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判決
判決是周一寄出的,沈牧之等不及快遞,自己開車去法院取。他在車上拆開信封,牛皮紙撕開的聲音脆生生的,在安靜的駕駛室里格外清楚。判決書只有薄薄的幾頁,他一頁一頁地翻,翻到最後一頁,目光停在「判決如下」那四個字上。法院認為,原告未能證明被告使用了涉案商業秘密,被告的存儲行為不構成侵權。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他把判決書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審理查明部分寫得很細,連林曉入職的時間、離職的時間、下載文件的次數和文件名都寫出來了。法院採信了鑑定報告——鑑定人張工後來的證言也很關鍵,認定雲盤迴收站中已刪除的壓縮包內的原始碼文件與原告主張的商業秘密具有同一性,這承認了,認可了。
但法院同時也寫了一句:「被告在職期間有權訪問上述原始碼,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將上述原始碼用於任何商業目的或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亦不能證明原告因被告的行為遭受了實際經濟損失。」
不能證明,不能證明,不能證明。三個「不能證明」把原告的五百萬元打得粉碎。
沈牧之把判決書放到副駕駛座上。手機亮了,不是林曉,是陳志遠。他發來一張照片,是外賣箱,黃色的,嶄新發亮。沈牧之看了看,回了一句,「好好干。別超速。」陳志遠秒回了一個笑臉。平時很少笑的人,在屏幕上笑得很容易。
林曉的電話進來了。
「沈律師,我收到判決書了。贏了嗎?我還沒看完。」
「贏了。不侵權。」
電話那頭沒有聲音,沈牧之以為他掛了。幾秒後,林曉才說了一句,「我來了。」不是謝謝,不是贏了,是我來了。我在路上,我到你這來,我第一時間趕到事務所讓你親眼看到我。沈牧之沒等他,掛了電話,發動引擎,開回事務所。
林曉到的時候,沈牧之正站在窗前喝茶。林曉推門進來,身上的羽絨服換了,換成了一件深藍色的衝鋒衣,拉鏈拉到最高,領子豎起來。
「沈律師,判決書我能看看嗎?」
沈牧之從桌上拿起判決書遞給他。林曉接過去,一頁一頁地翻,翻得很慢。他的嘴唇在動,在不自覺地把每個字默念出來。
「法院沒支持他們的要求?五百萬元不用賠了?」
「不用。」
「案件受理費他們自己掏?」
「對。」
林曉低下頭,看著判決書最後一頁。那四個字「駁回全部訴訟請求」下面是審判長的簽名,黑色的墨水,簽得很用力,筆畫透過紙背。
「沈律師,謝謝您。」
「不用謝。證據在你自己手裡。我只是幫你拿出來了。」
林曉不懂什麼是證據在你自己手裡,他只知道他沒有泄密,沈牧之幫他說清楚了,官司贏了。他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沈牧之為他的案子熬了多少夜,但他知道沈牧之在法庭上說的那些話是站在他這邊的。沈牧之用了一個比喻:原告沒有鎖門,卻告他偷了東西。林曉不是學法律的,但這句話他聽懂了,法官也聽懂了。
「沈律師,我還能回去上班嗎?」
「你是指原來的公司?」
「嗯。」
「你覺得呢?」
林曉搖了搖頭。沈牧之讓他先休息半個月,再琢磨找工作的事。簡歷要重新寫,面試要提前準備。過往經歷不能撒謊,也沒必要撒謊。不是你的錯,也沒人裁你,你也不是因為能力不足或被辭退主動辭職。這都是實話。
林曉把判決書折好裝進口袋裡。
「沈律師,他們會上訴嗎?」
「可能會。但上訴也贏不了。鑑定報告對他們不利。他們自己證人說了實話。二審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林曉走了,下了樓,走進陽光里。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他走到街道對面,從口袋裡掏出判決書又看了一遍。
