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第三束光
秦墨在城西公園等了三天。第一天,他站在湖邊,從清晨等到黃昏。陽光從東邊移到西邊,在水面上劃出一道弧線。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個橢圓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什麼都沒有。第二天,他帶了沈牧之一起來。兩個人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還是那樣,從東到西,弧線,光圈,什麼都沒有。沈牧之說:「也許莫奈只畫了兩束光。」秦墨說:「不。他畫了三束。湖底有三具遺骨。他畫了女孩,畫了男孩。還有一具,成年女性。他一定會畫。」
第三天,天陰了。雲層很低,壓在城市上空,灰濛濛的。陽光透不過來,湖面上沒有光斑。秦墨站在湖邊,看著灰暗的水面。莫奈的光,不是陽光。是他畫的光。不管有沒有太陽,光都會出現。他等。等了兩個小時,雲層裂開了一條縫。一束光從縫隙里漏下來,照在湖面上。不是陽光——是另一種光。銀白色的,冷冷的,像是從月亮上照下來的。但現在是白天。莫奈的光,不受時間限制。
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個橢圓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有一個東西在反光。不是石頭,不是玻璃瓶——是金屬。秦墨脫了鞋,走進湖裡。水很涼,淤泥沒過腳踝。他一步一步地走,水越來越深,沒過膝蓋,沒過腰。他走到光圈中心,蹲下來,水沒到胸口。手伸進淤泥里,摸到一個硬的東西。鐵的,冰涼的,形狀像一個盒子。他把它挖出來,捧在手裡。是一個鐵盒子,巴掌大小,鏽跡斑斑,蓋子上刻著一個數字:0719。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個數字上。0719。劉大全失蹤的日期,孫麗失蹤的日期,王芳失蹤的日期。同一天,不同年份。莫奈在告訴他——第三個人,也是7月19日失蹤的。
他走回岸上,把鐵盒子放在地上。沈牧之蹲下來,看著那個數字。「0719。同一天。三個人,不同的年份。」
「1994年,7月19日。成年女性。三十五歲左右。她的名字,在盒子裡。」
秦墨用石頭砸開鐵盒子的鎖。蓋子鏽死了,撬不開。他砸了好幾下,蓋子才鬆了。打開,裡面是一張紙條,被塑料膜包著,外面裹著膠帶。他把塑料膜撕開,抽出紙條。上面寫著一個名字:「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城西公園。一個母親。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沒有人救她。」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三十歲。一個母親。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沒有人救她。她沉在湖底。她的孩子活下來了。她的孩子不知道她在哪裡。莫奈知道。他畫了她。他讓秦墨來找她。
「沈牧之,查一下趙淑芬。1994年7月19日,城西公園。」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她的丈夫,叫張德明——不是波洛克那個張德明,是另一個。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她的孩子呢?」
「有一個兒子,叫張小軍。1978年生。失蹤的時候十六歲。他也在現場。他沒有失蹤。他回家了。他跟他父親說,他媽掉進湖裡了,他去救,沒救上來。他去報警,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沒有人去找。」
秦墨閉上眼睛。一個母親,救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她的兒子活著,看著她沉下去。他報了警,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沒有人去找。她沉了三十年。莫奈畫了她。他讓秦墨來找她。
「張小軍還活著嗎?」
「活著。住在城西。今年四十六歲。他在等他母親回來。」
秦墨睜開眼睛。「他等他母親回來。他知道她沉在湖底。」
「他知道。但他不敢去撈。他怕看到她的骨頭。」
秦墨把鐵盒子裝進口袋裡。他站起來,看著湖面。光還在,銀白色的,照在水面上。趙淑芬在湖底,沉了三十年。她的兒子在等她。她救了他,他活下來了。他沒有忘記她。他每年7月19日,來湖邊,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等。等三十年。她沒回來。
「沈牧之,去找張小軍。」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張小軍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男人站在門後面,五十多歲,頭髮花白,臉上的皺紋很深。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從來沒有被光照過。
「張小軍?」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趙淑芬的案子。」
張小軍的手開始發抖。「我媽?我媽找到了?」
「找到了。她在湖底。城西公園的那個湖。」
張小軍的眼淚流下來了。他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我等了她三十年。每年7月19日,我去湖邊,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等。等她回來。她沒回來。」
「你知道她在湖底。」
「知道。我看著她沉下去的。我去救她,沒救上來。我去報警,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沒有人去找。我不敢去撈。我怕看到她的骨頭。」
秦墨看著他。「張小軍,你母親救了你。她沉在湖底。你知道她在那裡。」
「我知道。我每年去看她。站在湖邊,跟她說話。我說『媽,我來看你了』。她不回答。」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張小軍,你母親的身體,在湖底。我們要把她撈出來。」
張小軍沉默了。很久。然後他點了點頭。「撈吧。她該出來了。等了三十年。」
秦墨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張小軍,你父親呢?」
「死了。2000年。胃癌。他等了她六年。沒等到。」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兒子等了三十年。」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城西公園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趙淑芬。一個母親,救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她的兒子活著,等她。等了三十年。莫奈畫了她。不是用油畫,是用光。湖面上的光,銀白色的,照在水面上。他在說——她在這裡。她在等你。你來撈她。
