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語義鑑定
第二天的庭審,旁聽席比昨天更滿。趙小曼的母親還是坐在第一排,手帕換了一塊,新的,白的,攥在手心裡還沒濕過。孫強沒來,他的座位空著。周志強的律師換了位置,從最後一排挪到了第三排靠走道,能更清楚地看到李明。法槌敲響,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陳旭被帶進來時腳步比昨天更沉。他看到趙小曼母親的背影,停了一瞬,又低下頭。李明被法警帶到證人席,坐下來時沒看任何人。
公訴人先補充詢問。
「李明,你昨天說,周志強說過『那地方該清乾淨了』。他原話是什麼?」
「就是『那地方該清乾淨了』。」
「當時的情況是怎樣的?你們在哪裡?還有誰在場?」
李明的手指在膝蓋上輕輕敲著。「在他辦公室。就我們兩個人。他說『孫梅那邊不用再打了』。我說『那她會不會亂說』。他說『那地方該清乾淨了』。」
「他說『那地方』指的是哪裡?」
「孫梅、張國棟他們。」
「他說『清乾淨』是什麼意思?」
李明的喉結滾動了一下。「就是,讓他們別開口了。」
公訴人不問「讓他們別開口了」是什麼意思。她也不需要李明解釋周志強說的「清乾淨」等於「滅口」。她想讓李明在陪審團面前自己說出那三個字背後的含義。
公訴人坐下了。沈牧之站起來,走到李明面前,距離比昨天更近。
「李明,你剛才說,周志強說『那地方該清乾淨了』。你理解的意思是『讓他們別開口了』。他原話里有『殺』這個字嗎?」
「沒有。」
「有『弄死』嗎?」
「沒有。」
「有『滅口』嗎?」
「沒有。」
沈牧之停了一下。他讓李明在陪審團面前把「清乾淨」剝離出暴力語境,還原成一個清潔工的日常工作用語。但他不是為了洗白周志強,他要讓陪審團看到那三個字和「處理掉」之間隔著的距離不是物理距離,是語言距離。語言距離比物理距離更難跨越。
沈牧之轉向審判席。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對『清乾淨』一詞進行語義鑑定。結合說話人的身份、語境、對話背景,以及該詞在同類案件中的司法先例,向法庭和陪審團解釋,這三個字在商人周志強嘴裡和在清潔工嘴裡含義是否相同。」
公訴人站起來。「審判長,辯護人申請語義鑑定,無非是想把本案的關注點從被告人陳旭身上轉移到案外第三人周志強身上。但本案的被告人不是周志強,是陳旭。這四個人是陳旭殺的,不是周志強殺的。請法庭駁回辯護人的申請。」
審判長沒有馬上裁決,翻開卷宗,問公訴人和辯護人各自有無先例可以援引。
沈牧之從文件袋裡抽出一份材料,法警接過去呈給審判長。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發布的指導案例第47號。被告人張三指使其下屬『處理掉』被害人,下屬將被害人殺害。法庭經審理認定,『處理掉』一詞在日常用語中雖有歧義,但在該案的具體語境中,結合說話人的身份和雙方既往的行為模式,應當理解為殺害。本案中的『清乾淨』,語義上與『處理掉』高度近似。」
公訴人也從文件夾里抽出一份材料。「辯護人引用的指導案例第47號,與本案不具有可比性。該案中,說話人『處理掉』的直接對象是人。本案中,周志強說的『那地方』指的是拆遷現場,『清乾淨』在該語境中應當理解為清理建築垃圾、平整土地。不是殺人。」
審判長摘下眼鏡,擦了一下鏡片。
「語義鑑定的申請,本庭休庭後再議。現在繼續庭審。辯護人,你可以繼續發問。」
沈牧之轉回身,看著李明。
「李明,周志強說『孫梅那邊不用再打了』。這是哪一年的事?」
「今年一月。」
「孫梅今年三月死了。她死之前,周志強有沒有跟你提過她?」
「沒有。」
「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周志強跟你提過嗎?」
「沒有。」
「那你怎麼知道,他說的『那地方該清乾淨了』指的是他們四個?」
李明沉默了好一陣才開口。
