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談話
李明坐在會議室的椅子上,背挺得筆直。會議室不大,沒有窗戶,白色的燈光把整個空間照得沒有一絲陰影。他是自己來的,不是傳喚,是「談話」。沈牧之沒有通過警方,他通過周志強公司的一名高管約到了李明。沈牧之說想了解一些情況,李明說好。他來早了,比約定時間早了十五分鐘。
沈牧之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不是法院的那種,是普通的快遞信封,鼓鼓囊囊的。他坐到李明對面,沒有寒暄,把信封放在桌上,沒打開。
「李明,你的車,案發那天晚上誰開的?」
李明的眼皮跳了一下,不是眨,是跳,眉頭下面那塊肌肉突然繃緊又鬆開。他的坐姿沒變,還是那麼直。
「我自己。」
「去哪了?」
「城北。兜風。」
「兜風去了三個多小時?」
「嗯。」
沈牧之從信封里抽出一張照片,推到李明面前。照片色調偏冷,是夜晚監控的截圖。一輛黑色SUV,車牌被放大,數字和字母清晰得刺眼。
「這是你的車。晚上九點十七分,從翠屏小區東門出去。凌晨零點四十三分,從東門進來。三個多小時。你說你去兜風,從翠屏小區到城北,來回一個小時,你在外面待了兩個多小時。那兩個小時,你在哪?」
「在車裡。」
「車停在哪兒?」
李明的嘴唇動了一下。他想說停在路邊,又咽回去了。他不能說停在路邊。停在路邊會被監控拍到。他說停在沒監控的地方,沒監控的地方他怎麼說都行。他選了更安全的回答。
「河邊。」
「哪條河?」
「城北那條。」
「化工廠旁邊那條?」
李明的眼皮沒跳,手也沒動。他的整個身體是靜止的,像被什麼東西從裡面固定住了。
「嗯。」
「你去河邊幹什麼?」
「看風景。」
「晚上九點多,看風景?」
「睡不著。」
沈牧之從信封里抽出第二張照片。李明下車,朝出租屋方向走去的背影,衣服的輪廓模糊,但身形偏瘦,步態略快。
「街上的監控拍到你從車裡下來。你往出租屋的方向走了。你不是去看河邊風景的。河邊不在這條路上。」
李明的右手放在膝蓋上,手指慢慢蜷起來,又慢慢張開。沈牧之看到了,他等他說話。等了很久,李明沒有說話。
「李明,你在出租屋待了近兩個小時。你進去了,看到了。你退出來了,翻牆走了。牆外面有人在等你。你們一起走過荒地,走回停車點,開車回來。你翻牆的時候,身上沾了灰,衣服蹭髒了,鞋子沾了泥。你回去擦了,沒擦乾淨。技術科能從你衣服上提取到出租屋的灰塵,從你鞋底提取到化工廠牆根的泥土。你的車進過那片區域,行車電腦會記錄你的行駛路線。這些證據不會撒謊,你的車也不會。」
李明的臉上沒出汗,嘴角也沒有抿緊。他坐著,在一個不說話也不動的軀殼裡面,什麼東西正在裂開。不是像石頭裂開,是像核燃料棒在反應堆里無聲地裂變,溫度在升,他在控制,控制,控制——就是沒爆。
「李明,你不是去看熱鬧的。你是去確認的。確認那四個人死了。他們是你管的,是你養的。每個月給他們發錢,從周志強的帳戶給孫梅打錢,給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發現金。他們是你的下線。你養著他們。他們替你做事。他們知道的太多,你不能留他們。陳旭替你殺了他們。你省了動手。」
李明的眼睛終於動了一下,不只是肌肉的抽搐,他的目光從桌面移向沈牧之的臉,那雙眼睛在日光燈下越發顯得深不可測,瞳孔縮成針尖。
