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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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審團退庭後,法庭陷入了漫長的等待。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沒有動。他的筆記本合著,卷宗整齊地碼在桌角。他沒有再翻。該說的都說了,該問的都問了。剩下的不是法律問題,不是證據問題,是十一個人的判斷。十二個陪審員,關在一間屋子裡,面前擺著所有證據。他們要在其中找到答案。沈牧之不能進去,不能說話,只能等。法庭里的鐘掛在審判席後面的牆上,秒針一下一下地跳。聲音不大,但在安靜的法庭里,每一跳都像錘子敲在鐵砧上。

  趙宇坐在被告席上,低著頭。他的雙手放在膝蓋上,手指交叉著,指節發白。他沒有看任何人,只是盯著桌面。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他在想自己的母親?林薇?還是那個永遠沒到的包裹?趙宇的母親坐在旁聽席第一排,念珠已經念完了一整串,又開始念第二串。她的嘴唇在動,沒有聲音。沈牧之聽不到她在念什麼,但他知道不是經文。是一個母親對兒子的祈禱。

  林薇的母親也坐在第一排。她已經不哭了,眼淚乾了,臉上有兩道淚痕。她抱著林薇的照片,把相框貼在胸口。她的眼睛直直地看著前方,看著被告席上的趙宇。沈牧之知道她在看什麼。她在看殺她女兒的人——她相信是的那個人。

  鄭遠坐在公訴席上,面前的文件夾合著。他沒有看手機,沒有看卷宗,也沒有看任何人。他盯著審判席後面的國徽,看了很久。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也許在想自己的結案陳詞有沒有說服力。也許在想那些被他忽略的裂痕。也許在想這個案子結束了,下一個案子等著他。

  一個小時過去了。沒有動靜。兩個小時過去了。還是沒有動靜。旁聽席上有人開始低聲說話,法警敲了一下桌子,聲音又壓下去了。周明坐在審判席上,翻著一本書。沈牧之不知道是什麼書,也許是《刑法》,也許是小說。法官也是人,也需要打發時間。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窗前。窗戶很高,他踮起腳尖才能看到外面。天很藍,雲很白,有人在法院門口的廣場上曬太陽。他們不知道這裡面正在發生什麼,不知道十二個人在決定一個人的命運。他轉過身,回到辯護席,坐下來。趙宇抬起頭,看了他一眼。

  「沈律師,要多久?」

  「不知道。幾個小時,也許一天。也許更久。」

  趙宇又低下頭。沈牧之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看了一眼。沒有未接來電,沒有新消息。他把手機放回去。

  三個小時過去了。法庭的門開了。不是陪審團的門,是旁聽席的門。有人出去了,有人進來了。沈牧之沒有回頭。他盯著那扇緊閉的陪審團室的門。門很厚,木頭做的,漆成深棕色。他不知道裡面在說什麼,但他在想。

  十二個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們有不同的職業、不同的背景、不同的經歷。他們坐在那張長桌前,桌上擺著監控截圖、搜索記錄、購買記錄、簡訊、微信、屍檢報告。他們看著這些證據,也許會爭論。有人會說趙宇有罪——證據那麼多,監控、搜索、購買、簡訊、微信,這不很明顯嗎?有人會說趙宇無罪——監控沒拍到投毒,毒藥沒找到,害怕可以有多種解釋,專家都承認「可能」了。有人會沉默,不知道該信誰。然後有人會開始動搖。

  沈牧之知道,陪審團審議的核心不是證據,是合理懷疑。檢方的證據看起來很足,但每一條都有裂縫。裂縫夠不夠大?大到讓人不確定嗎?如果有一個陪審員說「我不確定」,那他就不能投票有罪。不確定,就是合理懷疑。

  他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看了一眼時間。下午四點二十。陪審團退庭已經三個半小時了。

  趙宇的母親念完了第二串念珠,又從口袋裡掏出第三串。沈牧之不知道她帶了多少串,也許她把家裡所有的念珠都帶來了。林薇的母親換了一個姿勢,把照片放在膝蓋上,用手輕輕摸著相框。她的嘴唇也在動,不知道在說什麼。

  又過了一個小時。法庭的燈亮了。窗外,天暗了。沈牧之站起來,走到窗前。法院門口的廣場上空無一人,燈亮了,照著空蕩蕩的石板路。他看了一會兒,然後轉過身,回到辯護席。

  鄭遠站起來,走到審判席前。

  「審判長,今天時間已經不早了。陪審團是否需要明天繼續審議?」

  周明看了看鐘,又看了看那扇緊閉的門。「再等一個小時。如果一個小時後還沒有結果,就安排明天的審議。」

  鄭遠點了點頭,回到公訴席。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他不想睡,但眼皮很重。他聽到鄭遠翻文件夾的聲音,聽到趙宇母親的念珠轉動的聲音,聽到林薇母親輕輕的呼吸聲。他在腦海里把結案陳詞又過了一遍。每一個字,每一個停頓,每一個眼神。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說服陪審團,但他知道自己已經把能說的都說了。


