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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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牧之抵達H國的時候,天還沒亮。機場的燈光慘白,把每個人的臉都照得像紙。他沒有託運行李,背著一個帆布包走出到達大廳,熱浪撲面而來。空氣是黏的,粘在皮膚上,像一層沒幹透的膠水。他已經開始想念乾燥的北方了。

  接他的人站在出口,舉著一塊牌子,上面沒有名字,只有一個字——「沈」。他認得這個筆跡,跟那條消息里的地址是同一個人的。舉牌的人穿著一件黑色的短袖,手臂上有紋身,從手腕一直延伸到袖口裡面,看不清是什麼圖案。他沒有問沈牧之是不是他要等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轉身就走。沈牧之跟上去。

  車是一輛黑色的越野車,停在路邊,引擎沒熄。沈牧之上車,坐在後排。紋身男人開車,沒有說話,沒有從後視鏡里看他。車載音響沒有開,空調的出風口對著沈牧之的臉吹,冷氣很足,吹得他眼睛發澀。

  車開了很久,出了城,上了山路。路很窄,兩邊的樹枝刮著車門,發出細碎的聲響。沈牧之看著窗外,天慢慢亮了。太陽從山脊後面拱出來,把整片天空燒成金紅色。他想起秦墨——他被關在一間沒有窗戶的地下室里,看不到日出,也看不到日落。他只能從那盞忽明忽暗的日光燈管判斷時間。燈亮著,是白天。燈滅了,是黑夜。燈管壞了沒人修,他就連黑夜和白天的區別都沒有了。

  車停在一扇鐵門前。門很高,牆上拉著鐵絲網,生了鏽,打著卷。紋身男人按了一下喇叭,門開了。車駛進去,停在別墅的台階前。

  別墅不大,白色的牆,藍色的窗框,院子裡種著鳳凰木,花開了一半,橘紅色的,像一簇一簇的火。沈牧之下車,紋身男人指了指門口,沒有跟上來。他穿過門廊,走進客廳。客廳不大,挑高很高,一扇落地窗正對著院子裡的鳳凰木。陽光從窗戶照進來,把地板照成淺金色。沙發上坐著一個人,三十出頭,穿著一件深灰色的亞麻襯衫,袖子卷到手肘。他面前放著一套茶具,茶已經沏好了,熱氣從壺嘴裊裊地升起來,在空中飄成一條細線。

  蘇景辰。

  他抬起頭,看著沈牧之,沒有站起來,也沒有握手,指了指對面的沙發。「坐。」

  沈牧之坐下來。茶具是紫砂的,養得很好,壺身油潤,泛著暗紅色的光澤。蘇景辰給他倒了一杯茶,推過來。茶湯紅亮,是大紅袍。

  「沈律師,一路辛苦。」

  沈牧之沒有端杯。「秦墨在哪?」

  「他很好。活著。傷在腿上,已經處理了。不會死。」

  「我要見他。」

  「你會見到的。但不是現在。」

  蘇景辰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放下,杯底磕在托盤上發出一聲脆響。

  「沈律師,我請你來,是有一件事想請你幫忙。」

  「什麼事?」

  「我弟弟在國內,被指控謀殺。證據確鑿,監控、兇器、指紋、證人,什麼都有。他要判死刑。」

  「你找錯人了。我不是你的律師。」

  「你是我的律師。如果你願意。」

  蘇景辰的語速不快,每一個字都像被秤稱過,不多不少,剛好壓在那個不會讓人翻臉、也不會讓人拒絕的重量上。

  「我要你替他辯護。不是認罪求情,是無罪辯護。他不能認罪,認了就是死。他不能死。」

  沈牧之看著他。「無罪辯護?證據確鑿,你讓我怎麼辯?」

  蘇景辰從茶几下面抽出一個牛皮紙信封,放在桌上,推到沈牧之面前。沈牧之打開,裡面是一沓照片——案發現場的監控截圖、兇器的特寫、被害人倒地的姿勢。每張照片背面都貼著標籤,寫著日期、時間、來源。他們做足了功課。

