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結案陳詞(控方)
第五天。最後一天。沈牧之到法院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了。陽光照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白得刺眼。記者比前幾天更多,長槍短炮對準了大門。沈牧之從人群中穿過,沒有人攔他,沒有人問他問題。他們都等著。等著看結果。他走進法院,穿過走廊,走進法庭。旁聽席坐得滿滿當當,連過道都站了人。趙宇的母親坐在第一排,念珠在手指間轉得飛快。林薇的母親也坐在第一排,手裡還是那張照片。她把照片舉在胸前,讓每一個人都能看到。沈牧之坐到辯護席,把卷宗放好,筆記本翻開。他寫了一個晚上的結案陳詞,改了七稿。最後一個版本他背了下來。他不需要看稿子。
鄭遠走進來。他穿著檢察官制服,深藍色的,肩章上的國徽在燈光下閃著光。他走到公訴席,坐下來,把文件夾打開。他沒有看沈牧之,沈牧之也沒有看他。周明走進來,全體起立。他走到審判席,坐下來,敲了一下法槌。
「今天是庭審的最後一天。控辯雙方舉證完畢。現在進入結案陳詞階段。首先,由公訴人發表結案陳詞。」
鄭遠站起來。他整了整領帶,走到陪審團面前。他沒有拿稿子,站在那裡,看著十二個陪審員。他的表情嚴肅,聲音低沉。
「各位陪審員,本案從開庭到今天,已經五天了。五天裡,你們聽到了很多證人的證言,看到了很多證據。控方出示了監控錄像、搜索記錄、購買記錄、簡訊、微信、指紋、毒物檢測報告。辯方提出了很多『可能』。可能電腦被遠程控制了。可能快遞沒有丟。可能杯子的位置記錯了。可能林薇的『害怕』不是害怕趙宇。可能『你會後悔的』不是趙宇說的。可能——很多可能。」
他停了一下,掃視了一圈陪審團。
「但各位陪審員,你們不是來聽『可能』的。你們是來判斷『有沒有合理懷疑』的。辯方說,有合理懷疑。真的嗎?我們來看看。」
他轉過身,走到多媒體展示台前。他打開第一張照片,林薇的遺照。年輕的,笑著的。
「林薇,二十六歲。她在GG公司工作,前途光明。她的人生,在2025年3月15日下午三點,被終結了。被誰?被坐在被告席上的那個人——趙宇。」
他放下照片,走到陪審團面前。
「監控錄像。畫面顯示,林薇起身去洗手間後,趙宇立即站起來,走到她的座位旁邊,彎腰停留了約十秒。辯方說,他是在拉椅子。好,就算他是在拉椅子。拉椅子需要十秒嗎?拉椅子需要走到座位旁邊彎下腰嗎?拉椅子需要把手放在桌面上嗎?你們自己想想。你們的常識告訴你們,拉椅子只需要一秒鐘。他用了十秒。他在幹什麼?他在投毒。」
他走回多媒體台,打開下一張照片。趙宇電腦的搜索記錄截圖。
「搜索記錄。『氰化物購買』『氰化物怎麼買』『氰化物價格』。案發前一周,他搜索了這些關鍵詞。辯方說,他是在為遊戲查資料。好,就算他是在查資料。查資料需要購買嗎?他買了。他下單了。他通過境外網站購買了氰化物。辯方說快遞丟了。但下單的行為本身,就是犯罪的預備行為。一個正常人,會為了遊戲去購買真正的毒藥嗎?你們自己想想。」
他打開下一張照片。網絡交易記錄。
「購買記錄。他用自己的真實姓名、真實地址下單。辯方說,這證明他沒有犯罪意識——誰會用自己的真名買毒藥?但你們想想,他可能根本沒想到會被發現。他可能以為境外網站不會被追查。他可能太自信了。一個寫推理遊戲的人,會不知道如何掩蓋痕跡?他可能故意用真名,讓人覺得『這不可能是兇手』。這是反偵察心理。」
他打開簡訊截圖。
「簡訊。『你會後悔的』。辯方說,這是林薇對趙宇說的。趙宇的母親也這麼說。但各位陪審員,你們想一想。林薇是一個年輕的女性,她剛跟男友分手。她說了分手,然後她說『你會後悔的』?合理嗎?她為什麼要說他後悔?她提的分手,她應該高興。應該是趙宇說『你會後悔的』。這才是人之常情。」
他打開微信截圖。
「微信。案發前一天,林薇發給朋友的:『趙宇今天又來找我了。他說他放不下。我害怕。』辯方說,害怕可以有多種解釋。但各位陪審員,一個年輕女性,在深夜,說『我害怕』。她害怕什麼?她害怕一個糾纏不休的前男友。她害怕那個說『你會後悔的』的人。三天後,她死了。她害怕對了。」
