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殺手的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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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放在白板上,用磁鐵吸住。秦墨站在它面前,看了很久。照片裡是一個男人,四十多歲,站在城西公園的湖邊,手裡拿著一把鐵鍬。鐵鍬上沾著泥,泥是濕的,像是剛挖過什麼。他的臉很普通,圓臉,短髮,穿著一件灰色的工裝,跟波洛克的那件很像。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從來沒有被光照過。照片的背面寫著:「他叫劉志強。他是殺他們的人。他在等你們來找他。」

  秦墨把照片翻過來,又看了一遍。劉志強。不是恆遠地產那個劉志強,不是之前查到的任何一個劉志強。是另一個。一個在城西公園湖邊,拿著鐵鍬,殺了至少十二個人的人。每年7月19日,一個。從1985年到2005年,二十年,十二具遺骨。還有八年,他沒有把屍體沉在湖裡。他沉在了別的地方。莫奈知道。莫奈畫了湖裡的十二個。還有八個,他沒有畫。他在等秦墨自己找到。

  「沈牧之,查一下劉志強。不是之前那個,是另一個。城西公園,7月19日。」

  沈牧之站在白板前,也在看那張照片。他拿出手機,查了很久。眉頭皺起來。

  「查到了。劉志強,1960年生。本市人。1980年從部隊退伍,分配到城西公園管理處當工人。1985年到2005年,在公園工作。2005年辭職,之後沒有記錄。」

  「他在公園工作了二十年。二十年,每年7月19日,一個人失蹤。他在場。他拿著鐵鍬。他在挖坑。」

  「湖底的淤泥,是他挖的。他把人推進湖裡,讓他們沉下去。沒有人知道。」

  秦墨看著照片裡的那把鐵鍬。鐵鍬上沾著泥,泥是濕的。照片是什麼時候拍的?莫奈拍的?還是別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劉志強在等他們來找他。他不跑,不躲,不藏。他在等。

  「沈牧之,劉志強現在在哪裡?」

  「不知道。2005年辭職後,沒有記錄。沒有社保,沒有銀行帳戶,沒有手機號。他消失了。」

  「他不會消失。他等了這麼多年,不會消失。他還在城西。還在那個公園附近。還在等7月19日。」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城西公園,湖還在,柳樹還在,石碑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東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名字,不是數字——是一個箭頭。指向公園的北門。

  他順著箭頭走,走出北門,來到一條窄巷子。巷子很舊,兩邊的牆很高,牆皮一塊一塊地往下掉。巷子的盡頭,有一扇鐵門,門關著,門上的鎖鏈斷了,半扇門開著。秦墨推開門,走進去。裡面是一個小院子,不大,十幾平方米。院子裡堆著鐵鍬、鋤頭、水桶,還有一些花盆。靠牆的地方,有一間平房,門開著。他走進去,裡面很暗,有一股鐵鏽和灰塵的氣味。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桌上放著一張照片——城西公園的湖,湖面上有光,水裡有影子。跟莫奈的畫一樣。但不是莫奈畫的。是另一個人。是劉志強自己畫的。他在畫他殺人的地方。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張畫。劉志強在畫光。他用光記錄他殺人的時間、地點、方式。他不是在懺悔——他是在紀念。每年7月19日,他殺一個人,畫一幅畫。二十幅畫,十二幅是湖裡的,八幅不知道在哪裡。他等了二十年,等有人來看他的畫。

  「沈牧之,他不在。」

  「他走了。他知道我們會來。」

  秦墨走出平房,站在院子裡。陽光照在那些鐵鍬上,反射出刺眼的光。他蹲下來,拿起一把鐵鍬。鐵鍬上沾著泥,泥是乾的,幹了很久。但他認得那把鐵鍬——跟照片裡的一模一樣。劉志強用它挖了二十年的坑,埋了二十年的人。

  「沈牧之,查一下劉志強的指紋。這把鐵鍬上,一定有。」

  沈牧之拿出手機,打了幾個電話。過了一會兒,他抬起頭。「技術科的人來了。他們取指紋。」

  秦墨站起來,走出院子。他站在巷子裡,看著那扇鐵門。劉志強在這裡住了二十年。他在院子裡種花,在屋裡畫畫,在湖邊殺人。他等有人來找他。等了二十年。今天,秦墨來了。但他走了。

  「他不會走遠。他等了這麼多年,不會走遠。他還在等7月19日。」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寫下了劉志強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殺手,待捕」。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劉志強在等7月19日。今天幾號?」

