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聯盟
沈牧之回到H國的時候,天還沒亮。機場的燈光慘白,照在每個人臉上像殯儀館的化妝間。他背著那個帆布包走出到達大廳,熱浪撲面而來。他已經在習慣這種濕熱了,一種可怕的適應力。人會在任何環境裡活下來,然後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發現自己已經不再是原來的自己了。他上了一輛計程車,報了一個地址,不是酒店,是另一個地方。
方遠在電話里說得很簡短:「老地方見。」
老地方是城北的一家舊咖啡館,開在老城區的一條窄巷子裡,招牌褪色了,店名少了一個字,剩下的那個在夜風中微微晃蕩。沈牧之到的時候,方遠已經坐在角落裡了,面前放著一杯美式,沒加糖,沒加奶,已經涼了。方遠穿著深色夾克,短髮,胡茬颳得很乾淨。他的眼睛是那種見過太多、但還沒學會視而不見的人的眼睛。
「你瘦了。」方遠說。
「你也瘦了。」
「我沒瘦。是你記錯了。」
沈牧之坐下來,要了一杯黑咖啡。服務員是個年輕的本地女孩,把咖啡放下,走了。
「你在電話里說,要查蘇景辰的底細。」方遠沒有寒暄,沒有問候,直接切入正題。「你跟他扯上關係了?」
「他在國內有個弟弟,殺了人,要判死刑。他找了我。」
方遠的手指在杯壁上停了一下。「他找你?為什麼是你?」
「因為他手裡有我要的東西。」
方遠沒有問那是什麼。他認識沈牧之這麼多年,知道他不該說的不會說。他選擇不問,不是因為他不好奇,是因為他信任沈牧之的判斷。
「蘇景辰,三十二歲,H國華裔,第三代移民。他祖父那一輩從潮汕過來,做邊貿起家。他父親接手以後開始涉足灰色產業,賭場、高利貸、地下錢莊。蘇景辰從小在他父親身邊長大,耳濡目染。他比他父親聰明,他去國外讀了大學,學的是法律。他知道怎麼用合法的工具做非法的事。」
方遠從口袋裡掏出一張摺疊的紙,攤開,推過來。上面密密麻麻寫著字,時間線、人物關係、資產分布,像一張精心繪製的蜘蛛網。
「霍先生倒台以後,蘇景辰接手了霍先生的大部分地盤和生意。他洗錢的方式跟霍先生不一樣,霍先生用地下錢莊,他用虛擬貨幣。他在三個不同的交易平台上開帳戶,每筆不超過五萬,分拆成幾千筆小額交易。資金流很難追蹤,因為連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些錢在哪。」
沈牧之看著那張紙,那些數字在紙面上靜靜地排列著。秦墨在地下室的那間密室里也對他說過這些,用那根快爛掉的舌頭,用那個快被發燒燒糊塗了的腦袋,在他腳下那間地下室的昏暗光線下把他翻了個底朝天。他找到的裂縫,正是秦墨用命替他撬開的。
「他的弱點呢?」沈牧之問。
「他弟弟。蘇景明是他唯一的親人。他母親去世的時候,讓他照顧好弟弟。他照顧的方式,是讓他成為辰幫的二把手,替他管帳。他不知道他弟弟會殺人。也許他知道,但他不想知道。」
方遠把紙收回去,重新折好,裝進口袋。
「沈律師,你跟他打交道,要小心。他不是霍先生,霍先生是商人,他是賭徒。商人在輸光之前會收手,賭徒不會。他會上頭,會翻桌子,會在不該亮刀的時候亮刀。」
「我見過他。」
方遠的眉毛動了一下。「你見過他?」
「他請我喝過茶。大紅袍。」
方遠沒有問在哪裡。他知道沈牧之不會說,他也不想知道。知道的越少,能保護的越多。
「方遠,我需要你在H國幫我盯著他。不是盯他的生意,是盯他的人。他如果離開H國,我要知道。他如果去見什麼不該見的人,我要知道。他如果動秦——」沈牧之停了一下,把「秦墨」兩個字吞了回去。方遠不知道秦墨被綁架了,他不能說,說了,方遠就會介入,介入就會打草驚蛇,打草驚蛇秦墨就會死。「動我的證人。」
「你的證人是誰?」
「你不用知道。你只需要知道,這個證人很重要。」
方遠看了他一眼,沒有追問。