他把所有的照片放完,走回陪審團面前。
「各位陪審員,辯方一直在問『可能』。可能電腦被遠程控制了。請問,有證據嗎?沒有。可能快遞沒丟,毒藥被藏起來了。請問,有證據嗎?沒有。可能杯子的位置記錯了。請問,位置錯了會影響什麼?杯子裡有氰化物,這是確定的。不管在哪個位置,杯子裡有氰化物。林薇體內有氰化物,也是確定的。兩次檢測,結果一致。科學不會撒謊。」
他停了一下,聲音變得更低沉。
「辯方說,趙宇從小不說謊。他母親說的。一個母親,當然相信自己的兒子。但各位陪審員,你們不是他母親。你們的職責是判斷證據。證據指向誰?指向趙宇。他有動機——分手,放不下,糾纏。他有手段——購買了毒藥。有機會——林薇離席的十秒。他發了威脅簡訊,林薇害怕了。三天後,她死了。」
他走回公訴席,轉過身。
「各位陪審員,檢方已經完成了舉證責任。我們證明了趙宇有動機、有手段、有機會。證明了他在案發前的行為模式——搜索、購買、威脅。證明了林薇的恐懼——她說了『我害怕』。證明了她的死亡——氰化物中毒。這些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辯方沒有提供任何直接證據證明趙宇無罪。他們只有『可能』。『可能』不是證據。」
他站在那裡,看著陪審團。
「你們要回答的問題只有一個:檢方的證據,有沒有排除合理懷疑?辯方提出的那些『可能』,是合理的嗎?一個寫推理遊戲的人,會不知道如何銷毀證據?一個誠實的人,會背著前女友買毒藥?一個從小不說謊的人,會在法庭上說謊?你們自己想一想。」
他沉默了幾秒。
「請你們用你們的常識、你們的理性、你們的良心,作出公正的判決。辯方說,疑罪從無。但本案沒有疑點。證據是清楚的、確鑿的。被告人趙宇,就是兇手。」
他走回公訴席,坐下來。
旁聽席上很安靜。沒有人鼓掌,沒有人說話。林薇的母親哭了,哭出了聲。她的哭聲在安靜的法庭里迴蕩,很刺耳。趙宇的母親沒有哭,她攥著念珠,嘴唇在抖,但沒有發出聲音。
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一動不動。他等著。等鄭遠的陳詞在陪審團心裡沉澱。他知道,鄭遠說得很好。邏輯清晰,情感充沛,證據串得漂亮。但他也知道,鄭遠沒有回答一個問題:直接證據在哪裡?監控沒有拍到投毒的動作。沒有人看到趙宇往杯子裡扔東西。毒藥沒有找到。這些都是疑問。疑問就是裂痕。
周明看著沈牧之。「辯護人,你可以發表結案陳詞了。」
沈牧之站起來。他整了整律師袍的領口,走到陪審團面前。他沒有拿稿子,沒有看筆記本。他站在那裡,看著十二個陪審員的眼睛。他的聲音不高,但每一個字都很清楚。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剛才公訴人說,檢方的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但各位陪審員,你們仔細想一想,那條鏈上,有多少個環節是『可能』和『相信』搭建起來的?」
他停了一下,掃視了一圈陪審團。
「公訴人說,趙宇有機會投毒。監控拍到了他靠近座位。但監控沒有拍到他投毒。拍到他彎腰,沒有拍到他動手。拍到他靠近,沒有拍到他投擲。拍到他停頓了十秒,沒有拍到他手裡有東西。你們看到的,只是一個男人站在桌子旁邊。公訴人說他在投毒。趙宇說他在拉椅子。你們相信誰?不是憑感覺,是憑證據。檢方沒有證據證明他在投毒。」
他走了一步,離陪審團更近了一些。
「公訴人說,趙宇有手段。他買了氰化物。但他收到了嗎?快遞丟了。沒有簽收記錄,沒有貨物。你們有誰見過那個包裹?沒有人。快遞公司自己都說,系統里沒有記錄了。他們無法證明那個包裹曾經存在過。檢方說,下單行為本身就是犯罪預備。但各位陪審員,你們想一想,如果一個人真的準備殺人,他會用真名買毒藥嗎?他會把毒藥寄到自己家裡嗎?他會留下這麼多痕跡嗎?一個寫推理遊戲的人,會這麼蠢嗎?趙宇可能是不謹慎,但他不蠢。」