「沈律師,你說的這些,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沒關係。警方會明白。技術科會明白。行車電腦會明白。你衣服上的灰塵會明白。你鞋底的泥土會明白。等你明白了,再來找我。」
沈牧之把照片和筆記本裝回信封里,站起來,走到門口。他沒回頭,推開會議室門走了。走廊很長,他的腳步聲在瓷磚地面上迴蕩,從大到小,直到完全消失。
李明一個人坐在會議室里。燈還亮著,空調還吹著。他的背還是直。他是練過的人,受過訓練的人,身體可以不動,但腦子一直在動。動得很快,像一台高速運轉的機器,他不在計算怎麼撒謊,在計算沈牧之知道了多少,警方知道了多少,秦墨知道了多少。他不知道行車電腦能不能調取行駛數據,但沈牧之說了,他不能當作沒聽到。他不知道技術科能不能從他衣服上提取到出租屋的灰塵,但他不能賭。他不知道鞋底的泥土能不能對上化工廠牆根的土樣,但他不能賭。
會議室的門從外面推開了。進來的人不是沈牧之,是秦墨。他穿著黑色夾克,沒穿警服。他坐到沈牧之剛才坐的位置。
「李明,沈律師走了,我來了。我不是律師,我是刑警。你的案子不歸我管——應該不在我手上了,現在它在我手上。我已經申請重新調查趙小曼的案子。」
李明的右手又蜷了一下。
「趙小曼不是意外溺亡。她是被人推進河裡的。誰推的?你手下那四個人。誰讓他們推的?你。誰讓你讓他們推的?周志強。他想要那塊地的補償款,趙小曼不肯搬。他讓你處理。你讓那四個人處理。他們把她推進河裡,看著她沉下去。走了。案子結了,意外溺亡。沒人追究。」
秦墨的聲音不高,語速不快,像用鐵鍬一鍬一鍬往坑裡填土,不緊不慢,鏟得很深。
「陳旭是他弟弟,不是親的。他老婆被人害了,他要報仇。他需要那四個人的住址,你給了他。他不需要知道你是誰,他只需要地址。他把他們殺了,你去確認。你去出租屋,站在門口看著。你沒攔,沒報警。那四個人死了,你的事就了了。他們再也不會開口了。」
秦墨站起來。「李明,周志強的帳戶不再給孫梅打錢了。從今年一月份開始,停了。他不養她了,因為她不開口也說不出了。不是你讓她不開口,是陳旭讓她不開口。陳旭替你們所有人幹了這件髒事,他倒在裡面,你們在外面。你衣服上的灰還沒洗乾淨。」
秦墨走到門口,拉開門,停了一下,沒回頭。「李明,你不是主謀。你是執行者。主謀在外面,在看,在等。他比你會躲。」
秦墨走了。會議室里只剩下李明一個人,和那盞一直亮著的燈。他坐在椅子上沒有動過,但他的右手一直在蜷縮、張開、蜷縮、張開。那不再是在控制,是頻率越來越快的失控。
他站起來,椅子沒有聲音,被他的身體推回去。他站在桌前,看著桌上什麼都沒有,沒有照片,沒有筆記本,沒有信封。他的手插進褲袋裡,摸到車鑰匙,冰涼的,金屬的,他的車鑰匙——他的車是他們之間唯一的橋樑,那天晚上他開了它,開車去了,沒開車回來。他坐的是趙志遠的車還是他自己的?不,他自己的車停在路口,他翻牆出去,和趙志遠一起走回停車點。他開的車門,插進鑰匙,發動引擎,趙志遠坐在副駕駛座上。他們一起回來的,那輛黑色SUV的車主是他,駕駛座上的人也是他。
這段路,那天晚上的行駛數據,行車電腦替他都記著。記著他在地表的速度、剎車的頻率,還有夜間行車時大燈照不到的田野在擋風玻璃外面碾過去的距離。
