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堡壘
周志強沒有被傳喚,沒有被拘留,甚至沒有被請去「喝茶」。秦墨申請了傳喚證,批下來了。周志強的律師打來電話,說周總周四上午可以到分局談話。秦墨說好。周四上午,周志強提前十分鐘到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羊絨大衣,裡面是黑色高領毛衣,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身上沒有香水味,只有洗衣液淡淡的皂香。他獨自來的,沒有帶律師,這出乎秦墨的預料。沈牧之坐在秦墨旁邊,沒有穿律師袍,他是來「旁聽」的。
「周志強,趙小曼你認識嗎?」
「不認識。」
「孫梅呢?」
「認識。她以前在我的項目上做過銷售。」
「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呢?」
「不認識。」
周志強的回答很流暢,不需要思考,像背過很多遍的台本。他不認識趙小曼,不知道趙小曼是誰。不認識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沒聽過這些名字。秦墨把照片推到他面前。
「這個女人,你每個月給她打五千塊。打了快兩年。」
周志強低著頭,看著照片裡孫梅的臉,把照片推回來。
「她以前在我項目上做過銷售,業績不錯。後來她找我借錢,說家裡有困難,我借了。她說她慢慢還。我沒催過。」
「你借了她多少錢?」
「記不清了。大概幾萬塊。」
「還了嗎?」
「沒有。我不缺那點錢。」
「今年一月為什麼不借了?」
「她沒再找我。」
沈牧之看到周志強無名指上的戒指——婚戒,鉑金的,很細。他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背後有一個團隊——不是律師,是更隱秘的東西。
「趙小曼的死,你知道嗎?」
「新聞上看到了。」
「孫梅的死,你也看到了。」
「嗯。」
「你不覺得太巧了嗎?」
周志強看著秦墨的眼睛,不急不躁,像在看一個不懂事的孩子。
「世界上的巧事很多。我不能每一件都關心。」
秦墨把行車電腦的數據報告推過去。他的車沒有出現在任何監控里,他的名下沒有可疑車輛,李明的車跟他沒有關係。車的燃油效率、行駛里程、平均時速,都跟他的罪名無關。他的手指動了一下。
秦墨把出租屋門口的照片推過來,鞋印標記。周志強的鞋碼跟他名下任何一輛車的輪胎花紋都不匹配,他跟那間出租屋的距離,隔著一整個城北。誰開車去過那裡,誰步行去過那裡,誰翻牆去過那裡。
他站起來。
「秦警官,沒有別的事,我先走了。下午還有個會。」
秦墨沒攔他。周志強走了。羊絨大衣很輕的腳步聲從走廊那頭一點一點消失。沈牧之沒動。
「他比李明難對付。李明有怕的東西,他不怕。」
「他不怕,是因為他知道我們動不了他。沒有直接證據。」
「李明不會供他。」
「李明不供他,張國強不認識他,王志遠不認識他。陳旭不認識他。他隔著三層人。每一層都是防火材料,燒不到他。」
秦墨把桌上的資料收進文件袋裡。周志強的名字不會被寫進起訴書。他會繼續開他的會、建他的樓、給需要打點的人打點。趙小曼的死跟他無關,孫梅的死跟他無關,他只是一個借錢給前員工的老闆。
沈牧之沒有回答。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周志強的黑色轎車駛出分局大門,匯入主路的車流,車牌很快就被淹沒在同向行駛的車海里,再也分辨不出是哪一輛。他提前下車,步行來的,車停在兩條街外。司機開的,他一個人走進分局。他說他沒帶律師,他不需要律師,因為他沒做過需要律師的事。他的律師在車裡等著,沒進來。不需要進來,因為當事人不會說錯話。
沈牧之轉過身。
「秦墨,趙小曼的案卷里,有沒有提到她跟周志強的關係?」
「沒有。案卷里沒有周志強的名字。」
「一個建築商,一個拆遷戶。他的公司要拆她家的房子。補償款談不攏,拖了很久。最後她死了,意外溺亡。房子拆了,項目動了。他的公司賺了幾個億。」
秦墨的手指停了一下。
「你查過?」
「查過。趙小曼家的房子在化工廠旁邊,那塊地周志強前年拍下的。拆遷的時候,趙小曼是最後一戶。她不肯簽。她死了。她死了,她家簽了。」
秦墨坐在桌前。陳旭說那四個人害死了他老婆,沒人信。他信了,他找到他們,殺了他們。那四個人不是主謀。他們是執行者,李明是派任務的人,周志強是發錢的人。發錢的人不會說「去殺人」,他會說「去處理」。處理有很多種方式。他們選了最快的一種。趙小曼沉在河底,房子拆了,項目動了。周志強賺了幾個億。幾個億里分出一小部分養著那四個人,養著孫梅,養著張國棟,養著他們所有人。他們知道的太多,養著比滅口便宜。
