處理完後事,就搬到了塔爾薩。」

  辦公室里安靜得只剩下窗外那首已經進入尾聲的歌。

  埃莉諾攤開雙手,說:

  「所以你看,我對規則這件事很較真。」

  她的語氣就像是在說一件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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