他摸到冰涼的鑰匙齒。他沒有回頭,推開門,走廊里的聲控燈亮了,照著他一個人的影子。他走在光影交織的走道里,影子一會兒拉長一會兒縮短,車門打開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手指在抖。他攥緊鑰匙齒把關節硌得發白——他發動引擎,駛出停車場,駛上主幹道。車窗外的路燈一盞一盞往後跑,頭頂的反光鏡裡面車燈的河在流淌。他拐進翠屏小區東門,保安亭里沒人看他的車牌。他停進車位,熄了火,坐在駕駛座上,沒有下車。方向盤握在手裡還帶著白天日曬的餘溫。他不放,好像一鬆手這輛車就會自己開走,開到沒有監控的國道上,開到那條河,開到那堵牆,停在一團灰擦不乾淨的往事裡。
他閉上眼睛。在眼皮完全遮光之前,他想起很久以前——剛退伍那一年初秋午後的陽光照在肩章上。周志強的車停在樓下,黑色SUV——不是這輛,是上一輛。車窗搖下來,周志強說「上車」。他沒問去哪,就上去了。一直沒下來。
李明的手機亮了。一條消息,沒有署名。「你沒事吧?」
他看著那三個字,很久。手指懸在鍵盤上方,半天沒有落下去,最後只打了兩個字。「沒事。」對方沒再回。李明把手機放到副駕駛座上。那句話不是周志強發的,周志強不會發這種消息。發消息的人是趙志遠,他是牆外面的那個人,他是怕得發抖也等在牆外面的那個人,他是李明翻出牆頭時穩穩接住的那個人。他在那堵牆的暗處等了很久,等到裡面沒有聲音,等到李明從牆頭上跳下來。他沒問「成了嗎」,李明沒說。他們一起走過荒地,坐進車裡,開回來。他沒下車,李明也沒問他怎麼回家。他也許就睡在車裡,也許在車庫某一條椅子裡縮了一夜。
李明閉上眼睛。他累了。不是身體累,是那種從骨頭縫裡往外滲的累。他想睡,但他知道睡著會夢到那堵牆,夢到那面牆裡的聲音,夢到那間出租屋地上的血——他沒進去,他站在門口,他看到了,血流成河。他轉身,翻牆,跑了。牆外面,趙志遠站在黑暗裡在等他。他想問他「你怎麼知道我從這裡翻出來」,沒問出口。他們一起走回停車點,坐進車裡。李明發動引擎,駛上主路,他看到自己的手在抖,不是冷,是控制不住的抖。
沈牧之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不是法院的那種,是普通的快遞信封,鼓鼓囊囊的。他坐到李明對面,沒有寒暄,把信封放在桌上,沒打開。
「李明,你的車,案發那天晚上誰開的?」
李明的眼皮跳了一下,不是眨,是跳,眉頭下面那塊肌肉突然繃緊又鬆開。他的坐姿沒變,還是那麼直。
「我自己。」
「去哪了?」
「城北。兜風。」
「兜風去了三個多小時?」
「嗯。」
沈牧之從信封里抽出一張照片,推到李明面前。照片色調偏冷,是夜晚監控的截圖。一輛黑色SUV,車牌被放大,數字和字母清晰得刺眼。
「這是你的車。晚上九點十七分,從翠屏小區東門出去。凌晨零點四十三分,從東門進來。三個多小時。你說你去兜風,從翠屏小區到城北,來回一個小時,你在外面待了兩個多小時。那兩個小時,你在哪?」
「在車裡。」
「車停在哪兒?」
李明的嘴唇動了一下。他想說停在路邊,又咽回去了。他不能說停在路邊。停在路邊會被監控拍到。他說停在沒監控的地方,沒監控的地方他怎麼說都行。他選了更安全的回答。
「河邊。」
「哪條河?」
「城北那條。」
「化工廠旁邊那條?」
李明的眼皮沒跳,手也沒動。他的整個身體是靜止的,像被什麼東西從裡面固定住了。
「嗯。」
「你去河邊幹什麼?」
「看風景。」
「晚上九點多,看風景?」
「睡不著。」
沈牧之從信封里抽出第二張照片。李明下車,朝出租屋方向走去的背影,衣服的輪廓模糊,但身形偏瘦,步態略快。