沈牧之轉過身坐回桌前,打開林曉的案卷,把判決書複印件夾進去,鎖進鐵皮柜子里。他拿出筆記本,在林曉那一頁寫上「駁回全部訴訟請求,不侵權」。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看天花板。
手機響了。不是林曉,不是陳志遠,是周明。
「沈律師,判決書收到了。」
「收到了。」
「恭喜你。」
「同喜。」
周明笑了。「我輸了你恭喜我什麼?」
「案子清了。」雙方都解脫了,不用再舉證,不用再質證,不用再寫代理詞,不用再擔心敗訴的後果。律師的工作結束了。周明沒說話,沉默的時間比一次深呼吸還長。
「沈律師。」
「嗯。」
「你最後那句『保密不力的後果不能讓員工一個人承擔』,劉審判長在判決書里引用了。」
沈牧之握著手機愣了一下。判決書他看了兩遍,沒有注意到這句話。不是逐字引用的,是用意思重複的原文引用。
「法院認為,原告未能舉證證明其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未能明確告知被告哪些技術信息屬於商業秘密,其保密不力的法律後果不能由被告一人承擔。」
周明背得很流暢,像練過。
「你背下來了?」
「我是原告代理人,我當然要背。看到那句的時候,我就知道輸了。」
沈牧之沒說話。周明先掛了。
沈牧之放下手機,起身站到窗前。街上的人來來往往,沒人知道判決書的事,沒人知道林曉不用賠五百萬了,沒人知道陳志遠在送外賣,沒人知道趙宇結束了,沒人知道王芳搬走了。那些案子結了,那些人還在。案子是案子,日子是日子。案子幫人把日子過下去的程序。程序走完了,日子繼續。太陽照常升起,落下去,再升起來。林曉會上班的,陳志遠會還錢的,王芳的孩子會上幼兒園,趙宇會重新找工作的。他們不會記得沈牧之了,也許偶爾會想起來,也許不會。但他們會記得自己打贏了官司,自己沒做錯事,自己不是壞人。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太陽一點一點沉下去。西邊的雲被染成了橘紅色,一層一層地鋪開,像褪色。
天亮之前,還有人在等。那個人沒有名字。沒有案子,沒有律師,只有他一個人在黑夜裡睜著眼睛。沈牧之看不到他,他知道他在。他在等天亮,等太陽從東邊升起來,等他等了很久。
沈牧之轉過身,關了燈。辦公室里暗了,只有窗外的光照進來,在天花板上映出一個橘紅色的方框。他坐在沙發上,把筆記本放在茶几上,靠著沙發閉上眼睛。
明天的案子在等他,新的當事人在等他。今晚可以先放放。他看著天花板上的光一點一點暗下去,暗到不仔細看就看不清了。
但法院同時也寫了一句:「被告在職期間有權訪問上述原始碼,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將上述原始碼用於任何商業目的或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亦不能證明原告因被告的行為遭受了實際經濟損失。」
不能證明,不能證明,不能證明。三個「不能證明」把原告的五百萬元打得粉碎。
沈牧之把判決書放到副駕駛座上。手機亮了,不是林曉,是陳志遠。他發來一張照片,是外賣箱,黃色的,嶄新發亮。沈牧之看了看,回了一句,「好好干。別超速。」陳志遠秒回了一個笑臉。平時很少笑的人,在屏幕上笑得很容易。
林曉的電話進來了。
「沈律師,我收到判決書了。贏了嗎?我還沒看完。」
「贏了。不侵權。」
電話那頭沒有聲音,沈牧之以為他掛了。幾秒後,林曉才說了一句,「我來了。」不是謝謝,不是贏了,是我來了。我在路上,我到你這來,我第一時間趕到事務所讓你親眼看到我。沈牧之沒等他,掛了電話,發動引擎,開回事務所。
林曉到的時候,沈牧之正站在窗前喝茶。林曉推門進來,身上的羽絨服換了,換成了一件深藍色的衝鋒衣,拉鏈拉到最高,領子豎起來。
「沈律師,判決書我能看看嗎?」
沈牧之從桌上拿起判決書遞給他。林曉接過去,一頁一頁地翻,翻得很慢。他的嘴唇在動,在不自覺地把每個字默念出來。
「法院沒支持他們的要求?五百萬元不用賠了?」
「不用。」
「案件受理費他們自己掏?」
「對。」
林曉低下頭,看著判決書最後一頁。那四個字「駁回全部訴訟請求」下面是審判長的簽名,黑色的墨水,簽得很用力,筆畫透過紙背。