他轉過身,走了一步。
「公訴人說,趙宇有動機。他放不下,他糾纏。但分手後糾纏不是殺人動機。很多人都糾纏過,他們沒有殺人。林薇說『害怕』,她害怕什麼?她沒說趙宇要殺她。她只說害怕。害怕可以是一百種東西。害怕糾纏,害怕心軟,害怕自己後悔。她沒說完,她已經不在了,我們不能再問她。但公訴人替她回答了。公訴人說,她害怕趙宇。他們沒有證據。」
他走到陪審團面前,停下腳步。
「公訴人說,科學不會撒謊。但科學家會犯錯。法醫承認了,檢測只做了一次,沒有覆核。他承認了,『有可能』存在誤差。網絡安全專家承認了,哈希值沒做,補做的不能證明原始數據沒被修改。他承認了,『理論上』數據可能被篡改。偵查人員承認了,鑰匙在褲子口袋裡,他睡著了。他不能確定有沒有人動過。這些不是『可能』。這些都是他們自己承認的。」
他停了一下,聲音變得更低。
「各位陪審員,你們不需要證明趙宇無罪。你們只需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檢方的證據,有沒有讓你們產生合理的懷疑?如果有,你們就不能判他有罪。這是法律。這是疑罪從無。趙宇不需要證明自己是無辜的。需要證明他有罪的,是檢方。他們沒有證明。他們有懷疑,但沒有證據。他們有推測,但沒有實錘。他們有一條鏈,但鏈上全是裂縫。」
他沉默了很長時間。旁聽席上沒有人說話。
「林薇死了。這是一個悲劇。她的母親失去了女兒,她很痛苦。我理解。但她的痛苦,不能成為定罪的證據。你們不能因為同情她的母親,就把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獄。法律不是同情。法律是證據。檢方沒有證據。」
他走回辯護席,轉過身。
「請你們用你們的理性,作出公正的判決。無罪。」
他坐下來。
旁聽席上很安靜。鄭遠沒有看他。周明沒有看法槌。陪審團沒有表情。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結案陳詞結束。請陪審團退庭審議。」
十二個陪審員站起來,走出法庭。門關上了。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等著。趙宇坐在被告席上,低著頭。趙宇的母親攥著念珠,嘴唇在動。林薇的母親抱著照片,低聲哭著。鄭遠收拾文件夾,沒有看任何人。
法庭里很安靜。沒有人說話。只有林薇母親的哭聲,在空氣中迴蕩。沈牧之閉上眼睛。他做了他能做的。現在,等。
鄭遠走進來。他穿著檢察官制服,深藍色的,肩章上的國徽在燈光下閃著光。他走到公訴席,坐下來,把文件夾打開。他沒有看沈牧之,沈牧之也沒有看他。周明走進來,全體起立。他走到審判席,坐下來,敲了一下法槌。
「今天是庭審的最後一天。控辯雙方舉證完畢。現在進入結案陳詞階段。首先,由公訴人發表結案陳詞。」
鄭遠站起來。他整了整領帶,走到陪審團面前。他沒有拿稿子,站在那裡,看著十二個陪審員。他的表情嚴肅,聲音低沉。
「各位陪審員,本案從開庭到今天,已經五天了。五天裡,你們聽到了很多證人的證言,看到了很多證據。控方出示了監控錄像、搜索記錄、購買記錄、簡訊、微信、指紋、毒物檢測報告。辯方提出了很多『可能』。可能電腦被遠程控制了。可能快遞沒有丟。可能杯子的位置記錯了。可能林薇的『害怕』不是害怕趙宇。可能『你會後悔的』不是趙宇說的。可能——很多可能。」
他停了一下,掃視了一圈陪審團。
「但各位陪審員,你們不是來聽『可能』的。你們是來判斷『有沒有合理懷疑』的。辯方說,有合理懷疑。真的嗎?我們來看看。」
他轉過身,走到多媒體展示台前。他打開第一張照片,林薇的遺照。年輕的,笑著的。
「林薇,二十六歲。她在GG公司工作,前途光明。她的人生,在2025年3月15日下午三點,被終結了。被誰?被坐在被告席上的那個人——趙宇。」
他放下照片,走到陪審團面前。
「監控錄像。畫面顯示,林薇起身去洗手間後,趙宇立即站起來,走到她的座位旁邊,彎腰停留了約十秒。辯方說,他是在拉椅子。好,就算他是在拉椅子。拉椅子需要十秒嗎?拉椅子需要走到座位旁邊彎下腰嗎?拉椅子需要把手放在桌面上嗎?你們自己想想。你們的常識告訴你們,拉椅子只需要一秒鐘。他用了十秒。他在幹什麼?他在投毒。」
