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光的紀念日
7月19日。秦墨天沒亮就醒了。黑貓還蜷在他腿邊,呼嚕聲沒有停。他躺了一會兒,看著天花板。7月19日。莫奈的光的紀念日。同一天,不同年份,不同的人。劉大全、孫麗、王芳、趙淑芬、劉志強。還有更多。他起床,洗了臉,颳了鬍子。換了一件乾淨的黑色夾克。出門的時候,黑貓蹲在鞋柜上看著他。他摸了摸它的頭。「今天要去一個地方。」
他開車到城西公園的時候,天剛亮。湖面上有一層薄霧,陽光還沒照進來,水是灰綠色的。他把車停在門口,走進去。沿著湖邊走,一圈一圈。霧慢慢散了,陽光從東邊照過來,把水面染成金色。他走到湖邊那塊石頭前面,莫奈的畫還在。畫裡的他站在湖邊,手裡拿著筆記本。畫的背面那行字——「他記得所有人。誰記得他?」他看了很久,然後繼續走。
他等了幾個小時。從清晨等到正午。陽光從頭頂照下來,垂直的,沒有影子。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個橢圓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有一個人。不是屍體——是活人。一個老人,站在水裡,水沒到腰。他穿著一件白色的襯衫,袖子卷到手肘,褲子濕透了,貼在腿上。他手裡舉著一塊木牌,木牌上寫著:「7月19日。光的紀念日。我在這裡等他們。等了三十二年。」
秦墨站在湖邊,看著那個老人。老人的頭髮全白了,背很直,舉著木牌的手沒有發抖。他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像一棵從湖底長出來的樹。
秦墨脫了鞋,走進湖裡。水很涼,淤泥沒過腳踝。他一步一步地走,水越來越深,沒過膝蓋,沒過腰。他走到老人面前,停下來。兩個人面對面站著,水在腰間輕輕晃動。
「你是誰?」
老人看著他。他的眼睛很亮,很乾淨,像是一個從來沒有騙過人的人。但他眼睛裡有一種東西——不是憤怒,不是悲傷,是一種很深的、很舊的等待。
「我叫張德勝。不是之前那個張德勝,是另一個。我是這些人的父親。我的女兒,1985年7月19日,在這裡失蹤。我等了她三十二年。每年今天,我站在這裡,舉著這塊牌子,讓人看見。沒有人來看。今年,你來了。」
秦墨看著那塊木牌。上面寫著很多名字。最上面是「張麗,1968年生,1985年7月19日失蹤」。下面還有十幾個名字,都是7月19日,不同年份。他一個一個地看。劉大全、孫麗、王芳、趙淑芬、劉志強。他都認識。還有一些,他不認識。
「張德勝,你女兒叫什麼?」
「張麗。十八歲。高中畢業那天,來公園玩。再也沒有回去。」
「你每年都來?」
「每年。三十二年。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舉著這塊牌子,等人來看。第一年,有人來看。第二年,少了。第三年,更少。後來,沒有人來了。只有我。我一個人站在這裡,舉著牌子。水涼,腿疼,但我站著。她沉在水底,比我涼,比我疼。」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你為什麼不撈她?」
「撈了。撈不到。湖底淤泥太深,人陷進去,就找不到了。我請人撈,沒人願意。我自己撈,撈了三年,沒撈到。後來不撈了。站在這裡,等她浮上來。她沒浮上來。」
秦墨看著湖面。水很靜,沒有波紋。張麗在湖底,沉了三十二年。她父親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舉著牌子,等了三十二年。
「張德勝,你妻子呢?」
「走了。等不了。等了十年,沒等到。她說『我要活下去』。她走了。我不怪她。」
「你還有別的孩子嗎?」
「有一個兒子。在外地。他不知道我在這裡。我不想讓他知道。他過他的日子,我過我的。」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個老人。他瘦瘦小小的,站在水裡,舉著木牌,像一棵被風吹了很多年還沒有倒的樹。
「張德勝,你還要等多久?」
「等到死。死了,就沉下去,跟她在一起。」
秦墨沉默了很久。然後他伸出手,扶著老人的胳膊。
「上岸吧。今天有人看到了。你女兒被看到了。」
老人的眼淚流下來了。他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秦墨扶著他,一步一步地走回岸上。陽光照在兩個人身上,把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
上了岸,張德勝坐在湖邊的長椅上。秦墨坐在他旁邊。兩個人看著湖面。
「秦警官,你是怎麼找到這裡的?」
「莫奈。一個畫家。他畫了這裡的光。他讓我來看。」
「莫奈是誰?」
「一個記得的人。」
張德勝點了點頭。「那他是個好人。」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寫下了張麗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湖底,待撈」。然後寫下了張德勝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等了三十二年,已見」。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張德勝,你女兒的事,我會查。湖底的遺骨,我們會撈。你等她浮上來,等了三十三年。今年,她該浮上來了。」
「真的?」
「真的。」
張德勝看著他,看了很久。然後他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種很久沒有笑過的人突然想起來怎麼笑的笑。
「好。我等。」
秦墨站起來,走出公園。沈牧之靠在車門上,手裡拿著兩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遞過來。
「那個老人是誰?」
「張德勝。他女兒1985年7月19日在這裡失蹤。他每年今天站在湖裡,舉著牌子,等人來看。等了三十三年。」
「今年有人看了。」
「今年我看了。」
秦墨喝了口咖啡。苦的。
