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街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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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望平街。

  油墨味混雜早點攤的煙火,在晨風裡攪成一團,鑽進每一個過路人的鼻孔。

  林忘爭站在申報館門口,整理了一下長衫衣領,頭髮依舊是三七分,看起來像正經的書生。

  走進去,一樓的印刷工已經下班了,看起來疲憊不堪。值守的管事見到有生面孔,主動迎上來問:

  「先生,您有什麼事?」

  林忘爭拱拱手:

  「來找史先生拿記者證。」

  管事眼神一亮,連忙表示史量才已經通知他了,直接上樓就行。

  林忘爭上了二樓,敲響了總經理辦公室大門。

  「進!」

  推門進去。

  史量才今天西裝筆挺,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哪裡還有昨晚的醉漢模樣,正坐在辦公桌前看文件。

  對比睡得比豬還死的沈子實,怪不得兩人一個當報閥,一個帶著偵探上門抓自己人......

  史量才見到是林忘爭,急忙放下文件站起來,笑容滿面地迎接:

  「來了!來來來,快坐!你比沈子實客氣多了,我都有些不習慣。」

  林忘爭在辦公桌對面坐下,接過史量才遞來的茶杯,也沒寒暄,單刀直入地詢問:

  「史叔,記者證呢?」

  史量才打開抽屜,拿出一個牛皮紙信封,遞了過來:

  「你看看。」

  林忘爭打開信封,裡面是一張硬紙小卡包,類似於前世的駕駛證,做工精緻,紙張厚實,摸起來很有質感。表皮印著「申報館記者證」幾個字,裡面寫著他的名字和編號,蓋著申報館的紅色印章。

  大報的記者證還是好用的,特別是《申報》這種報紙,日發行量兩萬多份,全國各地都有分銷處,走到哪兒,人家多少要給幾分面子。

  就連尋常的警察、巡捕、偵探,都沒法隨便動持這證的人。

  為什麼?因為誰也不敢輕易得罪這麼大的報紙,否則一篇文章就能讓人身敗名裂。

  林忘爭把記者證收好:

  「多謝史叔。」

  史量才擺擺手,笑道:

  「你現在是咱們申報的人,應該的。」

  林忘爭點頭,站起來告別:

  「行,那我先走了。」

  「不留下來吃個早飯?」

  「來的路上吃過了,今天準備去做採訪,接下來得忙幾天。」

  史量才聽見這話,也沒再挽留,也沒有詢問要去採訪誰,跟著起身相送,再三告誡道:

  「行,這篇稿子,無論你寫什麼,一定得給我,稿費不會少你的!」

  林忘爭點點頭,很理直氣壯地伸出了手。

  要錢!

  沒錢怎麼去搞新聞!

  史量才先是一愣,然後立刻反應過來,樂呵呵地點頭,掏出錢袋子,取出了十塊銀元:

  「不夠再來找我要。」

  林忘爭喜笑顏開:

  「好嘞!還是史叔大氣!」

  .......

  過了一小會,申報館外。

  林忘爭站在望平街上四處張望,想看看這附近的黃包車夫在哪塊。

  昨晚從民樂園吃完飯回來,坐在黃包車上,看著前面那個彎腰跑的背影,他就決定了,要寫一篇關於黃包車夫的報導。

  不是走馬觀花地寫,不是坐在辦公室里編。

  而是實實在在地蹲在路邊,一個一個地聊,一個一個地問,把他們的生活、他們的苦、他們的無奈,原原本本地記下來,這才是他的調查風格。

  有了《申報》的記者證,這個內容就好創作許多。沒必要再去臥底,直接在街頭選定對象就行了。

  他給自己定的目標,是至少找到三十個車夫進行採訪,這樣獲得的內容,才可能具有普遍意義。當然,採訪人數肯定是越多越好,但他喜歡獨來獨往,註定在效率上不會高。

  結果,迎面走上來一人。

  這人三十出頭,穿著一件舊式文人長衫。違和之處在於嘴裡,叼著一支粗大的雪茄,步伐趾高氣昂,有種東北街溜子的氣質,不知道是哪家的二世祖......


