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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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最後一天,旁聽席坐滿了。趙小曼的母親還是第一排,手帕換成了一條深色的圍巾,攥在手裡。孫強來了,坐在最後一排角落,低著頭。周志強的律師來的更早,坐在第三排靠走道那個老位置,筆記本翻開等著。法槌敲響,審判長宣布庭審繼續,進入結案陳詞階段。

  公訴人站起來,整了整制服領口,走到陪審團面前。

  「各位陪審員,本案從開庭到今天,已經持續多日。你們聽到了很多證人的證言,看到了很多證據。控方出示了監控錄像、DNA鑑定報告、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這些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它指向的只有一個人,就是被告人陳旭。他有動機,他妻子死了,他認為是那四個人害的。他有預謀,他找他們找了兩年,找趙志遠要了地址。他有行動,他拿著鐵管走進出租屋,一下一下地打,打到人不動了還沒停。殺人之後,他把屍體搬到化工廠,擺整齊,蓋好,才去自首。他的冷靜不是一時衝動,一個人在那間出租屋裡,面對四個人的抵抗,獨自完成了懲罰、搬運、清洗、自首全過程。這怎麼能是一時衝動?」

  公訴人停了一下。

  「辯方一直在說趙小曼的案子,那四個人該死——他們該不該死,不是陳旭決定的。法律沒有授權任何公民替天行道。如果每個人都自己執法,這個社會不會有安全感。陳旭今天殺的是那四個人,明天會不會殺其他他認為該死的人?辯方可能會為他說因妻子被殺而復仇是人之常情,請法庭從輕判決。但各位陪審員,法律不是常情。法律是底線。四條人命,四個家庭的破碎,被告人陳旭必須承擔他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控方請求法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陳旭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她坐下了。

  旁聽席上安靜。趙小曼的母親圍巾攥得更緊。沈牧之站起來,走到陪審團面前。他沒有拿稿子,站在那裡,目光平靜。

  「各位陪審員,公訴人說,法律是底線,不是常情。她說的對。法律是底線。但法律在什麼樣的底線上被突破的?在這個案子的起點——趙小曼死了,她不是自己掉進河裡的。那四個人把她推進去,看著她沉下去,他們走了。案子結了,意外溺亡,沒人被追究。陳旭不信,他報警,沒用。他找了兩年,找不到。他以為自己這輩子都找不到仇人了,他放棄了。後來趙志遠給了他地址,他找到了,他殺人了。他錯在沒給法律第二次機會。」

  沈牧之的聲音沉下去。

  「公訴人說他有預謀,我同意。他等了兩年,那叫有預謀。他找趙志遠要了地址,他找到那四個人租住的小屋,他舉起鐵管——每一步他都想過,想過很多遍,一遍又一遍根本停不下來。他不是在出租屋決定殺人的,他是在河邊親眼看見趙小曼沉下去的那一刻就已經在心裡判了那四個人死刑。他沒有槍,沒有法庭,沒有法官,他手裡沒有法槌。他只有一根鐵管。法律不是常情。但當法律不能在這條河裡從上游到下游追查出被害過程,有些人就會被逼著從底線上跨過去。本案的被告人陳旭,就是那個跨過底線的人。他不是無差別報復殺人的魔鬼。他有明確的仇恨對象,明確的殺人目標,明確的復仇動機。他選的那四個人,就是殺害他妻子的執行者。他不是主謀,他是被徹底激怒的人,他不是刀,他是在所有程序都已失效時把自己點燃的引信。」

  沈牧之轉回身。

  「控方請求判處無期。辯方不反對。但請法庭在量刑時考慮:自首、認罪認罰、被害人有過錯、被告人系初犯、無前科,以及——趙小曼的案子至今未破,那四個人雖然死了,但他們殺害趙小曼的真相,至今沒有被法律認定。請法庭依法從輕處罰,給這個走投無路的人留一條路。」