「沈牧之,查一下張麗。1985年7月19日,城西公園。」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張麗,1968年生,十七歲。1985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她的父親,張德勝。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馬建國。1985年,他剛當警察。」
「他寫了一輩子。」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張麗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1985,第一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1985年。馬建國經手的第一個失蹤案。可能自己走的。他寫了四十多年。寫了上百個。」
「他死了。但他寫的東西,還在。」
「莫奈在擦掉他寫的字。用光,用畫,用讓人看見。」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張德勝。那個老人,站在湖裡,舉著木牌,等了三十三年。他的女兒在湖底,他的妻子走了,他的兒子不知道。他一個人。每年7月19日,他站在水裡,等人來看。沒有人來。今年,秦墨來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上面寫下了張麗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1985,第一個」。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去城西公園。撈張麗。」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今天看到了一個等了三十三年的人。」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張德勝的名字。旁邊寫著「等了三十二年,已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陳隊長在辦公室里等他。
「城西公園的湖,潛水隊下去了。湖底有骨頭。不只一具。很多。」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很多是多少?」
「十幾具。法醫說,都是7月19日失蹤的。從1985年到2005年,每年一個。」
秦墨閉上眼睛。十幾具。每年一個,7月19日。莫奈的光的紀念日。有人在這一天,把這些人推進湖裡。不是偶然——是有人故意選這一天。他在紀念什麼?他在殺死什麼人?他不知道。但他會查。
「陳隊長,DNA做了嗎?」
「做了。結果要等兩周。」
「那些骨頭,能拼出多少人?」
「法醫說,至少十二個。從十二歲到五十歲。男女都有。」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白板。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城西公園湖底,至少十二具遺骨。7月19日。待查。」
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7月19日。有人在紀念什麼。每年這一天,殺一個人,扔進湖裡。從1985年到2005年,二十年,十二個。還有八年,沒有找到。」
「也許那些人沒有沉在湖底。也許沉在別的地方。」
「莫奈知道。他會畫出來。」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湖邊已經拉起了警戒線。潛水員在湖裡打撈,一袋一袋的骨頭被撈上來,堆在岸上。法醫用篩子篩,用刷子刷,用鑷子夾。秦墨站在湖邊,看著那些骨頭。很小,很碎,被水泡了幾十年,一碰就碎。張麗在湖底,沉了三十三年。她父親等她浮上來,等了三十三年。她浮上來了。不是自己浮上來的——是被撈上來的。
張德勝站在警戒線外面,看著那些骨頭。他沒有哭,只是站在那裡,看著。
秦墨走過去,站在他旁邊。
「張德勝,你女兒,可能在裡面。」
「我知道。我看到了。她的衣服,我還認得。那件白襯衫,她高中畢業那天穿的。她穿著它,沉下去的。」
秦墨看著那堆骨頭。白襯衫已經爛了,只剩幾塊布片,灰白色的,沾滿了泥。
「張德勝,你把她帶回家吧。」
張德勝點了點頭。他走進警戒線,蹲下來,把那幾塊布片撿起來,捧在手心裡。他沒有哭。他只是捧著,像捧著一個剛出生的嬰兒。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
「他等了她三十三年。等到了。」
「等到了。她回來了。」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張麗那一頁。把「湖底,待撈」劃掉,改成了「已撈,已團聚」。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陽光照在公園的湖面上,波光粼粼。莫奈的光,還在。他畫了張麗,畫了張德勝,畫了秦墨。他畫了所有人的等待。
「沈牧之,莫奈在畫時間。他畫了張麗沉下去的時間,畫了張德勝等待的時間,畫了秦墨記住的時間。他在畫一條河。河裡有無數的人。他們沉在河底,等著被看見。」
「你讓他們被看見了。」
「莫奈讓的。我只是來看。」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個問題——誰在7月19日殺人?為什麼選這一天?他在紀念什麼?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會畫出來。用他的光,用他的影,用他的時間。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上面寫下了「7月19日,光的紀念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開始,查7月19日。每一年的7月19日。誰失蹤了,誰死了,誰看到了,誰記得。」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七十五個名字。他記住了。他不會忘。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莫奈的下一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數字,不是箭頭,不是圓——是一個名字。李建國。
