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李尋歡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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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尋歡風塵僕僕。

  連著三日的追蹤,他幾乎沒有合過眼。袖中的飛刀依舊冰冷,可他的心卻早已亂如麻。

  他設想過一百種可能。

  詩音被囚於暗室,以淚洗面。那妖人對她百般折辱,逼她屈從。又或者,她早已心存死志,只待一個機會了結此生。

  每一種可能,都讓他的心口,如被刀絞。

  他循著蛛絲馬跡,終於找到了這座不起眼的小鎮。

  鎮子不大,炊煙裊裊,街頭巷尾滿是販夫走卒的叫賣聲,充滿了人間煙火氣。

  也就在這片最尋常不過的市井喧囂中,李尋歡的腳步,驀然頓住。

  他看見了她。

  在一個熱氣騰騰的包子鋪前,林詩音穿著一身再普通不過的粗布裙,正蹙著好看的眉頭,有些笨拙地跟那五大三粗的鋪子老闆理論著什麼。

  「老闆,你這肉包子比昨日小了一圈,怎的還賣一個價錢?」

  她的聲音不大,卻帶著一股不肯罷休的認真。

  老闆擦了把汗,咧嘴道:「姑娘,這面漲價了,小的不敢漲包子錢,只好讓它瘦瘦身。」

  「那不行,你得分開算,面是面,肉是肉。要麼,你給我添半個,要麼,這文錢,你得找我一半。」

  李尋歡怔在原地,如遭雷擊。

  他認識了林詩音二十年。在他的記憶里,她永遠是那個在李園中安靜讀書、安靜撫琴的女子,是那個對金銀俗物毫無概念的畫中仙。

  別說是一文錢,就是千兩黃金放在她面前,她怕是也懶得多看一眼。

  可現在,她竟然為了半文錢,和一個市井漢子爭得面紅耳赤。

  最後,那老闆被她繞得頭暈,哭笑不得地多給了她一個包子,連連擺手讓她快走。

  林詩音捧著那兩個尚有餘溫的包子,轉過身時,臉上竟露出了一抹心滿意足的、帶著幾分狡黠的笑意。

  那笑容,仿佛一縷最烈的陽光,瞬間刺破了李尋歡心中積鬱了十年的陰霾,也刺得他雙目生疼。

  他從未見過她這般……鮮活。

  順著林詩音的目光,李尋歡看向了不遠處的一家小茶館。

  茶館門口的屋檐下,一張竹製的躺椅上,那個傳說中的「花間客」蘇渙,正懶洋洋地躺著,一條腿還不安分地翹在扶手上,手裡拎著個老舊的酒葫蘆,時不時仰頭灌上一口。

  日光落在他身上,他眯著眼,像一隻曬足了太陽的貓,渾身上下都透著一股生人勿近,我很想睡的懶散勁。

  他看著林詩音走來,看著她手裡的兩個包子,嘴角撇了撇,那神情,是三分無奈,三分嫌棄,還有四分……連他自己都未曾察覺的縱容。

  林詩音將一個包子遞給他,他懶得伸手,只是張了張嘴。

  她便將包子湊到他嘴邊,他這才咬了一大口,含糊不清地抱怨了一句什麼,像是在說還是這麼難吃。

  這一幕,如同一柄無形的重錘,狠狠砸在了李尋歡的心上。

  他腦海中那一百種關於囚禁、折磨、悲苦的猜想,在這一刻,盡數崩塌,碎得連一片瓦礫都找不到。

  他錯了。

  錯得離譜。

  那個男人,不是在搶她,不是在囚她。

  他是在救她。

  李尋歡瞬間想通了一切。

  興雲莊那石破天驚的一句「我反對」,那朵詭異的黑花,那神鬼莫測的離去,都不是為了羞辱龍嘯雲,也不是為了炫技。

  那是一場最激烈的破而後立!

  他用一種近乎酷烈的方式,斬斷了她身上所有的枷鎖——李尋歡的成全,龍嘯雲的恩情,世俗的禮教。他將她從那個華美的牢籠里,粗暴地拽了出來,扔進了這片最真實的紅塵俗世。

  他逼著她去為了生計而奔波,逼著她去為了半文錢而計較,逼著她……重新活過來。

  李尋歡的胸口劇烈起伏,一陣猛烈的咳嗽湧上喉頭,卻被他死死壓住。

  他看著那個會笑、會惱、會為了一個包子而露出小得意的林詩音,再回想自己,那個親手將她推入深淵,還自以為是成全與偉大的李尋歡……

  何其可笑!


  他自詡探花,才高八斗,卻從未真正讀懂過她的心。

  而那個看似懶散不羈的年輕人,卻一眼看穿了她靈魂深處的枯寂。

  此等手段,此等用心,此等眼界……

  李尋歡深吸一口氣,那股辛辣的空氣湧入肺中,竟讓他那顆被酒精麻痹了許久的心,感到了久違的刺痛。

  他緩緩邁開腳步,朝著那張躺椅,一步一步走去。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自己那可悲的自尊上,沉重如山。

