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時間的河
秦墨在城西公園待了一整天。從清晨到黃昏,他沿著湖邊走,一圈一圈地走。湖不大,走一圈二十分鐘。他走了十幾圈。每一圈,他都看到不同的光。清晨的光從東邊來,照在湖面上,把水染成金色。正午的光從頭頂來,垂直的,沒有影子。傍晚的光從西邊來,照在柳樹上,把葉子染成紅色。莫奈畫的光,不是固定的。是流動的。是時間的河。
他在湖的北岸發現了一塊石碑。石碑不高,一米左右,灰白色的,立在柳樹下面。碑上刻著密密麻麻的名字,不是波洛克那種印刷體——是楷體,工工整整的,像是用刻刀一筆一筆刻出來的。碑的最上面刻著一行字:「紀念那些在城西公園失蹤的人。」
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名字。他一個一個地看。趙淑芬、王芳、李剛、劉德明。他們的名字在上面。還有三十多個,他不認識。有些名字旁邊刻著日期,有些沒有。最早的是1985年,最晚的是2005年。二十年間,四十多個人在這裡失蹤。湖裡、樹上、長椅上、草叢裡、橋洞下。莫奈畫了四個。還有三十多個,他沒有畫。但他把他們的名字刻在了石碑上。不是莫奈刻的——是公園管理處。1990年立的碑。那時候,已經有十幾個人失蹤了。管理處立了碑,讓後來的人知道,這裡有人失蹤過。沒有人來找。碑立了三十多年,風吹雨打,字跡模糊了。很少有人來看。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莫奈的光,不是畫出來的。是這些名字本身。他們在發光。每一個名字,都是一個被遺忘的人。莫奈沒有畫他們,但他讓他們被看見。用這塊碑。
「沈牧之,這塊碑,你知道嗎?」
沈牧之站在他旁邊,也看著那些名字。「不知道。我從沒來過這裡。」
「公園管理處立的。1990年。那時候,已經有十幾個人失蹤了。他們立了碑,讓人記住。但沒有人來。碑舊了,字看不清了。沒有人記得了。」
「莫奈記得。他把碑上的名字,一個一個地畫了出來。用他的光。」
秦墨拿出手機,把碑上的名字一個一個地拍下來。拍了四十多張照片。然後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他一個一個地念。念了四十多遍。
「沈牧之,這些名字,波洛克牆上有沒有?」
沈牧之拿出筆記本,對照了一會兒。「有一部分有。趙淑芬、王芳、李剛、劉德明,波洛克牆上都有。其他的,波洛克沒有記。」
「為什麼?」
「因為波洛克只記了那些被他親眼看到的人。他在工地上幹活,只看到了工地上的失蹤者。公園裡的失蹤者,他沒有看到。他不知道。」
「莫奈知道。他畫了公園裡的光。他讓人看見公園裡的失蹤者。」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誰都沒有說話。
「沈牧之,明天開始,查碑上的那些名字。一個一個地查。找到那些還活著的人,告訴那些還在等的人。」
「好。」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塊碑。四十多個名字,二十年間,同一個公園。莫奈畫了四個。還有三十多個,他沒有畫。但他用碑讓人看見。他在告訴秦墨——你看,他們在這裡。他們在等你。秦墨要去看。
他回到重案組,把碑上的名字列印出來,貼在白板上。四十多個名字,加上波洛克牆上的四十四個,將近九十個人。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有些重複,有些不重複。他一個一個地核對。波洛克牆上有四十四個,碑上有四十三個。重疊的有十二個。加起來,七十五個。
「沈牧之,七十五個失蹤者。馬建國經手的。」
「七十五個。他寫了七十五個『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拿起筆,在白板上寫下了七十五個名字。他寫了一個小時。手酸了,眼睛也澀了。但名字寫完了。他放下筆,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個。他要一個一個地查,一個一個地找,一個一個地記住。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城西公園,湖邊,又發現了一幅畫。不是油畫——是壁畫。畫在湖邊的石頭上。很大,兩米乘三米。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水裡有影子。跟之前那幅一樣。但多了一個人。一個男人,站在湖邊,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男人,站在湖邊,手裡拿著筆記本。是他。莫奈畫了他。他在畫秦墨。在畫他站在湖邊,看著那些光,記著那些名字。
他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湖邊那塊石頭很大,一半在水裡,一半在岸上。畫就在石頭上,用顏料畫的,滲進了石頭裡,洗不掉。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水裡有影子。跟之前那幅一樣。但多了一個人。一個男人,站在湖邊,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他的背影很直,很孤獨。他在看湖面上的光,在記水裡的影子。
畫的右下角有一個簽名——M。莫奈。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他記得所有人。誰記得他?」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莫奈在問他——你記得所有人。誰記得你?
