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影子
照片裡的人像影子一樣貼在畫面的最邊緣,不越界,不消失。秦墨把那些照片按時間順序排開,從趙小曼活著的時候,到她死後兩年。每一張照片的角落裡都有那半個模糊的身影。他穿同一件深色外套,站同一個位置,用同一個角度,像一台被固定在軌道上的攝像機。
秦墨翻出陳旭案發前一個月的監控錄像,城北河邊那條路,車少人稀,監控探頭不多,但每個探頭都拍到了他。下午三點,東岸,他站在河邊護欄後面,面朝馬路。下午五點,西岸,他坐在長椅上,面朝河面。傍晚六點,橋下,他靠牆站著,面朝橋洞。他不是在跟蹤某一個人,是在等某一個人從某一個方向走過來。他知道趙小曼每天這個時候會從河邊經過,也知道那四個人每天這個時候會在出租屋附近出現。他計算過時間、路線、角度,相機舉到眼前,按下快門。
秦墨把監控截圖發給沈牧之,照片裡的那半個身影,看不清臉,只看得到深色外套的衣角。沈牧之打來電話。
「他一直在。他什麼都知道。他不說。」
「他比李明乾淨。李明手上沾著血,他手上什麼都沒有。他只是一個站著的、看著的、什麼都沒做的人。法律拿他沒辦法。」
秦墨把截圖列印出來,用磁鐵吸在白板上。那半個模糊的身影在白板上不占地方,光線從側面打上去,輪廓似乎比紙面上更清晰。
「他沒辦法定罪,但有辦法開口。」
沈牧之沒回答,電話掛了。
秦墨坐在白板前,盯著那個影子,回放那些監控畫面。他出現的時間很有規律,下午三點到六點,城北河邊,幾乎每天如此。他住在那附近嗎?還是工作在那附近?
秦墨調出監控周圍三公里的常住人口信息。城北那片老城區,戶籍人口不多,外來租戶多,流動性大。他先按年齡篩,監控里的人目測三四十歲,男性,中等身材,深色外套。結果有兩百多人,他一個一個地看。看到第三十七個的時候,他停住了。王志遠,男,三十八歲,無業,住城北翠屏小區,離孫強家隔兩棟樓。秦墨盯著屏幕上那張證件照,眼睛不大,下巴有點寬,嘴唇薄,跟周志強不像,跟張國棟也不像,但那種不動聲色的沉著,像從同一塊模子裡倒出來的。
他撥了沈牧之的號碼,用肩膀夾著手機邊翻資料邊說。
「沈牧之,我查到一個住翠屏小區的。王志遠,三十八歲,無業,離孫強家很近。他有可能認識孫強,也可能認識李明,也可能就是每天在城北河邊拍照的那個人。」
「拘留他?」
「沒證據。他沒有犯罪,什麼也沒做,沒有東西可以拘留他。但我可以請他來喝茶。不是審訊,是聊天。」
沈牧之同意了。
第二天下午,王志遠來了。他穿的不是照片裡那件深色外套,換了一件深藍色的夾克,領子豎起來。他的臉比證件照上老了十歲,顴骨更高,眼窩更深,嘴唇還是那麼薄。沈牧之先開口了。
「王先生,請坐。」
王志遠坐下來,背不靠椅背。
「你認識陳旭嗎?」
「不認識。」
「認識孫強嗎?」
「不認識。」
「認識張國棟嗎?」
「不認識。」
沈牧之把監控截圖從筆記本電腦上調出來,把屏幕轉向王志遠。
「王先生,這個人是你嗎?」
王志遠看著屏幕,看了很久,久到會議室里的空氣慢慢變稠,像有東西在凝結。
「是。」
「你在拍什麼?」
「我在拍風景。」
「城北河邊的風景,你拍了幾個月?」
「我喜歡攝影。」
沈牧之沒有反駁他。風景攝影師不會在同一條河邊同一時段站幾個月,不會站在同樣的位置只為了拍同一片水、同一棵樹、同一堵牆。他在拍人。
「王先生,你認識照片裡的人嗎?」
王志遠沒說話。沈牧之把照片一張一張往前翻,趙小曼、孫梅、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他們從照片裡看著鏡頭,有的在笑,有的面無表情,趙小曼的目光透著慌張。
「她認識你。她看著你,她在向你求助。你沒幫她。」
王志遠嘴唇的縫隙慢慢往裡收,像要把那兩個字重新吞進去,但已經來不及了。
「她是我妹妹。」
沈牧之的手停了一下。趙小曼姓趙,他姓王。同母異父,或者表親,或者根本不是親的——是那種認定的妹妹。沈牧之沒問。
