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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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牧之從趙志遠的住處出來之後,沒有回家,沒有回事務所。他開車去了城北分局。秦墨還在辦公室,桌上攤著四名死者的身份材料。三男一女:張國棟,男,四十一歲,無固定職業,有盜竊前科;劉大成,男,三十九歲,個體商戶,經營一家小超市;王建軍,男,四十二歲,計程車司機;孫梅,女,三十八歲,無業。四個人,三種職業,一個共同點,不是住址,不是籍貫,是戶籍檔案里那一欄「關係」下面的空白沒有配偶,沒有子女,沒有父母。四個人的社會關係簡單得像一張白紙。

  沈牧之走進來,拉過一把椅子,在秦墨對面坐下。

  「四個人,都沒有家人。」秦墨把材料推過來。「陳旭殺他們,不是因為他們是仇人,是因為他們沒有家人。殺了沒人找,沒人告,沒人要求嚴懲。」

  「趙小曼的死,跟這四個人有什麼關係?」

  「不知道。趙小曼的案卷我看過了。意外溺亡,沒有他殺證據。陳旭說他們是兇手,沒有證據。」

  沈牧之拿起張國棟的材料,一頁一頁地翻。張國棟,四十一歲,盜竊前科,三次入獄,罪名都是盜竊,刑期都不長。最後一次出獄是2021年,之後沒有新的犯罪記錄。他翻到最後一頁,附著一張照片,張國棟的正面照,圓臉,短髮,眼睛很小,但很亮,不是兇狠的亮,是那種一直在算計的亮。

  沈牧之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不是因為認識他,是因為那雙眼睛讓他想起一個人。一時想不起來,但那種感覺揮不掉,像一根刺扎進皮膚里,不疼,但你知道它在。

  「秦墨,張國棟的案子,查一下他每次被捕的地點。」

  秦墨翻開張國棟的檔案,把三次被捕地址抄在紙上。第一次,城北老火車站廣場,盜竊旅客財物。第二次,城北批發市場,盜竊商戶貨物。第三次,城北翠屏小區,盜竊電動車電瓶。秦墨把筆放下。「翠屏小區。孫強住翠屏小區,趙志遠也住翠屏小區。」

  沈牧之拿起那張紙,看著「翠屏小區」後面的日期。2021年3月。陳旭老婆趙小曼是2022年3月死的,相差一年。

  「他偷過翠屏小區。他可能在那裡認識了什麼人。」

  「孫強?趙志遠?」

  「都有可能。但他偷的是電動車電瓶,不是入室盜竊。他可能沒見過那些人,那些人可能見過他。」

  沈牧之把紙放下,靠在椅背上。四條人命,四個沒有家人的人。陳旭選他們,不是因為他們該死,是因為他們好殺——殺了沒人追究,沒人要求重判。他選錯了,秦墨來了,還有沈牧之也來了。

  秦墨把劉大成的材料推過來。「劉大成,小超市老闆。他的超市在城北,離化工廠不遠。陳旭可能去過那家超市,可能見過他,可能跟他說過話。他認識陳旭,陳旭不認識他。」

  沈牧之翻開劉大成的材料,進貨單、銷售記錄、水電費帳單。超市不大,流水也不多,勉強度日。他把材料放下。「他不是什麼有錢人,為什麼被盯上?」

  「也許不是因為錢。」

  「因為什麼?」

  「也許是因為他看到了什麼不該看到的,聽到了什麼不該聽到的。」

  沈牧之沒說話,秦墨也沒再說話。辦公室里很安靜,只有空調外機嗡嗡的響聲。

  「沈牧之,查一下這四個人的銀行流水。看看他們有沒有共同的帳戶,有沒有共同的轉帳記錄,或者有沒有收到過同一個人的錢。」

  沈牧之抬起頭。「你覺得有人雇他們?」

  「不知道。但四個人,沒家人,沒固定工作,沒有穩定收入,但他們活著,活得好好的。誰養他們?」

  沈牧之拿起車鑰匙,第二天上午去了銀行。銀行流水調出來了,厚厚一沓,沈牧之坐在銀行大廳的椅子上,一頁一頁地翻。張國棟的流水沒什麼特別的,小額進出,沒有大額存款。劉大成的流水只有超市的進出帳。王建軍的流水多了一些,計程車每天的收入,幾百塊,存進去,取出來,沒什麼異常。