  門開了。不是陪審團的門——是那扇厚重的深棕色的門——是旁聽席的門。有人進來了,有人出去了。沈牧之聽到腳步聲,但沒有睜眼。

  五點二十。陪審團退庭已經四個半小時了。周明合上書,看了看鐘,又看了看那扇門。他剛要開口,門開了。那扇深棕色的門開了。

  陪審團從裡面走出來。十二個人,表情嚴肅。走在最前面的是陪審團團長,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頭髮花白,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夾克。他們走到陪審團席,坐下來。沒有人說話,沒有人笑。

  周明看著他們。「陪審團,你們已經作出裁決了嗎?」

  團長站起來。「是的,審判長。我們作出了裁決。」

  「請宣讀。」

  團長打開一張紙,手在微微發抖。他看著那張紙,嘴唇動了動,然後抬起頭。

  「我們,陪審團,裁定被告人趙宇——」

  沈牧之屏住呼吸。趙宇抬起頭。趙宇的母親停下念珠。林薇的母親抱起照片。鄭遠站起來。

  「——無罪。」

  旁聽席上爆發出哭聲。不是一個人的哭聲,是很多人的。有人哭,有人喊,有人拍手。趙宇的母親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念珠散了一地。趙宇站起來,轉過身,看著母親。他沒有哭,眼睛紅了,但沒有眼淚。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一動不動。他的手在發抖,但他沒有站起來,沒有笑,沒有哭。他只是看著趙宇的背影。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肅靜!法庭之上,不得喧譁!」

  哭聲壓了下去,變成低聲的抽泣。周明看著趙宇。「被告人趙宇,根據陪審團的裁決,本庭宣告你無罪。當庭釋放。」

  趙宇站在那裡,沒有說話。他轉過身,看著沈牧之。沈牧之站起來,走過去。

  「沈律師,謝謝。」

  「不用謝。我只是做了我該做的事。」

  趙宇伸出手,沈牧之握了握。他的手很涼,很瘦。

  法警走過來,打開趙宇的手銬。金屬碰撞的聲音在安靜的法庭里很清脆。趙宇揉了揉手腕,走到旁聽席,扶起母親。兩個人抱在一起,沒有聲音,沒有眼淚。只是抱著。

  林薇的母親站起來,抱著照片,走出法庭。她走得很慢,沒有回頭。鄭遠收拾好文件夾,走到沈牧之面前。

  「沈律師,你贏了。」

  「不是贏。是法律贏了。」

  鄭遠看了他一眼,轉身走出法庭。沈牧之站在辯護席前,看著空蕩蕩的法庭。旁聽席的人陸續走了,只剩趙宇和他母親。法警在收拾東西,工作人員在關燈。

  沈牧之收拾好卷宗,裝進包里。他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趙宇和他母親從後面跟上來。

  「沈律師,我們一起吃個飯吧。」

  沈牧之搖了搖頭。「不了。你們去吧。」

  趙宇的母親走過來,握住沈牧之的手。「沈律師,謝謝您。謝謝您救了我兒子。」

  「不用謝。」

  趙宇和他母親走了。沈牧之站在走廊里,點了一根煙。他吸了一口,煙霧在燈下散開。鄭遠說的對——他贏了。但贏了嗎?他想起林薇的母親抱著照片離開的樣子。她的女兒死了,兇手沒有被定罪。她不會接受這個結果。她會在心裡認定趙宇殺了人,認定司法不公,認定律師是幫凶。沈牧之可以解釋說——不是我相信他無罪,是檢方沒有證明他有罪。但她不會聽。她只知道自己失去了女兒,而殺她女兒的人走出了法院。

  沈牧之把煙抽完,按滅,扔進垃圾桶。他走出法院,站在台階上。天已經黑了,路燈亮著,照著空蕩蕩的廣場。他站在那裡,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走下台階,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拿出手機,翻到趙宇母親的號碼。他沒有撥出去,只是看著。然後他把手機放回口袋,發動了車子。

  他開回事務所。沒有開燈,坐在窗前。窗外,城市的燈火一盞一盞地亮著。他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能不能睡著。也許能,也許不能。他閉上眼睛,腦海里出現了林薇母親的臉。那張臉,他不會忘記。但他也不會後悔。他是律師,他的職責是捍衛程序正義。他做到了。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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