秦墨閉上眼睛。李建國。不是之前那個李建國。是另一個。1988年7月19日,失蹤。他在湖底。沒有人撈他。莫奈畫了他。
「沈牧之,查一下李建國。1988年7月19日。」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李建國,1970年生,十八歲。1988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他的母親,叫王淑芬。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他母親呢?」
「去世了。2000年。癌症。」
秦墨睜開眼睛。「他在湖底。等了三十二年。沒有人等他。他的母親死了。沒有人記得他。」
「莫奈記得。他畫了他。」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湖面。李建國在湖底,沉了三十二年。他的母親等了他十二年,沒等到。死了。沒有人等他。但莫奈等他。莫奈畫了他,讓秦墨來看他。
「陳隊長,湖底還有骨頭。1988年的。李建國。」
陳隊長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查到了。法醫說,那具遺骨,十八歲左右。DNA比對,跟王淑芬的樣本匹配。」
「撈吧。」
潛水員下水了。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氣泡從水底冒出來,一個接一個。過了很久,潛水員浮上來了,手裡拿著一個袋子。袋子裡是骨頭,灰白色的,被水泡了三十二年。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骨頭。李建國。十八歲。沉在湖底三十二年。沒有人等他。莫奈等他。秦墨來看他。
他站起來,轉過身。沈牧之站在他旁邊。
「又一個。」
「又一個。沒有人等的人。」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李建國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撈,無人等」。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畫一條時間的河。河裡有無數的人。有的有人等,有的沒人等。他讓我們看見他們所有人。」
「你看見了。」
「我看見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條河。時間的長河,流過這座城市。河底沉了無數的人,被時間淹沒,被遺忘。莫奈在畫他們。用他的光,他的影,他的時間。秦墨在撈他們。一個一個地撈。他不會停。
他開車到城西公園的時候,天剛亮。湖面上有一層薄霧,陽光還沒照進來,水是灰綠色的。他把車停在門口,走進去。沿著湖邊走,一圈一圈。霧慢慢散了,陽光從東邊照過來,把水面染成金色。他走到湖邊那塊石頭前面,莫奈的畫還在。畫裡的他站在湖邊,手裡拿著筆記本。畫的背面那行字——「他記得所有人。誰記得他?」他看了很久,然後繼續走。
他等了幾個小時。從清晨等到正午。陽光從頭頂照下來,垂直的,沒有影子。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個橢圓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有一個人。不是屍體——是活人。一個老人,站在水裡,水沒到腰。他穿著一件白色的襯衫,袖子卷到手肘,褲子濕透了,貼在腿上。他手裡舉著一塊木牌,木牌上寫著:「7月19日。光的紀念日。我在這裡等他們。等了三十二年。」
秦墨站在湖邊,看著那個老人。老人的頭髮全白了,背很直,舉著木牌的手沒有發抖。他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像一棵從湖底長出來的樹。
秦墨脫了鞋,走進湖裡。水很涼,淤泥沒過腳踝。他一步一步地走,水越來越深,沒過膝蓋,沒過腰。他走到老人面前,停下來。兩個人面對面站著,水在腰間輕輕晃動。
「你是誰?」
老人看著他。他的眼睛很亮,很乾淨,像是一個從來沒有騙過人的人。但他眼睛裡有一種東西——不是憤怒,不是悲傷,是一種很深的、很舊的等待。
「我叫張德勝。不是之前那個張德勝,是另一個。我是這些人的父親。我的女兒,1985年7月19日,在這裡失蹤。我等了她三十二年。每年今天,我站在這裡,舉著這塊牌子,讓人看見。沒有人來看。今年,你來了。」
秦墨看著那塊木牌。上面寫著很多名字。最上面是「張麗,1968年生,1985年7月19日失蹤」。下面還有十幾個名字,都是7月19日,不同年份。他一個一個地看。劉大全、孫麗、王芳、趙淑芬、劉志強。他都認識。還有一些,他不認識。
「張德勝,你女兒叫什麼?」
「張麗。十八歲。高中畢業那天,來公園玩。再也沒有回去。」
「你每年都來?」
「每年。三十二年。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舉著這塊牌子,等人來看。第一年,有人來看。第二年,少了。第三年,更少。後來,沒有人來了。只有我。我一個人站在這裡,舉著牌子。水涼,腿疼,但我站著。她沉在水底,比我涼,比我疼。」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你為什麼不撈她?」
「撈了。撈不到。湖底淤泥太深,人陷進去,就找不到了。我請人撈,沒人願意。我自己撈,撈了三年,沒撈到。後來不撈了。站在這裡,等她浮上來。她沒浮上來。」
