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會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沈牧之第二次會見趙宇,是在三天後。這三天裡,他把卷宗又看了七遍。每一遍都發現新的細節。咖啡廳的平面圖、監控攝像頭的位置、林薇座位的朝向、趙宇座位的距離、洗手間的動線。他把這些信息在腦子裡建了一個模型。他閉上眼睛,就能看到那個咖啡廳。他在腦子裡走過一遍又一遍。從趙宇進門,到坐下,到林薇起身,到趙宇站起來,到林薇回來,到林薇喝咖啡,到林薇倒地。每一步,每一秒,他都精確到秒。然後他發現了第七個裂痕。不是證據本身的問題,是時間線的問題。

  他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了一串時間。監控錄像顯示:14:58:32,趙宇進入咖啡廳。14:58:47,林薇進入。15:00:03,兩人坐下。15:12:18,林薇起身。15:12:21,趙宇站起來。15:12:24,趙宇走到林薇座位旁邊。15:12:34,趙宇回到自己座位。15:12:47,林薇回到座位。15:18:02,林薇喝下第一口咖啡。15:23:19,林薇倒地。氰化物的致死速度是多少?法醫報告說,攝入後三到五分鐘出現症狀,十分鐘內可致死。林薇喝下咖啡後五分鐘左右倒地,符合這個時間。但趙宇離開林薇座位後,到林薇回來,中間有十三秒。如果他在那十三秒內把毒藥投進了咖啡杯,毒藥就在杯子裡。林薇回來,喝咖啡,中毒。時間線是合理的。但有一個問題。趙宇回到座位後,沒有離開過。林薇回來時,趙宇的咖啡杯和林薇的咖啡杯都在桌上。如果趙宇投了毒,他投的是林薇的杯子。他不可能搞錯,因為兩個杯子的位置不同。但沈牧之注意到一個細節。林薇的咖啡杯和趙宇的咖啡杯是同款的。都是白色的陶瓷杯,沒有任何標記。咖啡廳的店員在筆錄中說,她端咖啡時,記得把林薇的杯子放在林薇面前,趙宇的杯子放在趙宇面前。但林薇起身去洗手間後,她有沒有可能碰過杯子?她擦桌子的時候有沒有移動過杯子的位置?她不確定。店員的筆錄里寫著:「記不清了。」

  沈牧之在那個詞下面畫了一條線。記不清了。這是第八個裂痕。

  他合上卷宗,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去往看守所的路上,他沒有聽音樂,沒有開廣播。他在腦子裡過了一遍今天要問的問題。他不問「你殺了嗎」。他不問「你為什麼要買毒藥」。他不問「你的電腦為什麼有搜索記錄」。這些問題的答案,他不關心。他只問細節。細節會說話。細節會出賣人,也會拯救人。

  進了會見室,趙宇已經在了。他比三天前瘦了一些,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更深了。沈牧之坐下來,把筆記本打開。

  「趙宇,我問你幾個細節。你回憶一下。」

  「好。」

  「你約林薇那天,是誰先到咖啡廳的?」

  「我。我先到。我等了她大概十分鐘。」

  「你坐的是哪個位置?」

  「靠窗的那個。我進去的時候,靠窗的位置空著,我就坐了。」

  「林薇來的時候,你站起來了嗎?」

  「站了。她進來的時候,我站起來,沖她招了招手。」

  「她坐下的時候,你幫她拉椅子了嗎?」

  「沒有。她自己拉的。」

  沈牧之在筆記本上記下:林薇自己拉椅子,趙宇沒有碰她的椅子。

  「你們聊了多久,林薇才起身去洗手間?」

  「大概二十分鐘。具體時間我不記得了。」

  「她起身的時候,你有沒有注意到她的椅子離桌子太近?」

  趙宇想了想。「她起身的時候,椅子蹭了一下桌子。她走得急,沒注意。」

  「然後你做了什麼?」

  「我站起來,幫她把椅子拉出來了一點。這樣她回來的時候坐起來方便。」

  「你走過去的時候,有沒有碰過她的杯子?」

  「沒有。我碰的是椅子。」

  「你確定?」

  「確定。她的杯子和我的杯子之間隔著桌子。我伸手夠不到。」

  沈牧之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張簡易的咖啡廳平面圖。趙宇的座位在桌子一側,林薇的座位在對面。趙宇要夠到林薇的杯子,必須繞過桌子,或者伸手橫跨桌面。監控畫面顯示,趙宇走到林薇座位旁邊時,他的身體朝向是面向桌子。他彎腰了。他彎下腰去拉椅子。他彎下腰的時候,他的手在桌面的高度。他能不能在彎腰的同時,把毒藥投進林薇的杯子裡?可能。但監控沒有拍到他的手。他的手被桌子擋住了。