  孫梅的流水翻到第三頁,沈牧之的手停住了。去年一整年,每個月十五號,固定有一筆五千元的匯款到帳。匯款人叫周志強,備註欄是空白的。一共十二筆,六萬。今年一月開始停了。沈牧之把那張紙抽出來,折好,裝進口袋裡。他站起身走出銀行,坐在車上,撥了秦墨的電話。

  「秦墨,孫梅每個月有人給她打五千塊。去年一整年,每個月十五號。今年一月停了。」

  「匯款人是誰?」

  「周志強。不認識。但能每個月固定給她打錢的人,不是普通關係。」

  「孫梅的家屬呢?」

  「沒有家屬。戶籍檔案上只有她一個人。沒有配偶,沒有子女,沒有父母。」

  「這個周志強,可能是她的什麼人。」

  沈牧之掛了電話。他發動引擎開回事務所,坐在辦公桌前,把周志強的名字輸入系統。彈出幾行字,不多。周志強,男,四十五歲,本市人,職業:建築商。名下有一家房地產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有過幾次訴訟,都是經濟糾紛,沒有刑事案件。住址在城北,一個高檔別墅區。

  沈牧之看著屏幕上那張照片,四十五歲,保養得不錯,頭髮梳得整齊,下巴有點寬,嘴唇薄,眼睛不大,但很亮,跟張國棟的那雙眼睛一模一樣。

  不是長的像,是像——同一種算計,同一種不動聲色的打量。沈牧之盯著那張照片,翻出張國棟的照片,並排放在屏幕上。不像。張國棟圓臉,額頭窄,下巴短。周志強長臉,線條硬。不是同一類長相,是同一類人。他們認識嗎?不知道。但張國棟在翠屏小區偷過電動車電瓶,周志強住翠屏別墅區。翠屏小區和翠屏別墅區,隔著整片老城區。這兩個地方名字很像,但位置——不在同一個方向。別墅區在西邊,小區在東邊。一個偷電瓶的賊,不會跨過大半個城區的,他的活動範圍不會那麼大。

  除非有人告訴他那裡有什麼可偷的。

  沈牧之合上電腦,把周志強的資料鎖進抽屜里。孫梅的銀行流水,周志強的匯款,張國棟的盜竊地點,四個人的刑案記錄——把這些拼在一起。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的天灰濛濛的,下著小雨。多年前有一樁案子未破。連環殺人案,那個案子裡的兇手專挑沒有家人的對象,社會關係簡單的那種。被害人被發現在城北多處廢棄建築里,死法不一,作案手法經過多次演變卻從未留下指紋和DNA。那案子現在還在秦墨的檔案櫃裡,一直沒破。孫梅每月固定收到五千塊,錢不是白給的。是封口費,還是好處費——她知道一些事情,她活著,錢就按月匯。她從今年一月起斷了每月五千塊的收入,她死了,三月,出租屋,鐵管,頭部,一共四個,她是其中一個。有人不想讓她再開口了。

  但殺她的不是陳旭。陳旭是工具,用完了,扔掉了。自首是計劃的一部分。工具自己走進警局,說「人是我殺的」。計劃就完成了。雇凶的人不會留下痕跡。錢不是從他帳戶直接轉給兇手的。孫梅的匯款,是另一條線。但線斷了,斷了就接不上了。

  沈牧之在筆記本上寫下一行字:四名死者。三個男人一個女人。女人每個月有人養。男人沒有穩定收入卻活得好好的。誰養他們,誰就是解開這個案子的鑰匙。他合上筆記本,離開事務所。

  鑰匙不在陳旭手裡,在周志強手裡,在另外兩個從屋裡走出來的人手裡——應該再加上門外站著的趙志遠,還有屋裡面喊「別打了」的那個不是趙志遠,不是孫強,是第三個人,是第四個活人。

  四個人死了,四個人活著——兇手、幫手、目擊者、知情者——房子不大,塞了八個人——一半躺著,一半站著。站著的比躺著的更難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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