秦墨看著湖面。水很靜,沒有波紋。張麗在湖底,沉了三十二年。她父親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舉著牌子,等了三十二年。
「張德勝,你妻子呢?」
「走了。等不了。等了十年,沒等到。她說『我要活下去』。她走了。我不怪她。」
「你還有別的孩子嗎?」
「有一個兒子。在外地。他不知道我在這裡。我不想讓他知道。他過他的日子,我過我的。」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個老人。他瘦瘦小小的,站在水裡,舉著木牌,像一棵被風吹了很多年還沒有倒的樹。
「張德勝,你還要等多久?」
「等到死。死了,就沉下去,跟她在一起。」
秦墨沉默了很久。然後他伸出手,扶著老人的胳膊。
「上岸吧。今天有人看到了。你女兒被看到了。」
老人的眼淚流下來了。他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秦墨扶著他,一步一步地走回岸上。陽光照在兩個人身上,把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
上了岸,張德勝坐在湖邊的長椅上。秦墨坐在他旁邊。兩個人看著湖面。
「秦警官,你是怎麼找到這裡的?」
「莫奈。一個畫家。他畫了這裡的光。他讓我來看。」
「莫奈是誰?」
「一個記得的人。」
張德勝點了點頭。「那他是個好人。」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寫下了張麗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湖底,待撈」。然後寫下了張德勝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等了三十二年,已見」。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張德勝,你女兒的事,我會查。湖底的遺骨,我們會撈。你等她浮上來,等了三十三年。今年,她該浮上來了。」
「真的?」
「真的。」
張德勝看著他,看了很久。然後他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種很久沒有笑過的人突然想起來怎麼笑的笑。
「好。我等。」
秦墨站起來,走出公園。沈牧之靠在車門上,手裡拿著兩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遞過來。
「那個老人是誰?」
「張德勝。他女兒1985年7月19日在這裡失蹤。他每年今天站在湖裡,舉著牌子,等人來看。等了三十三年。」
「今年有人看了。」
「今年我看了。」
秦墨喝了口咖啡。苦的。
「沈牧之,查一下張麗。1985年7月19日,城西公園。」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張麗,1968年生,十七歲。1985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她的父親,張德勝。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馬建國。1985年,他剛當警察。」
「他寫了一輩子。」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張麗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1985,第一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1985年。馬建國經手的第一個失蹤案。可能自己走的。他寫了四十多年。寫了上百個。」
「他死了。但他寫的東西,還在。」
「莫奈在擦掉他寫的字。用光,用畫,用讓人看見。」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張德勝。那個老人,站在湖裡,舉著木牌,等了三十三年。他的女兒在湖底,他的妻子走了,他的兒子不知道。他一個人。每年7月19日,他站在水裡,等人來看。沒有人來。今年,秦墨來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上面寫下了張麗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1985,第一個」。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去城西公園。撈張麗。」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今天看到了一個等了三十三年的人。」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張德勝的名字。旁邊寫著「等了三十二年,已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陳隊長在辦公室里等他。
「城西公園的湖,潛水隊下去了。湖底有骨頭。不只一具。很多。」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很多是多少?」
「十幾具。法醫說,都是7月19日失蹤的。從1985年到2005年,每年一個。」
秦墨閉上眼睛。十幾具。每年一個,7月19日。莫奈的光的紀念日。有人在這一天,把這些人推進湖裡。不是偶然——是有人故意選這一天。他在紀念什麼?他在殺死什麼人?他不知道。但他會查。
「陳隊長,DNA做了嗎?」
「做了。結果要等兩周。」
「那些骨頭,能拼出多少人?」
「法醫說,至少十二個。從十二歲到五十歲。男女都有。」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白板。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城西公園湖底,至少十二具遺骨。7月19日。待查。」
