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養著的人
沈牧之在事務所里把周志強的資料攤了一桌。他站在桌前,低頭看著那些A4紙。建築商,四十五歲,資產過億,名下七家公司,註冊地都在本市。最早一家成立於十五年前,做建材起家,後來轉型做房地產。城北那片老工業區,幾年前說要拆遷,規劃了好幾輪,最後落在他手裡。化工廠在那片地里,廢棄了好多年,一直沒拆。
沈牧之拉開椅子坐下來,把七家公司的工商註冊信息一字排開。最早的那家建材公司成立於十五年前,註冊資金很小。後來陸續成立了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商業運營公司。鏈條完整,從拿地到開發到賣房到收物業費,全產業鏈自己玩。這沒什麼稀奇的,本地的大開發商都這麼幹,但沈牧之注意到一個細節——周志強名下有一家保安服務公司。不是物業公司,是保安服務公司。營業執照經營範圍里寫著:門衛、巡邏、守護、隨身護衛、安全檢查、安全風險評估。這家公司成立於八年前,化工廠所在地塊納入拆遷規劃的那一年。
沈牧之的手指在那行字上停了一下。保安服務公司。他可以自己養人,不需要雇外面的保安,自己的人,自己發工資,自己管。養的人是什麼人?退役的?轉業的?還是從社會上招的?他拿起電話,撥了秦墨的號碼。
「秦墨,周志強名下有一家保安服務公司。八年前成立的。城北那塊地,那一年剛好列入拆遷計劃。他提前布局好了。」
秦墨在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你是說他養了一批人?」
「不是一批。是一個人。具體數字要查。」
秦墨掛了電話。沈牧之放下手機,把保安服務公司的工商檔案抽出來。法定代表人不是周志強,是一個叫李明的名字。沈牧之在系統里查了李明,三十五歲,退役軍人,在這家公司幹了八年。李明之前,沒有別的職業經歷,當兵,退伍,來周志強這裡上班。
他不是一個普通保安。保安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負責日常運營,管理手下的人。沈牧之在筆記本上寫下李明的名字,畫了一個圈,在旁邊標註:退役,八年,周志強的人。
下午,秦墨來了。他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進門就放在桌上。
「化工廠那塊地的產權查清楚了。周志強前年拿下的,拍賣價不高,因為那片地有污染,需要治理。他拍下來之後一直沒動工,土地使用權證辦下來了,但規劃許可證還沒批。那塊地現在還閒置著。」
「陳旭知道那塊地是周志強的嗎?」
「不知道。他選那裡拋屍,是因為偏僻,沒人去。」
「巧合?」
「也許不是。」秦墨從信封里抽出一張地圖,城北的區域圖。「化工廠在這,周志強開發的樓盤在這,他的公司在這。三個點,形成一個三角形。化工廠在頂點,樓盤和公司在底邊兩端。」
沈牧之看著地圖。化工廠在城北邊緣,離主幹道遠,周圍是一片荒地。周志強的樓盤在城北新區,離化工廠大概三四公里。他的公司在市中心。三個地方,一個人。
「李明這個人,你查了嗎?」
「查了。退役軍人,在部隊待了五年,退伍後直接進了周志強的保安公司,一干就是八年。沒有犯罪記錄,沒有不良嗜好,已婚,有一個孩子。住在城北,離化工廠不遠。」
「他有車嗎?」
「有。一輛黑色SUV。」
沈牧之在筆記本上記下來。黑色SUV,化工廠,周志強的人。
「秦墨,案發那天晚上,化工廠門口除了陳旭的麵包車,還有沒有別的車?」
「沒有。現場勘查報告裡沒提。」
「周邊監控呢?」
「調了。化工廠門口沒有監控,周邊的國道上有。麵包車出現過,沒有別的車。」