咖啡館的空調壞了,頭頂的風扇在轉,轉得很慢,風幾乎感覺不到。空氣是黏的,黏在皮膚上,像一層干不透的膠水。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已經涼透了,苦味在舌根鋪開,澀。
「方遠,第五卷的時候,你幫我查過老周。」
「嗯。」
「你為什麼幫我?」
方遠靠在椅背上,風扇的影子在他臉上掃來掃去,把他的表情切成明暗交替的碎片。
「因為你是那種人。」
「哪種人?」
「不該你管的事,你管了。不該你救的人,你救了。不該你還的債,你還了。」方遠頓了一下。「你跟我認識的大多數人不一樣。」
沈牧之沒有回答。他把咖啡喝完,放下杯子,站起來。
「方遠,謝謝你。」
「不用謝。你還欠我一頓飯。」
「記著。」
沈牧之走出咖啡館,夜風吹過來,熱的,黏在皮膚上。巷子裡的路燈昏黃,照著地上的積水,積水裡有月亮的倒影,被風吹散,又聚攏。他站在路燈下給方遠發了條消息,沒有文字,只有一個坐標。那是老陳藏身的地方,方遠明天會去接他。他把他從那間堆滿方便麵桶、菸灰缸、揉成團紙巾的出租屋裡拽出來,塞進證人保護的車裡。老陳會害怕,會掙扎,會在車門關上的那一刻問「你是誰,你要帶我去哪」。方遠不會回答,他只會把車窗關好,把車門鎖死,把車開上那條通往省城、通往法院、通往證人席的高速公路。
沈牧之把手機裝進口袋,巷口有野貓經過,在垃圾桶旁邊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跳上牆頭走了。路燈還亮著,他站在那團昏黃的光斑里,看著那隻貓消失的方向。貓走了,他還在這裡。在這個不屬於他的城市裡,在這條他不知走過多少遍的窄巷子裡,在那道從咖啡館窗戶漏出來的、馬上就要被服務員關掉的微光中。
他想起秦墨。秦墨在那間地下室里,在那盞忽明忽暗的日光燈管下面。他不知道秦墨有沒有看到過光,那種從通風管道漏進來的、在雨季午後才會出現的、薄薄的、像快要滅了的燈芯的最後一跳。他有沒有在那道光的邊緣看到希望。他有沒有在那道光的邊緣看到自己。
沈牧之轉過身,朝巷口走去。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投在潮濕的地面上,像一灘化不開的墨。
方遠在電話里說得很簡短:「老地方見。」
老地方是城北的一家舊咖啡館,開在老城區的一條窄巷子裡,招牌褪色了,店名少了一個字,剩下的那個在夜風中微微晃蕩。沈牧之到的時候,方遠已經坐在角落裡了,面前放著一杯美式,沒加糖,沒加奶,已經涼了。方遠穿著深色夾克,短髮,胡茬颳得很乾淨。他的眼睛是那種見過太多、但還沒學會視而不見的人的眼睛。
「你瘦了。」方遠說。
「你也瘦了。」
「我沒瘦。是你記錯了。」
沈牧之坐下來,要了一杯黑咖啡。服務員是個年輕的本地女孩,把咖啡放下,走了。
「你在電話里說,要查蘇景辰的底細。」方遠沒有寒暄,沒有問候,直接切入正題。「你跟他扯上關係了?」
「他在國內有個弟弟,殺了人,要判死刑。他找了我。」
方遠的手指在杯壁上停了一下。「他找你?為什麼是你?」
「因為他手裡有我要的東西。」
方遠沒有問那是什麼。他認識沈牧之這麼多年,知道他不該說的不會說。他選擇不問,不是因為他不好奇,是因為他信任沈牧之的判斷。
「蘇景辰,三十二歲,H國華裔,第三代移民。他祖父那一輩從潮汕過來,做邊貿起家。他父親接手以後開始涉足灰色產業,賭場、高利貸、地下錢莊。蘇景辰從小在他父親身邊長大,耳濡目染。他比他父親聰明,他去國外讀了大學,學的是法律。他知道怎麼用合法的工具做非法的事。」
方遠從口袋裡掏出一張摺疊的紙,攤開,推過來。上面密密麻麻寫著字,時間線、人物關係、資產分布,像一張精心繪製的蜘蛛網。
「霍先生倒台以後,蘇景辰接手了霍先生的大部分地盤和生意。他洗錢的方式跟霍先生不一樣,霍先生用地下錢莊,他用虛擬貨幣。他在三個不同的交易平台上開帳戶,每筆不超過五萬,分拆成幾千筆小額交易。資金流很難追蹤,因為連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些錢在哪。」