「我猜的。」
旁聽席上有人低聲議論。法槌敲了一下。
「不是猜。我知道他指的是他們。因為孫梅錢停了,其他人也沒活幹了。他不想再養他們了。他們知道的太多了,他怕他們說出去。」
「他怕他們說什麼?」
「說趙小曼的事。」
「趙小曼的事,是他們做的。周志強知道。他不說,但我知道他知道。他從來沒問過。他不問,就是知道。」
沈牧之停了一下。「李明,你說周志強從來沒問過趙小曼的事。那他怎麼知道趙小曼的事處理好了?」
李明低下頭,法庭里沒有聲音。
「張國棟跟他說的。我不知道他們怎麼說的,但張國棟從河邊回來,打了個電話。我聽到他說『周總,沒事了』。」
沈牧之翻了一下筆記本。「李明,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李明搖頭。沈牧之回到辯護席。
公訴人站起來,走到李明面前。
「李明,張國棟打電話的時候,你說你聽到他說『周總,沒事了』。周志強在電話那頭說什麼了?」
「沒聽到。他只說了『好』。」
「沒說『清乾淨』?」
「沒有。」
「沒說『處理掉』?」
「沒有。」
「他只說了一個字『好』。」
「是。」
公訴人看著陪審團。「一個字。好。這個字也需要語義鑑定嗎?周志強說『好』,意思是『我知道了』。不意味著他指使殺人。一個『好』字不能判任何人的罪。」
她坐下了。沈牧之沒有再站起來,李明被法警帶下證人席,走過旁聽席時,周志強的律師看著他,表情平淡。
審判長宣布上午的庭審到此結束,下午繼續。
走廊里,秦墨遞給沈牧之一杯咖啡。
「語義鑑定,法官會批嗎?」
「會。指導案例在那裡,他不能無視。但他會拖,拖到庭審結束,拖到陪審團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苦的。周志強的一個『好』字不能定罪。「清乾淨」在語義鑑定里可能會被解釋為「清理建築垃圾」,不是殺人滅口。李明猜的,不是周志強說的。周志強的律師坐在旁聽席第三排,從頭到尾沒動過筆記本。用不著記,李明今天沒說出任何新鮮事。他說周志強說「好」,張國棟說「周總,沒事了」,他沒說周志強說「殺」,也沒說周志強說「滅口」。
秦墨把空杯投進垃圾桶。「下午傳誰?」
「趙志遠。」
下午,趙志遠被法警帶到證人席。他比昨天更瘦,眼窩更深。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他面前。
「趙志遠,陳旭的地址是你給的?」
「是。」
「幾個?」
「四個。」
「分幾次給的?」
「兩次。」
「你知道陳旭要幹什麼?」
趙志遠沉默了很久。日光燈嗡嗡響。趙小曼的母親在第一排攥緊了手帕。
「知道。」
「你怎麼知道的?」
「他沒說,但我知道。」
「你知道,你為什麼不報警?」
趙志遠沒回答。他的手攥著桌沿,指節泛白。
「趙志遠,你恨那四個人嗎?」
趙志遠抬起頭,眼眶紅了。
「恨。」
「你恨陳旭嗎?」
「……不恨。他是我妹夫。」
「他幫你妹妹報了仇。你幫他扛了這一截。你扛不動了,你才坐在這裡。」
旁聽席上趙小曼的母親用手帕捂著嘴。趙志遠沒看母親,沒看陳旭,低著頭。
「趙志遠,你給陳旭地址的時候,你說了一句話。『哥只能幫你到這了』。」
趙志遠抬起頭,眼淚流下來了。
「是。」
「你知道,你那句話是什麼意思嗎?」
趙志遠的嘴唇張開又合上。
「我是他哥。我妹妹死了,我查了兩年,我查到那四個人在哪。我不敢動手。我把地址給他,我知道他會動手。我說『哥只能幫你到這了』。」
沈牧之停了一下。他讓趙志遠在法庭上自己說出那句話說出了口,親口承認自己把地址交給陳旭的時候,已經預見到他會殺人。他不是遞刀的人,他是點了火把那個人的手。火把遞給陳旭,他知道他接下來會點燃什麼。
沈牧之轉向審判席。
「審判長,辯護人詢問完畢。」
公訴人站起來,走到趙志遠面前。
「趙志遠,你給陳旭地址的時候,你知不知道他會殺人?」
趙志遠沒說話。
「你剛才說『知道』。你說『我把地址給他,我知道他會動手』。這是你的原話。」
趙志遠沒反駁。