孫梅的匯款今年一月停了,三月她死了。他不需要再養她了。她不能開口了,不是因為死了才不開口,是因為不開口了才死。
「沈牧之,陳旭不想知道地址是誰給的。他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知道那四個人該死。」
王建國留下了照片。李明留著照片,他知道周志強讓他養著的人不是用來養的是用來滅口的。他留下照片不是為了勒索,是為了自保。他知道周志強隨時可以讓他也消失。孫梅死了,張國棟死了,下一個也許是他。他手裡有照片,有郵件,有證據。周志強不敢動他,不是因為怕他這個人,是怕他手裡的東西。
沈牧之站在窗前。街燈昏黃,照在濕漉漉的地面上,映出模糊的光暈。李明在看守所里等著第三次提審,周志強在回家路上。他上車之前,車窗沒關。有人從路邊走過來,遞給他一個文件袋,他沒接。司機接了。周志強坐在後排座上看著窗外,那個遞文件袋的人已經走遠了。這段路沒有監控,車牌拍不到,人臉看不清。秦墨想調都調不到。周志強不沾手,他不需要沾手。他只需要坐在辦公室里,等電話響,事情就辦成了。趙小曼死了,房子拆了,項目動了,幾個億落袋。四個知情人也在指定時間被同時清除。李明拿著照片不敢說話。案子結了。
沈牧之轉過身。「秦墨,陳旭的辯護策略要改。」
「改什麼?」
「不是減刑。是立功。他供出李明,李明供出周志強。陳旭還沒開口指認李明。」
「他會開口。」
「為什麼?」
「因為他老婆的仇還沒報完。他以為是那四個人殺了他老婆,他殺了他們。他以為仇報了,他沒報完。」
秦墨沒回答。
沈牧之拉開會議室的門。走廊里的聲控燈亮了,白色的光鋪了一地。他走了出去,秦墨沒送他。
沈牧之走到樓梯口停了一步。周志強的堡壘比他預想的更厚。他本人穿三層甲,外圍隔三道牆。李明是第一道牆,他擋住了所有的碎片。就算炸開李明,後面還有一道接一道的鋼筋混凝土承重牆。周志強坐在最裡面,聽外面的聲音,不管爆炸聲有多大都不會波及他分毫。
沈牧之下了樓。
秦墨一個人坐在會議室。他把周志強的照片貼在白板上,在所有關聯人中間畫了一圈又問號。他離案子很遠,遠到碰不到。但他離所有線頭都很近。每一根線都在他手裡攥著。他輕輕動一下手指,就會有人替他去做剩下的事。他不需要去現場,不需要見那些人,不需要說「殺人」兩個字。他只需要說「那地方該清乾淨了」。清乾淨三個字,夠用了。
秦墨把白板上的燈關了,走出會議室,走廊里的聲控燈一盞一盞亮起來,又在他身後一盞一盞滅掉。
「周志強,趙小曼你認識嗎?」
「不認識。」
「孫梅呢?」
「認識。她以前在我的項目上做過銷售。」
「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呢?」
「不認識。」
周志強的回答很流暢,不需要思考,像背過很多遍的台本。他不認識趙小曼,不知道趙小曼是誰。不認識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沒聽過這些名字。秦墨把照片推到他面前。
「這個女人,你每個月給她打五千塊。打了快兩年。」
周志強低著頭,看著照片裡孫梅的臉,把照片推回來。
「她以前在我項目上做過銷售,業績不錯。後來她找我借錢,說家裡有困難,我借了。她說她慢慢還。我沒催過。」
「你借了她多少錢?」
「記不清了。大概幾萬塊。」
「還了嗎?」
「沒有。我不缺那點錢。」
「今年一月為什麼不借了?」
「她沒再找我。」
沈牧之看到周志強無名指上的戒指——婚戒,鉑金的,很細。他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背後有一個團隊——不是律師,是更隱秘的東西。
「趙小曼的死,你知道嗎?」
「新聞上看到了。」
「孫梅的死,你也看到了。」
「嗯。」
「你不覺得太巧了嗎?」
周志強看著秦墨的眼睛,不急不躁,像在看一個不懂事的孩子。
「世界上的巧事很多。我不能每一件都關心。」
秦墨把行車電腦的數據報告推過去。他的車沒有出現在任何監控里,他的名下沒有可疑車輛,李明的車跟他沒有關係。車的燃油效率、行駛里程、平均時速,都跟他的罪名無關。他的手指動了一下。
秦墨把出租屋門口的照片推過來,鞋印標記。周志強的鞋碼跟他名下任何一輛車的輪胎花紋都不匹配,他跟那間出租屋的距離,隔著一整個城北。誰開車去過那裡,誰步行去過那裡,誰翻牆去過那裡。
他站起來。
「秦警官,沒有別的事,我先走了。下午還有個會。」