「你妹妹被人害了,你知道是誰害的。你有證據,你不報警。你等。等陳旭替她報仇。你知道陳旭會動手。你拍下他的每一步行程、每一個落腳點、每一天出行軌跡。你發給李明了。」
沈牧之頓了頓。
「李明知道是你拍的?」
「不知道。我用的是臨時郵箱,化名,查不到。」
「所以你不是在幫陳旭,你是在逼陳旭。」
王志遠低著頭。「他在查那些人,查了很久,一直沒找到。我把他們的地址發給他了。我沒告訴他我是誰。」
沈牧之一段很長很長的沉默過後才終於開口。
「陳旭殺人的時候,你在哪?」
「出租屋門口。」
「你看到什麼了?」
「他進去了。我站在門口等。我等了很久。他出來了。」
沈牧之沒有說話。
「他是走出來的不是跑出來的。他手裡還握著鐵管。」
「你報警了嗎?」
「沒有。」
「你攔他了嗎?」
「沒有。」
「你什麼都沒做。」
王志遠低下頭,肩膀在抖,聲音卡在喉嚨口。
「我不敢。我怕死,我怕坐牢,我怕被認出來。我什麼都沒做。但我在等,等他把他們都殺完,等他從那扇門裡走出來,等那個人欠下來的那條命還完。」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趙小曼是他妹妹,死了兩年了。他知道是誰害的,有證據,不報警。他等,等陳旭動手。他把那四個人的地址發給他,不是一次發完,是分批發。陳旭殺完一個,他發下一個。他不是在幫他,是在遙控他。
秦墨坐在旁邊始終一言不發,把筆記本推到王志遠面前。
「王先生,你剛才說的,自己寫下來。寫清楚。你什麼時候知道趙小曼是被害的,怎麼知道的。你什麼時候開始跟蹤那四個人,拍了多少照片。怎麼發給李明的,發了多少。陳旭的地址是不是你給的,給了幾個。」
王志遠拿起筆,手在抖,寫了很久。會議室里只有筆尖划過紙面的聲音,秦墨等著。
沈牧之拿起外套,走到門口,沒回頭。
「王先生,你今天不該來。」
王志遠的筆停了一下。「我知道。」
沈牧之推開門走了出去。秦墨坐在桌前,看著王志遠寫完最後一個字,簽上名,按下手印。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樓下那個穿深藍色夾克的人影走遠。他不是兇手,他手上沒沾血,他在門口站著,聽著陳旭在裡面殺人。他沒進去,沒阻止,沒報警。他借刀殺人,殺的是欠妹妹那條命的人,他自己不用還。
王志遠的身影匯入街道的人流,不見了。明天他還會去城北河邊嗎?也許去,也許不去。受害人已經死了,兇手已經抓了,他不需要再拍了。他站在取景器後面記錄著每一個細節的過程,他把它們寄給李明。李明只需要知道——有人在看著你。
他不用再拍了。
秦墨轉身走回桌前,拿起那幾頁紙。記錄詳細,字寫得慢,但每一筆都很用力,劃破紙背。他折好放進信封里,鎖進抽屜。
從陳旭到李明,從李明到周志強,從周志強到王志遠。鏈條上的人一個個浮出水面,最底下的那個還在暗處。誰在為周志強提供掩護?誰在幫他拿地、批貸款、擺平麻煩?他是商人,沒有保護傘,他早就被競爭對手吃了。他還活得好好的,公司還在運轉,樓盤還在賣。有錢,有勢,有關係,有說不清道不明的人在他身後站著,撐著,不讓天塌下來。王志遠、孫強、趙志遠、李明、陳旭,他們都只是工具。
秦墨走到窗前,窗外的街燈次第亮起,一輛黑色SUV從街角駛過——不是李明的車,車牌對不上,車型也不像,他盯著那輛車的尾燈看了很久,直到它消失在下一個路口。
沈牧之的電話又來了。
「王志遠的事不要聲張,他什麼都沒做,傳到網上會被罵死,但他確實什麼都沒做。」
「他沒替自己辯解一句。」
「他不需要辯解。他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他們都沒掛電話。誰先掛的不知道,兩個人都沒說話,電話一直通著。過了很久,沈牧之才說了一句,聲音很低,像是說給自己聽的。
「走吧,剩下的交給檢察官。」