「街上的監控拍到你從車裡下來。你往出租屋的方向走了。你不是去看河邊風景的。河邊不在這條路上。」
李明的右手放在膝蓋上,手指慢慢蜷起來,又慢慢張開。沈牧之看到了,他等他說話。等了很久,李明沒有說話。
「李明,你在出租屋待了近兩個小時。你進去了,看到了。你退出來了,翻牆走了。牆外面有人在等你。你們一起走過荒地,走回停車點,開車回來。你翻牆的時候,身上沾了灰,衣服蹭髒了,鞋子沾了泥。你回去擦了,沒擦乾淨。技術科能從你衣服上提取到出租屋的灰塵,從你鞋底提取到化工廠牆根的泥土。你的車進過那片區域,行車電腦會記錄你的行駛路線。這些證據不會撒謊,你的車也不會。」
李明的臉上沒出汗,嘴角也沒有抿緊。他坐著,在一個不說話也不動的軀殼裡面,什麼東西正在裂開。不是像石頭裂開,是像核燃料棒在反應堆里無聲地裂變,溫度在升,他在控制,控制,控制——就是沒爆。
「李明,你不是去看熱鬧的。你是去確認的。確認那四個人死了。他們是你管的,是你養的。每個月給他們發錢,從周志強的帳戶給孫梅打錢,給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發現金。他們是你的下線。你養著他們。他們替你做事。他們知道的太多,你不能留他們。陳旭替你殺了他們。你省了動手。」
李明的眼睛終於動了一下,不只是肌肉的抽搐,他的目光從桌面移向沈牧之的臉,那雙眼睛在日光燈下越發顯得深不可測,瞳孔縮成針尖。
「沈律師,你說的這些,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沒關係。警方會明白。技術科會明白。行車電腦會明白。你衣服上的灰塵會明白。你鞋底的泥土會明白。等你明白了,再來找我。」
沈牧之把照片和筆記本裝回信封里,站起來,走到門口。他沒回頭,推開會議室門走了。走廊很長,他的腳步聲在瓷磚地面上迴蕩,從大到小,直到完全消失。
李明一個人坐在會議室里。燈還亮著,空調還吹著。他的背還是直。他是練過的人,受過訓練的人,身體可以不動,但腦子一直在動。動得很快,像一台高速運轉的機器,他不在計算怎麼撒謊,在計算沈牧之知道了多少,警方知道了多少,秦墨知道了多少。他不知道行車電腦能不能調取行駛數據,但沈牧之說了,他不能當作沒聽到。他不知道技術科能不能從他衣服上提取到出租屋的灰塵,但他不能賭。他不知道鞋底的泥土能不能對上化工廠牆根的土樣,但他不能賭。
會議室的門從外面推開了。進來的人不是沈牧之,是秦墨。他穿著黑色夾克,沒穿警服。他坐到沈牧之剛才坐的位置。
「李明,沈律師走了,我來了。我不是律師,我是刑警。你的案子不歸我管——應該不在我手上了,現在它在我手上。我已經申請重新調查趙小曼的案子。」
李明的右手又蜷了一下。
「趙小曼不是意外溺亡。她是被人推進河裡的。誰推的?你手下那四個人。誰讓他們推的?你。誰讓你讓他們推的?周志強。他想要那塊地的補償款,趙小曼不肯搬。他讓你處理。你讓那四個人處理。他們把她推進河裡,看著她沉下去。走了。案子結了,意外溺亡。沒人追究。」
秦墨的聲音不高,語速不快,像用鐵鍬一鍬一鍬往坑裡填土,不緊不慢,鏟得很深。
「陳旭是他弟弟,不是親的。他老婆被人害了,他要報仇。他需要那四個人的住址,你給了他。他不需要知道你是誰,他只需要地址。他把他們殺了,你去確認。你去出租屋,站在門口看著。你沒攔,沒報警。那四個人死了,你的事就了了。他們再也不會開口了。」