他拿起筆,在畫的背面寫了一行字:「我自己記得自己。」
他放下筆,轉過身。沈牧之站在他旁邊,看著那幅畫。
「他畫了你。」
「他畫了所有記得的人。」
「他怕你被忘記。」
「我不會被忘記。我記著那些人,他們也會記著我。」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秦墨。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記得所有人」。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會忘。」
「不會。」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畫。莫奈畫了他,把他畫進了時間的長河裡。他是那些光的一部分,那些影子的一部分,那些名字的一部分。他在河裡,不會沉下去。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上了自己的名字——秦墨。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照著空蕩蕩的街道。
「沈牧之,明天開始,查碑上的那些名字。一個一個地查。」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莫奈畫了我。」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個。加上他自己的,七十六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沈牧之已經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城西公園碑上的名字,已經查了十二個。六個倖存者,三個死者,三個還在查。
「六個倖存者?在哪?」
「在城西。都在公園附近。他們不敢走遠。他們怕被人找到,又怕被人忘記。」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第一個倖存者,是一個老太太,八十歲。她住在公園旁邊的一棟老樓里。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老太太站在門後面,頭髮全白了,背駝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渾濁了,但看到秦墨的時候,亮了一下。
「你是?」
「秦墨,刑偵支隊的。您叫什麼名字?」
「王秀蘭。不是之前那個王秀蘭,是另一個。」
「您什麼時候失蹤的?」
「1985年。我被人推進湖裡。我沒有死。我爬出來了。我跑了。我怕他們再找到我。我躲在公園旁邊,不敢走遠。我每天去湖邊,看我沉下去的地方。」
「您等了多久?」
「三十九年。等有人來找我。」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她。她等了三十九年。等到了。
「王秀蘭,您家裡還有誰?」
「沒有人了。都死了。等不到我,都死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王秀蘭,您還等嗎?」
「不等了。你來了。我知道了。」
秦墨點了點頭。他走出樓門,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等了三十九年。」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往下一個倖存者的家。一個一個地找。一天找了六個。六個倖存者,三個等到了,三個還在等。三個死者,家屬告知了。三個還在查。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那些已經找到的名字旁邊畫了圈。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莫奈的光,還在繼續。他會畫更多的光,讓我們看見更多的人。」
「你會繼續找。」
「繼續找。」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七十五個名字。他記住了。他不會忘。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下一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東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箭頭,不是圓——是一個數字。7月19日。
秦墨閉上眼睛。7月19日。莫奈在告訴他——還有一個人,在這一天失蹤。不在公園裡,在城市其他地方。他要去找到他。
他睜開眼睛,轉過身。
「沈牧之,查一下7月19日,還有誰失蹤。」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劉志強,1960年生。1990年7月19日,在城西的一個工地上失蹤。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李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他妻子呢?」
「還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三十四年。」
秦墨點了點頭。「去告訴她。」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李秀英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老太太站在門後面,頭髮全白了,背駝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渾濁了,但看到秦墨的時候,亮了一下。
「李秀英?」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劉志強的案子。」
李秀英的手開始發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的一個工地的坑裡。」
「他是不是回不來了?」
「是。」
李秀英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他三十四年。」