「你恨那四個人。你想讓他們死。你自己不敢動手,你讓陳旭動手。你不是遞刀的人。你是指著那把刀的人。」
趙志遠沒回答。
「趙志遠,你有沒有想過,你妹妹趙小曼如果還活著,她願不願意看到陳旭為了她殺人?」
趙志遠的身子猛地一僵,眼淚順著臉頰淌下去。他沒擦,任由它們滴在桌面上。
「不知道。」
公訴人沒有追問。她不需要趙志遠回答。陪審團已經聽到了趙志遠自己說「知道他殺過人」。他親口把那張紙換成灰燼,堆在妹妹的遺像前。
旁聽席上趙小曼的母親站起來,旁邊的年輕女人拉住她。法警走過去,她又坐下了。手帕濕透了,攥在手裡像一團揉皺的紙。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
「今天庭審到此結束。明天上午九點,繼續開庭。退庭。」
陳旭被法警帶走的時侯回頭看了趙志遠一眼。趙志遠的眼淚還沒幹。兩個人隔著幾步遠的距離,眼神在空氣中碰了一下。沒說話。法警推了一下陳旭的胳膊,他轉過身,走進側門。趙志遠低著頭,被另一個法警帶走了。
旁聽席上的人陸續離開。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沒動,秦墨走過來站在他旁邊。
「趙志遠今天說了實話。他知道陳旭會殺人,還是把地址給了他。他是他妹夫,他是他哥。他幫了他,也毀了他。他恨那四個人,也恨自己。他坐在證人席上像坐在被告席上。他給自己的判的刑,比法官判的重。」
秦墨翻開筆記本寫下幾行字:趙志遠——自認預見殺人,構成幫助犯。
沈牧之站起來,收拾好文件袋。
「李明是傳話的,趙志遠是遞刀的,陳旭是動手的。周志強坐在辦公室里,連話都不用傳,刀也不用遞,手也不用動。他的手指輕輕點了點桌面,李明就去傳話,趙志遠就去遞刀,陳旭就去動手。趙小曼家的房子拆了,項目動了。周志強賺了幾個億。他不需要說殺。」
秦墨合上筆記本,裝進口袋。
沈牧之走到門口。走廊里的燈已經亮了,慘白的光鋪了一地。他的腳步聲在空蕩蕩的走廊里迴蕩得很遠,像有人在遠處跟著他走,又像只有他一個人。案子的鐵軌鋪到現在,架橋打樁鑽隧道,終於快進站了。站台上的燈亮著,看不清站牌上寫的是哪一站,但他知道車停的那天,該下車的人都會下。有的走進陽光里,有的走進沒有光的走廊。
他沒回頭,也沒停。
公訴人先補充詢問。
「李明,你昨天說,周志強說過『那地方該清乾淨了』。他原話是什麼?」
「就是『那地方該清乾淨了』。」
「當時的情況是怎樣的?你們在哪裡?還有誰在場?」
李明的手指在膝蓋上輕輕敲著。「在他辦公室。就我們兩個人。他說『孫梅那邊不用再打了』。我說『那她會不會亂說』。他說『那地方該清乾淨了』。」
「他說『那地方』指的是哪裡?」
「孫梅、張國棟他們。」
「他說『清乾淨』是什麼意思?」
李明的喉結滾動了一下。「就是,讓他們別開口了。」
公訴人不問「讓他們別開口了」是什麼意思。她也不需要李明解釋周志強說的「清乾淨」等於「滅口」。她想讓李明在陪審團面前自己說出那三個字背後的含義。
公訴人坐下了。沈牧之站起來,走到李明面前,距離比昨天更近。
「李明,你剛才說,周志強說『那地方該清乾淨了』。你理解的意思是『讓他們別開口了』。他原話里有『殺』這個字嗎?」
「沒有。」
「有『弄死』嗎?」
「沒有。」
「有『滅口』嗎?」
「沒有。」
沈牧之停了一下。他讓李明在陪審團面前把「清乾淨」剝離出暴力語境,還原成一個清潔工的日常工作用語。但他不是為了洗白周志強,他要讓陪審團看到那三個字和「處理掉」之間隔著的距離不是物理距離,是語言距離。語言距離比物理距離更難跨越。
沈牧之轉向審判席。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對『清乾淨』一詞進行語義鑑定。結合說話人的身份、語境、對話背景,以及該詞在同類案件中的司法先例,向法庭和陪審團解釋,這三個字在商人周志強嘴裡和在清潔工嘴裡含義是否相同。」