他走回多媒體台,打開下一張照片。趙宇電腦的搜索記錄截圖。
「搜索記錄。『氰化物購買』『氰化物怎麼買』『氰化物價格』。案發前一周,他搜索了這些關鍵詞。辯方說,他是在為遊戲查資料。好,就算他是在查資料。查資料需要購買嗎?他買了。他下單了。他通過境外網站購買了氰化物。辯方說快遞丟了。但下單的行為本身,就是犯罪的預備行為。一個正常人,會為了遊戲去購買真正的毒藥嗎?你們自己想想。」
他打開下一張照片。網絡交易記錄。
「購買記錄。他用自己的真實姓名、真實地址下單。辯方說,這證明他沒有犯罪意識——誰會用自己的真名買毒藥?但你們想想,他可能根本沒想到會被發現。他可能以為境外網站不會被追查。他可能太自信了。一個寫推理遊戲的人,會不知道如何掩蓋痕跡?他可能故意用真名,讓人覺得『這不可能是兇手』。這是反偵察心理。」
他打開簡訊截圖。
「簡訊。『你會後悔的』。辯方說,這是林薇對趙宇說的。趙宇的母親也這麼說。但各位陪審員,你們想一想。林薇是一個年輕的女性,她剛跟男友分手。她說了分手,然後她說『你會後悔的』?合理嗎?她為什麼要說他後悔?她提的分手,她應該高興。應該是趙宇說『你會後悔的』。這才是人之常情。」
他打開微信截圖。
「微信。案發前一天,林薇發給朋友的:『趙宇今天又來找我了。他說他放不下。我害怕。』辯方說,害怕可以有多種解釋。但各位陪審員,一個年輕女性,在深夜,說『我害怕』。她害怕什麼?她害怕一個糾纏不休的前男友。她害怕那個說『你會後悔的』的人。三天後,她死了。她害怕對了。」
他把所有的照片放完,走回陪審團面前。
「各位陪審員,辯方一直在問『可能』。可能電腦被遠程控制了。請問,有證據嗎?沒有。可能快遞沒丟,毒藥被藏起來了。請問,有證據嗎?沒有。可能杯子的位置記錯了。請問,位置錯了會影響什麼?杯子裡有氰化物,這是確定的。不管在哪個位置,杯子裡有氰化物。林薇體內有氰化物,也是確定的。兩次檢測,結果一致。科學不會撒謊。」
他停了一下,聲音變得更低沉。
「辯方說,趙宇從小不說謊。他母親說的。一個母親,當然相信自己的兒子。但各位陪審員,你們不是他母親。你們的職責是判斷證據。證據指向誰?指向趙宇。他有動機——分手,放不下,糾纏。他有手段——購買了毒藥。有機會——林薇離席的十秒。他發了威脅簡訊,林薇害怕了。三天後,她死了。」
他走回公訴席,轉過身。
「各位陪審員,檢方已經完成了舉證責任。我們證明了趙宇有動機、有手段、有機會。證明了他在案發前的行為模式——搜索、購買、威脅。證明了林薇的恐懼——她說了『我害怕』。證明了她的死亡——氰化物中毒。這些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辯方沒有提供任何直接證據證明趙宇無罪。他們只有『可能』。『可能』不是證據。」
他站在那裡,看著陪審團。
「你們要回答的問題只有一個:檢方的證據,有沒有排除合理懷疑?辯方提出的那些『可能』,是合理的嗎?一個寫推理遊戲的人,會不知道如何銷毀證據?一個誠實的人,會背著前女友買毒藥?一個從小不說謊的人,會在法庭上說謊?你們自己想一想。」
他沉默了幾秒。
「請你們用你們的常識、你們的理性、你們的良心,作出公正的判決。辯方說,疑罪從無。但本案沒有疑點。證據是清楚的、確鑿的。被告人趙宇,就是兇手。」
他走回公訴席,坐下來。
旁聽席上很安靜。沒有人鼓掌,沒有人說話。林薇的母親哭了,哭出了聲。她的哭聲在安靜的法庭里迴蕩,很刺耳。趙宇的母親沒有哭,她攥著念珠,嘴唇在抖,但沒有發出聲音。
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一動不動。他等著。等鄭遠的陳詞在陪審團心裡沉澱。他知道,鄭遠說得很好。邏輯清晰,情感充沛,證據串得漂亮。但他也知道,鄭遠沒有回答一個問題:直接證據在哪裡?監控沒有拍到投毒的動作。沒有人看到趙宇往杯子裡扔東西。毒藥沒有找到。這些都是疑問。疑問就是裂痕。