秦墨沒攔他。周志強走了。羊絨大衣很輕的腳步聲從走廊那頭一點一點消失。沈牧之沒動。
「他比李明難對付。李明有怕的東西,他不怕。」
「他不怕,是因為他知道我們動不了他。沒有直接證據。」
「李明不會供他。」
「李明不供他,張國強不認識他,王志遠不認識他。陳旭不認識他。他隔著三層人。每一層都是防火材料,燒不到他。」
秦墨把桌上的資料收進文件袋裡。周志強的名字不會被寫進起訴書。他會繼續開他的會、建他的樓、給需要打點的人打點。趙小曼的死跟他無關,孫梅的死跟他無關,他只是一個借錢給前員工的老闆。
沈牧之沒有回答。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周志強的黑色轎車駛出分局大門,匯入主路的車流,車牌很快就被淹沒在同向行駛的車海里,再也分辨不出是哪一輛。他提前下車,步行來的,車停在兩條街外。司機開的,他一個人走進分局。他說他沒帶律師,他不需要律師,因為他沒做過需要律師的事。他的律師在車裡等著,沒進來。不需要進來,因為當事人不會說錯話。
沈牧之轉過身。
「秦墨,趙小曼的案卷里,有沒有提到她跟周志強的關係?」
「沒有。案卷里沒有周志強的名字。」
「一個建築商,一個拆遷戶。他的公司要拆她家的房子。補償款談不攏,拖了很久。最後她死了,意外溺亡。房子拆了,項目動了。他的公司賺了幾個億。」
秦墨的手指停了一下。
「你查過?」
「查過。趙小曼家的房子在化工廠旁邊,那塊地周志強前年拍下的。拆遷的時候,趙小曼是最後一戶。她不肯簽。她死了。她死了,她家簽了。」
秦墨坐在桌前。陳旭說那四個人害死了他老婆,沒人信。他信了,他找到他們,殺了他們。那四個人不是主謀。他們是執行者,李明是派任務的人,周志強是發錢的人。發錢的人不會說「去殺人」,他會說「去處理」。處理有很多種方式。他們選了最快的一種。趙小曼沉在河底,房子拆了,項目動了。周志強賺了幾個億。幾個億里分出一小部分養著那四個人,養著孫梅,養著張國棟,養著他們所有人。他們知道的太多,養著比滅口便宜。
孫梅的匯款今年一月停了,三月她死了。他不需要再養她了。她不能開口了,不是因為死了才不開口,是因為不開口了才死。
「沈牧之,陳旭不想知道地址是誰給的。他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知道那四個人該死。」
王建國留下了照片。李明留著照片,他知道周志強讓他養著的人不是用來養的是用來滅口的。他留下照片不是為了勒索,是為了自保。他知道周志強隨時可以讓他也消失。孫梅死了,張國棟死了,下一個也許是他。他手裡有照片,有郵件,有證據。周志強不敢動他,不是因為怕他這個人,是怕他手裡的東西。
沈牧之站在窗前。街燈昏黃,照在濕漉漉的地面上,映出模糊的光暈。李明在看守所里等著第三次提審,周志強在回家路上。他上車之前,車窗沒關。有人從路邊走過來,遞給他一個文件袋,他沒接。司機接了。周志強坐在後排座上看著窗外,那個遞文件袋的人已經走遠了。這段路沒有監控,車牌拍不到,人臉看不清。秦墨想調都調不到。周志強不沾手,他不需要沾手。他只需要坐在辦公室里,等電話響,事情就辦成了。趙小曼死了,房子拆了,項目動了,幾個億落袋。四個知情人也在指定時間被同時清除。李明拿著照片不敢說話。案子結了。
沈牧之轉過身。「秦墨,陳旭的辯護策略要改。」
「改什麼?」
「不是減刑。是立功。他供出李明,李明供出周志強。陳旭還沒開口指認李明。」
「他會開口。」
「為什麼?」
「因為他老婆的仇還沒報完。他以為是那四個人殺了他老婆,他殺了他們。他以為仇報了,他沒報完。」
秦墨沒回答。
沈牧之拉開會議室的門。走廊里的聲控燈亮了,白色的光鋪了一地。他走了出去,秦墨沒送他。
沈牧之走到樓梯口停了一步。周志強的堡壘比他預想的更厚。他本人穿三層甲,外圍隔三道牆。李明是第一道牆,他擋住了所有的碎片。就算炸開李明,後面還有一道接一道的鋼筋混凝土承重牆。周志強坐在最裡面,聽外面的聲音,不管爆炸聲有多大都不會波及他分毫。
沈牧之下了樓。
秦墨一個人坐在會議室。他把周志強的照片貼在白板上,在所有關聯人中間畫了一圈又問號。他離案子很遠,遠到碰不到。但他離所有線頭都很近。每一根線都在他手裡攥著。他輕輕動一下手指,就會有人替他去做剩下的事。他不需要去現場,不需要見那些人,不需要說「殺人」兩個字。他只需要說「那地方該清乾淨了」。清乾淨三個字,夠用了。
秦墨把白板上的燈關了,走出會議室,走廊里的聲控燈一盞一盞亮起來,又在他身後一盞一盞滅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