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被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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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墨站在湖邊,看著光組成的那隻手。手伸著,五指張開,像是在抓什麼,但什麼也抓不到。手腕很細,骨節突出,像是一個很久沒有吃飽飯的人的手。光在水面上晃動,那隻手也在晃動,像是在顫抖。梵谷在畫被遺棄的人。那些被丟下的人,那些被忘記的人,那些沒有人要的人。他們的手伸著,等有人來握。沒有人來。秦墨看了很久,然後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

  「查一下,誰在被遺棄?」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他叫趙志強。1975年生。1994年,他的父母離婚,誰都不要他。他被送到福利院。他等了三十年,等有人來接他。沒有人來。他不敢離開福利院。他怕他父母來了,找不到他。」

  「他現在還在福利院?」

  「在。五十歲了。還在等。」

  秦墨上了車,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開往城西。那家福利院在城西的一片空地上,幾棟平房,一個操場。秦墨來過這裡——上次來找王小軍。同一個地方,不同的等待。趙志強住在最裡面的一間小屋,門開著,裡面很簡陋,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牆上貼著一張發黃的照片,一家三口,男人、女人、一個小孩。小孩五六歲,笑得很開心。男人和女人的臉被撕掉了,只剩下那個孩子。

  趙志強坐在床邊,雙手放在膝蓋上。他的頭髮花白了,臉上的皺紋很深,眼睛渾濁。他的手伸著,五指張開,放在膝蓋上,像是在抓什麼。秦墨走進來,坐在他旁邊。

  「趙志強?」

  老人轉過頭。他的眼睛動了一下,慢慢聚焦。

  「你是誰?」

  「秦墨。刑偵支隊的。有人畫了你。他讓我來看你。」

  「誰畫了我?」

  「梵谷。一個畫家。他畫被遺棄的人。他畫了你。」

  老人的眼淚流下來了。他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他看見我了?」

  「他看見你了。」

  趙志強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三十年。等我爸,等我媽。他們不要我了。我知道。但我還是等。等他們來接我。他們沒來。」

  「你恨他們嗎?」

  「不恨。他們也有他們的難處。但我等了三十年。等一個人來看我。今天你來了。」

  秦墨看著他。「趙志強,你不用等了。他們不會來了。」

  「我知道。但我不知道不等了之後,該幹什麼。」

  「你先活著。慢慢找。」

  趙志強站起來。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操場。操場上空蕩蕩的,只有風吹過。

  「秦警官,我能出去看看嗎?」

  「能。」

  秦墨扶著他,走出福利院的大門。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擋住光。他站在那裡,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三十年沒見過太陽了。我進來的時候,二十五歲。現在五十歲了。半輩子。」

  秦墨扶著他上了車。沈牧之坐在駕駛座上。

  「去哪?」

  「他想去哪,就去哪。」

  趙志強看著窗外。「我想去看看我媽。」

  「你知道她在哪?」

  「不知道。但我可以找。」

  秦墨讓沈牧之開著車,在城裡慢慢轉。趙志強看著那些街道、樓房、行人。他什麼都看,什麼都記。像是要把三十年沒看到的,都補回來。轉了兩個小時,他指著一棟老樓。

  「這裡。我以前住過。」

  秦墨把車停下,扶著他走進去。樓很舊,牆皮掉了,樓梯扶手生鏽了。三樓,301。門關著,門上新裝了鎖。趙志強敲了敲門。沒有人應。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我媽。王秀英。她以前住在這裡。」

  老太太看了他一眼。「你是她兒子?」

  「是。」

  「她走了。十年前就搬走了。不知道去了哪裡。」

  趙志強低下頭。「她沒等我。」

  他轉過身,走出樓門。上了車,坐在後排座上。他沒有哭,只是低著頭。


  「秦警官,她不在了。我找不到她了。」

  「你還要找嗎?」

  「找。找到為止。」

  秦墨點了點頭。沈牧之發動了車子。開回福利院的路上,趙志強一直看著窗外。到了門口,他下了車。他站在那裡,看著秦墨。

  「秦警官,謝謝你。謝謝你帶我出來。」

  「不用謝。」

  「你還會來看我嗎?」

  「會。」

  趙志強轉過身,走進福利院。他的背影很直,不像一個等了三十年的人。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趙志強那一頁。在旁邊寫了一行字:「被父母遺棄,等三十年,已告知,出福利院找母親。」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畫被遺棄的人。那些被丟下的人,那些沒有人要的人。他們伸著手,等有人來握。沒有人來。梵谷畫了他們。我們來了。我們握了。」

  「你握了。」

  「握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趙志強。他等了三十年,等父母來接他。他們沒有來。他不敢走。他怕他們來了找不到他。秦墨告訴他不用等了。他出來了。他去找他母親了。找不到也要找。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寫下了趙志強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被遺棄三十年,已告知,出福利院尋母」。他放下筆,轉過身。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城西,又發現了一幅畫。油畫。畫的是一個女人,坐在台階上,懷裡抱著一個嬰兒。嬰兒睡著了,女人看著遠方。她的眼睛很空,像是在等什麼人。背面寫著一行字:『她叫王芳。她把孩子送人了。她等了二十年。等孩子回來找她。沒有人來。』簽名是V。」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把孩子送人了,等了二十年,等孩子回來找她。沒有人來。

  「她在哪?」

  「城西,一個老小區。她一個人住。」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老小區在城西的一條窄巷子裡,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王芳住在2號樓,401。門開著,裡面很安靜。秦墨走進去。屋裡很暗,窗簾拉著。一個女人坐在床邊,懷裡抱著一個枕頭,像抱嬰兒一樣。她的眼睛看著窗外,很空。