他回到公園,站在湖邊。潛水隊已經在準備了。陳隊長走過來。
「秦墨,第三具遺骨的身份確認了。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失蹤。DNA比對,跟張小軍的樣本匹配。」
「撈吧。」
潛水員下水了。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氣泡從水底冒出來,一個接一個。過了很久,潛水員浮上來了,手裡拿著一個袋子。袋子裡是骨頭,灰白色的,被水泡了三十年,有些已經碎了。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骨頭。趙淑芬。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等了三十年。她出來了。
張小軍站在湖邊,看著那個袋子。他沒有哭,只是站在那裡,看著。
「媽,你出來了。」
秦墨站起來,走到張小軍旁邊。
「張小軍,你母親的後事,你來辦?」
「我來辦。她等了我三十年。我該送她走。」
秦墨點了點頭。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
「張小軍,你每年7月19日,還來嗎?」
「來。來看她。她不在湖底了。她在墓里。我去墓前看她。」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趙淑芬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撈,已團聚」。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陽光從雲層後面露出來,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莫奈的光,還在。
「沈牧之,三具遺骨都找到了。一個女孩,一個男孩,一個母親。莫奈畫了三個光。他讓我們看見了他們。」
「他還會畫嗎?」
「會。他還會畫。還有更多的人,被時間淹沒。他要讓我們看見。」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三個光。湖面上的月光,樹下的影子,水中的反光。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死者。他要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淹沒的人。秦墨看見了。他記住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趙淑芬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撈」。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城西公園的三具遺骨都找到了。但莫奈不會停。他還會畫其他地方。同一個城市,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時間。他要我們一個一個地找。」
「你找得到嗎?」
「找得到。他會給我們光。每一束光,都是一個被遺忘的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四十四個名字,加上趙淑芬、王芳、李剛,四十七個了。他記住了。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第四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裡的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一個箭頭——是一個圓。完整的圓。圓心指向湖的對岸,那棵老槐樹。他走過去,站在樹下。樹幹上釘著一塊木牌,木牌上寫著:「2000年3月15日。城西。一個老人。他坐在長椅上,再也沒有起來。沒有人扶他。」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一個老人,坐在長椅上,再也沒有起來。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湖裡沉了一個女孩,樹上掛了一個男孩,湖底沉了一個母親,長椅上坐了一個老人。他在畫這座城市的時間線。從1994年到2000年,每兩年一個。他還會繼續畫。
「沈牧之,查一下2000年3月15日,城西公園,有沒有失蹤的老人。」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劉德明,1930年生,七十歲。2000年3月15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他的女兒,叫劉秀蘭。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他女兒呢?」
「還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五年。」
秦墨睜開眼睛。「他在長椅上。坐了二十五年。沒有人扶他。」
「他女兒等他回家。」
「去告訴她。」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劉秀蘭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女人站在門後面,五十多歲,頭髮花白,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很亮,像是從來沒有被這座城市污染過。
「劉秀蘭?」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劉德明的案子。」
劉秀蘭的手開始發抖。「我爸?我爸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公園。坐在長椅上。坐了二十五年。」
劉秀蘭的眼淚流下來了。她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我等了他二十五年。每年去那個公園,坐在那張長椅上,等他。他沒回來。」
「他在那裡。他一直在那裡。」
劉秀蘭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去看他。我去接他回家。」
秦墨點了點頭。他下了樓,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四束光。湖面上的月光,樹下的影子,水中的反光,長椅上的夕陽。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人。他要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遺忘的人。秦墨看見了。他記住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劉德明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找到」。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沈牧之,莫奈不會停。他還會畫。還會有第五束光,第六束光,第七束光。他會一直畫,畫到所有人都被看見。」