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7月19日。有人在紀念什麼。每年這一天,殺一個人,扔進湖裡。從1985年到2005年,二十年,十二個。還有八年,沒有找到。」
「也許那些人沒有沉在湖底。也許沉在別的地方。」
「莫奈知道。他會畫出來。」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湖邊已經拉起了警戒線。潛水員在湖裡打撈,一袋一袋的骨頭被撈上來,堆在岸上。法醫用篩子篩,用刷子刷,用鑷子夾。秦墨站在湖邊,看著那些骨頭。很小,很碎,被水泡了幾十年,一碰就碎。張麗在湖底,沉了三十三年。她父親等她浮上來,等了三十三年。她浮上來了。不是自己浮上來的——是被撈上來的。
張德勝站在警戒線外面,看著那些骨頭。他沒有哭,只是站在那裡,看著。
秦墨走過去,站在他旁邊。
「張德勝,你女兒,可能在裡面。」
「我知道。我看到了。她的衣服,我還認得。那件白襯衫,她高中畢業那天穿的。她穿著它,沉下去的。」
秦墨看著那堆骨頭。白襯衫已經爛了,只剩幾塊布片,灰白色的,沾滿了泥。
「張德勝,你把她帶回家吧。」
張德勝點了點頭。他走進警戒線,蹲下來,把那幾塊布片撿起來,捧在手心裡。他沒有哭。他只是捧著,像捧著一個剛出生的嬰兒。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
「他等了她三十三年。等到了。」
「等到了。她回來了。」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張麗那一頁。把「湖底,待撈」劃掉,改成了「已撈,已團聚」。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陽光照在公園的湖面上,波光粼粼。莫奈的光,還在。他畫了張麗,畫了張德勝,畫了秦墨。他畫了所有人的等待。
「沈牧之,莫奈在畫時間。他畫了張麗沉下去的時間,畫了張德勝等待的時間,畫了秦墨記住的時間。他在畫一條河。河裡有無數的人。他們沉在河底,等著被看見。」
「你讓他們被看見了。」
「莫奈讓的。我只是來看。」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個問題——誰在7月19日殺人?為什麼選這一天?他在紀念什麼?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會畫出來。用他的光,用他的影,用他的時間。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上面寫下了「7月19日,光的紀念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開始,查7月19日。每一年的7月19日。誰失蹤了,誰死了,誰看到了,誰記得。」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七十五個名字。他記住了。他不會忘。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莫奈的下一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數字,不是箭頭,不是圓——是一個名字。李建國。
秦墨閉上眼睛。李建國。不是之前那個李建國。是另一個。1988年7月19日,失蹤。他在湖底。沒有人撈他。莫奈畫了他。
「沈牧之,查一下李建國。1988年7月19日。」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李建國,1970年生,十八歲。1988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他的母親,叫王淑芬。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他母親呢?」
「去世了。2000年。癌症。」
秦墨睜開眼睛。「他在湖底。等了三十二年。沒有人等他。他的母親死了。沒有人記得他。」
「莫奈記得。他畫了他。」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湖面。李建國在湖底,沉了三十二年。他的母親等了他十二年,沒等到。死了。沒有人等他。但莫奈等他。莫奈畫了他,讓秦墨來看他。
「陳隊長,湖底還有骨頭。1988年的。李建國。」
陳隊長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查到了。法醫說,那具遺骨,十八歲左右。DNA比對,跟王淑芬的樣本匹配。」
「撈吧。」
潛水員下水了。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氣泡從水底冒出來,一個接一個。過了很久,潛水員浮上來了,手裡拿著一個袋子。袋子裡是骨頭,灰白色的,被水泡了三十二年。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骨頭。李建國。十八歲。沉在湖底三十二年。沒有人等他。莫奈等他。秦墨來看他。
他站起來,轉過身。沈牧之站在他旁邊。
「又一個。」
「又一個。沒有人等的人。」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李建國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撈,無人等」。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畫一條時間的河。河裡有無數的人。有的有人等,有的沒人等。他讓我們看見他們所有人。」
「你看見了。」
「我看見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條河。時間的長河,流過這座城市。河底沉了無數的人,被時間淹沒,被遺忘。莫奈在畫他們。用他的光,他的影,他的時間。秦墨在撈他們。一個一個地撈。他不會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