公訴人站起來。「審判長,辯護人申請語義鑑定,無非是想把本案的關注點從被告人陳旭身上轉移到案外第三人周志強身上。但本案的被告人不是周志強,是陳旭。這四個人是陳旭殺的,不是周志強殺的。請法庭駁回辯護人的申請。」
審判長沒有馬上裁決,翻開卷宗,問公訴人和辯護人各自有無先例可以援引。
沈牧之從文件袋裡抽出一份材料,法警接過去呈給審判長。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發布的指導案例第47號。被告人張三指使其下屬『處理掉』被害人,下屬將被害人殺害。法庭經審理認定,『處理掉』一詞在日常用語中雖有歧義,但在該案的具體語境中,結合說話人的身份和雙方既往的行為模式,應當理解為殺害。本案中的『清乾淨』,語義上與『處理掉』高度近似。」
公訴人也從文件夾里抽出一份材料。「辯護人引用的指導案例第47號,與本案不具有可比性。該案中,說話人『處理掉』的直接對象是人。本案中,周志強說的『那地方』指的是拆遷現場,『清乾淨』在該語境中應當理解為清理建築垃圾、平整土地。不是殺人。」
審判長摘下眼鏡,擦了一下鏡片。
「語義鑑定的申請,本庭休庭後再議。現在繼續庭審。辯護人,你可以繼續發問。」
沈牧之轉回身,看著李明。
「李明,周志強說『孫梅那邊不用再打了』。這是哪一年的事?」
「今年一月。」
「孫梅今年三月死了。她死之前,周志強有沒有跟你提過她?」
「沒有。」
「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周志強跟你提過嗎?」
「沒有。」
「那你怎麼知道,他說的『那地方該清乾淨了』指的是他們四個?」
李明沉默了好一陣才開口。
「我猜的。」
旁聽席上有人低聲議論。法槌敲了一下。
「不是猜。我知道他指的是他們。因為孫梅錢停了,其他人也沒活幹了。他不想再養他們了。他們知道的太多了,他怕他們說出去。」
「他怕他們說什麼?」
「說趙小曼的事。」
「趙小曼的事,是他們做的。周志強知道。他不說,但我知道他知道。他從來沒問過。他不問,就是知道。」
沈牧之停了一下。「李明,你說周志強從來沒問過趙小曼的事。那他怎麼知道趙小曼的事處理好了?」
李明低下頭,法庭里沒有聲音。
「張國棟跟他說的。我不知道他們怎麼說的,但張國棟從河邊回來,打了個電話。我聽到他說『周總,沒事了』。」
沈牧之翻了一下筆記本。「李明,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李明搖頭。沈牧之回到辯護席。
公訴人站起來,走到李明面前。
「李明,張國棟打電話的時候,你說你聽到他說『周總,沒事了』。周志強在電話那頭說什麼了?」
「沒聽到。他只說了『好』。」
「沒說『清乾淨』?」
「沒有。」
「沒說『處理掉』?」
「沒有。」
「他只說了一個字『好』。」
「是。」
公訴人看著陪審團。「一個字。好。這個字也需要語義鑑定嗎?周志強說『好』,意思是『我知道了』。不意味著他指使殺人。一個『好』字不能判任何人的罪。」
她坐下了。沈牧之沒有再站起來,李明被法警帶下證人席,走過旁聽席時,周志強的律師看著他,表情平淡。
審判長宣布上午的庭審到此結束,下午繼續。
走廊里,秦墨遞給沈牧之一杯咖啡。
「語義鑑定,法官會批嗎?」
「會。指導案例在那裡,他不能無視。但他會拖,拖到庭審結束,拖到陪審團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苦的。周志強的一個『好』字不能定罪。「清乾淨」在語義鑑定里可能會被解釋為「清理建築垃圾」,不是殺人滅口。李明猜的,不是周志強說的。周志強的律師坐在旁聽席第三排,從頭到尾沒動過筆記本。用不著記,李明今天沒說出任何新鮮事。他說周志強說「好」,張國棟說「周總,沒事了」,他沒說周志強說「殺」,也沒說周志強說「滅口」。
秦墨把空杯投進垃圾桶。「下午傳誰?」
「趙志遠。」
下午,趙志遠被法警帶到證人席。他比昨天更瘦,眼窩更深。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他面前。