  躺椅上的蘇渙,似乎有所感應。

  他那雙總是半睜半閉的眸子,不情不願地掀開一條縫,當他看清來人那張憔悴卻依舊俊朗的臉,以及那雙複雜到極點的眼睛時。

  蘇渙臉上的表情,瞬間垮了下來。

  他甚至懶得開口,只是動了動嘴唇,無聲地吐出了兩個字。

  麻煩。

  李尋歡就站在那裡。

  不遠,不近,恰好三步。一個足夠出刀,也足夠看清對方眼中情緒的距離。

  日光自他身後而來,將他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病容,襯得愈發憔悴,唯獨那雙眼睛,亮得像兩顆被雨洗過的星辰。

  「閣下,就是蘇渙?」

  他的聲音很慢,帶著常年咳嗽的沙啞,字字句句,都像是從肺腑里咳出來的。

  躺椅上的蘇渙,極其不情願地坐起了半個身子,像是被人從美夢裡薅了起來,渾身上下都寫滿了起床氣。

  他眯著眼打量了來人片刻,打了個長長的哈欠。

  「如果江湖上那個搶了你表妹的倒霉蛋叫蘇渙,那應該就是我了。」

  他晃了晃手裡的酒葫蘆,語氣懶散得像是沒長骨頭,「李探花有何指教?要打架我可奉陪不了,剛躺舒服。」

  這番近乎無賴的光棍態度,讓李尋歡準備了一路的質問,盡數堵在了喉嚨里。

  他沉默了片刻,才沉聲問道:「你為何要帶走詩音?」

  蘇渙像是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理所當然地答道:「因為我想學咫尺天涯啊。」

  他頓了頓,似乎覺得這解釋不夠清楚,又補了一句:「有個聲音告訴我,改變她的命運就行。我覺得,搶婚最直接,也最省事。」

  最省事。

  這三個字,輕飄飄的,落在李尋歡耳中,卻不啻於平地驚雷,震得他腦海中一片轟鳴!

  他一瞬間明白了。

  什麼叫最省事?

  一刀斬斷所有牽絆,一舉擊碎所有枷鎖,用最酷烈、最直接的方式,讓她與過去徹底割裂,這才是真正的省事!

  而他自己呢?

  退讓,成全,自我感動,將她推給一個自己都未必信得過的人,然後躲在角落裡飲酒,咳血,痛苦。

  那樣的迂迴曲折,那樣的瞻前顧後,才是天底下最愚蠢、最麻煩的事!

  李尋歡的呼吸,驟然急促。

  他強壓下翻湧的氣血,又問:「你就不怕江湖唾罵,不怕龍嘯雲的報復?」

  「怕啊。」蘇渙灌了一口劣酒,辛辣的滋味讓他皺了皺眉,「所以這不是找了個地方躲起來了麼。等他忘了,或者等我強到不怕他了,不就行了?」

  他將身子重新懶懶地靠回躺椅,眯著眼,看著頭頂那片被屋檐切割得並不完整的藍天,嘴裡含糊不清地嘟囔著。

  「人活著,曬曬太陽,喝喝酒,多好。幹嘛非要去想那些不開心的事,多麻煩。」

  這番話,是蘇渙發自肺腑的鹹魚理論。

  可在李尋歡聽來,每一個字,都仿佛蘊含著勘破世情的至理。

  等他忘了,是順其自然。

  等我強了,是蓄勢待發。

  曬太陽,喝酒,是不滯於物,活在當下。

  原來,這世上最高的智慧,不是去解決麻煩,而是學會與麻煩共存,甚至是無視麻煩。

  李尋歡看著蘇渙那副懶散得近乎頹廢的姿態,那雙半睜半閉、仿佛對世間萬物都提不起興趣的眸子。

  這一刻,他眼中看到的,不再是一個搶走他表妹的狂徒。

  而是一個早已超然物外,遊戲紅塵的聖人。

  他李尋歡自詡看透人心,卻半生為情所困,活成了一個笑話。

  眼前這個年輕人,看似什麼都不在乎,卻用最簡單的方式,辦成了他想辦而不敢辦,想辦而不能辦的事。

  高下立判。

  李尋歡眼中的審視、懷疑、掙扎,在這一刻,盡數褪去,只剩下一種發自內心的敬佩,與仰望。

  他後退一步,對著躺椅上那個還在抱怨酒太次的年輕人,深深地,長長地,作了一揖。

  「受教了。」

  說完,他轉身便走。

  沒有再多問一句,沒有再多看林詩音一眼。

  背影蕭索,卻比來時,多了一分說不清道不明的解脫。

  蘇渙看著李尋歡離去的背影,長長地鬆了口氣。

  總算送走一個大麻煩。

  他重新躺下,找了個更舒服的姿勢,正準備再睡個回籠覺,耳邊卻忽然傳來一陣喧譁。

  街角處,幾個潑皮無賴,正圍著一個衣衫襤褸的少年,推推搡搡。

  那少年身形單薄,懷中緊緊抱著一柄用粗布包裹的鐵劍,低著頭,一言不發。

  可當他偶爾抬起眼時,那眼神,卻像一匹被逼入絕境的孤狼,充滿了冷厲與孤傲。

  蘇渙的眼皮,猛地一跳。

  阿飛。

  也就在他認出那少年的瞬間,一行冰冷的水墨小字,再次悄然浮現在他眼前。

  【阿飛,為情所傷,沉淪半生。助其明辨是非,可開啟神功以氣御劍。】

  蘇渙臉上的表情,瞬間凝固。

  他緩緩閉上眼,嘴裡吐出兩個字,滿是絕望。

  「……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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