  他身後跟著兩個隨從,一人擰著沉甸甸的公文包,一人手裡拿著行李箱,看起來風塵僕僕,應該是剛到淞滬。

  林忘爭看了他一眼,那人也看了林忘爭一眼,兩個人擦肩而過。

  林忘爭繼續往前走,那人繼續往申報館走。

  走出一段距離後,林忘爭回過頭,看了一眼那人的背影。

  雖然不知道這是誰,但他有一種直覺,這個人,不簡單。

  感覺不是什麼善茬......

  他搖了搖頭,把這事拋在腦後,繼續往前走。

  相信史量才!

  申報館門口,薛大可也轉身看了眼林忘爭,朝隨從問道:

  「這黃毛小兒是誰?看起來不像什麼善人。」

  隨從搖了搖頭:

  「不認識,八成是路過的學生。」

  薛大可皺了皺眉,沒有再說什麼,轉身走進了申報館。

  從《申報》開始請客!

  ......

  另一邊,三馬路與望平街交界的十字路口。

  這個位置是公共租界的繁華地帶,人多,車與車夫也多。

  因為電車衝擊的緣故,黃包車夫平日裡,不會在「南京路」這種主幹道聚集,因為主幹道基本上都有電車線,百姓肯定會選擇更便宜、更快的交通工具。除非有要事,一般很少坐黃包車。

  故此,黃包車夫通常都在這種電車抵達不了的地方等客。不過也免不了競爭,除開黃包車夫內部的搶客,還有驢車、馬車、自行車、轎子的爭搶,生意並不算好做。

  畢竟,從同治十三年便已引進的「東洋車」,經歷這麼多年的發展,實在算不上什麼新奇、高效的交通工具。

  在民國二年年底之前,淞滬租界內的人力車,都是仿造東洋的人力車構造,車身很高,雙輪用鐵皮包鑲,行路時隆隆作響。因為輪損會損毀路基,租界內便強制要求將鐵輪更換為橡膠輪,橡膠輪不僅減震、噪音還小,車型也漸漸改了樣式。

  林忘爭選定的第一個採訪對象,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車夫。裸露在外的皮膚黝黑,瘦得像一根竹竿,上半身佝僂成一團,穿著一件藍色的號衣,背後印著毅行車行與號碼。腳下並沒有穿鞋,那一層厚厚的老繭,仿佛踩在燒紅的炭上,都不會有感覺一般。

  他沒有直接上去問,而是在路邊蹲了下來,拿採訪經費買了一包「飛馬牌」香菸,拆開抽出一支,點上慢慢地抽。

  他在等,等車夫歇下來。

  身為調查記者,自然知道這種深度調查最需要的就是耐心。

  不能在人家忙的時候去打擾。

  車夫等客的時候,心裡自然著急,沒心思跟外人掰扯;車夫拉客的時候,心思全在路上,哪有功夫跟你聊天?

  要等他們歇下來的時候,比如吃飯的時候,或者收工的時候,再想辦法接近採訪。

  千萬不能急,急就不會有結果。

  硬生生等到中午,那中年車夫拉了三趟活,將車停在這裡,從車上拿下來一個水壺,擰開蓋子灌了一口水。

  之所以要回到這歇息,是因為車夫們之間也分幫派,不同幫派之間如果幹亂竄,輕則被驅趕出地盤,重則要挨一頓毒打。

  除此之外,無論是公共租界還是法租界,早在光緒二十年便頒布了《治理東洋小車章程》,規定空車不准在馬路上逗留或閒逛,只能在劃定的等客區域等候。對於違章者,巡警會弔銷捐照或罰款,沒有車夫敢冒這個險。

  正當那車夫摸摸肚子,掏出車廂里的大餅與鹹菜,就著白水吃午餐時。

  林忘爭站起來,走過去,掏出新買的煙,抽出一根遞了過去:

  「大哥,抽一根?」

  車夫看了他一眼,接過煙叼在嘴裡,林忘爭給他點上。他吸了一口,煙霧從鼻孔里噴出來,整個人放鬆了一些,還以為林忘爭要坐車,姿態很低地說:

  「先生您先坐坐,我吃完這頓就開始跑。」

  林忘爭搖搖頭,從懷裡掏出了記者證,遞了過去:

  「不是要坐車,我是《申報》的記者,想跟您聊幾句,行嗎?」

  車夫看了一眼記者證,臉上的表情瞬間警惕起來,朝後退了一步,壓低聲音問道:


  「聊什麼?我又沒犯法!」

  林忘爭連忙擺手,解釋道:

  「不是查案子,就是想問問您拉車的事。拉車累不累?一天能掙多少錢?家裡有幾口人?就是隨便聊聊,不會耽擱您做工。」

  不能端著記者的架子,得讓採訪對象覺得你是自己人,覺得你是真的在聽他們說話,而不是在套他們的話。

  說白了,這種街頭採訪,就是要真誠。

  遮遮掩掩,註定得不到結果。哪怕這個拒絕了,整個淞滬這麼多車夫,總有人願意說話。

  車夫又看了他一眼,目光里的警惕少了一些,但還沒有完全放下。

  林忘爭沒有著急問問題,而是在車旁邊的馬路牙子上坐了下來,拍了拍旁邊的位置,示意車夫也坐下。

  車夫猶豫了一下,握著大餅也坐了下來。

  兩個人坐在馬路牙子上,抽菸,吃飯,看著街上的人來人往。

  過了一陣,林忘爭才問:

  「大哥您貴姓?」

  「這......」

  「您放心,報上不會出現您的名字。」

  「姓王,叫我王二就行。」

  車夫這才敢說出姓名。

  林忘爭點點頭,又詢問:

  「王大哥,您拉車多少年了?」

  王二抬頭想了想,說:

  「有個四年多了,快五年了。」

  「聽您這口音,是蘇北人?之前是種地的?」

  「對,家裡五畝地,年年發大水。頭年淹了,借債種第二年;第二年又淹了,債上加債。地主催租,衙門要糧,活不下去了。夜裡卷一條破被子,順著運河走了一個月,到了淞滬。頭三天睡在馬路邊上,後來老鄉介紹,才租上車,幹這活計。」

  「是這樣......」

  林忘爭從口袋裡掏出小本子和筆,飛快地記錄。

  王二看了他一眼,沒有阻止。

  公開調查不能一上來就掏本子,那樣會讓採訪對象緊張。先聊幾句家常拉近距離,等對方放鬆了再開始記。就算開始記了,也要讓對方覺得你是在認真聽,而不是在機械記錄。

  聊了大概一刻鐘,林忘爭把煙掐滅,站起來,從口袋裡掏出一枚角洋,遞過去:

  「多謝王大哥,這點錢您拿著,買碗面吃。」

  王二愣了一下,連忙擺手:

  「不行不行,我怎麼能收您的錢?」

  「收著吧。」

  林忘爭把錢塞他手裡,真誠地說:「耽擱您休息的時間,應該的。」

  車夫攥著錢,嘴唇動了動,想說點什麼,最後說了一句:

  「謝謝先生。」

  林忘爭點頭笑笑,轉身走了,沒走出幾步,在最新的一頁,寫下了一行總結。

  【王二,四十二歲,拉車五年,江北人,之前種地,水災逃荒來滬。日收入約一塊二角,車租六角錢,淨收入六角錢。入不敷出,老婆給人家洗衣服,三個孩子。】

  這是第一個採訪對象。

  ......

  午後。

  林忘爭找了個小攤吃完午飯,依舊在望平街附近閒逛,在每一個路口停下來找車夫聊天。

  他一根煙一根煙地發,幾角錢幾角錢地給,這麼大一會,採訪了三個人,最終來到了交通路。

  每一個採訪對象,他都用同樣的方法——

  先套近乎,再問問題,最後付錢。

  有人願意聊,有人不願意,不願意的他也不強求,換一個就是了。

  在這條街,一個車夫坐在路邊,打著赤膊,膝蓋腫得像饅頭,齜牙咧嘴的。

  林忘爭走過去,在他旁邊蹲下來:

  「大哥,腿怎麼了?」

  車夫抬起頭,看了他一眼,沒有說話。

  林忘爭掏出煙,遞過去。車夫猶豫了一下,接過來,點上。

  吸了兩口,車夫像是好受不少,啞著嗓子說:


  「剛剛拉了個客,跑快了,被自己絆倒了,膝蓋磕到地上。」

  林忘爭皺起眉頭:

  「怎麼不去看大夫?」

  車夫苦笑了一下:

  「租界裡的醫院,五角洋掛號,兩塊錢抓藥,還不保證治好。去了醫院,錢就嘩嘩的朝外流,全家都要喝西北風,忍一忍就好了。」

  林忘爭遞給車夫一塊錢,車夫推辭了半天,最終還是收下了。

  「我採訪您可以嗎?」

  「我看先生像記者,儘管問。」

  「您拉車幾年了?」

  「三年不到。」

  「之前幹什麼的?」

  「在紗廠做工,工廠倒閉了,沒活干,就拉車。」

  「一天能掙多少?」

  「我現在壯年,還跑得動,生意多的時候,一天能有個十五六角錢,有時候更多,扣掉車租,剩一塊錢多一點。生意不行的時候,一天十角錢,扣掉車租,只能剩個五六角。」

  「夠家庭開支嗎?」

  林忘爭一邊問,一邊掏出本子記錄。

  「不夠也得夠啊......」

  車夫感慨道:「我這還算好的,多少人掙不到我這個數。老婆要在家帶孩子,日子過得緊巴一點,勉強能活。」

  林忘爭點點頭。

  按照他現在採訪的幾個人來看,沒拉幾年車的壯年車夫的收入,跟拉五年以上的車夫之間的收入,對比起來,差距其實非常大。

  前者不說大富大貴,但日子好歹過得下去;後者生活極度拮据,隨時可能失去勞力。

  他想起前世,有人說民國車夫是個好職業,拿《駱駝祥子》中祥子吃肉來論證,認為重體力勞動必須要吃肉,不吃肉便沒法做工,因此他們的生活其實很好。

  其實這種觀點有失偏頗,對民國存在美化的傾向——

  因為這類觀點是從純粹的理論推導出發,而忽視了民國人力車夫在生產、生活被剝削到極點的處境。就好像,壓在人力車夫頭上的那些吸血鬼,真能讓他們吃飽吃好似的。

  首先,哪怕現在才是民國初年,人力車夫也不是什麼新興行業,其附屬的勞力市場早已飽和,不存在拉車便能過上好日子的普遍性。

  其次,人力車夫的收入並不穩定,祥子屬於身體強壯的車夫,在生意好時自然能有個好收入,沒有家庭要養的情況下,個人肯定是盡力的吃好喝好,以保存第二天的勞力。但這終歸是文學作品的劇情設置,前期的「好生活」才能突出巨變後的「慘狀」。

  在實際上,祥子才屬於人力車夫群體中的「少數派」,並且不是每天都能掙到那麼多的錢,倘若遇到疾病、車禍甚至死亡等情況,人力車夫的家庭生活會受到嚴重摧殘而陷入絕境,幾乎沒有一點抗風險能力。

  更別提,這種收入是以燃燒生命力為代價的,持續不了幾年。在《駱駝祥子》中,祥子拼命拉了三年車,攢錢買了自己的車。可若換到真實的情況,祥子買了自己車後,便沒什麼勞動能力了,最後的出路也只能是賣車,要麼換行當,要麼等死。

  文學上的演義,不能準確反映這些「當代牛馬」的境遇。事實是,盤剝者哪會管勞動者死活?老老實實用自己的命去跑,跑到再也跑不動為止。

  林忘爭將這些內容記下,又問:

  「平日裡拉車,最怕遇到什麼?」

  車夫想都沒想,拍拍自己的膝蓋:

  「就怕遇到這事......病一天,就少一天的錢;病三天,車行就要把車子租給別人。下次再想租,就沒那麼容易了......」

  林忘爭又問了些問題,將內容都記上,告別了這位車夫,整理這次的內容。

  【採訪對象五】

  【姓名未知,青壯年,蘇北口音。拉車兩年半,之前在紗廠做工,工廠倒閉後來拉車。日收入最高十六角洋元,車租五角洋,淨收入一銀元;最低十角洋,車租五角洋,淨收入五角洋。老婆在家負責帶孩子,並未外出做工。哪怕有這麼高的收入,腿摔傷依舊不敢去治,因為醫院是銷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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