「他可能沒開車,或者車停在更遠的地方,走過來的。」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窗前。咖啡已經涼了,沒喝。李明這個名字在筆記本上被圈了好幾圈,他不認識李明,但李明認識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孫梅。他們的社會關係簡單,但不等於沒有交集。他們可能認識同一個人,那個人不是周志強——他不會直接跟他們打交道。那個人是李明。李明管著一批人,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孫梅,也許就是他管的。他們是他的下線。有活干,有錢拿。沒活干,養著。養著,所以每個月有固定收入。孫梅的五千塊,是周志強帳戶打過去的。但其他人的錢,可能不是直接打的。可能是現金,可能是通過別的帳戶。查不到,就說明不是銀行流水,是現金。當面給,數好了,裝在信封里,遞過去。
沈牧之轉過身,拿起車鑰匙。
「你去哪?」
「翠屏小區。找孫強。」
「還找他?」
「他認識李明。他住翠屏小區,李明也住翠屏小區。」
秦墨沒有跟來。沈牧之一個人開車去了翠屏小區。四棟,孫強的家。他上樓,敲門。門開了,孫強穿著那天那件皺巴巴的T恤,右手還是纏著繃帶,紗布換了新的,乾淨了,但手背還是腫的。
「沈律師,你怎麼又來了?」
「問你一個人。李明。你認識嗎?」
孫強的臉變了,不是白了一點,是所有的血都從皮膚底下抽走了。他站在門口,嘴唇動了兩下。
「不認識。」
「孫強,李明住這個小區。他不一定認識你,你可能在電梯裡見過他,在樓下碰到過他,在小區門口擦肩而過。」
孫強沒說話。
「他開一輛黑色SUV。你見過嗎?」
沈牧之在等著他的回答。孫強把門關上了,不是摔,是慢慢合上。沈牧之站在門口,看著那扇關上的門。裡面沒有聲音,他站了一會兒,轉身下了樓。
他上車,坐在駕駛座上,撥了秦墨的號碼。「孫強的反應不對。」
「他認識李明。」
「不是認識,是怕。比怕陳旭更怕。」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我們得找李明談談。」
「怎麼談?他不是嫌疑人。沒有證據,他不開門。門不開,你也進不去。」
「那先找證據。」
秦墨掛了電話。沈牧之把手機扔在副駕駛座上,發動引擎,開回事務所。他坐在辦公桌前,打開筆記本。寫下:周志強——出錢的人。他不需要動手,只需要出錢。李明——管人的人。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孫梅——幹活的人。他養著他們。有活,他們干。沒活,養著。
四個人死了。殺他們的不是陳旭,是李明?不是。陳旭殺了他們。但李明在他們的死亡里,扮演了什麼角色?他提供了信息——告訴陳旭那四個人在哪,告訴陳旭他們是一個人住。告訴陳旭他們不會報警,因為他們本身就是罪犯。陳旭沒問信息從哪來的,也許他問了,李明沒說。他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地址。
沈牧之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深夜,秦墨發來一條消息:「明天去查李明的車。」沈牧之回了一個字:「好。」他放下手機,閉上眼睛。明天,他會看到那輛黑色SUV。也許能從那輛車裡找到陳旭的指紋,或者血跡,或者鐵管上的殘留物——陳旭說他把鐵管扔河裡了。也許扔的不是他扔的。是別人扔的。那個人翻牆走了,帶著鐵管,扔到了別的地方。沈牧之不知道鐵管在哪,但他知道,找到鐵管就能找到那個人。鐵管上的指紋,DNA。鐵管長度與被害人傷口吻合的鐵器。那家五金店在城北,店主記得買鐵管的人。不是陳旭。是另一個人。那個人翻牆走了,穿著運動鞋,走到圍牆外,又從正門進來了——不對,翻牆的人穿的是皮鞋。運動鞋的人在圍牆外,皮鞋的人在裡面。
翻牆的人穿著皮鞋,從出租屋出來,翻過圍牆,跑了。他從哪翻的?化工廠的圍牆。那裡有他的腳印——在化工廠圍牆外發現的那枚運動鞋印是趙志遠的。翻牆的人不是趙志遠,趙志遠在外面等。
屋裡出來兩個人。一個翻牆,皮鞋。一個走正門,皮鞋。沈牧之在筆記本上又補了一筆。他合上筆記本。