  「7月20日。昨天剛過。」


  「他昨天在湖邊嗎?」

  「不知道。也許在。也許他站在那裡,看我們撈那些骨頭。也許他笑了。也許他哭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劉志強。他為什麼要殺人?為什麼選7月19日?為什麼等二十年?為什麼畫那些畫?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知道。莫奈畫了湖裡的光,畫了劉志強,畫了秦墨。他在告訴秦墨——去找他。他還在。他在等你。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劉志強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在逃」。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繼續查劉志強。查他的過去,查他的動機,查他的藏身地。」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今天找到了殺手。」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劉志強的名字。旁邊寫著「殺手,待捕」。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沈牧之已經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劉志強的過去,查到了。

  「他1980年從部隊退伍,分配到城西公園管理處。他在部隊的時候,是偵察兵。他學過跟蹤、偽裝、格鬥。他用這些技能殺人。沒有人發現。」

  「他為什麼要殺人?」

  「不知道。但他的女兒,1985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園失蹤。他的女兒叫劉小梅,七歲。那天他值班,他女兒來找他。她在湖邊玩,掉進了湖裡。他跳下去救,沒救上來。他女兒沉在湖底。他撈了三天,沒撈到。從那以後,他每年7月19日,殺一個人,扔進湖裡。他在紀念他的女兒。用別人的命。」

  秦墨閉上眼睛。劉小梅。七歲。1985年7月19日。第一個失蹤者不是張麗——是劉小梅。張麗是第二個。劉志強的女兒,是第一個。他殺了那麼多人,不是為了仇恨——是為了紀念。為了讓他女兒不被忘記。用別人的血,寫他女兒的名字。

  「沈牧之,劉小梅的骨頭,在湖底嗎?」

  「在。法醫說,有一具兒童的遺骨,七歲左右。DNA比對,跟劉志強的樣本匹配。」

  「他知道。他知道他女兒在湖底。他每年殺一個人,扔進湖裡,陪她。」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白板。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上面寫下了劉小梅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1985年7月19日,第一個」。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劉志強在哪裡?」

  「不知道。但他一定會回來。7月19日,他女兒的紀念日。他每年這一天,來湖邊,站在他女兒沉下去的地方,等。等二十多年。他今年也會來。」

  「明年7月19日,還有三百六十四天。」

  「他等不了那麼久。他知道我們在找他。他會提前來。來拿他的畫,來拿他的鐵鍬,來拿他的回憶。」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那條巷子,那扇鐵門,那個院子。他們到的時候,門開著。劉志強回來了。

  他坐在院子裡,手裡拿著那把鐵鍬,正在擦。鐵鍬上的泥被他擦掉了,露出金屬的光澤。他穿著一件乾淨的白色襯衫,頭髮梳得很整齊。聽到腳步聲,他沒有抬頭。

  「你們來了。」

  秦墨站在院子門口,看著他。「劉志強。」

  「我是。」

  「你殺了那麼多人。」

  「我殺了十二個。還有八個,沒殺。他們死了。不是我殺的。是別人。」

  「誰?」

  「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們也在7月19日死的。他們也在這一天,被人推進湖裡。不是我。是另一個人。他也在紀念什麼。」

  秦墨走進院子,站在他面前。「你為什麼要殺他們?」

  劉志強抬起頭,看著秦墨。他的眼睛很暗,很沉,但有一種東西在裡面——不是憤怒,不是悲傷,是一種很深的、很舊的愧疚。


  「我女兒死了。她一個人在湖底,我怕她孤單。我殺那些人,讓他們去陪她。每年一個,陪她過年,陪她過生日,陪她過7月19日。她不是一個人。她有很多人陪。」

  「那些人也有人等。他們的父親、母親、妻子、孩子,也在等他們。」

  劉志強低下頭。「我知道。但我不在乎。我只要我女兒不孤單。」

  秦墨沉默了很久。「劉志強,你女兒已經被撈上來了。她在法醫那裡。她不用人陪了。她可以回家了。」

  劉志強的眼淚流下來了。他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她回家了?」

  「回家了。你帶她回家吧。」

  劉志強站起來,把鐵鍬放下。他走到秦墨面前,伸出手。「你抓我吧。」

  秦墨拿出手銬,銬在他的手腕上。

  「劉志強,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有。那八個人,不是我殺的。是另一個人。他也在7月19日殺人。他也在城西公園。他也在用光畫畫。他叫莫奈。不——他不叫莫奈。他叫另一個名字。他的光,跟我的光不一樣。他的光,是從水面上反射的。我的光,是從水底照上來的。他畫的是時間。我畫的是死亡。」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莫奈是誰?」