「你也會一直找。」
「一直找。」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在每一個影子裡。他要去看。
第三天,天陰了。雲層很低,壓在城市上空,灰濛濛的。陽光透不過來,湖面上沒有光斑。秦墨站在湖邊,看著灰暗的水面。莫奈的光,不是陽光。是他畫的光。不管有沒有太陽,光都會出現。他等。等了兩個小時,雲層裂開了一條縫。一束光從縫隙里漏下來,照在湖面上。不是陽光——是另一種光。銀白色的,冷冷的,像是從月亮上照下來的。但現在是白天。莫奈的光,不受時間限制。
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個橢圓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有一個東西在反光。不是石頭,不是玻璃瓶——是金屬。秦墨脫了鞋,走進湖裡。水很涼,淤泥沒過腳踝。他一步一步地走,水越來越深,沒過膝蓋,沒過腰。他走到光圈中心,蹲下來,水沒到胸口。手伸進淤泥里,摸到一個硬的東西。鐵的,冰涼的,形狀像一個盒子。他把它挖出來,捧在手裡。是一個鐵盒子,巴掌大小,鏽跡斑斑,蓋子上刻著一個數字:0719。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個數字上。0719。劉大全失蹤的日期,孫麗失蹤的日期,王芳失蹤的日期。同一天,不同年份。莫奈在告訴他——第三個人,也是7月19日失蹤的。
他走回岸上,把鐵盒子放在地上。沈牧之蹲下來,看著那個數字。「0719。同一天。三個人,不同的年份。」
「1994年,7月19日。成年女性。三十五歲左右。她的名字,在盒子裡。」
秦墨用石頭砸開鐵盒子的鎖。蓋子鏽死了,撬不開。他砸了好幾下,蓋子才鬆了。打開,裡面是一張紙條,被塑料膜包著,外面裹著膠帶。他把塑料膜撕開,抽出紙條。上面寫著一個名字:「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城西公園。一個母親。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沒有人救她。」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三十歲。一個母親。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沒有人救她。她沉在湖底。她的孩子活下來了。她的孩子不知道她在哪裡。莫奈知道。他畫了她。他讓秦墨來找她。
「沈牧之,查一下趙淑芬。1994年7月19日,城西公園。」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她的丈夫,叫張德明——不是波洛克那個張德明,是另一個。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她的孩子呢?」
「有一個兒子,叫張小軍。1978年生。失蹤的時候十六歲。他也在現場。他沒有失蹤。他回家了。他跟他父親說,他媽掉進湖裡了,他去救,沒救上來。他去報警,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沒有人去找。」
秦墨閉上眼睛。一個母親,救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她的兒子活著,看著她沉下去。他報了警,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沒有人去找。她沉了三十年。莫奈畫了她。他讓秦墨來找她。
「張小軍還活著嗎?」
「活著。住在城西。今年四十六歲。他在等他母親回來。」
秦墨睜開眼睛。「他等他母親回來。他知道她沉在湖底。」
「他知道。但他不敢去撈。他怕看到她的骨頭。」
秦墨把鐵盒子裝進口袋裡。他站起來,看著湖面。光還在,銀白色的,照在水面上。趙淑芬在湖底,沉了三十年。她的兒子在等她。她救了他,他活下來了。他沒有忘記她。他每年7月19日,來湖邊,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等。等三十年。她沒回來。
「沈牧之,去找張小軍。」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張小軍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男人站在門後面,五十多歲,頭髮花白,臉上的皺紋很深。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從來沒有被光照過。
「張小軍?」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趙淑芬的案子。」
張小軍的手開始發抖。「我媽?我媽找到了?」
「找到了。她在湖底。城西公園的那個湖。」
張小軍的眼淚流下來了。他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我等了她三十年。每年7月19日,我去湖邊,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等。等她回來。她沒回來。」
「你知道她在湖底。」
「知道。我看著她沉下去的。我去救她,沒救上來。我去報警,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沒有人去找。我不敢去撈。我怕看到她的骨頭。」
秦墨看著他。「張小軍,你母親救了你。她沉在湖底。你知道她在那裡。」
「我知道。我每年去看她。站在湖邊,跟她說話。我說『媽,我來看你了』。她不回答。」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張小軍,你母親的身體,在湖底。我們要把她撈出來。」
張小軍沉默了。很久。然後他點了點頭。「撈吧。她該出來了。等了三十年。」
秦墨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張小軍,你父親呢?」
「死了。2000年。胃癌。他等了她六年。沒等到。」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兒子等了三十年。」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城西公園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趙淑芬。一個母親,救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她的兒子活著,等她。等了三十年。莫奈畫了她。不是用油畫,是用光。湖面上的光,銀白色的,照在水面上。他在說——她在這裡。她在等你。你來撈她。
他回到公園,站在湖邊。潛水隊已經在準備了。陳隊長走過來。
「秦墨,第三具遺骨的身份確認了。趙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失蹤。DNA比對,跟張小軍的樣本匹配。」