窗外沒有聲音。路燈亮著,照著空蕩蕩的街道。沈牧之站在窗前看了一會兒。他想起陳旭坐進看守所里那副模樣:眼窩是陷下去的,臉頰凹進去,還在那說「我一個人,沒有別人」。他把所有人都推進謊言裡去了,有人幫他扛了四個人的屍體,他自己扛了剩下的一切。
沈牧之拉開椅子坐下來,把七家公司的工商註冊信息一字排開。最早的那家建材公司成立於十五年前,註冊資金很小。後來陸續成立了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商業運營公司。鏈條完整,從拿地到開發到賣房到收物業費,全產業鏈自己玩。這沒什麼稀奇的,本地的大開發商都這麼幹,但沈牧之注意到一個細節——周志強名下有一家保安服務公司。不是物業公司,是保安服務公司。營業執照經營範圍里寫著:門衛、巡邏、守護、隨身護衛、安全檢查、安全風險評估。這家公司成立於八年前,化工廠所在地塊納入拆遷規劃的那一年。
沈牧之的手指在那行字上停了一下。保安服務公司。他可以自己養人,不需要雇外面的保安,自己的人,自己發工資,自己管。養的人是什麼人?退役的?轉業的?還是從社會上招的?他拿起電話,撥了秦墨的號碼。
「秦墨,周志強名下有一家保安服務公司。八年前成立的。城北那塊地,那一年剛好列入拆遷計劃。他提前布局好了。」
秦墨在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你是說他養了一批人?」
「不是一批。是一個人。具體數字要查。」
秦墨掛了電話。沈牧之放下手機,把保安服務公司的工商檔案抽出來。法定代表人不是周志強,是一個叫李明的名字。沈牧之在系統里查了李明,三十五歲,退役軍人,在這家公司幹了八年。李明之前,沒有別的職業經歷,當兵,退伍,來周志強這裡上班。
他不是一個普通保安。保安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負責日常運營,管理手下的人。沈牧之在筆記本上寫下李明的名字,畫了一個圈,在旁邊標註:退役,八年,周志強的人。
下午,秦墨來了。他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進門就放在桌上。
「化工廠那塊地的產權查清楚了。周志強前年拿下的,拍賣價不高,因為那片地有污染,需要治理。他拍下來之後一直沒動工,土地使用權證辦下來了,但規劃許可證還沒批。那塊地現在還閒置著。」
「陳旭知道那塊地是周志強的嗎?」
「不知道。他選那裡拋屍,是因為偏僻,沒人去。」
「巧合?」
「也許不是。」秦墨從信封里抽出一張地圖,城北的區域圖。「化工廠在這,周志強開發的樓盤在這,他的公司在這。三個點,形成一個三角形。化工廠在頂點,樓盤和公司在底邊兩端。」
沈牧之看著地圖。化工廠在城北邊緣,離主幹道遠,周圍是一片荒地。周志強的樓盤在城北新區,離化工廠大概三四公里。他的公司在市中心。三個地方,一個人。
「李明這個人,你查了嗎?」
「查了。退役軍人,在部隊待了五年,退伍後直接進了周志強的保安公司,一干就是八年。沒有犯罪記錄,沒有不良嗜好,已婚,有一個孩子。住在城北,離化工廠不遠。」
「他有車嗎?」
「有。一輛黑色SUV。」
沈牧之在筆記本上記下來。黑色SUV,化工廠,周志強的人。
「秦墨,案發那天晚上,化工廠門口除了陳旭的麵包車,還有沒有別的車?」
「沒有。現場勘查報告裡沒提。」
「周邊監控呢?」
「調了。化工廠門口沒有監控,周邊的國道上有。麵包車出現過,沒有別的車。」
「他可能沒開車,或者車停在更遠的地方,走過來的。」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窗前。咖啡已經涼了,沒喝。李明這個名字在筆記本上被圈了好幾圈,他不認識李明,但李明認識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孫梅。他們的社會關係簡單,但不等於沒有交集。他們可能認識同一個人,那個人不是周志強——他不會直接跟他們打交道。那個人是李明。李明管著一批人,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孫梅,也許就是他管的。他們是他的下線。有活干,有錢拿。沒活干,養著。養著,所以每個月有固定收入。孫梅的五千塊,是周志強帳戶打過去的。但其他人的錢,可能不是直接打的。可能是現金,可能是通過別的帳戶。查不到,就說明不是銀行流水,是現金。當面給,數好了,裝在信封里,遞過去。
