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張滿倉回來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從迎春閣出來,張標神清氣爽。

  小巷子裡果然沒什麼鳳凰,不過也勉強算得上一隻小山雞了,十七八歲的年紀,身量不高,圓臉,眉眼還算清秀。

  總的來說,物超所值。

  回到劉家莊的時候,日頭已經略微偏西。

  張滿倉去「上班」了,做晚飯的活兒就得靠張標了。

  張標的廚藝雖然不咋的,但家裡邊的條件也就只能煮個粥,這玩意兒對手藝的要求幾乎沒有,所以,晚飯做得還算順利。

  考慮到張滿倉在外上班養活自己,張標便沒先吃,把灶台里的火用草木灰掩了一些,這樣就能保持小火保溫的狀態。

  等到太陽靠近山邊的時候,張標終於瞧見張滿倉的身影出現在了莊子裡那條小路的盡頭。

  老頭兒精神還算可以,絲毫沒有上了一天班的疲憊感,看來活兒還算輕鬆。

  張標迎了上去,順手接過張滿倉手裡提著的布包,問:「今天咋樣?」

  張滿倉拍了拍身上的土,往院子裡走:「還成,王史那人雖然摳,但好歹講信用,說好的二八分,一文沒少。」

  進了屋,張滿倉往炕上一坐,接過張標遞來的水碗,咕咚咕咚灌了半碗,抹了把嘴,這才開始說今天的事兒。

  「王史那鋪子,在縣衙東邊那條街上,門臉不大,但位置還行。今兒我去了,他給我在櫃檯後頭支了張桌子,鋪了塊布,擺上筆墨,就算齊活了。」

  張標好奇道:「有人找你寫嗎?」

  「有,不多。」張滿倉又站起來去盛粥,說:「今兒一天,攏共接了三單活兒。一單是寫家書的,一個老漢,兒子在應天府當兵,一年沒信兒了,想寫封信問問。我幫他寫了,他挺滿意,給了十五文,我跟王史二八分,我拿三文。」

  張標也跟著在一邊盛粥,皺了皺眉:「三文?這麼少?」

  「少什麼少?你當是咱們那會兒呢?這年頭,三文錢能買三個炊餅,夠一個人吃一天了。」張滿倉嘬了口粥,「再說了,我才去第一天,王史肯讓我接活兒就不錯了。那些老主顧,人家信不過新來的。」

  張標一想也是,便灌了一口粥,問:「還有兩單呢?」

  「一單是寫契書的,典房的。」張滿倉說,「那家窮得叮噹響,把祖宅典出去,換幾斗米度日。寫契書的時候,那家的老婆一直在哭,哭得我寫字的手都抖。這一單收了多少?按王史的規矩,契書最低三十文,最高一百文,看難易程度。那家窮,王史收了三十五文,我拿了七文。」

  張標在心裡算了一下。

  三十五文的二成是七文,沒錯。

  「還有一單呢?」張標又問。

  「還有一單是寫訴狀的。」張滿倉說到這,頓了頓,「這一單我沒怎麼上手,就在邊上看著王史寫的。是爭地界的案子,兩家爭一壟地,打了快兩年了。這種狀紙最麻煩,寫的時候得把來龍去脈理清楚,還得把對方的漏洞點出來,又不能寫得太狠得罪縣太爺。王史收了一百二十文,我沒分成,他說等我學熟了再分。」

  張標點了點頭。

  寫訴狀的價格他記得,之前張滿倉打聽過,五十到兩百文不等。

  一百二十文,算是中等偏上的價了。

  「王史那人,看著和氣,實際上精得很。」張滿倉又說,「今天他基本上沒讓我碰那些大活兒,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估計是想先試試我的斤兩。不過我也不急,慢慢來,先把名聲攢起來。」

  張標聽著,沒接話。

  因為張滿倉出去一天就只賺了十文錢,他只是接了個私活兒,就掙了三十文。

  雖然,那三十文錢又花到娘們兒肚皮上去了。

  不過張標也明白,他這種活兒純粹就是撞大運,不像王史那邊,已經形成了固定的產業鏈,每天都有客源。

  張滿倉又喝了兩口粥,忽然問:「不說我了,你在家咋樣?沒出什麼事吧?」

  張標愣了一下。

  他在家……

  去嫖的事兒肯定不好跟張滿倉說,這老頭兒連塊臘肉都藏著掖著,要是知道自己腦袋一熱,就在娘們兒肚皮上花出去三十文,肯定得罵死自己。

  所以……

  「爸,」張標放下粥碗,「有件事我得跟你說。」


  「嗯?」張滿倉頭也沒抬,光顧著喝粥。

  「傳三娘閒話的人我知道是誰了。」

  張滿倉一愣,問:「你才知道?」

  張標也愣住了,問:「你知道?」

  「廢話,知道我去三娘家的就只有劉富貴,不是他還能是攆你的那些狗啊?」張滿倉嘴裡含著粥,含糊不清的問:「你呢?咋知道的?」

  張標道:「今天我路過劉富貴家門口那棵大槐樹的時候,聽見一群人在那兒嘮嗑,他們說三娘夜會情郎,被狗攆了一路……傳這話的人,就是劉富貴。

  「我當時看不下去,就上去說了幾句……」

  這話還沒說完,張滿倉就把粥碗放了下來,問:「你說什麼了?」

  察覺到張滿倉語氣不對勁,張標愣了一下,老老實實的把見到劉富貴的事兒說了一遍。

  然後,嘗試著解釋:「我那不是聽不下去嗎,他們那麼編排三娘……」

  這次,張標話又還沒說完,張滿倉就打斷道:「他是里正!」

  張標一愣。

  張滿倉接著說,語氣有點恨鐵不成鋼:「咱爺倆是外來戶,地是他分的,戶口是他落的,以後交稅、服徭役、分水渠、鄰里糾紛,哪樣不得經過他的手?你跟他鬧翻了,他隨便在哪個環節卡你一下,咱爺倆就得喝西北風!」

  張標不說話了。

  他有點不服氣。

  這些事兒他不是沒想過,但後世的慣性思想讓他覺得:大不了就跟對方爆了,這年頭難不成還沒法律了?

  張滿倉一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麼,嗤了一聲:「法律?《大明律》倒是寫得明明白白,這劉家莊離五河縣衙十里路,你為幾句閒話去告裡正?」

  「是,你識字,狀紙都能自己寫,可你想沒想過,你狀紙遞上去,縣太爺先問你一句『可有證人』,你咋說?」

  「說那群嚼舌根的大娘?她們一轉臉就不認帳。」

  「再說了,劉富貴是里正,衙門裡的人他比你熟,你跟他打官司?你當這年頭還能舉個身份證在網上玩實名舉報那一套呢?」

  張標張了張嘴,想反駁,卻發現老張頭說的句句在理。

  他憋屈道:「那咱就白讓他欺負了?」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