  「趙宇,你彎腰的時候,你的手在做什麼?」


  「在拉椅子。我右手扶著椅背,左手撐著桌子。」

  「左手撐著桌子?撐在什麼地方?」

  「桌面上。靠近林薇杯子的位置。」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你的左手,離林薇的杯子有多遠?」

  「大概十厘米。我沒有碰杯子。我只是撐著桌面。」

  十厘米。不是零厘米,是十厘米。差十厘米,夠不到。但如果他想夠,他可以夠到。但他沒有。

  「趙宇,你的指紋是怎麼到林薇杯子上的?」

  「我之前碰過。之前見面的時候,我端起她的杯子喝了一口水。我以為是自己的杯子。兩個杯子一模一樣。我喝了一口,發現味道不對,才知道拿錯了。我放了回去。後來警察可能檢測到了我的指紋。」

  「那次見面是什麼時候?」

  「案發前一周。我們還沒分手。」

  沈牧之把這件事記下來。需要核實。如果趙宇說的是真的,他的指紋在案發前一周就已經在林薇的杯子上。這個指紋與投毒無關。

  「趙宇,你買了毒藥,快遞丟了。你報警了嗎?」

  「沒有。我不知道怎麼報警。我買的東西是違禁品,我報警不是自投羅網嗎?」

  「你後來怎麼處理的?」

  「我聯繫了賣家。賣家說快遞丟了,他們補發。我說不用了。然後我把帳戶註銷了。」

  「你註銷帳戶的記錄還在嗎?」

  「應該還在。但我沒有保存。我沒有想到會出事。」

  沈牧之在筆記本上記下:賣家、快遞公司、帳戶註銷記錄。這些都是可以查的。如果趙宇說的是真的,這些記錄應該存在。如果不存在,沈牧之會讓檢方證明它們不存在。

  「趙宇,最後一個問題。你為什麼要搜索氰化物?」

  「我跟你說了,我在開發一個推理遊戲。我需要了解各種毒藥的特性。」

  「你開發的遊戲,有記錄嗎?代碼、設計文檔、項目文件。」

  「有。在我的電腦里。警方可能已經拿走了。」

  沈牧之合上筆記本。「趙宇,我還會再來。」

  趙宇看著他。「沈律師,你能贏嗎?」

  「我不能保證。但我能保證,我會用盡全力。」

  趙宇低下頭。「謝謝。」

  沈牧之站起來,走出會見室。他穿過走廊,出了看守所。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沒有立刻發動。他翻開筆記本,看著那些問題。椅子。杯子。指紋。快遞。遊戲。每一個問題都是一條線。他要順著線去找答案。不是所有的線都能找到答案,但找到一條就夠了。只要有一條線斷掉,檢方的證據鏈就不完整。

  他發動了車子,沒有回事務所,沒有去法學院。他去了市網絡信息安全中心。那裡有他認識的人,一個叫陳志遠的網絡安全工程師。他們是大學同學。陳志遠畢業後進了公安系統,專門做網絡取證。他不是警方的證人,他是沈牧之的老朋友。

  沈牧之沒有預約,直接去了他的辦公室。陳志遠正在看電腦,看到他進來,笑了。

  「沈大律師,什麼風把你吹來了?」

  「有事找你。」

  「說。」

  「趙宇的案子,你知道吧?」

  陳志遠的笑容收了一些。「知道。那個咖啡廳投毒案。」

  「檢方說趙宇的電腦里有搜索氰化物購買渠道的記錄。我想知道,這些記錄能不能證明是他本人搜索的?」

  陳志遠靠在椅背上。「理論上,不能。搜索記錄只能證明這台電腦上有人搜索過,不能證明是誰操作的。如果有人遠程控制了這台電腦,或者在趙宇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他的電腦,同樣會留下記錄。」