秦墨掛了電話,坐在窗前。深夜,城裡的燈火一盞一盞滅下去。他拿出筆記本,在王志遠的名字旁邊寫了一行字:他不是兇手,工具夠鋒利,刀刃也不會沾血。
秦墨翻出陳旭案發前一個月的監控錄像,城北河邊那條路,車少人稀,監控探頭不多,但每個探頭都拍到了他。下午三點,東岸,他站在河邊護欄後面,面朝馬路。下午五點,西岸,他坐在長椅上,面朝河面。傍晚六點,橋下,他靠牆站著,面朝橋洞。他不是在跟蹤某一個人,是在等某一個人從某一個方向走過來。他知道趙小曼每天這個時候會從河邊經過,也知道那四個人每天這個時候會在出租屋附近出現。他計算過時間、路線、角度,相機舉到眼前,按下快門。
秦墨把監控截圖發給沈牧之,照片裡的那半個身影,看不清臉,只看得到深色外套的衣角。沈牧之打來電話。
「他一直在。他什麼都知道。他不說。」
「他比李明乾淨。李明手上沾著血,他手上什麼都沒有。他只是一個站著的、看著的、什麼都沒做的人。法律拿他沒辦法。」
秦墨把截圖列印出來,用磁鐵吸在白板上。那半個模糊的身影在白板上不占地方,光線從側面打上去,輪廓似乎比紙面上更清晰。
「他沒辦法定罪,但有辦法開口。」
沈牧之沒回答,電話掛了。
秦墨坐在白板前,盯著那個影子,回放那些監控畫面。他出現的時間很有規律,下午三點到六點,城北河邊,幾乎每天如此。他住在那附近嗎?還是工作在那附近?
秦墨調出監控周圍三公里的常住人口信息。城北那片老城區,戶籍人口不多,外來租戶多,流動性大。他先按年齡篩,監控里的人目測三四十歲,男性,中等身材,深色外套。結果有兩百多人,他一個一個地看。看到第三十七個的時候,他停住了。王志遠,男,三十八歲,無業,住城北翠屏小區,離孫強家隔兩棟樓。秦墨盯著屏幕上那張證件照,眼睛不大,下巴有點寬,嘴唇薄,跟周志強不像,跟張國棟也不像,但那種不動聲色的沉著,像從同一塊模子裡倒出來的。
他撥了沈牧之的號碼,用肩膀夾著手機邊翻資料邊說。
「沈牧之,我查到一個住翠屏小區的。王志遠,三十八歲,無業,離孫強家很近。他有可能認識孫強,也可能認識李明,也可能就是每天在城北河邊拍照的那個人。」
「拘留他?」
「沒證據。他沒有犯罪,什麼也沒做,沒有東西可以拘留他。但我可以請他來喝茶。不是審訊,是聊天。」
沈牧之同意了。
第二天下午,王志遠來了。他穿的不是照片裡那件深色外套,換了一件深藍色的夾克,領子豎起來。他的臉比證件照上老了十歲,顴骨更高,眼窩更深,嘴唇還是那麼薄。沈牧之先開口了。
「王先生,請坐。」
王志遠坐下來,背不靠椅背。
「你認識陳旭嗎?」
「不認識。」
「認識孫強嗎?」
「不認識。」
「認識張國棟嗎?」
「不認識。」
沈牧之把監控截圖從筆記本電腦上調出來,把屏幕轉向王志遠。
「王先生,這個人是你嗎?」
王志遠看著屏幕,看了很久,久到會議室里的空氣慢慢變稠,像有東西在凝結。
「是。」
「你在拍什麼?」
「我在拍風景。」
「城北河邊的風景,你拍了幾個月?」
「我喜歡攝影。」
沈牧之沒有反駁他。風景攝影師不會在同一條河邊同一時段站幾個月,不會站在同樣的位置只為了拍同一片水、同一棵樹、同一堵牆。他在拍人。
「王先生,你認識照片裡的人嗎?」
王志遠沒說話。沈牧之把照片一張一張往前翻,趙小曼、孫梅、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他們從照片裡看著鏡頭,有的在笑,有的面無表情,趙小曼的目光透著慌張。
「她認識你。她看著你,她在向你求助。你沒幫她。」
王志遠嘴唇的縫隙慢慢往裡收,像要把那兩個字重新吞進去,但已經來不及了。
「她是我妹妹。」
沈牧之的手停了一下。趙小曼姓趙,他姓王。同母異父,或者表親,或者根本不是親的——是那種認定的妹妹。沈牧之沒問。
「你妹妹被人害了,你知道是誰害的。你有證據,你不報警。你等。等陳旭替她報仇。你知道陳旭會動手。你拍下他的每一步行程、每一個落腳點、每一天出行軌跡。你發給李明了。」
沈牧之頓了頓。