秦墨看著她。「李秀英,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沒有。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點了點頭。他下了樓,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7月19日。同一天,不同年份,不同地點,不同的人。莫奈在畫一條時間的河。河裡有無數的人,被時間淹沒。他一個一個地撈,一個一個地讓人看見。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劉志強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告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7月19日。莫奈在告訴我們,這一天,有很多人失蹤。不是偶然。是有人在這一天,專門選這一天。為什麼?」
「也許是因為這一天,光最特別。正午的光,垂直的,沒有影子。莫奈喜歡這一天。卡拉瓦喬也喜歡。他們都用這一天。」
「波洛克呢?」
「波洛克也用。他的牆上,有很多7月19日。」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白板。七十五個名字。他一個一個地看。7月19日的,有十幾個。他一個一個地圈出來。然後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7月19日。光的紀念日。」
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沈牧之,明天繼續查7月19日的人。」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今天又找到了七個。」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他在湖的北岸發現了一塊石碑。石碑不高,一米左右,灰白色的,立在柳樹下面。碑上刻著密密麻麻的名字,不是波洛克那種印刷體——是楷體,工工整整的,像是用刻刀一筆一筆刻出來的。碑的最上面刻著一行字:「紀念那些在城西公園失蹤的人。」
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名字。他一個一個地看。趙淑芬、王芳、李剛、劉德明。他們的名字在上面。還有三十多個,他不認識。有些名字旁邊刻著日期,有些沒有。最早的是1985年,最晚的是2005年。二十年間,四十多個人在這裡失蹤。湖裡、樹上、長椅上、草叢裡、橋洞下。莫奈畫了四個。還有三十多個,他沒有畫。但他把他們的名字刻在了石碑上。不是莫奈刻的——是公園管理處。1990年立的碑。那時候,已經有十幾個人失蹤了。管理處立了碑,讓後來的人知道,這裡有人失蹤過。沒有人來找。碑立了三十多年,風吹雨打,字跡模糊了。很少有人來看。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莫奈的光,不是畫出來的。是這些名字本身。他們在發光。每一個名字,都是一個被遺忘的人。莫奈沒有畫他們,但他讓他們被看見。用這塊碑。
「沈牧之,這塊碑,你知道嗎?」
沈牧之站在他旁邊,也看著那些名字。「不知道。我從沒來過這裡。」
「公園管理處立的。1990年。那時候,已經有十幾個人失蹤了。他們立了碑,讓人記住。但沒有人來。碑舊了,字看不清了。沒有人記得了。」
「莫奈記得。他把碑上的名字,一個一個地畫了出來。用他的光。」
秦墨拿出手機,把碑上的名字一個一個地拍下來。拍了四十多張照片。然後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他一個一個地念。念了四十多遍。
「沈牧之,這些名字,波洛克牆上有沒有?」
沈牧之拿出筆記本,對照了一會兒。「有一部分有。趙淑芬、王芳、李剛、劉德明,波洛克牆上都有。其他的,波洛克沒有記。」
「為什麼?」
「因為波洛克只記了那些被他親眼看到的人。他在工地上幹活,只看到了工地上的失蹤者。公園裡的失蹤者,他沒有看到。他不知道。」
「莫奈知道。他畫了公園裡的光。他讓人看見公園裡的失蹤者。」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誰都沒有說話。
「沈牧之,明天開始,查碑上的那些名字。一個一個地查。找到那些還活著的人,告訴那些還在等的人。」
「好。」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塊碑。四十多個名字,二十年間,同一個公園。莫奈畫了四個。還有三十多個,他沒有畫。但他用碑讓人看見。他在告訴秦墨——你看,他們在這裡。他們在等你。秦墨要去看。
他回到重案組,把碑上的名字列印出來,貼在白板上。四十多個名字,加上波洛克牆上的四十四個,將近九十個人。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有些重複,有些不重複。他一個一個地核對。波洛克牆上有四十四個,碑上有四十三個。重疊的有十二個。加起來,七十五個。
「沈牧之,七十五個失蹤者。馬建國經手的。」
「七十五個。他寫了七十五個『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拿起筆,在白板上寫下了七十五個名字。他寫了一個小時。手酸了,眼睛也澀了。但名字寫完了。他放下筆,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個。他要一個一個地查,一個一個地找,一個一個地記住。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城西公園,湖邊,又發現了一幅畫。不是油畫——是壁畫。畫在湖邊的石頭上。很大,兩米乘三米。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水裡有影子。跟之前那幅一樣。但多了一個人。一個男人,站在湖邊,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男人,站在湖邊,手裡拿著筆記本。是他。莫奈畫了他。他在畫秦墨。在畫他站在湖邊,看著那些光,記著那些名字。
他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湖邊那塊石頭很大,一半在水裡,一半在岸上。畫就在石頭上,用顏料畫的,滲進了石頭裡,洗不掉。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水裡有影子。跟之前那幅一樣。但多了一個人。一個男人,站在湖邊,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他的背影很直,很孤獨。他在看湖面上的光,在記水裡的影子。
畫的右下角有一個簽名——M。莫奈。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他記得所有人。誰記得他?」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莫奈在問他——你記得所有人。誰記得你?