「趙志遠,陳旭的地址是你給的?」
「是。」
「幾個?」
「四個。」
「分幾次給的?」
「兩次。」
「你知道陳旭要幹什麼?」
趙志遠沉默了很久。日光燈嗡嗡響。趙小曼的母親在第一排攥緊了手帕。
「知道。」
「你怎麼知道的?」
「他沒說,但我知道。」
「你知道,你為什麼不報警?」
趙志遠沒回答。他的手攥著桌沿,指節泛白。
「趙志遠,你恨那四個人嗎?」
趙志遠抬起頭,眼眶紅了。
「恨。」
「你恨陳旭嗎?」
「……不恨。他是我妹夫。」
「他幫你妹妹報了仇。你幫他扛了這一截。你扛不動了,你才坐在這裡。」
旁聽席上趙小曼的母親用手帕捂著嘴。趙志遠沒看母親,沒看陳旭,低著頭。
「趙志遠,你給陳旭地址的時候,你說了一句話。『哥只能幫你到這了』。」
趙志遠抬起頭,眼淚流下來了。
「是。」
「你知道,你那句話是什麼意思嗎?」
趙志遠的嘴唇張開又合上。
「我是他哥。我妹妹死了,我查了兩年,我查到那四個人在哪。我不敢動手。我把地址給他,我知道他會動手。我說『哥只能幫你到這了』。」
沈牧之停了一下。他讓趙志遠在法庭上自己說出那句話說出了口,親口承認自己把地址交給陳旭的時候,已經預見到他會殺人。他不是遞刀的人,他是點了火把那個人的手。火把遞給陳旭,他知道他接下來會點燃什麼。
沈牧之轉向審判席。
「審判長,辯護人詢問完畢。」
公訴人站起來,走到趙志遠面前。
「趙志遠,你給陳旭地址的時候,你知不知道他會殺人?」
趙志遠沒說話。
「你剛才說『知道』。你說『我把地址給他,我知道他會動手』。這是你的原話。」
趙志遠沒反駁。
「你恨那四個人。你想讓他們死。你自己不敢動手,你讓陳旭動手。你不是遞刀的人。你是指著那把刀的人。」
趙志遠沒回答。
「趙志遠,你有沒有想過,你妹妹趙小曼如果還活著,她願不願意看到陳旭為了她殺人?」
趙志遠的身子猛地一僵,眼淚順著臉頰淌下去。他沒擦,任由它們滴在桌面上。
「不知道。」
公訴人沒有追問。她不需要趙志遠回答。陪審團已經聽到了趙志遠自己說「知道他殺過人」。他親口把那張紙換成灰燼,堆在妹妹的遺像前。
旁聽席上趙小曼的母親站起來,旁邊的年輕女人拉住她。法警走過去,她又坐下了。手帕濕透了,攥在手裡像一團揉皺的紙。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
「今天庭審到此結束。明天上午九點,繼續開庭。退庭。」
陳旭被法警帶走的時侯回頭看了趙志遠一眼。趙志遠的眼淚還沒幹。兩個人隔著幾步遠的距離,眼神在空氣中碰了一下。沒說話。法警推了一下陳旭的胳膊,他轉過身,走進側門。趙志遠低著頭,被另一個法警帶走了。
旁聽席上的人陸續離開。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沒動,秦墨走過來站在他旁邊。
「趙志遠今天說了實話。他知道陳旭會殺人,還是把地址給了他。他是他妹夫,他是他哥。他幫了他,也毀了他。他恨那四個人,也恨自己。他坐在證人席上像坐在被告席上。他給自己的判的刑,比法官判的重。」
秦墨翻開筆記本寫下幾行字:趙志遠——自認預見殺人,構成幫助犯。
沈牧之站起來,收拾好文件袋。
「李明是傳話的,趙志遠是遞刀的,陳旭是動手的。周志強坐在辦公室里,連話都不用傳,刀也不用遞,手也不用動。他的手指輕輕點了點桌面,李明就去傳話,趙志遠就去遞刀,陳旭就去動手。趙小曼家的房子拆了,項目動了。周志強賺了幾個億。他不需要說殺。」
秦墨合上筆記本,裝進口袋。
沈牧之走到門口。走廊里的燈已經亮了,慘白的光鋪了一地。他的腳步聲在空蕩蕩的走廊里迴蕩得很遠,像有人在遠處跟著他走,又像只有他一個人。案子的鐵軌鋪到現在,架橋打樁鑽隧道,終於快進站了。站台上的燈亮著,看不清站牌上寫的是哪一站,但他知道車停的那天,該下車的人都會下。有的走進陽光里,有的走進沒有光的走廊。
他沒回頭,也沒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