沈牧之轉過身,拿起車鑰匙。
「你去哪?」
「翠屏小區。找孫強。」
「還找他?」
「他認識李明。他住翠屏小區,李明也住翠屏小區。」
秦墨沒有跟來。沈牧之一個人開車去了翠屏小區。四棟,孫強的家。他上樓,敲門。門開了,孫強穿著那天那件皺巴巴的T恤,右手還是纏著繃帶,紗布換了新的,乾淨了,但手背還是腫的。
「沈律師,你怎麼又來了?」
「問你一個人。李明。你認識嗎?」
孫強的臉變了,不是白了一點,是所有的血都從皮膚底下抽走了。他站在門口,嘴唇動了兩下。
「不認識。」
「孫強,李明住這個小區。他不一定認識你,你可能在電梯裡見過他,在樓下碰到過他,在小區門口擦肩而過。」
孫強沒說話。
「他開一輛黑色SUV。你見過嗎?」
沈牧之在等著他的回答。孫強把門關上了,不是摔,是慢慢合上。沈牧之站在門口,看著那扇關上的門。裡面沒有聲音,他站了一會兒,轉身下了樓。
他上車,坐在駕駛座上,撥了秦墨的號碼。「孫強的反應不對。」
「他認識李明。」
「不是認識,是怕。比怕陳旭更怕。」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我們得找李明談談。」
「怎麼談?他不是嫌疑人。沒有證據,他不開門。門不開,你也進不去。」
「那先找證據。」
秦墨掛了電話。沈牧之把手機扔在副駕駛座上,發動引擎,開回事務所。他坐在辦公桌前,打開筆記本。寫下:周志強——出錢的人。他不需要動手,只需要出錢。李明——管人的人。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孫梅——幹活的人。他養著他們。有活,他們干。沒活,養著。
四個人死了。殺他們的不是陳旭,是李明?不是。陳旭殺了他們。但李明在他們的死亡里,扮演了什麼角色?他提供了信息——告訴陳旭那四個人在哪,告訴陳旭他們是一個人住。告訴陳旭他們不會報警,因為他們本身就是罪犯。陳旭沒問信息從哪來的,也許他問了,李明沒說。他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地址。
沈牧之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深夜,秦墨發來一條消息:「明天去查李明的車。」沈牧之回了一個字:「好。」他放下手機,閉上眼睛。明天,他會看到那輛黑色SUV。也許能從那輛車裡找到陳旭的指紋,或者血跡,或者鐵管上的殘留物——陳旭說他把鐵管扔河裡了。也許扔的不是他扔的。是別人扔的。那個人翻牆走了,帶著鐵管,扔到了別的地方。沈牧之不知道鐵管在哪,但他知道,找到鐵管就能找到那個人。鐵管上的指紋,DNA。鐵管長度與被害人傷口吻合的鐵器。那家五金店在城北,店主記得買鐵管的人。不是陳旭。是另一個人。那個人翻牆走了,穿著運動鞋,走到圍牆外,又從正門進來了——不對,翻牆的人穿的是皮鞋。運動鞋的人在圍牆外,皮鞋的人在裡面。
翻牆的人穿著皮鞋,從出租屋出來,翻過圍牆,跑了。他從哪翻的?化工廠的圍牆。那裡有他的腳印——在化工廠圍牆外發現的那枚運動鞋印是趙志遠的。翻牆的人不是趙志遠,趙志遠在外面等。
屋裡出來兩個人。一個翻牆,皮鞋。一個走正門,皮鞋。沈牧之在筆記本上又補了一筆。他合上筆記本。
窗外沒有聲音。路燈亮著,照著空蕩蕩的街道。沈牧之站在窗前看了一會兒。他想起陳旭坐進看守所里那副模樣:眼窩是陷下去的,臉頰凹進去,還在那說「我一個人,沒有別人」。他把所有人都推進謊言裡去了,有人幫他扛了四個人的屍體,他自己扛了剩下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