他拿起筆,在畫的背面寫了一行字:「我自己記得自己。」
他放下筆,轉過身。沈牧之站在他旁邊,看著那幅畫。
「他畫了你。」
「他畫了所有記得的人。」
「他怕你被忘記。」
「我不會被忘記。我記著那些人,他們也會記著我。」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秦墨。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記得所有人」。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會忘。」
「不會。」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畫。莫奈畫了他,把他畫進了時間的長河裡。他是那些光的一部分,那些影子的一部分,那些名字的一部分。他在河裡,不會沉下去。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上了自己的名字——秦墨。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照著空蕩蕩的街道。
「沈牧之,明天開始,查碑上的那些名字。一個一個地查。」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莫奈畫了我。」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個。加上他自己的,七十六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沈牧之已經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城西公園碑上的名字,已經查了十二個。六個倖存者,三個死者,三個還在查。
「六個倖存者?在哪?」
「在城西。都在公園附近。他們不敢走遠。他們怕被人找到,又怕被人忘記。」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第一個倖存者,是一個老太太,八十歲。她住在公園旁邊的一棟老樓里。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老太太站在門後面,頭髮全白了,背駝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渾濁了,但看到秦墨的時候,亮了一下。
「你是?」
「秦墨,刑偵支隊的。您叫什麼名字?」
「王秀蘭。不是之前那個王秀蘭,是另一個。」
「您什麼時候失蹤的?」
「1985年。我被人推進湖裡。我沒有死。我爬出來了。我跑了。我怕他們再找到我。我躲在公園旁邊,不敢走遠。我每天去湖邊,看我沉下去的地方。」
「您等了多久?」
「三十九年。等有人來找我。」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她。她等了三十九年。等到了。
「王秀蘭,您家裡還有誰?」
「沒有人了。都死了。等不到我,都死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王秀蘭,您還等嗎?」
「不等了。你來了。我知道了。」
秦墨點了點頭。他走出樓門,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等了三十九年。」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往下一個倖存者的家。一個一個地找。一天找了六個。六個倖存者,三個等到了,三個還在等。三個死者,家屬告知了。三個還在查。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個名字。他拿起筆,在那些已經找到的名字旁邊畫了圈。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莫奈的光,還在繼續。他會畫更多的光,讓我們看見更多的人。」
「你會繼續找。」
「繼續找。」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七十五個名字。他記住了。他不會忘。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下一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東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箭頭,不是圓——是一個數字。7月19日。
秦墨閉上眼睛。7月19日。莫奈在告訴他——還有一個人,在這一天失蹤。不在公園裡,在城市其他地方。他要去找到他。
他睜開眼睛,轉過身。
「沈牧之,查一下7月19日,還有誰失蹤。」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劉志強,1960年生。1990年7月19日,在城西的一個工地上失蹤。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李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他妻子呢?」
「還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三十四年。」
秦墨點了點頭。「去告訴她。」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李秀英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老太太站在門後面,頭髮全白了,背駝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渾濁了,但看到秦墨的時候,亮了一下。
「李秀英?」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劉志強的案子。」
李秀英的手開始發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的一個工地的坑裡。」
「他是不是回不來了?」
「是。」
李秀英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他三十四年。」
秦墨看著她。「李秀英,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沒有。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點了點頭。他下了樓,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7月19日。同一天,不同年份,不同地點,不同的人。莫奈在畫一條時間的河。河裡有無數的人,被時間淹沒。他一個一個地撈,一個一個地讓人看見。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劉志強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告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7月19日。莫奈在告訴我們,這一天,有很多人失蹤。不是偶然。是有人在這一天,專門選這一天。為什麼?」
「也許是因為這一天,光最特別。正午的光,垂直的,沒有影子。莫奈喜歡這一天。卡拉瓦喬也喜歡。他們都用這一天。」
「波洛克呢?」
「波洛克也用。他的牆上,有很多7月19日。」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白板。七十五個名字。他一個一個地看。7月19日的,有十幾個。他一個一個地圈出來。然後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7月19日。光的紀念日。」
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沈牧之,明天繼續查7月19日的人。」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今天又找到了七個。」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