  「王芳?」

  她轉過頭。她的眼睛動了一下,慢慢聚焦。

  「你是誰?」

  「秦墨。刑偵支隊的。有人畫了你。他讓我來看你。」

  「誰畫了我?」

  「梵谷。一個畫家。他畫等待的人。他畫了你。」

  「他看見我了?」

  「他看見你了。」

  王芳低下頭,看著懷裡的枕頭。「我等了二十年。等我的孩子回來找我。她不會回來了。她不知道我是誰。」

  「你為什麼不找她?」

  「我不敢。我怕她恨我。我把她送人了。我不配做她媽。」

  秦墨看著她。「你等了二十年。她不知道。你不去找她,她永遠不會知道。」

  「我該去找她嗎?」

  「你該去。不管結果如何,你該去。你等了她二十年。她等了你二十年。她在等一個答案——為什麼不要她。」

  王芳的眼淚流下來了。她把枕頭放在床上,站起來。她走到窗前,拉開窗簾。陽光湧進來,照在她臉上。她眯了眯眼睛,用手擋住光。

  「二十年沒見過太陽了。」

  秦墨扶著她,走出樓門。上了車,沈牧之坐在駕駛座上。

  「去哪?」

  「找她女兒。」

  沈牧之查了一會兒。「她女兒叫李曉。1985年生。被一對夫婦收養,現在住在城北。她結婚了,有孩子了。她不知道自己是領養的。」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往城北。李曉住在一個中檔小區里,六層的樓房,外牆刷著米黃色的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女人站在門後面,四十多歲,短髮,眼睛很亮。她看到王芳,愣了一下。


  「你是?」

  王芳的嘴唇在抖。「我是你媽。」

  李曉的臉白了。「我媽死了。十年前。」

  「那是你養母。我是你親媽。」

  李曉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她的眼淚流下來了。

  「你把我送人了。你不要我了。」

  「我不是不要你。我是養不起你。你爸走了,我一個人。我沒工作,沒房子。我養不活你。我把你送給別人,你能過好日子。我等了你二十年。等你想來找我。你沒來。我今天來了。」

  李曉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你二十年。等你來接我。你沒來。我告訴自己,你死了。我不想你了。你今天來了。」

  「我來晚了。」

  兩個人抱在一起,沒有聲音。只有眼淚。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她們。他轉過身,下了樓。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王芳那一頁。在旁邊寫了一行字:「送女二十年,母女重逢。」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畫被遺棄的雙方。送孩子的,等孩子回來。被送的,等親媽來接。他們都等。都在等。沒有人先開口。梵谷畫了他們。他們開口了。」

  「你幫他們開口了。」

  「幫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芳和李曉。她們等了二十年,互相等。沒有人先開口。梵谷畫了她們。秦墨讓她們見面。她們開口了。她們抱在一起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寫下了王芳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送女二十年,母女重逢」。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梵谷的單元,還有兩章。我們繼續。」

  「繼續。」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燈亮起來。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那些被遺棄的人。他記住了他們。他不會忘。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這一次,他沒有說「回家明天繼續」。他站在走廊里,看著窗外的夜空。

  「沈牧之,你說,那些被遺棄的人,他們等了一輩子。等到了什麼?」

  「等到了有人看見他們。不是等到了人回來,是等到了被看見。」

  秦墨點了點頭。他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今天找到了兩個。」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沒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那些燈下面,有人在等。等被看見,等被找到,等一個擁抱。他記住了他們。他不會忘。

  他轉過身,坐在沙發上。黑貓蜷在他腿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梵谷那一頁。旁邊寫著「他在畫恐懼」。他拿起筆,在旁邊又寫了一行字:「被遺棄——趙志強,等父母三十年,出福利院尋母。送養——王芳,送女二十年,母女重逢。」他看了很久。

  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他睡著了。這一次,他夢到梵谷。梵谷站在那家福利院的門口,站在趙志強身邊。他手裡拿著畫筆,在畫趙志強伸出的那隻手。

  「你在畫什麼?」

  「我在畫等待。他等了三十年。手伸著,等有人來握。沒有人來。我畫了這隻手。你來了。你握了。」

  秦墨看著畫布上的那隻手。骨節突出,五指張開,像是在抓什麼。但這一次,手裡握著另一隻手。秦墨的手。

  他醒了。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他臉上。黑貓還蜷在他腿邊。他坐起來,看著窗外。

  新的一天開始了。

  他拿起筆記本,翻開。那頁上寫著趙志強的名字。他拿起筆,在旁邊又寫了一行字:「他的手,握住了。」他合上筆記本,站起來。

  走到門口,穿上鞋。黑貓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證據,我出門了。」

  黑貓叫了一聲。

  秦墨打開門,走了出去。陽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樓,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往重案組。沈牧之已經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畫。不是油畫,不是素描,不是炭筆——是一幅版畫。黑白分明,線條粗礪。畫的是一個男人,站在懸崖邊上,往下看。跟之前那個孩子很像,但不是同一個人。他是大人了。他站在那裡,看了很久。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他叫劉志強。不是之前那個劉志強,是另一個。他站在懸崖邊上,站了十年。沒有人拉他。」簽名是V。

  秦墨看著那個男人。他站在懸崖邊上,站了十年。等有人拉他。沒有人來。梵谷看見了他。秦墨要去拉他。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新的一天,新的等待。秦墨不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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