  「他是我的老師。他教我畫畫,教我用人,教我用光。他教我用光讓人看見。我用光殺人了。他沒有。他還在畫。」

  秦墨看著他。「莫奈在哪裡?」

  「不知道。但他會在7月19日出現。每年這一天,他站在湖邊,畫那束光。他畫了二十年。他畫了所有人。他畫了我,畫了我女兒,畫了那些被殺的人,畫了那些等待的人。他畫了你們。他畫了秦墨。」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劉志強。他的眼睛還是很暗,很沉,但很平靜。像是一個終於可以休息的人。

  「劉志強,你帶我去找莫奈。」

  「找不到。他不想讓你找到。他想讓你自己看見。用他的光,用他的影,用他的時間。」

  秦墨轉過身,走出院子。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

  「劉志強抓到了。」

  「抓到了。」

  「他殺了十二個人。還有八個人,不是他殺的。是另一個。是莫奈。」

  「莫奈不是畫家——他是殺手。他用光殺人,用時間殺人,用記憶殺人。」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莫奈。他不是畫家——他是殺手。他畫了湖裡的光,畫了樹下的影子,畫了長椅上的夕陽。他畫的不是被遺忘的人——是他殺的人。他用畫讓人看見,用殺人讓人記住。他是卡拉瓦喬的老師?還是卡拉瓦喬的同夥?還是另一個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在等他。等他來抓他。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莫奈——殺手。他殺了八個人。他在等秦墨。」

  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開始,查莫奈。不是畫家,是殺手。他畫了光,殺了人。他要我們去找他。」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七十五個名字,加上劉志強,加上劉小梅,加上莫奈的八個,八十四個了。他記住了。他不會忘。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莫奈的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一個名字,不是一個數字,不是一個箭頭——是一個人的臉。他認識那張臉。是林風。莫奈畫了林風。林風是莫奈?林風是殺手?林風是那個在7月19日殺人的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在告訴他——去找林風。他知道答案。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

  「沈牧之,去找林風。」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郊。那座廢棄的水塔。林風的藏身地。他們到的時候,水塔的門開著。秦墨走進去,爬上旋轉樓梯。一圈一圈,鐵板哐哐響。走到最上面,水箱的下面,那個房間。畫架還在,畫布還在,但人不在。畫架上有一幅新畫——畫的是秦墨。站在湖邊,手裡拿著筆記本。跟莫奈畫的那幅一樣。但多了一個人。林風站在秦墨身後,手裡拿著一把鐵鍬。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莫奈不是一個人。他是我們所有人。波洛克、卡拉瓦喬、我、你。我們都在畫。我們都在殺。我們都在記。」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莫奈不是一個人。他是所有人。波洛克記了二十七年,沒有殺人。卡拉瓦喬殺了九個人,畫了二十一幅畫。劉志強殺了十二個人,畫了十二幅畫。林風畫了二十七年,沒有殺人。但他教了卡拉瓦喬,教了劉志強。他用光教他們殺人。他是莫奈。他是光的老師。他是殺手的老師。

  秦墨轉過身,走下樓梯。沈牧之在下面等著他。

  「林風呢?」

  「走了。他知道我們會來。」

  「他還會回來嗎?」

  「會。7月19日。他女兒的紀念日。他也會來。」

  秦墨走出水塔,上了車。他坐在駕駛座上,拿出筆記本,翻到林風那一頁。在旁邊寫了一行字:「莫奈。光的老師。殺手的老師。他教了他們用光,他們用光殺人。他在等7月19日。」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7月19日,還有三百六十四天。我們等。」

  「等。」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畫。林風站在秦墨身後,手裡拿著一把鐵鍬。他在畫秦墨殺人。秦墨沒有殺人。但林風在告訴他——你也在殺。你殺的是時間。你用時間,殺了那些被遺忘的人。你記得他們,但記得不是活著。活著才是活著。

  秦墨看著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八十四個名字。他記住了。他不會忘。但他知道,記住不是活著。活著才是活著。他要讓他們活著。不只是記住。

  他踩下油門,車子加速,匯入了車流。前方是重案組的方向,是白板的方向,是那些名字的方向。他不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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