周明看著沈牧之。「辯護人,你可以發表結案陳詞了。」
沈牧之站起來。他整了整律師袍的領口,走到陪審團面前。他沒有拿稿子,沒有看筆記本。他站在那裡,看著十二個陪審員的眼睛。他的聲音不高,但每一個字都很清楚。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剛才公訴人說,檢方的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但各位陪審員,你們仔細想一想,那條鏈上,有多少個環節是『可能』和『相信』搭建起來的?」
他停了一下,掃視了一圈陪審團。
「公訴人說,趙宇有機會投毒。監控拍到了他靠近座位。但監控沒有拍到他投毒。拍到他彎腰,沒有拍到他動手。拍到他靠近,沒有拍到他投擲。拍到他停頓了十秒,沒有拍到他手裡有東西。你們看到的,只是一個男人站在桌子旁邊。公訴人說他在投毒。趙宇說他在拉椅子。你們相信誰?不是憑感覺,是憑證據。檢方沒有證據證明他在投毒。」
他走了一步,離陪審團更近了一些。
「公訴人說,趙宇有手段。他買了氰化物。但他收到了嗎?快遞丟了。沒有簽收記錄,沒有貨物。你們有誰見過那個包裹?沒有人。快遞公司自己都說,系統里沒有記錄了。他們無法證明那個包裹曾經存在過。檢方說,下單行為本身就是犯罪預備。但各位陪審員,你們想一想,如果一個人真的準備殺人,他會用真名買毒藥嗎?他會把毒藥寄到自己家裡嗎?他會留下這麼多痕跡嗎?一個寫推理遊戲的人,會這麼蠢嗎?趙宇可能是不謹慎,但他不蠢。」
他轉過身,走了一步。
「公訴人說,趙宇有動機。他放不下,他糾纏。但分手後糾纏不是殺人動機。很多人都糾纏過,他們沒有殺人。林薇說『害怕』,她害怕什麼?她沒說趙宇要殺她。她只說害怕。害怕可以是一百種東西。害怕糾纏,害怕心軟,害怕自己後悔。她沒說完,她已經不在了,我們不能再問她。但公訴人替她回答了。公訴人說,她害怕趙宇。他們沒有證據。」
他走到陪審團面前,停下腳步。
「公訴人說,科學不會撒謊。但科學家會犯錯。法醫承認了,檢測只做了一次,沒有覆核。他承認了,『有可能』存在誤差。網絡安全專家承認了,哈希值沒做,補做的不能證明原始數據沒被修改。他承認了,『理論上』數據可能被篡改。偵查人員承認了,鑰匙在褲子口袋裡,他睡著了。他不能確定有沒有人動過。這些不是『可能』。這些都是他們自己承認的。」
他停了一下,聲音變得更低。
「各位陪審員,你們不需要證明趙宇無罪。你們只需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檢方的證據,有沒有讓你們產生合理的懷疑?如果有,你們就不能判他有罪。這是法律。這是疑罪從無。趙宇不需要證明自己是無辜的。需要證明他有罪的,是檢方。他們沒有證明。他們有懷疑,但沒有證據。他們有推測,但沒有實錘。他們有一條鏈,但鏈上全是裂縫。」
他沉默了很長時間。旁聽席上沒有人說話。
「林薇死了。這是一個悲劇。她的母親失去了女兒,她很痛苦。我理解。但她的痛苦,不能成為定罪的證據。你們不能因為同情她的母親,就把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獄。法律不是同情。法律是證據。檢方沒有證據。」
他走回辯護席,轉過身。
「請你們用你們的理性,作出公正的判決。無罪。」
他坐下來。
旁聽席上很安靜。鄭遠沒有看他。周明沒有看法槌。陪審團沒有表情。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結案陳詞結束。請陪審團退庭審議。」
十二個陪審員站起來,走出法庭。門關上了。沈牧之坐在辯護席上,等著。趙宇坐在被告席上,低著頭。趙宇的母親攥著念珠,嘴唇在動。林薇的母親抱著照片,低聲哭著。鄭遠收拾文件夾,沒有看任何人。
法庭里很安靜。沒有人說話。只有林薇母親的哭聲,在空氣中迴蕩。沈牧之閉上眼睛。他做了他能做的。現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