  「檢方有沒有做遠程控制的檢測?」

  「做了。他們提取了系統日誌,沒有發現遠程控制的痕跡。」

  「沒有發現,等於不存在嗎?」

  陳志遠沉默了一會兒。「不等於。日誌可以被刪除。黑客入侵後,往往會清理痕跡。沒有發現,只能說明沒有找到證據,不能說明沒有發生。」

  沈牧之在筆記本上記下來。沒有發現不等於不存在。這是第九個裂痕。


  「陳志遠,如果我要證明趙宇的電腦可能被遠程控制,我需要什麼證據?」

  「你需要一個時間點。趙宇聲稱自己被黑客攻擊,他需要提供一個具體的時間。在那個時間點前後,系統日誌如果有缺失,就可以支持他的說法。」

  「他的電腦被警方拿走了。我現在還能提取什麼?」

  「你可以申請法院調取原始硬碟,找第三方鑑定機構做分析。如果原始數據還在,有可能找到被刪除的日誌的殘留痕跡。」

  沈牧之點了點頭。「謝謝。」

  「不用謝。你幫他辯護,我不反對。但我要告訴你,這個人看起來不太乾淨。」

  「不乾淨不等於有罪。」

  「我知道。你是律師,你該這麼說。」

  沈牧之站起來,走出網絡信息安全中心。他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看了看手錶,下午三點。他還有時間。他發動了車子,開往快遞公司。趙宇買的毒藥是通過一家國際快遞公司運輸的。沈牧之要查清楚,這個包裹到底發生了什麼。快遞公司的客服中心在城東的一個工業園區里。沈牧之走進去,出示了律師證,要求查詢一個單號。客服人員查了電腦,說這個單號已經過期,無法查詢。沈牧之要求見經理。經理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姓王。

  「王經理,我的客戶涉及刑事案件,這個快遞單號是關鍵證據。我需要知道這個包裹的物流軌跡。」

  王經理看了看沈牧之的證件。「沈律師,我們只能提供一年內的物流記錄。這個訂單已經超過一年了。」

  「趙宇的訂單是今年2月的。不到一年。」

  王經理又查了一下。「系統里沒有。可能是數據遷移的時候丟失了。」

  「丟失了?」

  「我們去年換了新系統,部分舊數據沒有遷移過來。」

  沈牧之看著他。「也就是說,你們無法證明這個包裹曾經存在過?」

  王經理的表情變了一下。「系統里沒有,不代表不存在。」

  「但沒有記錄,你們就不能證明它存在過。」

  王經理沒有回答。沈牧之在筆記本上記下來:快遞公司無法提供物流記錄。這是第十個裂痕。

  他走出快遞公司,上了車。天暗了,路燈亮起來。他坐在駕駛座上,看著筆記本上那些裂痕。時間戳誤差、椅子位置、杯子混淆、指紋時間、遠程控制、快遞丟失、物流記錄缺失。他把它們一個一個地圈出來。不是證據,是問題。問題就是裂痕。裂痕就是合理懷疑。

  他發動了車子,開回事務所。他沒有吃飯,坐在辦公桌前,打開卷宗,繼續看。他把每一個證人的證言都讀了三遍。咖啡廳店員、林薇的朋友、趙宇的同事、網絡安全專家、法醫。他要在每一個人的話里找到矛盾。不一定要大的矛盾。小矛盾就夠了。一個時間對不上,一個數字記錯了,一個細節模糊了。都是裂痕。

  深夜,他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他閉上眼睛。在腦子裡,他又走了一遍那個咖啡廳。趙宇進門,坐下,林薇進來,招手,坐下,聊天,林薇起身,椅子蹭桌子,趙宇站起來,走過去,彎腰,拉椅子,左手撐著桌面,右手扶著椅背,回到座位,林薇回來,喝咖啡,倒地。他在每一個動作上停下來,問自己:有沒有另一種可能?如果有,那就不合理。不合理的懷疑,就是合理懷疑。

  他睜開眼睛,拿起手機。沒有未接來電,沒有新消息。他放下手機,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城市的燈火一盞一盞地滅了。他站在那裡,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關了燈,走出辦公室。他不會開車回家。他在事務所的沙發上睡。明天還要繼續。案子不等人。趙宇在看守所里等。他的母親在等。沈牧之不能讓他們等太久。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