  他坐下了。

  旁聽席上,趙小曼的母親沒有哭,她旁邊的年輕女人握著她的手。沈牧之沒有看任何人,低著頭把筆記本合上。審判長沒有立刻宣布休庭,沉默像牆縫裡滲出的水,一點點漫過法庭的每一個角落。

  「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本庭已經聽取。本案將擇日宣判。現在休庭。」法槌敲了一下,所有人站起來。旁聽席上的人陸續離開,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沒動。

  陳旭被法警帶過來,站在沈牧之面前。

  「沈律師,我會判多少年?」

  「不知道。但我會幫你上訴。」

  陳旭沒說話,看著沈牧之。目光是空的,像把裡面所有的東西都掏空了。

  「謝謝。」

  「不用謝。這是我的工作。」

  陳旭被帶走了。沈牧之站在窗邊看著那輛囚車駛出法院大門。秦墨走過來,筆記本拿在手裡,翻了翻。


  「結案陳詞沒有提周志強。」

  「提他幹嘛?他不是被告人。法官不會因為他判陳旭少幾年。語義鑑定申請沒批,指導案例也沒批。審判長休庭後慢慢想,想到了案子結束還沒想出結果,不用批也不用駁回。」

  「他永遠不用批。案子判了,陳旭進監獄了,周志強繼續當他的開發商。語義鑑定存不存在兩可。李明那句『他讓我養的』是孤證,趙志遠不認識他,王志遠不認識他,陳旭不認識他。這個人隔了很多層牆,就算把李明說的話當證據把他傳喚來,也可以辯解、反悔、說李明串供誣陷。」

  秦墨看著沈牧之。

  「你不是在幫陳旭脫罪,你是在用這個案子逼出那條線。那條繩子粗的那一頭拴在周志強腳脖子上,另一頭沒入水底,繩子的中間有陳旭、趙志遠、李明繞了好幾道彎。繩子是李明供的,法院采了半截也算采,拴住了就是拴住了。」

  沈牧之沒說話,手裡的咖啡涼了沒喝,放下。

  秦墨擰上保溫杯蓋子,「周志強今天來了嗎?」

  「沒來。律師來了。」

  「他說說什麼了嗎?」

  「沒有。全程沒說話,筆記本記了幾頁。回去以後會一條一條念給周志強聽。念完了,他們會商量下步怎麼應對。李明定罪,周志強怕他上訴翻供重壓之下說出更多;趙志遠定罪,怕他上訴翻供時遞刀細節描深;陳旭定罪,周志強不怕他,他不認識他,查不到。」

  走廊盡頭的燈管滅了一盞。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車鑰匙。「陳旭上訴,我接。」沈牧之轉過身。「你?你是刑警,不是律師。」「上訴審我可以旁聽,也可以替陳旭申請再審。我查趙小曼的案子查了這麼多年,那四個人死了,線索斷了一半。李明還有沒說出來的那一半,趙志遠還有沒交代的那幾行紙。」

  沈牧之沒接話。

  秦墨下了台階打開車門。「周志強會判嗎?」

  「法律上不會。道德上已經判了。所有人都知道。他走得出法院大門,走不出自己那間辦公室的玻璃窗,從那裡望出去能看見工地——那個工地是他用趙小曼的命換來的,塔吊的燈光亮了整整一夜。他睡不著。」

  秦墨發動引擎,駛出法院大門。

  沈牧之站在台階上,暮色四合,路燈還沒亮。他拿出手機讀了趙志遠從看守所寄來的信,只有一行字:「沈律師,幫我跟小曼說,哥對不起她。」

  沈牧之把信折好放進信封,裝進大衣內袋。趙小曼的墓在城南公墓,從法院開車過去四十分鐘。他還沒去過。他應該去一趟,替趙志遠把那句話說給她聽。

  「哥對不起你。」

  這是他替趙志遠念的最後一篇供詞。沒有法官,沒有陪審團,沒有法警。只有風把焚燒紙錢的灰燼吹向天邊,灰裡帶著火星,在半空中亮一下,滅了,亮一下,又滅了。他站在暮色里,看著那些火星,站了很久,直到路燈亮起來照亮他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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