  「證據確鑿,所以你要幫我找到證據的裂縫。你是律師,你知道怎麼找裂縫。」

  「就算找到裂縫,法庭也需要證人的證詞。」

  「證人已經有了。他會說,當晚是被害人先動手,我弟弟是正當防衛。」

  沈牧之的手指在照片的邊緣停了一下。正當防衛。他明白了。

  蘇景辰不要他做無罪辯護,要他做偽證。證人已經準備好了,台詞已經寫好了,他只需要在法庭上讓陪審團相信這個人的話。他要把一個殺人犯包裝成正當防衛的受害者,把一把沾滿血的刀說成自衛的工具。

  「證人是誰?」

  「你不用知道。你只需要在法庭上問他問題,讓他把該說的話說出來。你會交叉詢問,你知道怎麼問。」


  沈牧之把照片裝回信封,推回去。「我是律師,不是騙子。」

  「你是律師。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弟弟就是你的當事人。」

  「如果我拒絕?」

  蘇景辰靠在沙發上,手指在扶手上輕輕敲了兩下。不是敲,是無意識地在蹭,蹭那層磨得發亮的皮質。

  「那你就再也見不到秦墨了。」

  沈牧之沒有說話。客廳里安靜了,只有牆上那台老式的掛鍾在走,滴答滴答,像一個不知疲倦的仲裁者在替他們數著時間。

  「你給他三天時間考慮。三天後,你給我答覆。」

  蘇景辰站起來,走到窗前,背對著沈牧之,看著院子裡那棵鳳凰木。

  「沈律師,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在想你會不會報警,會不會找國際刑警,會不會找你在H國的那些朋友。你不用想了,他們幫不了你。秦墨在我手裡,不在警察手裡。你報警,他死。你不報警,他還有機會活。」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門口,手搭在門把手上,金屬的門把手把空調的冷氣吸在掌心裡,冰涼刺骨。

  「三天。」

  他推開門,走出去。走廊里的燈沒開,陽光從客廳的落地窗湧進來,在走廊的地板上畫出一道長長的光帶。他沿著那道光的邊緣走,越走越暗,走到盡頭,推開鐵門,陽光刺眼。紋身男人在車裡等著,引擎沒熄,空調開著。

  沈牧之上車。車門關上的那一刻,他回頭看了一眼。二樓的窗簾動了一下,有人在看著他。

  他上了車,紋身男人發動引擎,駛出莊園。後視鏡里,那扇鐵門慢慢合上。門縫越來越窄,窄到看不見。

  他回到酒店,關上門,窗簾沒拉,坐在床上,盯著那面白牆。三天。秦墨在那間地下室里,在那盞忽明忽暗的日光燈下,在那雙反銬著他手腕的鐵環的冰涼中,在那些不知道是白天還是黑夜的無數個小時裡。他等了他那麼久,他到了,他還要讓他等。

  他不能報警,不能求援,不能告訴任何人。他只能一個人坐在這個陌生的城市、這間沒有溫度的酒店房間裡,在那面沒有掛畫、沒有裂痕、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讓他多看一秒的白牆前。他要把秦墨的命放在天平的一端,另一端是自己的選擇——作偽證,或者不作偽證。

  他把手機從口袋裡掏出來,翻開通訊錄,秦墨的名字還在。他撥了一下,關機。他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把手機扣在床上。他躺在那裡,盯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道裂縫,從燈座延伸到牆角,像一道還沒癒合的傷疤。他不知道秦墨那間地下室的天花板有沒有裂縫,也許有,也許沒有。也許他正盯著那道裂縫,等著燈亮,等著門開,等著一個也許永遠不會來的人。

  三天。他會等。他會給出答覆。在答覆之前,他要想清楚。不是想他該不該作偽證,是想他能不能承受失去秦墨的代價。他不能。那他就只能作偽證。用律師執照、用自由、用後半輩子去換秦墨一條命。

  他閉上眼睛。那盞燈在天花板上亮著,日光燈管嗡嗡響,像一隻垂死的飛蛾在燈罩里撲騰。他替秦墨在那間地下室里陪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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