秦墨站起來。「李明,周志強的帳戶不再給孫梅打錢了。從今年一月份開始,停了。他不養她了,因為她不開口也說不出了。不是你讓她不開口,是陳旭讓她不開口。陳旭替你們所有人幹了這件髒事,他倒在裡面,你們在外面。你衣服上的灰還沒洗乾淨。」
秦墨走到門口,拉開門,停了一下,沒回頭。「李明,你不是主謀。你是執行者。主謀在外面,在看,在等。他比你會躲。」
秦墨走了。會議室里只剩下李明一個人,和那盞一直亮著的燈。他坐在椅子上沒有動過,但他的右手一直在蜷縮、張開、蜷縮、張開。那不再是在控制,是頻率越來越快的失控。
他站起來,椅子沒有聲音,被他的身體推回去。他站在桌前,看著桌上什麼都沒有,沒有照片,沒有筆記本,沒有信封。他的手插進褲袋裡,摸到車鑰匙,冰涼的,金屬的,他的車鑰匙——他的車是他們之間唯一的橋樑,那天晚上他開了它,開車去了,沒開車回來。他坐的是趙志遠的車還是他自己的?不,他自己的車停在路口,他翻牆出去,和趙志遠一起走回停車點。他開的車門,插進鑰匙,發動引擎,趙志遠坐在副駕駛座上。他們一起回來的,那輛黑色SUV的車主是他,駕駛座上的人也是他。
這段路,那天晚上的行駛數據,行車電腦替他都記著。記著他在地表的速度、剎車的頻率,還有夜間行車時大燈照不到的田野在擋風玻璃外面碾過去的距離。
他摸到冰涼的鑰匙齒。他沒有回頭,推開門,走廊里的聲控燈亮了,照著他一個人的影子。他走在光影交織的走道里,影子一會兒拉長一會兒縮短,車門打開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手指在抖。他攥緊鑰匙齒把關節硌得發白——他發動引擎,駛出停車場,駛上主幹道。車窗外的路燈一盞一盞往後跑,頭頂的反光鏡裡面車燈的河在流淌。他拐進翠屏小區東門,保安亭里沒人看他的車牌。他停進車位,熄了火,坐在駕駛座上,沒有下車。方向盤握在手裡還帶著白天日曬的餘溫。他不放,好像一鬆手這輛車就會自己開走,開到沒有監控的國道上,開到那條河,開到那堵牆,停在一團灰擦不乾淨的往事裡。
他閉上眼睛。在眼皮完全遮光之前,他想起很久以前——剛退伍那一年初秋午後的陽光照在肩章上。周志強的車停在樓下,黑色SUV——不是這輛,是上一輛。車窗搖下來,周志強說「上車」。他沒問去哪,就上去了。一直沒下來。
李明的手機亮了。一條消息,沒有署名。「你沒事吧?」
他看著那三個字,很久。手指懸在鍵盤上方,半天沒有落下去,最後只打了兩個字。「沒事。」對方沒再回。李明把手機放到副駕駛座上。那句話不是周志強發的,周志強不會發這種消息。發消息的人是趙志遠,他是牆外面的那個人,他是怕得發抖也等在牆外面的那個人,他是李明翻出牆頭時穩穩接住的那個人。他在那堵牆的暗處等了很久,等到裡面沒有聲音,等到李明從牆頭上跳下來。他沒問「成了嗎」,李明沒說。他們一起走過荒地,坐進車裡,開回來。他沒下車,李明也沒問他怎麼回家。他也許就睡在車裡,也許在車庫某一條椅子裡縮了一夜。
李明閉上眼睛。他累了。不是身體累,是那種從骨頭縫裡往外滲的累。他想睡,但他知道睡著會夢到那堵牆,夢到那面牆裡的聲音,夢到那間出租屋地上的血——他沒進去,他站在門口,他看到了,血流成河。他轉身,翻牆,跑了。牆外面,趙志遠站在黑暗裡在等他。他想問他「你怎麼知道我從這裡翻出來」,沒問出口。他們一起走回停車點,坐進車裡。李明發動引擎,駛上主路,他看到自己的手在抖,不是冷,是控制不住的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