「撈吧。」
潛水員下水了。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氣泡從水底冒出來,一個接一個。過了很久,潛水員浮上來了,手裡拿著一個袋子。袋子裡是骨頭,灰白色的,被水泡了三十年,有些已經碎了。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骨頭。趙淑芬。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等了三十年。她出來了。
張小軍站在湖邊,看著那個袋子。他沒有哭,只是站在那裡,看著。
「媽,你出來了。」
秦墨站起來,走到張小軍旁邊。
「張小軍,你母親的後事,你來辦?」
「我來辦。她等了我三十年。我該送她走。」
秦墨點了點頭。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
「張小軍,你每年7月19日,還來嗎?」
「來。來看她。她不在湖底了。她在墓里。我去墓前看她。」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趙淑芬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撈,已團聚」。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陽光從雲層後面露出來,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莫奈的光,還在。
「沈牧之,三具遺骨都找到了。一個女孩,一個男孩,一個母親。莫奈畫了三個光。他讓我們看見了他們。」
「他還會畫嗎?」
「會。他還會畫。還有更多的人,被時間淹沒。他要讓我們看見。」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三個光。湖面上的月光,樹下的影子,水中的反光。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死者。他要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淹沒的人。秦墨看見了。他記住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趙淑芬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撈」。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城西公園的三具遺骨都找到了。但莫奈不會停。他還會畫其他地方。同一個城市,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時間。他要我們一個一個地找。」
「你找得到嗎?」
「找得到。他會給我們光。每一束光,都是一個被遺忘的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四十四個名字,加上趙淑芬、王芳、李剛,四十七個了。他記住了。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第四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裡的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一個箭頭——是一個圓。完整的圓。圓心指向湖的對岸,那棵老槐樹。他走過去,站在樹下。樹幹上釘著一塊木牌,木牌上寫著:「2000年3月15日。城西。一個老人。他坐在長椅上,再也沒有起來。沒有人扶他。」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一個老人,坐在長椅上,再也沒有起來。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湖裡沉了一個女孩,樹上掛了一個男孩,湖底沉了一個母親,長椅上坐了一個老人。他在畫這座城市的時間線。從1994年到2000年,每兩年一個。他還會繼續畫。
「沈牧之,查一下2000年3月15日,城西公園,有沒有失蹤的老人。」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劉德明,1930年生,七十歲。2000年3月15日,在城西公園失蹤。報案人是他的女兒,叫劉秀蘭。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他女兒呢?」
「還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五年。」
秦墨睜開眼睛。「他在長椅上。坐了二十五年。沒有人扶他。」
「他女兒等他回家。」
「去告訴她。」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劉秀蘭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女人站在門後面,五十多歲,頭髮花白,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很亮,像是從來沒有被這座城市污染過。
「劉秀蘭?」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劉德明的案子。」
劉秀蘭的手開始發抖。「我爸?我爸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公園。坐在長椅上。坐了二十五年。」
劉秀蘭的眼淚流下來了。她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我等了他二十五年。每年去那個公園,坐在那張長椅上,等他。他沒回來。」
「他在那裡。他一直在那裡。」
劉秀蘭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去看他。我去接他回家。」
秦墨點了點頭。他下了樓,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四束光。湖面上的月光,樹下的影子,水中的反光,長椅上的夕陽。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人。他要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遺忘的人。秦墨看見了。他記住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劉德明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找到」。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沈牧之,莫奈不會停。他還會畫。還會有第五束光,第六束光,第七束光。他會一直畫,畫到所有人都被看見。」
「你也會一直找。」
「一直找。」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在每一個影子裡。他要去看。