「李明知道是你拍的?」
「不知道。我用的是臨時郵箱,化名,查不到。」
「所以你不是在幫陳旭,你是在逼陳旭。」
王志遠低著頭。「他在查那些人,查了很久,一直沒找到。我把他們的地址發給他了。我沒告訴他我是誰。」
沈牧之一段很長很長的沉默過後才終於開口。
「陳旭殺人的時候,你在哪?」
「出租屋門口。」
「你看到什麼了?」
「他進去了。我站在門口等。我等了很久。他出來了。」
沈牧之沒有說話。
「他是走出來的不是跑出來的。他手裡還握著鐵管。」
「你報警了嗎?」
「沒有。」
「你攔他了嗎?」
「沒有。」
「你什麼都沒做。」
王志遠低下頭,肩膀在抖,聲音卡在喉嚨口。
「我不敢。我怕死,我怕坐牢,我怕被認出來。我什麼都沒做。但我在等,等他把他們都殺完,等他從那扇門裡走出來,等那個人欠下來的那條命還完。」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趙小曼是他妹妹,死了兩年了。他知道是誰害的,有證據,不報警。他等,等陳旭動手。他把那四個人的地址發給他,不是一次發完,是分批發。陳旭殺完一個,他發下一個。他不是在幫他,是在遙控他。
秦墨坐在旁邊始終一言不發,把筆記本推到王志遠面前。
「王先生,你剛才說的,自己寫下來。寫清楚。你什麼時候知道趙小曼是被害的,怎麼知道的。你什麼時候開始跟蹤那四個人,拍了多少照片。怎麼發給李明的,發了多少。陳旭的地址是不是你給的,給了幾個。」
王志遠拿起筆,手在抖,寫了很久。會議室里只有筆尖划過紙面的聲音,秦墨等著。
沈牧之拿起外套,走到門口,沒回頭。
「王先生,你今天不該來。」
王志遠的筆停了一下。「我知道。」
沈牧之推開門走了出去。秦墨坐在桌前,看著王志遠寫完最後一個字,簽上名,按下手印。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樓下那個穿深藍色夾克的人影走遠。他不是兇手,他手上沒沾血,他在門口站著,聽著陳旭在裡面殺人。他沒進去,沒阻止,沒報警。他借刀殺人,殺的是欠妹妹那條命的人,他自己不用還。
王志遠的身影匯入街道的人流,不見了。明天他還會去城北河邊嗎?也許去,也許不去。受害人已經死了,兇手已經抓了,他不需要再拍了。他站在取景器後面記錄著每一個細節的過程,他把它們寄給李明。李明只需要知道——有人在看著你。
他不用再拍了。
秦墨轉身走回桌前,拿起那幾頁紙。記錄詳細,字寫得慢,但每一筆都很用力,劃破紙背。他折好放進信封里,鎖進抽屜。
從陳旭到李明,從李明到周志強,從周志強到王志遠。鏈條上的人一個個浮出水面,最底下的那個還在暗處。誰在為周志強提供掩護?誰在幫他拿地、批貸款、擺平麻煩?他是商人,沒有保護傘,他早就被競爭對手吃了。他還活得好好的,公司還在運轉,樓盤還在賣。有錢,有勢,有關係,有說不清道不明的人在他身後站著,撐著,不讓天塌下來。王志遠、孫強、趙志遠、李明、陳旭,他們都只是工具。
秦墨走到窗前,窗外的街燈次第亮起,一輛黑色SUV從街角駛過——不是李明的車,車牌對不上,車型也不像,他盯著那輛車的尾燈看了很久,直到它消失在下一個路口。
沈牧之的電話又來了。
「王志遠的事不要聲張,他什麼都沒做,傳到網上會被罵死,但他確實什麼都沒做。」
「他沒替自己辯解一句。」
「他不需要辯解。他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他們都沒掛電話。誰先掛的不知道,兩個人都沒說話,電話一直通著。過了很久,沈牧之才說了一句,聲音很低,像是說給自己聽的。
「走吧,剩下的交給檢察官。」
秦墨掛了電話,坐在窗前。深夜,城裡的燈火一盞一盞滅下去。他拿出筆記本,在王志遠的名字旁邊寫了一行字:他不是兇手,工具夠鋒利,刀刃也不會沾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