沈牧之看著那張紙,那些數字在紙面上靜靜地排列著。秦墨在地下室的那間密室里也對他說過這些,用那根快爛掉的舌頭,用那個快被發燒燒糊塗了的腦袋,在他腳下那間地下室的昏暗光線下把他翻了個底朝天。他找到的裂縫,正是秦墨用命替他撬開的。
「他的弱點呢?」沈牧之問。
「他弟弟。蘇景明是他唯一的親人。他母親去世的時候,讓他照顧好弟弟。他照顧的方式,是讓他成為辰幫的二把手,替他管帳。他不知道他弟弟會殺人。也許他知道,但他不想知道。」
方遠把紙收回去,重新折好,裝進口袋。
「沈律師,你跟他打交道,要小心。他不是霍先生,霍先生是商人,他是賭徒。商人在輸光之前會收手,賭徒不會。他會上頭,會翻桌子,會在不該亮刀的時候亮刀。」
「我見過他。」
方遠的眉毛動了一下。「你見過他?」
「他請我喝過茶。大紅袍。」
方遠沒有問在哪裡。他知道沈牧之不會說,他也不想知道。知道的越少,能保護的越多。
「方遠,我需要你在H國幫我盯著他。不是盯他的生意,是盯他的人。他如果離開H國,我要知道。他如果去見什麼不該見的人,我要知道。他如果動秦——」沈牧之停了一下,把「秦墨」兩個字吞了回去。方遠不知道秦墨被綁架了,他不能說,說了,方遠就會介入,介入就會打草驚蛇,打草驚蛇秦墨就會死。「動我的證人。」
「你的證人是誰?」
「你不用知道。你只需要知道,這個證人很重要。」
方遠看了他一眼,沒有追問。
咖啡館的空調壞了,頭頂的風扇在轉,轉得很慢,風幾乎感覺不到。空氣是黏的,黏在皮膚上,像一層干不透的膠水。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已經涼透了,苦味在舌根鋪開,澀。
「方遠,第五卷的時候,你幫我查過老周。」
「嗯。」
「你為什麼幫我?」
方遠靠在椅背上,風扇的影子在他臉上掃來掃去,把他的表情切成明暗交替的碎片。
「因為你是那種人。」
「哪種人?」
「不該你管的事,你管了。不該你救的人,你救了。不該你還的債,你還了。」方遠頓了一下。「你跟我認識的大多數人不一樣。」
沈牧之沒有回答。他把咖啡喝完,放下杯子,站起來。
「方遠,謝謝你。」
「不用謝。你還欠我一頓飯。」
「記著。」
沈牧之走出咖啡館,夜風吹過來,熱的,黏在皮膚上。巷子裡的路燈昏黃,照著地上的積水,積水裡有月亮的倒影,被風吹散,又聚攏。他站在路燈下給方遠發了條消息,沒有文字,只有一個坐標。那是老陳藏身的地方,方遠明天會去接他。他把他從那間堆滿方便麵桶、菸灰缸、揉成團紙巾的出租屋裡拽出來,塞進證人保護的車裡。老陳會害怕,會掙扎,會在車門關上的那一刻問「你是誰,你要帶我去哪」。方遠不會回答,他只會把車窗關好,把車門鎖死,把車開上那條通往省城、通往法院、通往證人席的高速公路。
沈牧之把手機裝進口袋,巷口有野貓經過,在垃圾桶旁邊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跳上牆頭走了。路燈還亮著,他站在那團昏黃的光斑里,看著那隻貓消失的方向。貓走了,他還在這裡。在這個不屬於他的城市裡,在這條他不知走過多少遍的窄巷子裡,在那道從咖啡館窗戶漏出來的、馬上就要被服務員關掉的微光中。
他想起秦墨。秦墨在那間地下室里,在那盞忽明忽暗的日光燈管下面。他不知道秦墨有沒有看到過光,那種從通風管道漏進來的、在雨季午後才會出現的、薄薄的、像快要滅了的燈芯的最後一跳。他有沒有在那道光的邊緣看到希望。他有沒有在那道光的邊緣看到自己。
沈牧之轉過身,朝巷口走去。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投在潮濕的地面上,像一灘化不開的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