「沈律師,謝謝您。」
「不用謝。證據在你自己手裡。我只是幫你拿出來了。」
林曉不懂什麼是證據在你自己手裡,他只知道他沒有泄密,沈牧之幫他說清楚了,官司贏了。他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沈牧之為他的案子熬了多少夜,但他知道沈牧之在法庭上說的那些話是站在他這邊的。沈牧之用了一個比喻:原告沒有鎖門,卻告他偷了東西。林曉不是學法律的,但這句話他聽懂了,法官也聽懂了。
「沈律師,我還能回去上班嗎?」
「你是指原來的公司?」
「嗯。」
「你覺得呢?」
林曉搖了搖頭。沈牧之讓他先休息半個月,再琢磨找工作的事。簡歷要重新寫,面試要提前準備。過往經歷不能撒謊,也沒必要撒謊。不是你的錯,也沒人裁你,你也不是因為能力不足或被辭退主動辭職。這都是實話。
林曉把判決書折好裝進口袋裡。
「沈律師,他們會上訴嗎?」
「可能會。但上訴也贏不了。鑑定報告對他們不利。他們自己證人說了實話。二審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林曉走了,下了樓,走進陽光里。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他走到街道對面,從口袋裡掏出判決書又看了一遍。
沈牧之轉過身坐回桌前,打開林曉的案卷,把判決書複印件夾進去,鎖進鐵皮柜子里。他拿出筆記本,在林曉那一頁寫上「駁回全部訴訟請求,不侵權」。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看天花板。
手機響了。不是林曉,不是陳志遠,是周明。
「沈律師,判決書收到了。」
「收到了。」
「恭喜你。」
「同喜。」
周明笑了。「我輸了你恭喜我什麼?」
「案子清了。」雙方都解脫了,不用再舉證,不用再質證,不用再寫代理詞,不用再擔心敗訴的後果。律師的工作結束了。周明沒說話,沉默的時間比一次深呼吸還長。
「沈律師。」
「嗯。」
「你最後那句『保密不力的後果不能讓員工一個人承擔』,劉審判長在判決書里引用了。」
沈牧之握著手機愣了一下。判決書他看了兩遍,沒有注意到這句話。不是逐字引用的,是用意思重複的原文引用。
「法院認為,原告未能舉證證明其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未能明確告知被告哪些技術信息屬於商業秘密,其保密不力的法律後果不能由被告一人承擔。」
周明背得很流暢,像練過。
「你背下來了?」
「我是原告代理人,我當然要背。看到那句的時候,我就知道輸了。」
沈牧之沒說話。周明先掛了。
沈牧之放下手機,起身站到窗前。街上的人來來往往,沒人知道判決書的事,沒人知道林曉不用賠五百萬了,沒人知道陳志遠在送外賣,沒人知道趙宇結束了,沒人知道王芳搬走了。那些案子結了,那些人還在。案子是案子,日子是日子。案子幫人把日子過下去的程序。程序走完了,日子繼續。太陽照常升起,落下去,再升起來。林曉會上班的,陳志遠會還錢的,王芳的孩子會上幼兒園,趙宇會重新找工作的。他們不會記得沈牧之了,也許偶爾會想起來,也許不會。但他們會記得自己打贏了官司,自己沒做錯事,自己不是壞人。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太陽一點一點沉下去。西邊的雲被染成了橘紅色,一層一層地鋪開,像褪色。
天亮之前,還有人在等。那個人沒有名字。沒有案子,沒有律師,只有他一個人在黑夜裡睜著眼睛。沈牧之看不到他,他知道他在。他在等天亮,等太陽從東邊升起來,等他等了很久。
沈牧之轉過身,關了燈。辦公室里暗了,只有窗外的光照進來,在天花板上映出一個橘紅色的方框。他坐在沙發上,把筆記本放在茶几上,靠著沙發閉上眼睛。
明天的案子在等他,新的當事人在等他。今晚可以先放放。他看著天花板上的光一點一點暗下去,暗到不仔細看就看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